上海化学工业区工程设计阶段统一规定-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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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化学工业区工程设计阶段统一规定(第02版)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程设计阶段统一规定

(第02版)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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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化学工业区工程设计阶段统一规定(第02版)

第一章 总则

1.1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化学工业区内建设项目,作为编写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基本依据之一。

1.2 本规定中所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1.3 本规定的发布、修订和解释单位为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 上海化学工业区基本概况

2.1 地理位置

上海化学工业区位于杭州湾北岸,距上海市中心60 公里;北以沪杭公路为界,南临杭州湾,东至奉贤区南竹港出海口,西临金山区龙泉港出海闸,总规划面积29.4平方公里。 2.2 化工区的有关批复文件

?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化学工业区列为市级工业区的批复》(沪府[1999]1号,1999年1月5日)

?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上海化学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沪规划[1999]402号,1999年6月7日)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关于上海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计产业[2002]282号,2002年2月27日)

?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沪环保管[2000]37号,200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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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上海化学工业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2]44号,2002年2月25日) 2.3 化工区内的建设项目情况

以下为化工区内的建设项目的统计数据(至2005年03月31日)。 2.3.1 主体化工生产项目

区内化工主体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项目名称及规模 90万吨/年乙烯工程 1万吨/年聚异氰酸酯 LDA:9000吨/年L 4000吨/年D 2500吨/年A 3万吨/年HDI 20万吨/年聚碳酸酯 MDI、TDI、PET: 23万吨/年MDI 15万吨/年TDI 28万吨/年聚醚多元醇 6万吨/年聚醚 8万吨/年四氢呋喃 6万吨/年聚四氢呋喃 8000吨/年聚异氰酸酯 上海联合异氰酸酯项目: 9 24万吨/年MDI 16万吨/年TDI 建设单位 赛科石油化工股份公司 拜耳涂料系统上海公司 开工/竣工日期 2002.08/2005.03 2003年1月投产 2003.11/2005.06 2004.10/2006.04 拜耳涂料系统上海公司 拜耳涂料系统上海公司 拜耳聚合物(上海)公司 2003.11/2006.02 6 拜耳聚氨酯公司 2004.10/2008.02 (MMDI装置2006年7月建成) 7 8 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 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联恒异氰酸酯公司 巴斯夫聚氨酯公司 亨斯迈聚氨酯公司 2003.01/2004.12 2005.07/2006.12 2004.02/2006.09 第3页共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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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6万吨/年烧碱 36万吨/年二氯乙烷 32万吨/年氯气 1.7万吨/年盐酸 8000万标方/年氢气 30万吨/年聚氯乙烯 20万吨/年苯酚丙酮 10万吨/年丁苯橡胶 20万吨/年ABS 12万吨/年双酚A项目 天原华胜化工有限公司 2004.02/2006.05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中石化高化公司 中石化高化公司 中石化高化公司 中石化高桥三井化学公司 2002.07/2004.12 2004.12/2005.12 2004.12/2006.06 2005/2006.07 9万吨/年MMA 天原聚氯乙烯 舒驰塑料容器 德固赛聚酯项目 璐彩特国际化工(中国)2003.10/2005.04 公司 上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舒驰容器(上海)公司 2000年12月投产 2004.03/2005 德固赛特种化学上海公2005./2005.12 司 德固赛特种化学上海公2005./2005. 司 德固赛特种化学上海公2006/2007 司 德固赛颜料色浆项目 德固赛有机过氧化物项目 107吨/年六氟丙酮 20 30吨/年双酚AF 1500吨/年偏氟乙烯 1000吨/年聚偏氟乙烯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公司 2005/2006 21 22 23 东京化成有机试剂 宁柏迪特种化学品 申星8万吨/年甲醛 东京化成株式会社 宁柏迪特种化学公司 上海申星化工公司 第4页共39页

2005/2006 2005.05/2006.02 200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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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基本有机原料国家中石化上海石化研究院 工程研究中心 2005/ 2.3.2 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上海化学工业区配套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及规模 热电联供装置(600MW电力、660T/h蒸汽、500T/h脱盐水) 20万吨/日工业水厂 3500吨/日生活水 建设单位 开工/竣工日期 1 化工区热电有限公司 2003.07/2004.07 2 化工区中法水务公司 2001.09/2004.04 3 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 2003年初建成7000吨/日 化工区中法水务公司 2004年底建成1.25万吨/日 2005年底建成2.5万吨/日 工业气体:合成气、空分 工业气体:合成气 25000吨级海运码头 23.2万M3储罐区 6万吨/年废物焚烧炉 1000吨大件运输码头 保税仓库 危险品仓库 公共管廊 化工区管廊公司 化工区工业气体公司 华林气体公司 上海孚宝港务公司 化工区太古升达废料处理公司 化工区发展公司 化工区置业公司 2001.09/分期建成 4 5 6 7 8 9 2003.07/2004.09 2001.11/2004.10 2004.09/2006.08 2003年4月投用 2003.03/2003.12 2004.01/2004.11 2003.03/分期建成 上海化学工业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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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名称及规模 A4公路目华路延伸段 区内铁路 市政基础配套 220kV变电站(3座) 超高压天然气管网 通信局房 建设单位 化工区管委会 化工区发展公司 化工区发展公司 市电力公司 上海天然气管网公司 市电信公司 开工/竣工日期 2002.06/2003.07 2003.03/2004.06 1999/分期建成 2002.10/2004.01 2003.12/2004.07 2002.06/2004.11 注: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将根据需求,分期、分批建成投入使用。

第三章 自然气象

3.1 气候特征

上海化工区位于北亚热带、东亚季风盛行地区,属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春季温暖湿润,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雨雪。11~2月盛行西北风,4~8月盛行东南风;3月、9月、10月为季风转换期,以东北风和东风为主。 3.2 风况 3.2.1 风向

化工区受东南季风影响明显,全年风向以偏东南风为最多。风向ESE-SE-SSE三个方位频率占27%;其次是偏东北风,NNE-NE-ENE三个方位频率为23%;偏西南风出现频率最少,SSW-SW-WSW三个方位频率仅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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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主导风向 东南 夏季主导风向 东南 冬季主导风向 西北 3.2.2 风速、风压

年平均风速

3.4米/秒

春季平均风速 3.8米/秒 秋季平均风速 2.9米/秒 不同高度的最大风速、风压见下表。 高 度(米) 10 30 50 70 100 3.3 温度 3.3.1 平均气温

年平均气温15.6℃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3.6℃ 最热月(7~8月)平均气温27.4℃ 3.3.2 最高、最低气温

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30.9℃ 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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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速(米/秒) 30年一遇 27.9 31.8 33.8 35.2 36.8 50年一遇 29.8 34 36.1 37.6 39.3 风压(帕斯卡) 30年一遇 495 643 726 787 860 50年一遇 566 735 832 899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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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7.9℃(1978年7月)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0.1℃(1977年1月) 3.3.3 土壤平均温度 土壤深度(cm) 最冷月地温(℃) 最热月地温(℃) 3.4 降水

年平均降雨量 年最大降雨量 年最小降雨量 日最大降水量

1100.7毫米 1547.7毫米 738.1毫米 172.5毫米

93.7毫米(5年重现期) 41.6毫米(5年重现期)

地面(0) 4.3 32.2 -5 4.8 -10 5.2 -15 5.8 -20 6.1 -40 7.6 30.4 29.7 29.8 29.4 26.9 1小时最大降水量 30分钟最大降水量

年平均降雨时间 134.4天 3.5 降雪

历年平均降雪日数 5.0天 历年最多降雪日数 19.0天 历年最少降雪日数 0天

最大降雪厚度 134毫米(重现期50年) 雪荷载 205 Pa(重现期50年) 3.6 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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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平均雷暴日数 49.9天

历年最多雷暴日数 53.0天 历年最少雷暴日数 18.0天 3.7 雾况

历年平均雾日数 27.0天 历年最多雾日数 53.0天 历年最少雾日数 22.0天 3.8 湿度

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86%(七、八月) 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 78%(一月、十二月) 3.9 气压

最高绝对气压 104.1 kPa 最低绝对气压 98.01 kPa 年平均绝对气压 101.58 kPa 3.10 冻土深度

最大冻土深度 80毫米 3.11 日照

年全日照天数 60天 年多云天数 159天 3.12 霜冻

年平均霜冻时间 228.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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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水文地质

4.1 地震

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麦卡里烈度)。

抗震设计标准按《上海市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9-92)和上海市《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城市主要设施抗震设防和加固的暂行规定》要求,重要工程应按7度设防考虑。 4.2 土壤电阻率

0.8 × 104欧姆-厘米(平均值) 4.3 地质资料

上海化学工业区技术咨询公司可向区内各业主有偿提供中央河以南地块的地质初勘资料。 4.4 海域水文

本地区属杭州湾水域。杭州湾为强潮海湾,潮流属非正规浅海半日潮。潮位受气象潮的影响十分明显,夏季台风侵袭,潮位明显抬高,冬季冷空气频吹,潮位明显下降。平均涨潮历时5小时24分钟,落潮历时7小时2分钟。

潮位特征值(吴淞零点标高)如下: 历年最高潮位 历年最低潮位 年平均高潮位

6.57米(1997年) -1.72米(1980年) 3.7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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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低潮位 历年最大潮差 历年最小潮差 年平均潮差 一百年一遇高潮位 二百年一遇高潮位 4.5 大堤标准 4.5.1 化工区一期大堤

-0.24米 6.50米

0.8米(1986年) 4.0米 6.23米 6.40米

化工区一期大堤于1998年4月竣工。大堤全长8016米,堤顶高程9.0米,宽9.5米;按Ⅰ级堤防工程设计,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6.23米)加十二级风力(32.8米/秒),以200年一遇高潮位(6.40米)加十二级风力(32.8米/秒)作校核。 4.5.2 西侧新围地大堤

化工区西侧新围地大堤于2004年1月竣工。大堤全长5740米,堤顶高程9.4米,宽9.5米;按Ⅰ级堤防工程设计,设计标准为200年一遇高潮位(6.40米)加十二级风力(32.8米/秒)。

第五章 公用工程(规格、来源和边界条件)

除建设进度或技术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外,化工区内的公用工程原则上按照一体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理念,集中建设和运营。各公用工程建设方或运营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区内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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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要求,提供给水、污水处理、电力、电信、天然气、热工(包括蒸汽、脱盐水等)、工业气体、物流储运、废物焚烧等服务。 5.1 给水

5.1.1 工业给水和消防水

化工区工业用水和消防水采用同一供应系统,供应单位为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水厂。该水厂规划建设能力为40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生产能力为20万吨/日)已建成运行。 5.1.1.1 水源:工业水源从龙泉港明华村取水。 5.1.1.2 水质

化工区工业水厂的一般出水水质参数见下表。

指标(单位) 数 值 pH 6.5 ~ 8.5 压力(bar) 浊度(NTU) 悬浮物(mg/L) 游离氯(mg/L) > 2.5 < 3 < 5 < 0.5 5.1.1.3 边界条件

化工区工业水和消防水采用环状管网供水,与各用户的交接点在界区红线(BL)内1米处。 5.1.2 生活用水

① 水源:暂由化工区中法水务水厂供给(深井取水,生产能力为3500吨/日);根据规划,远期生活用水将由金山区朱泾水厂供应。 ② 水质:符合卫生部2001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③ 水压:不小於0.2Mpa。

④ 配水管网:与用户交接点在界区红线(BL)内1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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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排水 5.2.1 雨水

清净雨水排放系统采用二级制:一级为自排;二级以自排为主,河道调蓄和泵站抽排为辅。

一级排水指在化工区主要道路下(东河路、西河路、南河路除外)敷设雨水干道,接入二级河道上的排放口。在地块的每条红线(BL)上或红线附近(东河路、西河路、南河路沿线的界区红线除外)有1~2只排水窨井,清净雨水可就近接入这些雨水窨井。

东河路、西河路、南河路沿线的清净雨水可允许有1~2个排放口直接接入东河、西河或南河。

二级排水在化工区内开挖五条河流,即南河、中央河、北河、东河和西河。这些河道相互贯通,形成化工区内一个独立水系,通过河道排海处建立的泵站、涵闸,利用杭州湾的潮差,可较为灵活地控制二级河道水位。在降雨前预降河道中水位,创造一级排水自排的条件和必要的河道调蓄容量;在降雨开始后,根据杭州湾潮位,利用泵站、涵闸控制河道运行水位。河道正常水位在汛期时为2.1米,非汛期时为2.2米;河道最高水位为2.45米。 5.2.2 生活污水

在界区红线上或红线附近(东河路、西河路和南河路沿线的界区红线除外),每隔约200米已设置生活污水排水窨井,生活污水可就近排入该窨井,汇集到道路下面的生活污水干管,然后送污水厂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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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东河路、西河路和南河路下不设生活污水干管,并沿线的界区红线上也不设生活污水窨井。 5.3 供电 5.3.1 电源

化工区内规划建设三座220KV变电站,分别为漕一站、漕二站、漕三站;漕一、漕二站规模均为3 × 240MVA(已建成),漕三站为3 × 180MVA。漕一站位于C3地块西北角,漕二站位于E3地块东北角,漕三站位于D4地块的西南角;500KV南桥变电站、金杨变电站或漕泾地区的电源点为该地区的上级电源。

化工区将根据区域发展情况,协调上海市电力公司合理安排电力设施建设。 5.3.2 供电电压

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的规定,各用户申请用电事宜,可直接向上海市电力公司办理。

可供参考的用户供电电压如下:

①10千伏供电:用户受电设备总容量在6300千伏安以下的,采用10千伏电压供电。②35千伏供电:用户受电设备总容量在6300千伏安至40000千伏安的,采用35千伏电压供电。③110千伏供电:用户受电设备总容量超过40000千伏安的,采用110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 5.4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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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申请电信业务,可直接与上海市电信公司大客户中心联系。 5.4.1 通信局房

化工区内已建成2座通信局房,并就近与金山、奉贤设直达中继,以沟通话务。

上海化学化工区交换局定位为上海本地电话网交换端局,初装容量为15000门(含模块局8000门及ISDN1500门),终期至30000门。 5.4.2 DDN数据网络组织

上海化学化工区内将建设安全、先进、完备的DDN网络,管理区交换局内拟设置DDN边缘节点,其中继一个方向于金山DDN节点机相连,另一个中继方向可通过奉贤DDN节点机相连。双路连接方式保证DDN网的可靠。 5.4.3 ATM数据网络组织

为满足区内高、中速数据通信接入需求,拟在管理区交换局建ATM边缘层节点机,以STM-1、双归属方式分别接入上海ATM宽带网骨干节点。

5.4.4 IP数据网络组织

管理区交换局内还设置IP城域网的边缘节点,以光纤直连技术连接IP城域网骨干节点。 5.4.5 提供业务

能够提供的固定电话业务有:一般国内、国际及公用电话(投币、IC卡)、声讯服务、电话会议、800号被叫付费电话业务、200号及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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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电话卡、虚拟用户网VPN、集中式用户小交换机CENTREX、窄带ISDN等。

能够提供的数据和宽带业务有:ATM宽带接入、IP宽带接入、非对称数字线ADSL、数字数据专线DDN、帧中继FR、分组交换、INTERNET-163业务(包括EMAIL电子信箱、USENET新闻、TELNET远程登录、FTP文件传输、GOPHER、WWW、ARCHIE、FTP服务器、WAIS等)、INTERNET-IDC业务(包括虚拟主机、出租带宽、主机托管)、传真和传真存储转发、EDI电子商务、计算机图像通信、会议电视等。

上海电信在化工区内还可提供充足的数据传输通路,满足客户数据网络互连及接入公众数据网的需求。 5.5 天然气

化工区可向用户提供天然气,天然气气源有两种: ? 主气源:西气东输天然气;

? 补充气源:东海平湖天然气、进口液化天然气。 西气东输气的组成暂定如下:

表5-1 化工区天然气组成

组 分 Mol% 组 分 Mol% C1 97.48 CO2 0.65 C2 0.62 N2 0.51 C3 0.42 H2S C4 0.25 H2O C5 0.02 TEG C6 0.05 / / 0.36mg/m3 13ppm 0.16ppm 第16页共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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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热值:33688kJ/m3; 高热值:37376kJ/m3;

化工区的天然气气源从郊环线莘奉金公路庄胡路口引入,对大用户采取高压A(4.0MPa)直供,对一般用户则采取经门站调压至高压B(1.6Mpa)再输送到各用户,各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一步进行调压和计量。

西气东输气预计在2003年底到达化工区,上海天然气管网公司是化工区唯一的天然气供应单位,用户的供气需求与供应方式应与其协商并签订有关合同。大用户原则上采用天然气管网公司直供的供气方式。 5.6 蒸汽

漕泾热电公司的热电联供装置向各用户提供蒸汽和脱盐水,并回收各用户加热蒸汽的冷凝水。 5.6.1蒸汽压力

热电联供项目的蒸汽管网采用双母管、高中两个压力的布置方案;低压蒸汽用户在用户处减压。在化工区一期用地范围内,距离热电联供供电厂C3-2地块最远端的热用户蒸汽压力分别不低于42bar/20bar/10bar。漕泾热电公司将与热用户在蒸汽协议洽谈中进一步确定蒸汽交接点、压力及压力波动范围等问题。 5.6.2 蒸汽温度过热度为20℃。 5.6.3 用户汽水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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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热用户蒸汽规格

参 数 导电度(25℃,氢离子交换后) 二氧化硅 铁 Na+、K+等 铜 5.6.4 脱盐水的水质指标 5.6.4.1 第一类:预脱盐水

表5-3 预脱盐水水质规格

参数 导电率(25℃) 浊度 单位 μs/cm NTU 数值 ≤100 ≤0.5 单位 μs/cm μg/Kg μg/Kg μg/Kg μg/Kg 数值 ≤0.3 ≤20 ≤20 ≤15 ≤5 5.6.4.2 第二类:一级脱盐水

表5-4 一级脱盐水水质规格

参数 导电度(25℃) 二氧化硅 PH值 温度 压力 单位 μs/cm μg/l ℃ Mpa 数值 ≤10 ≤100 6-8 常温 ≥0.2 5.6.4.3 第三类:锅炉给水

表5-5 锅炉给水水质规格

参数 导电度(25℃) 单位 μs/cm 第18页共39页

数值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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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硅 PH值 温度 压力(用户端) 铜 铁 μg/l ℃ Mpa μg/l μg/l ≤20 6~8 ≥0.2 ≤5 ≤30 不同水质不同价格,热电联供项目将与用户在脱盐水协议中洽谈水质、水量、交接点等问题。 5.6.5 蒸汽冷凝水系统

各装置的蒸汽冷凝水尽量回收,送热电联供装置处理后再使用。 各装置冷凝水送出界区、进入冷凝水回收总管前,应有冷凝水指标检测仪表,其指标如下表。不符合以下指标的冷凝水排放应由热用户考虑。

表5-6 冷凝水水质规格

参数 电导度(25℃) 总溶铁 浊度 温度 送出压力 油含量 游离余氯 单位 μs/cm mg/l NTU ℃ Mpa mg/l mg/l 数值 ≤5 ≤0.3 ≤1 ≤50 ≥1.0 ≤1 ≤0.1 5.7 工业气体(以下参数指界区交接点处)

化工区内的工业气体生产装置,可根据各用户需求、并按合同向提供以下工业气体。 5.7.1 压缩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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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8 bar(G) 温度 环境温度 无油、无尘 5.7.2仪表风

温度 环境温度 5.7.3 氮气

5.7.4 氧气

5.7.5 氢气

压力 露点 无尘、无油 压力 纯度 O2 温度 露点 压力 纯度 温度 H2 CO ≥8 bar(G)

-40℃(在≥8 bar(G)时) ≥10 bar(G) ≥99.995% <10ppm 环境温度

-40°C(在10bar(G)时)。 ≥10 bar(G) ≥99.6% 环境温度 ≥99.5%(vol) ≤10 v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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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 痕量

惰性气体 ≤0.03%(vol) CH4 ≤0.5%(vol) 温度 常温 压力 14 bar(A) 34 bar(A) 5.7.6 一氧化碳

CO ≥99.3%(vol) H2 ≤0.1%(vol) CO2 ≤2 vpm 惰性气体 ≤0.7 vpm CH4 ≤10 vpm 总硫 ≤1ppm 温度 常温 压力 12 bar(A) 5.8 物料储运

化工区有液体化工码头、储罐区、大件码头、区内铁路和仓库,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物料储运服务。 5.8.1 孚宝海运码头和储罐区

向各用户提供液体化工原料、产品的装卸及仓储服务。

码头设在化工区C1地块前沿海域,为液体化工码头,包括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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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吨兼靠45000吨泊位、2个12000吨泊位及2个5000吨级泊位。

储罐区位于化工区C1地块,总库容约23万M3。罐区北部设有铁路装卸区。 5.8.2 大件运输

为满足各用户在工程建设期间大型零部件及大型不可拆卸设备(指无法在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的专利设备)的运输,在天华路的前沿海域设有大件码头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化工区大件码头的通行条件为:码头长度112米,宽度20米。引桥长度和宽度分别为360米和9.50米,局部段引桥宽11.50米。为满足大件平板车运输需要,在码头和引桥连接处单侧设转角平台,尺寸为(11.5m+46.5m)× 66m。

化工区区内陆地(不包括大件码头),大件运输路线的通行条件为:大件重量≤1000吨;净空通行高度为14米;车行道宽度为15米;道路转弯半径为25米。

一期工程的大件运输路线为:天华路(大件码头至南银河路)-南银河路(天华路至目华路)-目华路(南银河路至南河路)。 5.8.3 化工区物流公司可向各用户提供原材料、产品、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包装、仓储、装卸、运输、货运代理的一体化服务。

5.8.4 化工区不另设洗桶、汽车槽车及火车槽车清洗设施。洗桶、洗车由灌装设施供应商自行解决,火车槽车清洗可依托金山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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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区内外管管廊(即主管廊) 5.9.1 主管廊建设

主管廊的建设单位为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管廊公司。其根据化工区开发建设实际,分期建设公共管廊。 5.9.2 管廊的使用

管道投资方按管位高低、管位大小及管道重量向化工区管廊公司租赁或购买管廊上管位,化工区管廊公司负责外管管廊的日常维护。具体事宜以化工区管廊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5.9.3 外管设计和会签

主管廊上管道设计方案,化工区管廊公司可根据需要,对外管的设计进行校核和会签,以保证主管廊的安全和整体协调。 5.9.4 公用工程管线的计量、取样分析及调压设施位置

上水、氧气、氢气、一氧化碳、氮气、仪表风、工艺风、蒸汽、工业给水、生活给水、冷凝水等公用工程的计量、取样分析及调压设施,应设置在用户地块内(冷凝水计量等设施也设置在蒸汽用户地块内),交接点在计量仪表后切断阀的出口。 5.9.5 支管廊与主管廊的连接

用户地块内的管廊为支管廊;支管廊由用户投资,也可协议由管廊公司统一建设。支管廊若需设置纵梁与主管廊相接,则该纵梁着力点必须在主管廊柱上。主管廊与支管廊的交接点在主管廊的外侧。 5.10 各用户可自行配备的公用工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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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环水 ? 冷冻

? 达到纳管标准前的污水预处理装置。

? 要求高于本规定标准的(见以下专业规定)脱盐水、工业水、生活用水、工业气体和蒸汽等,原则上由各业主自行配备,也可与有关公用工程供应商商定。 5.11 其他

化工区可组织有关方面向各用户提供: ? 信息服务(水质、气象等) ? 机电仪大、中修 ? 消防 ? 急救 ? 海关、商检 ? 银行 ? 税务 ? 电信和邮政 ? 餐饮 ? 电力营业服务

第六章 专业规定(采用规范、标准,相关SCIP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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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总图 6.1.1 适用范围

上海化学化工区29.4平方公里区域。 6.1.2 遵循的规范、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2003)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T20649-1998) 《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20546-92)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8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994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现行国家和相关部委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定 6.1.3 采用建筑座标系统

化工区内采用统一的建筑座标系统,建筑座标系的基点(35N+04.00/40E+00.00),即舒华路与州工路的路中心交点,相当于上海市城市测量座标(X0=-50089.860,Y0=-3230.048)。

建筑座标系的方位角?为北偏西22.9562611o,其换算关系为: Nm=(Xm-X0)cos?-(Ym-Y0)sin?+3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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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Xm-X0)sin?+(Ym-Y0)cos?+4000.00 Xm=(Nm-3504)cos?+(Em-4000)sin?-50089.860 Ym=(Em-4000)cos?-(Nm-3504) sin? -3230.048

化工区内建设项目均应采用建筑座标表示,某些关键位置例如与区外工程的连接地点、地块界区座标等可同时以城市测量座标表示。 6.1.4 总图设计主要技术指标

各建设项目的总图设计应符合6.1.2所列规范或标准的有关规定。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建筑系数:≥35%;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1.0。

绿 地 率:根据《上海化学工业区绿化系统规划》,规定:三类工业用地不小于12%,一、二类工业用地分别不小于25%和20%,市政公用设施为25~30%,公共设施不小于35%,仓储用地为12~20%。其计算方法见6.1.10。

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各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准。 6.1.5 地块座标

根据已批准的《上海化学化工区总图方案》和《上海化学化工区道路规划》,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向各建设项目的业主提供地块的界区座标,作为项目的设计依据和用地范围。 6.1.6 围墙、工厂大门及边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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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建设项目,根据自身要求,沿市政道路修建草坪、绿篱、低矮围栅或通透性围墙等以改善环境形象,围墙高度不超过2米。沿路围墙中心线后退界区红线1米。

工厂主要出入口距主要道路交叉口圆弧切点应在50米以上,并由规划和交通管理部门审定同意。 6.1.7 标高系统和竖向设计

化工区高程系统采用吴淞系统,竖向设计均以吴淞系统表示。 化工区内中央河以南道路中心标高在3.4-4.0米之间。中央河以北道路中心标高在4.0-4.4米之间。地块标高具体以各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准。北银河路的铁路轨顶标高为4.2米,南银河路的铁路轨顶标高为4.0米,神工路的铁路轨顶标高为3.8米。 6.1.8 道路

上海化学化工区道路分为三级,即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支路。天华路、目华路、普工路、南银河路和州工路为化学化工区的主要道路。其中天华路、目华路为化学化工区的主要出入通道。

化工区内市政主干道采用沥青混凝土作为道路面层。各地块内部路面结构由各设计单位自定,各地块的道路设计范围应标至界区外与之连接的市政道路的边缘为止。 6.1.9 关于市政道路、管线设计会签

承担市政道路、管线(地块界区外)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应以批准的《上海化学化工区道路规划》为依据。在工作过程中应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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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保持经常联系,各阶段成品应事先通知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会签,以确保项目位置和标高的准确性。 6.1.10 建筑系数和绿化系数的计算方法

① 厂区建筑系数

A+B+C

厂区建筑系数= × 100%

厂区面积

其中:A—建筑物占地面积(米2),新建筑物按外墙中心线计算,现有建筑物按外墙面计算,罐区按防液堤中心线计算,构筑物按投影面积计算;

B—露天生产装置占地面积(米2),按生产装置的界区范围(BL线)内面积计算;

C—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的占地面积(米2)。

② 厂区建筑密度

A厂区建筑密度= × 100%

B其中:A-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米2);

B-建筑基地面积,即界区红线(BL线)内总面积(米2)。 ③ 厂区容积率 A厂区容积率=

B

其中:A-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米2); B-建筑基地面积,即界区红线(BL线)内总面积(米2)。 ④ 厂区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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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用地面积

厂区绿地率= × 100%

厂区面积6.1.11 铁路

① 上海化学工业区投资建设化工区内公共铁路走行线,铁路标准

为工业企业线路Ⅱ级。

② 原则上化工区内走行线上只为每个业主提供一个进入界区接

轨点,接轨点的位置应得到化工区发展公司的确认。 ③ 交接线和机车回转线是各地块专用线,应由各地块业主投资建

设,并布置在各自地块内。

④ 作业方式:由于工业站到各地块距离较远,加上铁路与道路交

叉频繁,为确保作业安全,从工业站到各地块交接线之间原则上采用牵进牵出的作业方式。地块内的作业方式由地块业主自行决定。

⑤ 铁路与地下管线交叉时,需进行防护处理。铁路列车的竖向设

计的活载详见《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99)4.3.1条的规定。轨顶至管线防护结构层顶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70米。

⑥ 业主专用线与化工区走行线的道岔岔心为交接点,道岔由地块

业主投资、建设和管理。

6.1.12 火炬

化工区不设公用火炬和公用火炬区。各项目内的火炬原则上应布置在本项目界区内,但应尽量减少火炬个数;同一区块内不同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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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应尽可能合并或采用公用火炬头方式。 6.2 排水

化工区内,雨水、污水应分类收集、分开输送。 6.2.1 雨水系统 6.2.1.1 排水雨量公式

化工区一级排水管网(包括装置内雨水管网)工程设计采用上海地区标准雨量公式:

Q=?qF=166.7i?F 其中:Q:流量(l/s);

F:集水面积(ha);

?:城市综合径流系数(混凝土铺砌地面取0.8~0.9;卵石、草坪或无铺砌地面取0.4~0.5); i:降雨强度(mm/min)。 33.2(P0.3-0.42)

i= (t+10+7 lgP)0.82+0.07 lgp其中:P为设计重现期(年),取P=2;

t为降雨历时(min); t=t1+mt2。

t1:地面集水时间(min),采用20min; t2:管内雨水流动时间(min); m=2。

6.2.1.2 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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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主(或地块)应严格按照清污分流原则,各自设置独立的清净雨水(清净雨水与初期雨水的界定方法见6.2.3.1)收集系统,然后集中从1~2个出口排放到化工区雨水管网或河道。 6.2.2 生活污水

在界区红线上或红线附近(东河路、西河路和南河路沿线的界区红线除外),每隔约200米已设置生活污水排水窨井,生活污水就近排入该窨井,汇集到道路下面的生活污水干管,然后送污水厂。井底标高请按化工区生活污水管网布置图的排水管底标高进行推算。东河路、西河路和南河路下不设生活污水干管,并沿线的界区红线上也不设生活污水窨井。 6.2.3 生产污水

6.2.3.1 有机废水、装置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消防事故水

有机废水、装置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消防事故水,由各企业在管廊上自行敷设管道专送至化工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二级标准后,由化工区污水排海总管送深海排放。

注1:初期雨水的界定方法

初期雨水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进行界定:①根据上海地区标准雨量公式,地面集水时间定为20分钟;②在雨水总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标准的,方可排入河道或雨水管网;在此之前的雨水,界定为初期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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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消防事故水的界定方法

在消防事故水收集设施总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标准的,方可排入河道或雨水管网;在此之前的雨水,界定为消防事故水,需送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6.2.3.2 无机含盐废水和清净下水(包括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

含盐量小于10 g/l的无机含盐废水,与清净下水一起纳入化工区无机废水和清净下水干管;无机含盐废水和清净下水的纳管排放标准应同时满足《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二级标准。 为促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循环冷却水处理技术、提高浓缩倍数和水的循环利用率,化工区推荐循环冷却水的浓缩倍数控制在5左右。 6.3 消防

6.3.1 遵循的规范、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GB50151-92)

《关于加强化学工业区消防站建设及企业工厂消防设计的几点意见》(沪消[2002]203号文) 其他适用的标准、规范、要求。

6.3.2 消防体制:以企业自救为主,化工区消防站支援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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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国外先进经验,化工区设三级消防灭火救援体系,即在社会、化工区和企业三级分别设立消防队,并以企业消防为主要消防力量,企业为其消防的第一责任人。 6.3.3 消防站

化工区规划设置四个消防站,包括一个特勤站,三个标准站。一期先建成一个特勤站(位于E7地块)和一个标准站(位于C1地块)。

上海市消防局将在化工区设立化工区消防支队,统一指挥、协调化工区的消防工作。 6.3.4 消防补充水

① 化工区的消防补充水系统与工业给水系统合并为一个系统。还

可就近利用河道水作为消防水补充水源。

② 项目装置是否设置高压消防水系统,由设计单位按有关规范、

根据装置规模及生产性质确定。 ③ 消防水不间断供水时间不小于3小时。

④ 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罐)补充水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6.3.5 消防装备

化工区内各企业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有效的灭火设施和器材,根据三级消防体系,各企业消防力量原则上按每平方公里配置4辆消防车考虑。各企业消防站及车辆配备,应考虑到生产装置的规模、占地大小及危险等级等因素,并报上海市消防局审核批准。 6.3.6 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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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装置或配套设施之间,可在综合安全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其火灾危险性、火灾负荷、火灾影响程度以及火灾损失等因素确定其与周边企业或工厂装置防火间距要求,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上海市消防局《关于上海化学化工区有关消防间距问题的复函》的要求执行。 6.4 供电与电气 6.4.1 遵循的规范、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GB50217-94) 其他适用的标准、规范、要求。 6.4.2 电力线路

220KV系统联络线采用架空线路。在化工区内中央河北侧,控制二条220KV架空线路走廊;在化工区内中央河南侧,控制一条220KV架空线路走廊。化工区内用户的受电线路,原则上采用电缆敷设,敷设方式采用排管或直埋。 6.4.3 电气防爆

化工区防爆区域等级划分执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6.4.3.1 界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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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区内由设计院根据装置生产特性及设备布置情况划分防爆区域等级;但防爆区域不得越出用地红线。 6.4.3.2界区外

①若不设物料管廊,按上述规范可划分为非防爆区。

②若设物料管廊和天然气管网地上设施,则取决于易燃易爆物料管道(包括天然气管网地上设施)上阀门、法兰及其他有可能产生泄漏的管件位置,并以阀门或管件作为易燃易爆物料释放源进行防爆区域的划分(等级为2区)。

③由于易燃易爆管道设计分期进行,因此,界区红线外有关电气设备先可按非防爆考虑。在易燃易爆物料管道设计结束后,再按照其防爆区域图所覆盖范围,对电气设备(包括已施工和使用的电气设备)按2区要求分期进行更换;若无法进行后期更换,在工程设计阶段应按防爆区域等级的2区选用供电和通讯设备器材。 6.5 防雷设计

6.5.1 应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要求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7-94,2000版)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94) 其他适用的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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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d0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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