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墩北单元吉鸿路南地块配套项目审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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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墩北单元吉鸿路南地块配套项目审计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O 一 四 年 五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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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2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 4 - (一)前附表 .................................................................................................................................... - 4 - (二)总 则 .................................................................................................................................. - 6 -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 .................................................................................................................... - 9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 10 - (五)开标 ...................................................................................................................................... - 12 - (六)评标、定标 .......................................................................................................................... - 13 - (七)合同的授予 .......................................................................................................................... - 14 - (八)其他事宜 .............................................................................................................................. - 14 -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 - 16 -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资信标格式 ........................................................................................ - 20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 - 28 - 第六部分 评标细则 .................................................................................................................... - 30 - 第七部分 附件 ............................................................................................................................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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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三墩北单元吉鸿路南地块配套项目审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依据相关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标段一:墩余路(绕城高速公路-宣杭铁路)总长51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工程造价约4041.2万元;庄墩路(吉鸿路-油车桥路)总长1354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工程造价约7429.9万元;张家洋路(吉鸿路-莲池路)总长180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和支路,工程造价约8194.5万元;东陈路(张家洋路-莲池路)总长598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工程造价约2499万元。道路建设计划工期为2014年9月-2015年12月。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公交停靠站、雨污排水管、交通标志标线及智能交通、道路配套绿化等。

标段二:贝家支河(油车桥港—B-G11-01地块)及延伸段河道项目全长1108米,工程造价约2288万元;贝家桥港(绕城高速-宣杭铁路)河道项目全长1098米,工程造价约2316.8万元;河道建设计划工期为2014年8月-2015年8月。主要建设内容有河道开挖、护岸修复(驳坎)、清淤、截污及景观绿化、慢行系统等附属设施。

以上标段的审计内容及范围最终由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②造价咨询单位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③杭州市审计局2013-2015年工程协审服务入围(中标)单位;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市政专业造价员执业资格。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29 日上午12:00开始,上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杭州市市民街200号圣奥大厦18楼1810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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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市民街200号圣奥大厦18楼 邮 编:310020 联系人:郑建立 电 话:0571-85778959 - 3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1 说明与要求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建立 联系电话:0571-85778959 招标项目内容: 标段一:墩余路(绕城高速公路-宣杭铁路)、庄墩路(吉鸿路-油车桥路)、2 张家洋路(吉鸿路-莲池路)、东陈路(张家洋路-莲池路)道路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标段二:贝家支河(油车桥港—B-G11-01地块)、贝家桥港(绕城高速-宣杭铁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3 4 5 6 概算工程费用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详见总则第一节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②造价咨询单位须7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③杭州市审计局2013-2015年工程协审服务入围(中标)单位;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市政专业造价员执业资格。 8 9 10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审计时限、内容等要求:按照经招标人批准的审计方案执行。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细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5.2.1-5.2.3 - 4 -

12 13 14 15 商务资信标编制内容:5.3.1-5.3.7 技术标编制内容:5.4.1-5.4.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90天 每标段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理解招标文件的疑问,可以于2014年 6 月 3 日10:0016 前发word文档到邮箱jian7801@sina向招标人提疑,招标人将在2014年 6 月 3日16:00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在网上公告。 17 18 19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3 日10:00时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3 日16:00时 跟踪审计费及结算审计费用基本收费报价范围:按浙价服(2009)84号文收费标准下浮35%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以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提交: 收件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件地点:杭州市市民街200号圣奥大厦18楼1810室 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5 日 9:00 时 开标时间:2014年 6 月 5 日 9:00 时 开标地点:杭州市市民街200号圣奥大厦18楼1810室 投标保证金:不分标段,共计壹万元 提交形式:电汇或银行汇票 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3 日16:00时 收款人: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 7331110182600008636 联系电话: 0571-85778120 20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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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标段一:墩余路(绕城高速公路-宣杭铁路)、庄墩路(吉鸿路-油车桥路)、张家洋路(吉鸿路-莲池路)、东陈路(张家洋路-莲池路)道路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标段二:贝家支河(油车桥港—B-G11-01地块)、贝家桥港(绕城高速-宣杭铁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具体见招标内容及要 求表。

2、招标项目基本要求:

1)人员要求:参加本项目各标段审计业务应指定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市政专业造价员执业资格;其它专业人员不得少于1人(主要专业有市政、园林绿化等),并具备造价执业资格。以上人员一旦确定,人员不得变更。

2)施工阶段工程跟踪审计内容: ①复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②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③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④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⑤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⑥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⑦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⑧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⑨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 ⑩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3)工程结算审核内容:

①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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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③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④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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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内 容 及 要 求

序号 1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概算工程费用(万元) 协助审计 招标内容 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审计费用来源 备注 墩余路(绕城高速公路-宣杭铁路)道杭州交通土地开发路工程 有限公司 4041.2 7429.9 8194.5 2499 2288 2316.8 招标人支付 杭州交通土地开发2 庄墩路(吉鸿路-油车桥路)道路工程 有限公司 杭州交通土地开发3 张家洋路(吉鸿路-莲池路)道路工程 有限公司 杭州交通土地开发4 东陈路(张家洋路-莲池路)道路工程 有限公司 5 招标人支付 标段一 招标人支付 招标人支付 招标人支付 标段二 招标人支付 贝家支河(油车桥港—B-G11-01地块)杭州交通土地开发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贝家桥港(绕城高速-宣杭铁路)河道杭州交通土地开发6 综合整治工程 有限公司 备1、概算建安工程费如有调整,最终以有权部门批准数为准,以上标段的审计内容及范围最终由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定。 注 - 8 -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

3、招标文件的组成

3.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资信标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细则

第七部分 附件(审计协议书、中标的审计方案)

3.2 除3.1内容外,招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4.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同时将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在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告,并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与书面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后发出的网上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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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资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5.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5.2.1封面

5.2.2资格审查申请函 5.2.3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5.3商务资信标包括下列内容: 5.3.1 封面 5.3.2投标函

5.3.3投标报价一览表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5.3.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5.3.6投标人资信业绩内容说明和承诺表 5.3.7审计业绩及审计力量配置 5.4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5.4.1封面

5.4.2审核的质控措施及体系

5.4.3审核工作流程及各环节主要工作 5.4.4成果文件编制深度和完整度描述 5.4.5廉政措施

5.4.6审核组织分工与外部协调 5.4.7内部进度控制体系机制

5.4.8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及对应的解决措施 5.4.9审核成果的积累和运用(附实施案例) 5.4.10审计方案

5.4.11企业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 6、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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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审计费用报价及计取:

6.1.1跟踪审计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文收费标准浮动率报价; 6.1.2结算审计费:基本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收费标准浮动率报价。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须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担保收件人交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可用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支付。

7.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无息退还。 7.5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委托审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6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8.1两个标段均分别装订密封;并正确标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资信标”、“技术标”及“标段”。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商务资信标”、“ 技术标”分别密封在不同包封中,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上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包封上应正确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资信标”、“技术标”及“标段”等内容。

8.2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应按招标人给定格式,不得随意更改,但可相应扩展。

8.3各标段投标文件的份数为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光盘二张(电子光盘放在商务标中),正本和副本应包封在同一个包封中。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使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8.4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资信标和技术标)的封面及有投标人的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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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8.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90天。

8.7投标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投递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承担标书无效后果。

8.8与本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五)开标

9、开标

9.1招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9.2 投标人在评标时应准备相关原始证件资料(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资信业绩标涉及的原件)备查,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便招标人确定投标人的真实身份及材料证明。

9.3 开标程序

9.3.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9.3.2 开标前,将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0.1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标处理;

10.1.1 投标文件未按本投标须知第8.1款密封的; 10.1.2投标文件超越规定期限送达的;

10.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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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定标

1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全部由工程技术或经济方面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1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评标过程的保密

12.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12.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定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索问定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

13.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有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再评审商务资信标和技术标。

13.2 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满足对应标段的资格要求。如对应标段资格审查不合格,则该标段不进入后续评审,其他标段仍进入后续评审。

14、投标文件的澄清

14.1 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要求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14.2 对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4.3 评标委员会将对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检查其是否有算术性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4.3.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4.3.2 如果用大写表示的数额与小写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数额为准; 14.3.3 如果正本的内容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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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定标

15.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评分细则附后)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标段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每个标段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名。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每个标段的中标人。

标段一和标段二不能为同一中标人,如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退出标段二,标段二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15.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预中标人有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取消该中标人资格。

(七)合同的授予

16、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的服务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15条所规定的中标人。 1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审计服务委托合同。

17.2 中标人未按17.1款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不予授标,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因重新组织招投标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违约人按实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宜

18、相关约束

18.1 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审计期限完成审计工作内容,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逾期未审结的,经委托人多次催促,中标人仍不积极实施审计,导致审计时效严重滞后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8.2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内容配备审计力量,参审人员应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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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承诺的拟投入人员一致。

19、其他事项

杭州交通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监督委托审计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中标人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正确执行计价依据,正确履行审计职责。对中标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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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资格审查申请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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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面

三墩北单元吉鸿路南地块配套项目审计服务招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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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

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申请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包含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查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有关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申请参加的标段: 。

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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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清单: ■ 企业营业执照; ■ 造价资质证书; ■杭州市审计局2013-2015年工程协审服务入围(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涉及资格评审条件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评标时投标人应随时准备原件备查,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复印件与提供原件不一致或原件未能及时提交,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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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3p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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