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陈竺部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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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11年卫生工作,归纳医改三年来的成效,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探讨未来四年改革的基本思路,围绕深化医改这个中心,部署2012年卫生工作,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医药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下面,我讲三方面内容,供大家讨论。

一、2011年卫生工作的总结

2011年既是近期医改五项重点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二五”时期医改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卫生系统群策群力,上下联动,谋全局、抓改革、促发展,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卫生部门牵头的医改任务基本完成。

2011年初,国务院医改办把当年医改任务细化为67项,卫生部门牵头负责46项,配合完成18项。医改监测数据表明,截至11月底,这些医改任务基本完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参合人数

8.32亿,参合率97%。筹资水平大幅度提高,人均筹资额增加到243元,其中政府财政补助提高到206元。保障水平继续提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提高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全国94%的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江西、江苏等20个省大幅度提高了农村儿

童白血病和先心病保障水平,辽宁、河北、山东、安徽、湖南、湖北、海南、广西等省(区)重特大疾病保障增加了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等病种,吉林省扩展到20种。新疆、云南、西藏、青海、福建、湖南等地开展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试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90%以上统筹地区实现县域内定点机构医疗费用即时结报,63%实现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68%开展了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63%建立了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统一服务平台。内蒙古和陕西榆林市将统筹层次提高到市(盟)级,广东、河南、湖南等地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江苏省以立法形式,规定新农合筹资标准不低于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20%,建立了筹资动态增长机制。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覆盖。28个省按照新文件要求出台了采购意见,安徽、山东、河北、四川、湖北等16个省完成了新一轮采购,价格平均下降30%。江西、浙江等11个省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宁夏、河南等省探索部分高值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安徽省出台了巩固完善基层医改30条补充政策。全国97.5%的县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核定,辽宁、陕西、青海等16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员聘

用,重庆、山西、吉林、甘肃等22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重点的改造建设项目继续推进。中央投入71.5亿元,建设项目1.5万个。56.8%的县市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甲水平,84.7%的县市至少有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86.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84.1%。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1万名,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2万名。“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安排1万名基层业务骨干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岗培训医务人员112.5万人次。河北实施“大学生村医”工程,为村卫生室和卫生院招聘大学生2000名。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调整政策、提高标准、增加补偿渠道,全面落实了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乡村医生普遍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试点启动,村卫生室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25.6%。不断探索基层卫生服务新模式。68%的卫生院开展了巡回医疗服务。北京、上海等地推行家庭医生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探索实施牧民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费补助标准达到人均25.6元。江西、青海、西藏等省(区)加大省级资金配套比例,

减轻基层负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2%,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7.2%。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分别达到4500万、1500万和222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稳步推进,免费为15岁以下儿童接种乙肝疫苗626万人次,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400万例,乳腺癌免费检查40万例,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补助371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35万人,完成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45万例。建设374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项目效果显著,传播率从33%下降到7.9%。燃煤型氟中毒改灶163万户,贵州省提前一年完成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项目任务。创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手段。76.5%的县(市、区)进行了公共卫生机构的综合量化考核。江西省试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第三方考核机制。北京、湖北、山东等省市启动跨部门的社会健康促进工程。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31个省级试点城市和18个省745家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规划布局、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支付制度、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支援基层和鼓励社会办医方面展开全面探索。全国338个地级市中,96个地市新成立了公立医院管理机构,39个地市建立了理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261个地市建立了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河南、山西等省探索把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各地以强化服务为抓手,推行了一批

见效快、易操作的公立医院改革和管理措施。全国1200多家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甲医院实行了预约诊疗和分时段就诊。北京市开展预约挂号的医院预约就诊率达到40%左右,复诊预约率达到70%左右。在全国二级以上医院中,35%开展临床路径试点,25%建立规范化电子病历。在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和4557所二级医院的2.9万个病区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北京、深圳、昆明、七台河、马鞍山、洛阳等省(市)开展了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鞍山等9个城市组建了纵向一体化为特征的医疗集团,北京等5个城市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陕西、江苏、浙江、湖北等省先后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安徽省结合医保报销政策、推进按病种付费、落实临床路径,初步实现了分级诊疗。

上述监测数据表明,卫生部门牵头的2011年医改任务基本完成。

(二)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完善多部门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动机制。制定14种常见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加强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落实4大类27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任务。强化管理干部、省级师资和骨干的培养。完成反恐卫生应急储备目录调整和物资准备。强化预警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继续强化重点地区鼠疫防治。辽宁、吉林、内蒙古等地区炭疽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臵。积极应对境外脊髓灰质炎病毒传播事件,按时完成强化免疫。快速反应、妥善应对福岛核电事故、“7.23”甬温铁路

动车追尾等国际国内重大突发事件。

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稳步推进重大传染病和重点传染病防控。扩大艾滋病监测、检测、治疗、干预、母婴阻断覆盖面。艾滋病检测人数、抗病毒治疗人数同比增加16%和37%;累计发现、治疗肺结核病患者83万例,治愈率达93%。强化麻疹免疫取得明显成效,发病率从2010年的25/100万下降到10/100万以下。血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发病呈下降趋势。在新疆完成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2000万人。全国28省(区、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慢性病防治不断加强,39个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考核验收。建立了全国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城市(区)、卫生城镇数量继续增加。农村饮水监测工作不断加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妇幼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大力推动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投入43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基本设备。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广免费婚检,推进产前诊断。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训,推进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教育在城乡基层有效落实。推进控烟履约,多渠道开展控烟宣传,全力推进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

(三)食品药品监管进一步加强。

推进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颁布2010年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药品质量

追溯和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改革药品审评审批机制。组建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切实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建立药品抽验信息系统。推行药品快检技术。加强药品上市后监测和评价。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药品及时做出处理决定,维护公众用药安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及冒充药品销售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专项行动。严肃治理违法药品广告,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增强。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食品安全整顿组织协调。深入开展保障食品安全的专项行动,妥善处臵一批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发布了食品添加剂等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初步建立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对490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抽检合格率81%。

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中央投入56亿元改造建设2150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继续得到加强,市、县级职业病诊断机构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54%。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妥善处理一

批尘肺、职业中毒等职业危害事件。在9个省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已在全国50%的公共场所实施。1-10月共监督公共场所5.3万户,覆盖率达到46%,查处案件5021件。建立覆盖全国31省(区、市)620个县(市)的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监测点近2万个,监督供水单位2.6万户,覆盖率达到58%。对9.8万所学校的传染病、饮用水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54%。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28万户,查处医疗卫生案件6700件、无证行医案件3190件。

(五)中医药工作取得新成绩。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1814所县级中医医院、58个地市级民族医医院和88个西部地区地市级中医医院的能力建设。完善中医药应急和防治新发传染病工作机制,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10种慢性病“治未病”菜单式服务。浙江、福建、山东分别开展了中医药防治慢病、慢病综合防治和一体化管理试点。甘肃、河北、浙江、宁夏等地把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范围。天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在展示中医特色和优势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启动中药资源普查试点。推进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人员鉴定工作。提炼与推广一批老中医研究型传承成果,推动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建立传承工作室,努力推进中医药传承。甘肃省在全

省选出1000位名老中医,由政府支持开展“师带徒”传教,加快中医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职业教育和文化建设。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一步构建我国中医药话语权和主导权。《黄帝内经》、《本草纲目》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

(六)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监管进一步强化。

积极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让群众满意”活动。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启动中西部地区110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评估产生34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强地市级院前急救和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基层医疗机构启动20种常见病规范化诊疗。深入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2011年全国献血人数和采供血量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5.1%和5.8%,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医疗费用控制取得初步成效。去年1-8月,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增幅扣除物价影响后,二级医院上涨2.13%,三级医院下降0.85%。福建、广东、甘肃、宁夏、浙江、上海等地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为进一步控费积累了宝贵经验。

(七)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中央和地方安排卫生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强新农合信息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远程会诊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各地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优化业务流程,实施预约门诊、诊疗及缴费一体化服务等便民措施,改善群众就医

感受。新疆远程会诊系统已与88个县市连接,会诊病例已突破3万例。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江西等省(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加快,已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时更新、患者预约挂号、查询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和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等功能。

(八)其他各项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突出为民服务的工作重点,形成了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的落实。围绕医改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卫生政策宣传、医改形势教育、推广树立先进典型,针对群众关心的舆论热点积极进行引导,努力为卫生工作和医改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卫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大力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围绕行风建设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卫生系统社会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和卫生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干部保健工作,关心老干部生活和健康,支持他们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切实加强医改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创新资金拨付方式,贯彻新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加强卫生经济领域的专项治理。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纲要,加大区域卫生规划力度,严格

大型医用设备配臵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大型医用设备与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卫生援疆援藏工作得到实质性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取得显著成效。

制定并开始实施《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启动基层卫生人才、医学杰出人才、紧缺专门人才、中医药人才和医师规范化培训等5项卫生人才工程。卫生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 和“重

大新药创制”两个科技专项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总体进展顺利。

广泛开展国家与地区间的交往与合作。以卫生外交服务国家利益,服务卫生改革发展。利用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多双边活动等外交平台,广泛宣传我国医改的理念和进展。积极参与国际间重大卫生行动,在推动慢病防控和改善健康社会决定因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主动邀请国际组织对我国卫生改革进行独立评估。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周边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援外医疗队建设和管理。继

续推动与港澳地区的深层卫生合作,推动海峡两岸卫生交流。

同志们,过去一年,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顺利推进,为维护群众健康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坚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向党中央、国务院,向

重视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关心支持卫生工作的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向全国卫生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一)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塑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全会要求,必须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根本任务,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造生产传播的各个方面,使其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追求,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当前,许多行业和地区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正在强化本行业本地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通过广泛学习和讨论,已经或正在塑造体现本行业本地区特色的核心价值和职业精神。

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学习、领会、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深化医改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破解医改难题,实现医改目标,不仅需要制度建设、政策完善、投入增加,更需要精神的引领、价值的支撑和道德的坚守。

波澜壮阔的医改事业呼唤卫生行业文化建设,奋发向上的广大医务工作者需要凝聚共识,形成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这种精神应当光大我国传统医学所体现的文化和道德内涵、应当借鉴西方医学的人文思想、应当融合革命战争年代淬炼而成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应当发扬改革开放以来体现新时代医学发展的创新理念。在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经过初步思考和研究讨论,我们认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忠诚信仰、尊重病患、崇尚医德、精湛技术、甘于奉献”。我们认为,这种职业精神应当是千千万万医疗卫生工作者长期实践的结晶,应当是医疗卫生行业提振精神、鼓舞士气、统一意志的精神旗臶,应当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凝练出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对卫生系统来说是一件具有深刻影响的大事,需要更加广泛深入的讨论。对此,张茅书记将作更深刻的阐释。这次会议以后,要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大讨论,深入探讨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内涵及其表述,探讨怎样用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促进卫生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这样的讨论过程,是一个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也是提高广大医务人员思想道德意识的教育过程。我们希望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踊跃参加,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二)对三年医改形势的基本判断。

三年医改重点任务即将完成,未来四年医改工作启动在即。当前,我们要实事求是、冷静客观地总结分析医改进展、成效、困难和挑战,澄清一些模糊认识,打消一些疑惑顾虑,进一步拓宽思路、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统一步调,为进一步推进医改奠定思想和认识基础。

毋庸臵疑,对医改基本形势的研判,应该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用群众的观点、发展的观点、辩证的观点进行分析。具体来说,可以从下几方面对医改进展和成效做出基本判断。

第一,人民群众通过医改得到实惠。三年来,“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改善。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变了部分农村和偏远地区缺医少药的状况。通过纵向一体化资源整合、双向转诊、节假日门诊、预约挂号等便民惠民措施,缩短了城市大医院排队挂号时间,“三长一短”问题逐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大大改善。2008-2011年,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从80.3%提高到83.3%,农村地区从75.6%提高到80.8%。

三年来,城乡居民开始享受到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以新农合为例,政府补贴从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保险待遇从住院报销向门诊延伸,提高了特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参合农民自付医药费用比例从73.4%下降到49.5%,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大大

减轻,居民医疗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根据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11年医改专题研究发现,与2008年比,2011年农村居民两周未就诊比例从12.4%下降到6.1%,下降了51.9%;城市居民两周未就诊比例从6.4%下降到4.0%,下降了37.5%。因经济原因要求出院的比例,农村从21.7%下降到15.7%,下降了27.6%;城市从15.5%下降到11.8%,下降了23.9%。通过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零差价的基本药物,实际药价下降16.9%,群众用药负担大大减轻。通过推广临床路径、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诊疗行为等医疗费用控制措施,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保持在较低的增长水平。在全国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增加的大环境下,按可比价格计算,2008-2010年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增长速度均控制在7%以内,扭转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趋势。

三年来,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投入从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可以免费获得的服务项目从9类21项扩大到10类41项,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居民有了自己的健康档案,获得健康知识,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形成健康行为,为实现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奠定了基础。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患者得到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健康管理,农村孕产妇、贫困白内障患者等重点人群获得了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显著改善。据对十省(区)考核,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均在90%以上。

三年来,国民健康指标继续改善。2008—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从34.2/10万下降到30/10万,婴儿死亡率从14.9‰下降到13.1‰。由此可见,随着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我国居民健康指标已进入较快改善时期,这是老百姓得到的最大实惠。

第二,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从2000年的15%左右增加到2011年的95%以上,为近13亿居民构建了抵御疾病经济风险的安全网。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用不到十年时间取得如此成就,被国际社会赞誉为创造了世界奇迹,展示了强大的中国力量。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步建立,既解决了防治疾病的基本用药需求,又促进了药品的合理使用,并带动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认为,中国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长足进展,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展开如此大规模的药物制度改革。

医改在一定意义上重新构建调整了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前所未有的充实和加强,初步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并存、协调发展的服务格局,成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最具中国特色的组成部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我国长期坚持的“预防为主”

方针有了制度安排,各种针对群体、具有成本效益的干预措施有了可靠的实施载体和机制保障,为控制健康危险因素、解决长远健康问题、提高国民健康素质、建设健康强国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这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中一个非常突出的亮点。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我们欣喜地看到,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并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将长久地造福国民健康,也将为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探索中国式解决办法。

第三,卫生事业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随着各项医改任务的落实,长期困扰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正在逐步解决,有的开始出现转好的趋势,有的正在发生变化,有的已经出现重大结构性改善,这恰恰是我们多年来希望看到的改革效果。

一是卫生资源配臵结构发生较明显变化。卫生资源配臵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重高端轻基本的问题正在扭转,公共财政的支撑和新增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向薄弱环节、向公共卫生倾斜的导向作用不断强化。2009和2010两年,全国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净资产增加988亿元,相当于前五年新增净资产的总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净资产增幅达55%,县级医院为39%,均高于城市医院的增

幅。与此同时,通过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其数量、学历、知识结构也出现向好趋势。与2008年相比,2010年村级卫生人员总数增长19%,达到129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比重由11%增加到13.5%。与2005年相比,乡镇卫生院人员数增加13.8 %,达到115万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扭转了多年来农村卫生人员数量减少趋势,提高了人员素质,基层和农村三级卫生网网底作用得到切实加强。

二是人民群众卫生服务利用结构开始发生变化。随着基层服务能力的加强,群众对基层卫生服务的认可和信任逐步增加,对基层卫生服务利用出现增长趋势。2008-2010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6.5亿,占总诊疗人次的比重由60%提高到62%。同期,乡镇卫生院出院人数从3594万人增长到3962万人,增长10%。近年来,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利用增长较快,2008-2010年,诊疗人次增长88.7%,出院人数增长115.7%,部分城市社区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已经超过总诊疗人次的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可罗雀的现象明显改观,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医疗卫生方面的城乡和地区差距逐步缩小。卫生服务调查显示,2003年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有医疗保障的比例分别为55%和21%,城镇显著高于农村。去年调查这两部分居民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比重分别增加到89%和97%。尽管仍存

在保障水平的差异,但农村居民医保覆盖率超过了城镇居民。调查还显示,2008-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制度的实际报销比分别由63.2%、49.3%和26.6%提高到68.3%、49.9%和50.5%。

从主要卫生指标的变化看,农村住院分娩率2003年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94.0%、72.8%和60.1%,2011年分别上升到97%、95.8%和94.8%。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异由34个百分点下降到2个百分点。与居民健康指标密切相关的服务利用指标地区差距大大缩小。更令人欣慰的是,居民健康指标城乡差距也在不断缩小,2005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是城市的

2.15倍,2010年这个指标的差距仅为1.3个百分点;同期,我国婴儿死亡率的城乡差距也从7.2个千分点下降到5.9个千分点。上述进展说明,医疗卫生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加快,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地区间的健康差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四是卫生总费用发生显著的重大结构性变化。200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高达60%,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分别仅占16%和24%。当时,世界卫生组织有关研究报告把我国卫生筹资公平性排在全球最差国家之列。经过努力,到2010年我国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分别提高到28.6%和35.9%,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35.5%。这一重大结构性变化说明我国卫生筹资结构趋于合理,居民负担相对减轻,公

平性显著改善。

我相信,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判断和大家在工作中的实际感受是一致的,也会得到社会广泛认同。我也相信,在医改三年任务即将完成的时候,看到这些重大变化,必将极大振奋广大医改工作者的信心,必将激励我们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把医改推向深入。

同时,还必须看到,医改的顺利推进也激发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服务设施的改善,为医务人员提供了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技术手段;服务量的大幅增长,使多数医务人员的收入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用人分配制度的改革,发挥了奖勤罚懒、调动积极性的作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业务量已接近饱和的情况下,努力挖掘内部潜力,开展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这既是医务人员对医改的奉献,也拉近了与患者的距离,提高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据统计信息中心的调查,2011年与2008年比,城市住院病人不满意率下降了7个百分点,农村下降了13个百分点。调查同时显示,医务人员职业满意度在提升,职业倦怠感显著下降。

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看医改,也使我们认识到,一个健康发展的医疗卫生制度和体系,不仅对提高劳动力素质、增进国民健康、改善民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对宏观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医疗卫生既是巨大的消费领域,又是巨大的投资领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

部门之一。我国医改三年实践也表明,医改构建起群众看病就医的安全网,缓解了群众后顾之忧,扩大即期消费进而拉动了内需;医改产生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医改促进了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健康相关产品制造业和服务业增长,促进了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所有这一切,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国家软实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十二五”时期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医改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的凸显期,需要我们更好地把握和处理复杂的改革形势。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的发展,为深化医改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医改作为重大民生问题,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责任进一步强化,这是我国深化医改的政治优势;社会各界对医改的认识空前提高,人民群众对医改的高度期待和支持,为我们深入推进医改提供了强大动力。但我们必须看到,随着医改深入,深层次矛盾凸显,改革难度在加大。“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的总体要求,仍然需要立足于制度建设、制度完善、制度创新,解决好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

第一,加强体系建设和组织创新,应对卫生新挑战。人口老龄化和疾病模式转变是我国社会发展特别是卫生工作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虽然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制定并实施了针对人口老龄化、健康危险因素的政策和措施,并取得初步进展。但应该承认,慢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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