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含答案)

更新时间:2023-09-02 19:1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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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

姓名:科室:职称: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0分)

1.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分别是

⑴首诊负责制度⑵三级查房制度⑶会诊制度

⑷分级护理制度⑸值班和交接班制度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⑺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⑻术前讨论制度⑼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⑽查对制度⑾手术安全核查制度⑿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⒀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⒁危急值报告制度⒂病历管理制度

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⒄临床用血审核制度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首诊医师在诊疗中有困难,首先找本科室上级医师会诊,若仍然有诊疗困难,要书写会诊申请(普通会诊)或电话通知相关专业医师(急会诊)请其他专业医师会诊。3.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患者最终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由急诊科负责,邀请相关专业进行协同抢救,被邀请科室或专业人员不得推诿,并分别做好病历记录。在病人收治专业发生分歧情况下,急诊科有权决定收治科室,相关科室不得拒绝。

4.《三级查房制度》中规定,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对于主治以上医师直接管理病人写病历的情况,可以请同级别的医生查房来弥补不足三个级别医师查房的情况,病历中至少有3人查房的记录。

5.会诊类型包括科内上级医师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多学科联合会诊)、院间会诊。紧急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普通会诊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会诊医师,原则上要具有本专业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参加会诊。科室提出会诊时,须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可请求会诊。

6.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由邀请会诊科室填写《院外专家会诊邀请函》,提交到医务科,医务科与对方医院医务处/科联系后,传真发出会诊邀请函。邀请专家的当事医生负责提醒专家会诊时携带出诊单来院会诊,会诊结束一周内科室填写《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情况反馈表》发回医务科,医务科反馈到出诊专家医务处/科。

7.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需实施一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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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于危重病患者、新入院患者、当日或次日手术患者、对医疗服务有争议的患者,要床边交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换班,特殊情况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告知科室其他值班人员。各班次值班人员之间要衔接,需要24小时服务的科室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不能出现空岗,如果一线人员临时离开科室(如会诊等)必须向值班护士及同楼层或邻近科室的一线值班人员说明以便患者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如果一线值班人员离开时间较长应呼叫二线或三线人员到岗。

9.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门诊病人就诊3次不能明确诊断的,提交门诊部,由门诊部组织相关科室或专业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入院后3天不能明确诊断的要进行科室内讨论;入院后7天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申请全院讨论。危重病人入院24 小时内科内讨论,病情复杂或治疗效果不好,提请全院讨论。

10.危重病人原则上就地抢救,由现场职称最高人员指挥,并及时汇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危急重症患者就诊需要支援,被呼叫人员不能超过10分钟赶到现场。

11.对重大手术、疑难复杂手术、有纠纷倾向及新进开展的手术,必须做好术前讨论。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科内医师参加,必要时应请麻醉师、护士长、护士及其他科室相关人员参加。

12.凡死亡病例,应在死后一周内组织死亡病例讨论。特殊死亡病例,可能引起纠纷的或已经有纠纷苗头,要及时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或由医务科主持讨论。对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13.根据《查对制度》,哪些环节需要执行查对制度:执行医嘱、标本采集、辅助检查、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手术患者。所有医嘱需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14.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15.依据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及有创操作分为四级。原则上,低年资住院医师:具有一级手术资格,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二级手术;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低年资主治医师:具有一、二级手术资格,在熟练掌握一、二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三级手术;高年资主治医师:具有一、二、三级手术资格;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具有一、二、三级手术资格,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具有一、二、三、四级手术资格,在上级医师临床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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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主任医师具有一、二、三、四级手术资格,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对所有参与手术及有创操作人员进行资质准入和授权,每两年全面重新授权一次,新晋升职称人员在医院公示聘任后及时调整。

16.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科室应当半年1次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进行阶段总结评价,并将总结报告递交医务科。

17.根据《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中的时限要求,入院记录< 24h;首次病程记录< 8h;首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48h;手术记录< 24h;抢救记录及医嘱< 6h;病程记录至少3天一次(手术后病程记录连续记3天)。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及时完成;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即刻完成;阶段小结< 30天;急会诊记录当时完成;死亡记录< 24h;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一周;出院记录出院医嘱下达< 24h。

18.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或输血量< 800毫升的,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或输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必须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剂量输血审批表》,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送输血科签署会诊意见,再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或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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