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8号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1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及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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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3]8号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1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及毕

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各系(部):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中最后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实践运用、总结和深化的重要过程,对于锻炼、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顺利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做好我院2014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教学的效果和质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学院成立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郑安云 副组长:任 强

成 员:耿帮才 汪 波 罗明琳 王 娟 张素香

张雁芳 刘 铁 曹树进 赵荣丽 周 伟 叶碧洲和相关系(部)教学秘书及辅导员

二、毕业实习的组织形式

1、毕业班学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毕业实习采取学校集中安排实习和学生自主联系分散实习及研究性实习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校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社会关系自主联系具有优势资源的企业进行实习。

2、教务处及各系部应充分利用已建校外实习基地,安排集中实习,并配备有经验指导教师带队;如基地不能满足实习需要,必须在实习前提前落实学生实习单位,确保实习学生能按时完成实习任务。我院目前联系的实习单位有厦门辅讯光电有限公司、北京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满庭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中日龙电器、三环集团公司、襄樊博亚机械有限公司、襄城区人民法院、武商集团、苏宁电器、襄樊万达皇冠假日酒店、北京美驿天程、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德赛集团有限公、中捷股份、杭州豪士特商贸有限公司等。 3、教务处依托襄阳市内的几所重点中学建立了教育实习基地,可为我院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提供教育场所和条件,我院将把2014届准备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学生集中安排到襄阳市十九中、三十三中、三十五中、三十八中等中学进行集中教育实习。

4.对自主联系分散实习的学生,各系部必须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实习(就业)协议或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自主实习申请书和家长担保意见等材料,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实习地点、实习单位和联络方式(联系电话、手机和E - mail 等),并有专人负责实习生的管理与联系,随时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

三、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为确保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对201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做一下时间安排:

备 周 数 13—14上1-7周 内 容 注 1、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落实实习单位。 2、教务处及各系联系实习基地及可以接收实习学生的单位。 3、各系按教务处的要求做好学生论文选题的前期准备工作。 1、各系检查并统计自主实习的情况。 2、落实集中实习的单位和学生组织。 13—14上3、各系部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及8-10周 该完成的工作等。 4、教务处联合各系部组织毕业论文网上选题、开题等工作。 1、准备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安排教育实习,完成教育实习日志及13—14上实习报告。 11-17周 2、实习过程中本科生利用课余时间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生到实习基地(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完成实习日志及实习报13—14上告。 10-18周 2、实习过程中本科生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1、 学校毕业实习结束,毕业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或就业单位。 13—14下2、 本科毕业生在此期间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提交指1-9周 导老师修改。 13—14下1、本科毕业生在此期间必须将指导老师修改的初稿进行完善,并向10-12周 老师提交第二稿。 1、 本科毕业生在2014年5月5日返校。 2、 本科毕业生提交毕业实习日志及实习报告,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学13—14下生实习成绩。 13-14周 3、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二稿必须在5月14日前经老师修改同意后最终定稿,准备毕业论文答辩。 1、5月22日开始毕业生论文(设计)答辩。 13—14下2、专科毕业生在2014年6月4日返校。 15-17周 专科毕业生提交毕业实习日志及实习报告,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1、各系部统计并上报毕业实习成绩及优秀实习生名单,所有实习材13—14下料归档。 18周 2、各系部统计并上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优秀论文名单,全部材料归档。 四、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一)学生方面:

1、实习生必须服从学院实习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与指导,严格执行实习计划,服从带队教师、指导老师、学生实习组长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对于实习生不听指挥因违章操作或故意破坏公物的要赔偿应有的损失,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赢得实习单位的支持。

3、集中实习期间,不得无故离岗,如有特殊情况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半天以内由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批准,两天以上必须报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及实习单位批准,未请假而擅自离岗者一律以旷课处理。校外集中实习的同学由实习单位提供考勤记录。为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实习成绩采用考勤和纪律一票否决制,凡擅自离岗、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该生的毕业实习成绩直接定为不及格。

4、实习生实习结束返校时,提交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成绩鉴定表等材料,由指导教师以及教务、学工部门相关教师对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评定实习成绩。

毕业实习成绩包括:实习日记(20%)、实习报告(20%)、指导教师意见(30%)和实习单位意见(30%);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包括:指导教师建议成绩(60%)、评阅教师建议成绩(10%)、答辩成绩(30%);

对于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在其正常毕业年限内没有补考和重修,其毕业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学籍编为下一年级相同专业,该生必须参加下一届本专业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

5、要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各系部毕业实习教学开始前

要详细登记每位学生的具体联系方法,每个学生至少要有两种以上有效的联系办法和途径。本科生在实习期间应多和指导老师交流,及时的反应自己论文完成的进度和遇到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撰写、修改、定稿和答辩。

6、学院领导、指导教师或辅导员在学生毕业实习期间要不定期到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每周与辅导员联系一次。

(二)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应对自己所带学生的整个实习过程进行管理和指导。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实习班级的专业教师或辅导员担任,不同专业学生组成的实习班级的指导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具体要求和职责如下:

1、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指导教师要明确实习要求,熟悉实习计划,并要提前到实习单位落实学生实习的相关事宜。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平时考查,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及时报告学校,以便迅速作出处理。

4、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实习单位领导的交流,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帮助,密切学校与实习单位的联系。

5、对于分散实习的同学,指导教师要利用电话、手机、E-mail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指导。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6q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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