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4-26 16:0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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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家园酒店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公司实行全员聘任制,依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体现专业”的原则聘用员工。

二、公司依据酒店职能需要,编制岗位。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工作权限。人员编制以酒店年度核定的年度员工定岗为准。

三、招聘录用程序

招聘录用程序:招聘申请→招聘面试→录用通知 四、招聘申请程序

1.用人部门经理填写增加岗位申请表; 2.办公室审核签批; 3.办公室组织招聘面试。 4.必须报经总经理/副经理审批。 五、招聘录用标准

1、身体健康,品行兼优,认同公司文化。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承担较大的工作责任。 3、具有岗位相关的知识、经验、技能者优先录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满十六周岁者,岗位任职年龄详见《岗位说明书》; 2)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3)曾犯刑事案件被判刑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品行恶劣,被其它组织机构开除者; 6)学历、身份或相关证件弄虚作假者。 六、 招聘面试、录用审批程序

1、员工录用审批程序: 1)部门负责人级(含)以上人员 主管领导→景区办→总经理/副总经理 2)其他人员

酒店经理→用人部门管理员/酒店办公室→景区办公室→总经理/副总经理

2、员工外调

1)特殊岗位必须在员工正式入职前完成外调。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外调时间的,由本人出具申请,说明具体原因,由主管领导审批,并承诺后期如外调不合格,无条件辞退,最迟在转正前必须完成外调。

七、员工上岗

1、公司实行试岗制度(试岗期仍为面试甄选阶段),凡通过复试确定入职的人员,需到部门进行为期一周的试岗工作,了解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试岗期间所在部门评议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自行提出离职的,公司不予支付薪酬。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缴验学历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 2)缴验职称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 3)缴验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 4)近期半身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负责填写并派发公司统一印制的《部门报到通知单》,并领取员工手册、消防手册等。

3、新员工持《部门报到通知单》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后,方可正式上岗,纳入景区办建立详细的人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员工的工作表现等资料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4、酒店办公室组织新录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2.酒店概况

3.酒店礼仪及仪容仪表规范; 4.消防及食品安全常识;

5.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准则; 6.员工职业生涯规划。 5、入职指引:

1)新员工上岗前由办公室通知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新员工试用期内的指导,负责引领新员工到岗报到,并对具体岗位、同事情况、工作业务关系介绍等,对新员工试用期内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

2)指导老师为本部门的老员工,熟悉公司本部门岗位并具有较高的业务或专业水平,且能够为新员工做出表率和榜样的人员。

八、员工的任用

1、公司对员工的任用采用灵活性和程序性相结合的方法,参考学历、资历,但不唯学历、资历,重在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

2、根据工作需要,当公司对员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时,薪资待遇随职务或岗位的变动而变化。

九、试用期

1、新录用员工试用期6个月;员工内部晋升,新职位(岗位)见习期为6个月。

2、新录用员工试用期不参与考核,转正后参与考核,开始享受福利。晋升人员试用期期间福利按原岗位发放,转正后按新级别执行。

十、员工转正

1、试用期结束前,由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提交景区办。

2、景区办审核转正申请,同意后办理转正手续。

3、主管级人员转正,转正手续经部门经理后,报酒店经理审核同意后,再行报公司景区办签批。

十一、竞聘管理

1、酒店部门负责人(含)以上职位的人选确定原则上采取内部竞聘方式产生。

2、竞聘职位和竞聘要求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情况和发展需要确定,竞聘程序如下:

(1)总经理行政会确定竞聘职位和竞聘要求,景区办根据要求确定竞聘方案;

(2)景区办对内发布竞聘职位和竞聘方案,开始收集竞聘人信息; (3)通过竞聘报告、竞聘陈述、竞聘答辩等环节,竞聘小组对竞聘人进行评价打分;

(4)经过综合评议后,竞聘小组提报竞聘结果至总经理行政会,经审批后执行;

(5)竞聘上岗人员实行见习管理制度,见习期为1-3个月,见习期转正程序按员工转正流程进行。 十二、员工异动管理

1、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停岗等情形,其中调动分为内部调动和外派两种形式。

2、员工异动时,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造成离岗人员将公司财物带走或丢失的,一律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3、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景区办,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做出批准决定,凡未经景区办认可的异动均无效,无效异动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其责任人相应(50-200元)的经济处罚。

十三、员工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总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的岗位调动和公司内部员工职务升降的岗位变动。

1、调动须经原所在部门经理及总监和新工作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并经景区办核准签批后,方可在办理异动交接手续后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2、职务升迁或专业岗位变动的员工均有1-3个月见习期,转正考核执行上级、同级、下级综合考评,经考评合格方可转正,薪资在转正后执行新标准;降职员工不再执行试用期制度,薪资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3、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景区办下达工作调动通知;

(2)调出部门到景区办领取《员工调动单》;

(3)调入、调出部门办理调动交接手续并报景区办备案; (4)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报到上岗。

十四、员工外派是指因工作需要,员工被安排到各分(子)公司工作,其人事管理权随之转移至新单位,同时其薪资及福利、劳保等由新单位负责解决。

十五、待岗。 1、待岗主要适用于:

(1)员工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在工作意愿、服务态度上存在较大差距需要重新接受岗位培训的;

(2)员工因严重违犯劳动纪律或有关规定,给公司或客户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的;

(3)因部门机构调整或人员精简。 2、待岗程序为:

(1)所在部门提出待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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