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际公法形考任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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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选择一项:

A. 分离正确

B. 合并

C. 解体

D. 独立

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

选择一项:

A. 固定的居民

B. 主权正确

C. 确定的领土

D. 政府

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

选择一项:

A. 随领土转移原则正确

B. 与所涉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C. 协商原则

D. 公平原则

在国家继承中,与被继承国对继承所涉领土的活动有关的被继承国的国家动产应转属继承国,叫做()。

选择一项:

A. 白版原则

B. 领土转移协定原则

C. 移动条约界域原则

D. 领土实际生存原则正确

前苏联解体后,1992年1月3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发表建交联合公报,这是中国对一个()的承认。

选择一项:

A. 新政府

B. 新政体

C. 新国体不正确

D. 新国家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

选择一项:

A. 一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B. 大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C. 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正确

D. 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创造国际法

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

选择一项:

A. 《联合国宪章》正确

B. 万隆会议最后文件

C. 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

D. 《给予殖民地人民独立宣言》

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

选择一项:

A. 美国的凯尔森正确

B. 英国的奥斯汀

C. 德国的耶利内克

D. 德国的得里佩尔

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选择一项:

A. 被保护国正确

B. 附庸国

C. 宗主国

D. 单一国

确立南极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是()。

选择一项:

A. 保护南极环境条约

B. 南极条约正确

C. 海牙公约

D. 保护南极海豹条约

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的体现。

选择一项:

A. 独立权正确

B. 自卫权

C. 平等权

D. 管辖权

确立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是()。

选择一项:

A. 《日内瓦公约》

B. 《芝加哥民用航空公约》

C. 《联合国宪章》正确

D. 《巴黎非战公约》

在国家继承中,部分领土割让或某附属领土并入某一既有国家时,适用(),即被继承国参加的条约自国家继承日期停止对继承所涉领土失效,而继承国参加的条约则同时对该领土生效,除非该条约对该领土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实施条约的条件。选择一项:

A. 白版原则

B. 领土转移协定原则

C. 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D. 移动条约界域原则正确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选择一项:

A. 以受到外国干涉为前提

B. 仅指单独自卫

C. 自卫不向安理会报告

D. 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正确

由若干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的拥有统一主权的国家被称为()。

选择一项:

A. 单一国正确

B. 附属国

C. 中立国

D. 复合国

国际法基本原则有()

选择一项:

A. 国内法性质

B. 任意法的性质

C. 强行法性质正确

D. 硬法的性质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选择一项:

A. 新国体

B. 新政府正确

C. 新国家

D. 新政体

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选择一项:

A. 20世纪

B. 17世纪

C. 18世纪

D. 19世纪正确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

选择一项:

A.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正确

B. 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C. 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D. 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选择一项:

A. 普遍主义

B. 绝对主义

C. 连带主义

D. 限制主义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以下哪几项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正确

B. 自然人与法人间的关系

C. 中国与美国的关系正确

D. 中国与百事可乐公司的关系

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俄罗斯正确

B. 美国

C. 中国正确

D. 前苏联

各国在使国际法在其国内适用的方式上一般采用的方法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保留

B. 变通

C. 采纳正确

D. 转化正确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新自然法学派提出()。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规范法学说正确

B. 社会连带学说正确

C. 权力政治说

D. 政策定向说

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割让正确

B. 先占正确

C. 时效正确

D. 添附正确

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选项包括(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一般法律原则正确

B. 国内判例正确

C. 国际惯例正确

D. 国际组织的决议

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有独立的主权不正确

B. 有国际求偿能力

C. 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正确

D. 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传统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上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自然法学派正确

B. 格老秀斯派正确

C. 规范法学派

D. 实在法学派正确

我国在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上的总的原则是(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条约与宪法不一致时宪法优先正确

B. 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条约优先正确

C. 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反我国公共利益正确

D. 严格履行国际义务正确

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法正确的(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正确

B.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适用

C. 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相同

D. 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主要依据正确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的学者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奥本海正确

B. 普芬道夫

C. 宾刻舒克正确

D. 李斯特正确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七项原则( )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正确

B. 各民族权利平等与自决正确

C.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正确

D.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正确

下列权利属于国家的基本权利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自卫权正确

B. 表决权正确

C. 平等权正确

D. 独立权正确

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联合国制止一切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B. 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正确

C. 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正确

D. 各国任意处理其国内的一切事务

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情况得到(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国际组织的实践正确

B. 跨国公司的行为

C. 国家的内部行为正确

D. 国家的外交实践正确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 )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自由考察正确

B. 建立科学研究站正确

C. 军事演习

D. 占领

国家边界的形成有哪几种情况:()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继承原国家边界正确

B. 历史形成边界正确

C. 条约划定边界正确

D. 自然产成边界

现代国际法承认的领土变更方式包括( )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时效

B. 全民投票正确

C. 添附正确

D. 自愿割让正确

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几种学说?()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国际法和国内法对立说

B. 国际法优先说正确

C. 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正确

D. 国内法优先说正确

下列属于排除一国国际行为不当性的情况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同意正确

B. 不可抗力正确

C. 自卫正确

D. 经济封锁

三、案例讨论题(共2 道试题,共20 分。)

3.湖广铁路债券案

案情

中国清末预备修建的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因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

两线铁路的修建计划,前者是由武昌起经岳阳、长沙至宜昌,与广东商办的粤汉铁路衔接;后者以汉口为起点,经应城、钟祥、当阳至宜昌,由此抵达四川夔州(现称奉节)。清政府修建湖广铁路的目的在于便利用兵以镇压正在兴起的南方起义维护其统治。为加快铁路的修建,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受命督办后,便向国际上筹措借贷。1909年3月7日, 中德草签了借贷合同, 决定向德国的德华银行借款。英、法两国得知此事后也认为有利可图,故通过抗议、照会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强迫清政府接受它们的借款。这使清政府只好搁置中德的借贷合同,另于1909年6月6日与英、法、德三国草签了借款合同。之后,美国又以“机会均等”挤进了该借贷合同。所以湖广铁路的借贷合同最后是以清政府邮传大臣(盛宣怀)为一方,以德国的德华、英国的汇丰、法国的东方汇理等银行和“美国资本家”(以下称银行)为另一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签订后,德、英、法、美上述银行于1911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以下简称湖广铁路债券)600万金英镑。该债券利息从1938年起停付,本金1951年到期未付。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持有湖广铁路的上述债券。1979年11月,他们的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11月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关于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审理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拒绝后, 法庭于1982年9月1日对本案作出了缺席裁判。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原告41313038美元, 另加利息和诉讼费。中国政府对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的判决拒绝接受,认为它是违反国际法的,是无效的。理由是依据国际法,国家享有主权豁免,一国法院不得强行将外国列为被告。所以美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管辖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调查了湖广铁路债券的渊源,认定它属恶债。

中国政府据此理由与美国国务院进行了多次交涉。经过两国政府官员的几次会谈,美国国务院决定干涉此案。美国国务院乔治?普?舒尔茨和国务院法律顾问戴维斯?鲁宾逊分别于1983年8月11日和12日发表了声明。

中国接受了美国的建议,聘请了美国律师出庭申辩。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绝对主权豁免;本案不属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的“商业活动”;原告的传票送达不完备;原告未能依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证明被告具有责任而使其提出的求偿要求和权利得以成立等理由指出法庭判决无效,要求撤销缺席判决。

另外,美国司法部向阿拉巴玛州地方法院提出了“美国利益声明书”,要求法院考虑舒尔茨和鲁宾逊的声明,考虑美国利益支持中国的申辩。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法庭重新审理了此案,作出新的决定,撤销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之后原告又向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未获成功,致使此案于1987年3月9日告终。

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在美国享有豁免权?为什么?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是否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为什么?

(3)为什么说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有义务继承?为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享有豁免权。这是因为,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完全独立和平等的,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对另一个国家行使管辖的权利,一个国家的法院没有经过国家同意,不能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诉讼对象的案件。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不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这是因为,美国地方法院以一个主权国家作为被告诉讼,行使管辖权,作出缺席判决甚至以强制执行其判决相威胁,这是完全违反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违反联合国宪章。对于这种将美国国内法和美国法院的管辖强加于中国,损害了中国主权,损害中国民族尊严的行为,中国政府理应坚决拒绝。现在,本案由于中国坚决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上,坚持国际法的原则,最后并没有有按照美国法院的"缺席判决"执行。1987年3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美国债券持有人的复审要求,撤销了不利于中国的判决。

3、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因为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中国政府无任何义务继承这笔用于镇压革命的恶债。因为,这涉及新政府对前政府的债权问题,新政府如何处理债权取决了该政府政策利益等方面,国际法上的继承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是一个国家或新政府如何处理旧国家或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问题。在这里,只涉及到新政府的债务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翻国民党政府而建立的新政府并且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因此,我国政府在处理旧政府的债务时,也坚决适用"恶意债务不予继承",这是久已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因此,我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不予承认这一债务,这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且也为国际法实践所证明的。

1.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

案情

一九八七年九月十日至二十八日,西藏达赖十四世喇嘛出访美国,在美国国会讲坛的发言中提出了所谓"五点和平建议":

一、使整个西藏变成一个和平区。建议把整个西藏,包括昌都地区和青海省藏区,变成和平区。......西藏历来是......亚洲大陆大国之间的缓冲国。......要建立西藏和平区,中国就得把其军队和军事设施从这个国家撤走。

二、中国放弃向西藏地区移植人口政策,因为这威胁着西藏民族的根本生存。

三、尊重西藏人民的根本人权和民主权利。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权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国人在那里推行一种称为分离和同化的种族隔离政策,对藏民实行歧视,藏民在自己的国家里充其量只不过是二等居民。他们在殖民政府的统治下生活,被剥夺了一切基本权利和自由。

四、恢复和保护西藏的自然环境和中国放弃在西藏生产核武器和堆放核废料计划。

五、就西藏未来的地位以及西藏人民和中国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举行诚挚的谈判。我们希望本着坦率与和解的精神,通情达理和实事求是地处理这个问题,着眼点应该是努力寻找一种符合藏人、中国人和其它所有有关民族长远利益的解决办法。藏人和汉人都是独特的民族......但是,这不一定妨碍两个民族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方面进行真正的合作。

为了支持达赖"五点和平建议",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赫尔姆斯与参议院前外交委员会

主席佩尔,提出"西藏问题修正案",诬蔑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歪曲拉萨骚乱事件,造谣中国处决和监禁了一百多万藏人,还散布西藏是"国家"的谬论。这个决议还要求美国将其对华外交与人权问题联系起来。要求里根当局在向国会提出向中国出售武器请求时,要能"判定中国是否有诚意地,及时地着手解决西藏的人权问题"。决议还呼吁里根会见达赖,建议美国向十万藏民提供二十万美元的援助。

问题

请分析,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是否违反国际法?为什么?

(一)所谓修正案是违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它是指一国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外事务,不准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另一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因此,有关西藏的任何问题都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别国是无权干涉的。而美国国会的少数人围绕所谓"西藏问题"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都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任何国家或者任何人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都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的,也是永远不会得逞的。事实上,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都把他们的魔爪不断地伸向西藏,妄图把西藏从中国领土分裂出去,但是他们的阴谋始终未能得逞。

(二)所谓修正案侵犯了我国领土主权

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原则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处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这早已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现在,美国国会的所谓"西藏问题"的修正案,妄图把西藏从我国领土分裂出去,这就是破坏和分裂领土完整,侵犯我国领土主权。

(三)所谓修正案违背了美国承认的国际义务

1972年2月28日中美在上海签署的联合公报中庄严宣布:"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按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美之间签署的公报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对中美双双都具有法律拘束力。而美国国会关于"西藏问题"的修正案,严重地违背了美国在中美的联合公报中承担的义务。西藏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对西藏问题以何种方式来解决也是由中国决定的内部事务,绝不允许任何外国的干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bz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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