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红线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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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具体内容知识

9.2.3 加压过滤机加压仓和反吹风包,必须根据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单位,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9.2.4 加压过滤机加压仓和反吹风包入口门,必须设置机械、电气闭锁装置。需停机进入加压过滤机加压仓和反吹风包内检修,必须保证其内外空气压力相等

13.3.1 空气压缩机必须有压力表和安全阀。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灵敏可靠。安全阀调整压力的范围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0%。安全阀应当配有断油、断水保护装置和声光信号装置。

采样时,注意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认真检查采样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架等情况。在急倾斜煤层中采样时,严密注意底板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遇到打棚栏和无风的巷道或爆破时,不准进行采样工作。

d) 在采掘工作面采样时,禁止操作人员单独作业。采取生产检查煤样时,注意车辆的来往,防止车辆伤人。采取煤层煤样时,如果必须拆棚栏,则在采样后立即将栅栏插严背实,防止劈帮冒顶。

设备检修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不准用电话联系)。检修人员进入机器内部,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加锁,由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

15.1.3 检查、检修设备内部,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行灯或手电筒。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15.2.1 焊接车间必须配备齐消防器材。严禁在瓦斯含量超过0.5%或煤尘浓度大于10 mg/m3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15.2.2 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必须在10 m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必须在5 m以上。禁止作业现场吸烟。 15.2.3 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焊接、气割。

15.4.1 凡作业地点离地面(楼板)2 m以上,即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执行高空作业规程。

6.1.3 供电系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设备外壳必须直接重复接地。

操作人员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移动电缆和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且闭锁。进行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字样的警示牌。工作完成后,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8.4 防放射源伤害

18.4.1 选煤厂安装、使用、维护、维修放射性同位素检测仪表,必须遵守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性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等三单位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紊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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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 现场安装放射性同位素检测仪表后,放射性防护监督部门要定期测量现场周围的放射性剂量。测出剂量超过规定标准,必须根据不同放射源采取相应屏蔽措施。安装有放射源检测仪表的地方,必须设放射源警示牌。

18.4.3 在放射性同位素检测仪表周围工作时,其长期工作地点必须距离放射源1 m以上。 18.4.4 选煤厂必须采用带自动开关的放射性同位素仪表。仪表不工作时,要关闭放射源。 18.4.5 更换或倒装放射源时,操作人员必须采用长柄钳子。γ源要采用多层金属铅板防护屏,β源要采用有机玻璃板防护屏与工作人员身体隔离。

二、机电系统“安全红线”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机电副矿长助理、机电部部长、监控部部长、分管副部长给予降职: 1、明知供电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也不采取防控措施,带病运行的; 2、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两闭锁”的; 3、中央水泵房水泵未实现一用一备的; 4、停送电管理混乱,出现不办理停送电手续,擅自停送电的; 5、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不到位,出现失爆月累计达到3次的; 6、监管不到位,瓦斯传感器和机载式断电仪未按要求更换的; 7、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的。

6、各种电气设备无保护运行的; 7、供电系统绝缘阻值摇测弄虚作假的;

8、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不到位,出现失爆月累计达到2次的;

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私自调整电器设备的整定值;

3、不按规定办理拆接火手续,擅自接拆火者; 4、井下永久变电所没有防护栅栏门;

5、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打开防爆盖运行者; 6、井下擅自使用非防爆的电灯或电暖器等取暖者; 7、利用别人停电时间检修机电设备者;

8、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不到位,出现失爆月累计达到3次的。

1、不按规定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的;

2、事故原因未查清或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 ;

3、带电检修或搬迁机电设备、私调整定、甩保护运行或私自接拆火的; 4、不办理停送电手续,擅自停送电的;

5、井下各类司机坐在电机、减速器上操作设备者; 6、机械设备运转外露部分无防护罩;

7、变电所内高低压设备不挂停、送电牌或检修牌者; 8、防爆设备、电缆、五小电气设备未办理入井证而入井;

9、用电安全技术管理有漏洞,设备及电缆漏电,保护装置失灵而没有及时处理或更换,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

一、充分认识设立“安全管理红线”重要意义 设立“安全管理红线”是深入推进河南煤化集团“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有效运行、促进安全“零”理念落地生根、实现安全管理转型的重要举措,强化“红线”意识,对提升自主保安能力、实现主动预防、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严格现场管理、坚决消除“人祸”、杜绝冒险蛮干具有现实意义。每条红线都是在借鉴事故教训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各级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必要性、紧迫性和实施制度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19、利用钻机倒转方式拆卸孔口钻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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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不停电或不打开离合器就检修采煤机、掘进机的 21、煤仓,立、斜井巷,高压管路等出现堵塞时,冒险从下侧开口疏通的

22、井筒作业、离地超过2m的登高作业不系保险带的

23、关闭漏电保护或漏电保护损坏后,所控制的供电回路继续运行的

24、电气检修时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包括没有停电、验电、放电、挂牌、加锁、打短路接地线,工作时未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没有填写停送电操作票的

25、副井绞车采用人员、物料混合提升,或提升系统出现缺保护、制动系统不完好等重大隐患带病运行的;开车信号发出后进出罐笼的;副井底小井过放距离内,积水深度超过1.5m的

26、未按规定对主副井和斜巷绞车钢丝绳进行检测检验的

27、可能造成井筒坠物的,如乘坐罐笼时未将小型工具、零部件装入工具袋,或随身携带杆型材料或工具;井架、摇台、井筒梁上及井口周围1m范围内有碎矸(煤)块等杂物的

28、使用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运输物料、或顺皮带滑行或拖运物料的,或在采煤工作面以外的刮板输送机运转时跨机搬运物料的

29、戴手套、衣袖散开情况下操作转动的机器设备的 30、检修容易翻转、摆动的设备设施时,未采取限制活动部位措施的

31、违反规定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的;或井下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的;或将氧气瓶与乙炔瓶同车存储、运输的

32、大型设备检修后,不清点人员、未经安全确认就试运转的

33、井下用铁丝、尼龙绳、麻绳或腐朽钢丝绳吊挂主干管路的

5、值班带班空岗、脱岗,值班饮酒或酒后入井的 76、重大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整改假闭合的

77、故意隐瞒生产地区、违规组织生产的

78、生产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79、无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违规施工的 80、违反规定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未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或将工程项目承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5y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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