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革命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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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革命》(节选)导读

一、写作背景

《国家与革命》是一篇系统阐述国家与革命问题的重要文献,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最卓越的经典著作之一。在这部著作中,列宁历史地考察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全面地总结了1848年至1917年这70多年来马克思关于国家的理论和实践;在总结工人运动的新鲜经验的基础上,较完整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观点,阐明了国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还针对当时的革命形势,重点指出了无产阶级革命在国家方面的历史任务,阐明了将要诞生的新国家的实质和特征。

《国家与革命》是列宁于1917年8月至9月写成的, 1918年5月出版。列宁在《初版序言》中概述了写作本书的历史背景及其意义:“国家问题,现在无论在理论方面或在政治实践方面,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种种矛盾日益尖锐化。一方面,速发展起来的社会生产力和高度集中的垄断形式,为社会主义的到来创造了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帝国主义列强为了重新瓜分世界,争夺势力范围,于1914年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给各国经济造成的严重破坏,更给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迫使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奋起进行反对垄断资本主义统治和帝国主义战争的斗争,欧洲许多国家出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形势,革命高潮的到来,把革命的根本问题——国家政权问题提上了日程。在这种形势下,无产阶级革命对待国家的态度问题,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然而,自19世纪以来,国家与革命这一重大问题被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机会主义者搞得面目全非,混乱不堪。特别是以考茨基为首的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极力歪曲和篡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鼓吹“议会道路”,反对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美化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在“保卫祖国”的口号下,支持帝国主义战争。第二国际机会主义思潮,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在国家问题上反对机会主义偏见,就无法使劳动群众摆脱资产阶级影响,走上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国家与革命》的写作是恢复和捍卫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正确指导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客观要求。

1917年3月二月革命后,俄国形成了工农代表苏维埃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两个不同性质的政权并存的局面,革命出现了和平发展的可能性。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设想通过“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途径,积极争取革命的和平发展。但是7月间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发动事变,结束了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全部政权落到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手中。鉴于俄国革命的形势发生了急剧的逆转,革命的和平发展已不可能,无产阶级只有直接举行武装起义,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才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这样,而革命的首要问题就是怎样对待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为了从理论上教育和武装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向他们说明在即将到来的革命中应当做些什么,列宁在艰苦的匿居条件下写成了《国家与革命》这部不朽的名著。

二、内容讲解

《国家与革命》由两篇序言、一篇跋和正文六章组成。列宁原计划写七章,最后一章《1905年和1917年俄国革命的经验》因十月革命迫近没有来得及写,只留下一个详细提纲。现就本文的第一章、第五章的内容作以简介。 二、内容讲解

第一章 阶级社会和国家

这一章总结了国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论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特征和消亡等基本原理,批判了形形色色的超阶级国家观。 第一节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列宁从国家的起源人手,在摘引了恩格斯对国家的分析后,概括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1]国家产生以后,它作为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特殊的社会力量,把被统治阶级纳人政治阶级需要和允许的“秩序”范围内,使阶级统治合法化、固定化。只要阶级存在,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也必然存在。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历史作用及其意义的基本思想。同时,列宁还批判了资产阶级思想家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歪曲以及考茨基在国家问题上超阶级观点的实质。 第二节 特殊的武装队伍,监狱等等

这一节,列宁根据恩格斯关于国家基本特征的分析,指出:第一,国家的主要力量是暴力。而被恩格斯称为从社会中产生但又驾于社会之上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那个“力量”,“主要是指拥有监狱等等的特殊的武装队伍”[2],“常备军和警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强力工具”。[3]这是国家之所以成其为国家的缘由。

第二,特殊的武装队伍是社会分裂为敌对阶级的必然结果,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工具。第三,特殊的武装队伍随着剥削阶级国家内部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和对外侵略竞争的加剧,而日益加强起来。欧洲和俄国的历次革命经验,说明了统治阶级是怎样不断强化暴力机关的。 第三节 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

这一节,列宁首先提出了究竟什么东西使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官吏具有特权地位且凌驾于社会之上这一问题,接着又分析回答了这一问题: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给予的。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借助于国家在政治上也成为统治地位的阶级,所以国家官吏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政治代表,获得了对被压迫阶级的统治和剥削权。列宁关于“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的科学论断,概括了一切剥削阶级专政国家的根本职能,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列

宁还指出,“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4],它丝毫没有改变阶级的国家这一实质。普选制使“财富”有无限的权力,议会制是资产阶级的遮羞布,资产阶级往往以此来掩盖其压迫剥削的阶级实质。 第四节 国家“自行消亡”和暴力革命

这一节,列宁阐明了国家“自行消亡”和暴力革命的原理,并从国家消亡的社会条件方面进一步揭示了国家是阶级压迫机关的阶级本质。

列宁首先转引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的关于无产阶级国家“自行消亡”的著名论断和基本观点,即:无产阶级专政是国家“自行消亡”的前提;国家“自行消亡”的条件是“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5];“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6];资产阶级国家不会自行消亡,需要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来消灭它,“自行消亡”的是无产阶级国家。然后他从五个方面作了论述和发展,其中心思想是:资产阶级国家是镇压和剥削无产阶级的工具,是不会自行消亡的,需要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来消灭它;“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7];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到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任何阶级的时候,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了,国家才能“自行消亡”。国家消亡了,作为国家的政治形式,民主也就消亡了。

列宁还指出,国家“自行消亡”的理论和暴力革命的学说是密切联系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严密整体。正确认识暴力革命,“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学说的基础。”[8]

第五章 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

这一章,列宁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基本理论为基础,深刻论述了过渡时期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特征,论述了未来社会的发展与国家消亡的关系,阐明了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是共产主义的高度发展。 全章共四节:

第一节 马克思如何提出问题 主要讲了三个问题:

(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国家和国家消亡问题上的一致性。

列宁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国家和国家消亡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草案》中谈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时所说的国家,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国家,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逐步走向消亡的国家。恩格斯1875年3月28日给倍倍尔的信中所说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也是正在消亡的无产阶级国家,

即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和恩格斯提法在表面上有差别,是因为他们研究的问题和研究问题的目的不同。

(二)马克思研究国家消亡问题的理论基础和科学根据

列宁指出,马克思研究未来新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消亡问题的理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深入考察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是提出这个问题的科学依据。列宁指出马克思提出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发展问题的根据的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即未来共产主义新社会,是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 (三)批判拉萨尔派机会主义者在国家问题上的唯心主义观点

在国家问题上,拉萨尔派从唯心史观出发,把国家同社会、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割裂开来,把国家看成是可以脱离社会、脱离经济基础的、独立的、永恒的东西。他们既不把资本主义社会当做资本主义国家的基础,也不把社会主义社会当做无产阶级国家的基础,割裂国家同社会的相互关系,一味空谈什么“现代社会”、“现代国家”,提出要建立什么“自由国家”,这显然是十分荒谬的。列宁指出,在将来,资产阶级社会消灭了,资产阶级国家也就随着消灭了。 第二节 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

列宁在这一节着重论述了过渡时期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主要讲了三个问题:

(一)马克思关于过渡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来源及事实依据 列宁指出,这个结论是马克思根据他对无产阶级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作用的分析,根据关于这个社会发展情况的实际材料以及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利益对立并且不可调和的实际材料所得出的。也就是根据无产阶级作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和共产主义建设者所担负的历史使命、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代替的客观规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规律得出的科学结论。

(二)阐述了过渡时期民主的形态的改变及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把专政和民主这两个概念并列在一起,说明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实质上是“少数人的即只是有产阶级的、只是富人的民主制度”,而广大劳动人民是享受不到民主的。资产阶级民主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用来巩固他们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奴役的一种手段,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无产阶级民主是绝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资产阶级民主要变为无产阶级民主,要经过无产阶级专政。

只有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实现民主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才能使民主第一次成为供穷人享受、供人民享受而不供富人享受的民主,它是建立在对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剥夺自由,对他们实行专政的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民主同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至于将来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资本家的反抗被彻底粉碎了,阶级被彻底消灭了,国家自行消亡了,真正完全的民主才能实现。而真正完全的民主一旦实现,民主也就消灭了。 (三)过渡时期国家的存在是必要的

列宁指出,国家消亡是一个 “渐进性”的过程。它不是突然发生的,也不是人为地废除的,而是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自然而然“自行消亡”、“自行停止”的过程。列宁在这里考察和分析了国家演变和消亡的历史过程,指出,资本主义国家同人类历史上的奴隶制、农奴制国家一样,都是原来意义上的刚家,即少数人镇压多数人的特殊机器。因此它就要采取极其凶恶、极其残酷的镇压手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的镇压职能和特殊机构还是需要的。但这已经是过渡性质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而是大多数人镇压少数剥削者的机关。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阶级消灭了,需要加以镇压的阶级不存在了,国家也就消亡了。

第三节 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

这一节,主要说明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特征和在此阶段国家还不能完全消亡的缘由。 根据马克思对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分析,列宁进一步指出,被马克思称之为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已归整个社会所有;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体现了劳动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但这种平等仍“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仍在经济、道德和精神等诸方面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仍存有“资产阶级法权”。因此,在这一阶段仍需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仍“需要有国家来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时来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9]。要使国家完全消亡,就必须有完全的共产主义。 第四节 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

列宁指出,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充分涌流、旧式分工被彻底打破、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差别已经消灭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个人得到全面的发展,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等等,这时,人们就可以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并已经十分习惯于遵守公共生活的基本规则,而不必要有国家的强制,国家就开始消亡,而国家的消亡,也就是民主的消亡。正是在此意义上,列宁指出:“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就是共产主义的高度发展”[10]。

三、重点提示

1、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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