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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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社区管委会创建放心消费实施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市政府2011年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要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滨湖社区旅游实际,滨湖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放心“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细化文明城市创建举措,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范围、提升消费维权内涵、增强消费维权实效,切实提升我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各村(居)、单位、部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试点活动,全社区全部参加创建试点,各村(居)和部门企业(或者个体户)、市场创建试点分别不少于10个。逐步培育一批放心消费达标企业(或者个体户),形成一套具有盐都滨湖社区特色的比较科学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力争做到“点上结果、线上生根、面上开花”,即单体创建突出亮点、市场创建扎实有效、区域创建实现全覆盖,努力把滨湖社区打造成为全省、全市消费者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三、创建活动安排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全区广泛宣传,召开多种形式的动员会,向各村(居)、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要求;通过电视、报纸、标语、横幅等形式营造我要创建放心消费的活动氛围。

二是确定创建试点单位阶段。2011年4月,各管理区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确定辖区的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市场、示范村(居)、示范企业(个体户),完善辖区放心消费维权点建设。对创建示范单位,纳入重点指导范围。各管理区及创建主体要按照“六有”要求,建立创建机构、明确创建人员、拟定创建方案、设置资料台帐、落实经费保障。使创建活动有专人负责,创建的检查、督办、统计、信息等制度完善,启动通报、信息反馈机制,对确定的创建村(居)、单位、市场及企业(个体户),要设置“创建放心消费一条街”、“创建放心消费市场”、“创建放心消费企业”标志牌。

三是全面创建阶段。2011年5月-2012年1月,各社区、市场、企业(个体户)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创建举措,落实创建内容,开展创建活动,丰富放心消费的具体办法;职能部门围绕食品等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向市民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指导活动,让消费者真正在创建放心消费活动中得到实惠,得到安全感,使消费者满意创建放心消费活动。

四是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各管理区总结、考核、验收。对达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消费示范街”、“放心消费示范市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个体户)”称号,并将创建结果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不再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市场、文明

诚信经营户等文明创建推荐对象。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创建放心消费活动进行总结、完善,把创建放心消费活动全面推向深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动态性强的社会综合工程。各管理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提高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宜昌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与各管理区、成员单位和相关行业商会签订《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责任书》,各管理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管理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的创建实施方案和目标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通报、检查考评等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将创建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行业、单位和责任人。

2、强化舆论宣传。各管理区要在主干道设置大型放心消费创建宣传牌。区创建办制作消费教育展版在各村(居)、单位和部门进行巡回展览,发放《2000份居民消费教育宣传手册》,开展放心消费教育问卷调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通过公益广告、维权宣讲、媒体报道、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社区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的宣传,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重点抓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宣传,促进行业、企业自律,扩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影响,提升消费者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典、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文明社区创建、三单位、五部门和十佳经营店无假货等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结合与百姓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放心消费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3、注重典型引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试点工作,将创建工作向同行业其他单位和其他行业推进,向各村(居)单位推进。行业创建试点主要在食品、药品、农资、通信、餐饮、等行业进行,全区不少于5个行业。全面启动基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创建主体做到“六有”,即:有创建机构、有创建人员、有创建方案、有资料台帐、有经费保障、有创建活动,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全覆盖。各管理区内的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经营主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完善试点单位台帐范本,指导试点单位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试点单位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上台阶。

4、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要制定推广适合有关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行业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创建行业的规范管理。坚持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等为主要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的内生动力,努力实现行业、企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善于引导和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诚信兴商”理念,切实增强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做到依法经营、公平交易、信息透明,不售假、不强卖、不欺诈,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承诺、信息公示等自律制度,倡导名牌、名品、名店,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5、坚持整体联动。加强成员单位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法定原则,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多创共赢的局面。深入开展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努力抓

好以食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食品、药品市场的消费安全,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扎实推进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消费环境的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公用企事业单位和其它垄断性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促使这类行业和企业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效果、服务价格等方面做到依法规范和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加大对广告、合同、价格和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消费和利用霸王合同、信息不对称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6、加大维权力度。强化对“消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使广大消费者知法、懂法、护法,强化自身的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机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均应依法建立健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机构,并向社会公示申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的申诉和举报。各管理区、行业主管部门、居委会、有形市场、大型经营企业以及其他创建活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创建活动单位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80%、95%以上。努力提高申投诉处理质量,加强消费者申投诉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明确申投诉机构的职责任务,统一机构标识,统一受理程序。各类申投诉机构要着力提高快速处理能力和工作质量,受理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应达95%以上,对重大申(投)诉案件的处理率应达100%,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要达到85%以上。同时在各村(居)、单位、和各行业、企业、普通市民中,聘请一批创建活动社会监督员,对市场消费环境和成员单位、试点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监督。

盐都区滨湖社区管委会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滨湖社区创建“放心消费”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权奎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丁美俊 副 主 任 刘玉然 副 主 任

成 员:蒋文松 食安办主任 张锦方 卫生院院长 孙 勇 工商分局长 徐 平 广播站站长

赵少爱 农科站站长 王松喜 兽医站站长 郭品荣 粮管所所长 陈增年 派出所所长

滨湖社区管委会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8i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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