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调整--资料

更新时间:2024-03-11 11: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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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方案 具体方案是设立1都,5郡、37省、5自治区、2特别行政

区。即在原有34个省级行政区的基础上,增设16个省级行政区,使我国的省级行政区总数达到50个(图见附件一)。 建议方案的调整思路是: 1、力求使重新划分后的省级行政区面积、人口相对均衡,区域版图完整紧凑。 现行行政区划的四川、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辽宁、陕西等省区,人口较多,有几个大省的人口甚至超过了英、法等国,现将其进行拆分。按此方案调整后,各省份除江苏(5265万人)外人口都保持在5000万人以下。现行行政区划中,新疆、内蒙古、甘肃三个省区面积过大或过于狭长,建议进行拆分。此外还有一些地区的现行区划也不尽合理,也应做出适度调整。按此方案进行调整后,各个省级行政区的区域版图更加完整紧凑,各省级行政区域的长宽比例均不超过3∶1。 从行政区划组合结构上来说,各行政区如果能够呈蜂窝状排列,就能更加充分地发挥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也使行政区内各市县到省会之间的距离都在一个合理的限度之内,这样就可以在交通、通讯等方面大大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目前,世界主要国家中最接近这种模型结构的是法国的省级行政区划(非大区级行政区划),我国由于幅员面积较大,各地自然及人文条件相差悬殊,不可能在全国应用这种区划模型。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中仅在中原地区能够体现出这种模型结构(图见附件二)。 我的行政区划建议方案,在认真考虑了面积、人口、自然地理环境、经济、交通、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基础上,也力求接近这种理想的区划模型结构。从建议方案地图中可以看到,中原地区各省(黄河长江下游及南部沿海地区)基本呈蜂窝状排列,而且都能以一个较大城市形成一个高度结合的综合经济地域(图见附件三)。 2、力求使新的行政区划能够适应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此建议方案可使一个省级行政区以省会(首府)城市为中心、以其他中型城市为辅助、以现有铁路、公路及水运交通网络为框架形成一个密切联系的政治、经济、文化综合区域。原有的省会城市均能较好地发挥地域中心城市的作用,全部保留作为新区划的省会。在原有的省会城市的基础上,将齐齐哈尔、通辽、青岛、徐州、阜阳、襄樊、宜昌、桂林、兴宁、湛江、达州、宜宾、张掖、阿克苏等城市确定为省会城市,建立新省,重点培植以这些城市为中心的综合经济区域,使这些中心城市与原有省会城市一起构成中国的地域中心城市网络,以带动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兼顾中型城市即二级城市对周边市县的辐射作用。在新省会选址问题上,重点考虑新省会城市的水源、交通、人口和经济规模等方面因素,以能够在较大区域内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的中型城市作为首选。比如将兴宁、宜宾、张掖、阿克苏等城市确定为省会城市,而未将与之邻近且人口规模较大的城市汕头、西昌、酒泉、库尔勒等城市确定为省会城市,则主要是从水源、交通等方面进行考虑,以期为新省会城市的长远发展带来有利的影响。从交通线路平衡的角度考虑,原来京沪线上省会级城市有天津、济南、南京、上海4个,京广线上省会级城市有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5个,而京九线上省会城市只有南昌1个,现在选择阜阳作为省会,将深圳升为直辖市,使这一线上的省会级城市达到3个,使原来三线不平衡的局面多少有些改善。 此建议方案希望能够通过对省级行政区划的调整,达到促进贫困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目的。上述新确定为省会的城市除青岛外,其所辐射的地区,与其邻近地区相比,均为相对贫困落后的地区,在这些地区独立建省,定将有利于中央对这些地区采取倾斜政策进行重点扶持,从而推动这些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此建议方案关注了地域文化方面的因素。对于客家人及客家方言的主要分布地区粤东、赣南、闽西地区,建议单独组建一省(初定名为梅汕省),既可利于这一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可利于保护以客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民俗文化遗存。对内蒙古、甘肃、新疆、陕西等省区的拆分,也在相当程度上考虑了地域文化差异的因素。 3、严格把握直辖市标准,有限度地增设直辖市。 我建议的增设直辖市的城市标准是: ①城市GDP规模和市区人口规模应均位于全国前20位以内。 ②具有一定的地域独立性,同时不能成为2000万人口以上区域的交通中心。 ③具有广及数省的经济辐射能力。 ④非现行区划的省会城市。 ⑤

与现有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保持一定的距离。 对于有人建议将沈阳、武汉、广州、青岛、西安、南京、哈尔滨等较大的城市改设为直辖市的想法,我不赞同,理由如下: ①这几个城市与周边地域结合的过于紧密,如果改设直辖市,会使这几个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受到限制。在这些城市附近新建省会又将造成省级区域政治、经济中心的分离,反而抑制了新建直辖市的发展,与建立直辖市的初衷背道而驰。 ②如果把这几个城市设为直辖市,其辖区范围若与天津、上海相当,则无法在城市外围地域重新确定省会级中心城市,也无法把这些城市的外围地域划入别省;若设立的直辖市的辖区范围与重庆市相当,则又与省的辖区范围没有什么区别。故建议仍以沈阳、广州、武汉、青岛、南京、西安、哈尔滨等城市为中心设省。 ③现有省会城市如果改为直辖市,必然涉及省机关、工作人员的大规模迁移,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家属也要进行工作调动,这将给中央和地方财政造成沉重的负担,也会由此引发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如果按此方案少量增加省份,只会有少部分人员调动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④对于有些人所持的设立直辖市可以刺激经济发展的理论,我认为是错误的,这种所谓理论完全是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产物。如果说设立直辖市确实刺激了一个城市的经济加快发展的话,那么这种发展也是以其邻近地区经济的减缓发展为代价的,有“劫贫济富”之嫌。 4、力求通过最小的调整辐度达到最佳的调整效果。此建议方案尽量保留原有的省级行政区划界线和原有省名,只对个别边缘县市进行调整。大家从图上可以看到,我的方案中,保留的省界占省界总长度的三分之二以上,新建省区的面积也只占全国面积的34%,不会对全国的稳定造成太大的影响。对于上海市、山西省、浙江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以及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9个一级行政区,分别从地域独立性和政治、历史等方面考虑,都保持原有区划不变(图见附件四)。 5、希望利用区划调整的机会对行政区划称谓进行规范。 省级行政区划称谓保留原有的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三种称谓,对于“直辖市”,建议采取旧名新用的办法,将其改称为“都”和“郡”,其辖区范围内如果有较大居民点,仍可设“市”,避免了原来行政区划中央直辖市、省直辖市和地级市、县级市难以区分的尴尬,也解决了直辖市辖区内较大居民点不能再设市的问题。 现属民族自治区的民族自治州、盟、县划归省管辖后仍保留民族自治制度,保留自治州、盟、自治县的称谓 建议方案的具体调整办法是: 1、北京及周边地区:

对于北京、天津以东、以北的秦皇岛、唐山、承德、张家口4个地级市以及京津中间所包围的隶属于河北廊坊的三河、大厂、香河3市县,我建议划归北京,组建一个首都特别行政区——北京都,这样可有利于北京大都市辐射作用的发挥,促进京北、京东这一带相对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为实现区划版图的完整,将天津蓟县也划入本行政区。原北京直辖市在行政级别上或领导级别上往往要高于其它行政区,但其区划范围偏小,与高配的行政级别很不相称,如果按这样的方案进行调整,北京都的面积达到11万多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000多万,其作为首都行政级别高于其它行政区就显得顺理成章了。原设在河北省境内的部分中央直属单位及北京市属单位(如北戴河、最近迁到曹妃甸的首钢等)也摆脱了飞地状态的尴尬。在这一地区的划分上,我也曾考虑过将河北北部四地级市及京津中间三市县划入天津成立一省,但其外形很不完整,不便于进行统筹规划,也会限制北京强大辐射作用的发挥。我也曾考虑将这四地级市与相邻的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进行整合,重新组建新省,但在这一地区又很难找到足以带动2000—3000万人口地域的中心城市。秦皇岛因过于靠近沿海,对内陆地区的带动作用不足;张家口因在北京的主要供水河流永定河的上游,如果定为省会,必然导致城市规模扩大,夺取京津的城市水源;唐山距京津过近且交通中心地位不突出;其它如承德、赤峰更难具备省会城市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最终还是觉得把这4市直接划入北京显得更合理而且易于操作。

2、增设大连、深圳两个直辖市: 直辖市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对于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直辖市的设立,应该持谨慎的态度,不能一哄而上。我的意见是只增设大连、深圳两个直辖市(改称为郡)。根据2004年中国内地城市GDP排名,前20位城市是:上海、北京、广州、苏州、深圳、天津、重庆、杭州、无锡、成都、青岛、宁波、大连、武汉、南京、沈阳、哈尔滨、佛山、石家庄、济南。这些城市中,符合前文所述直辖市设立五条标准的只有大连、深圳两市(大连市户籍人口超过268万,深圳市户籍人口165万,若包括暂住人口在内,其人口规模超过1000万)。其它几个非省会城市苏州、无锡、宁波、佛山因城市人口规模不足或距现有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过近而不能入选,青岛则因有一定的辐射范围而适合做省会不适合做直辖市。对于原行政区划中的重庆直辖市,我觉得区划范围过大,建议划小区划范围。 3、东北地区:

在东北地区北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相邻地区以齐齐哈尔为中心可形成一个省级区域,可以以齐齐哈尔为省会组建一省,因横跨大小兴安岭,并包含兴安盟大部分地区可名为兴安省。考虑到哈尔滨的城市辐射作用远大于齐齐哈尔,而大庆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辐射能力更弱,故将大庆市的林甸、杜尔伯特二县划入兴安省。这一省的设立在相当一部分区划专家及爱好者中基本已形成共识。通辽、赤峰一带的归属问题,却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民国时期,此地曾归热河省和辽宁省管辖,新中国成立后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曾有一段时间将这一地区分别划入吉林和辽宁,区划格局也不够理想,但若不将通辽、赤峰一带从内蒙古划出,则又破坏了整个东北经济区域的完整。所以我建议将通辽、赤峰和吉林省白城市组合建立一省(暂定名辽北省),省会通辽。 4、胶东地区:

胶东地区的中心城市非青岛莫属,青岛的城市辐射范围完全可以囊括青岛、烟台、威海、潍坊4个地级市及日照市的部分地区,在此建议以青岛为省会设立一省,而不应设立直辖市。 5、淮河流域:

对于淮河流域,有很多人的意见是在此增设一个省,我不赞成这种做法。因为如果要重新分省,分解人口大省是必要的,而这一地区的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四省均为人口大省,若只在此以徐州为省会增设一省,这一地区各省的人口仍然偏多。我的意见是在这一地区以徐州和阜阳为省会分别设立两省(暂定名为沂河省和淮阳省),以有效分解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四省的人口规模。即使这样划分,江苏省的人口仍然超过5000万,山东、河南及新增设二省的人口也接近5000万,在全国仍属人口大省。 6、豫鄂交界地区:

对于河南、湖北交界地区,有人提出以信阳为省会建立一省的方案,但我以为,若在此二省交界地带建省,以信阳为省会不如以襄樊为省会更好。信阳的交通中心地位受到同在京广线上的郑州和武汉的制约,且京广线上已有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5个省会城市,不宜再在这一线上增加新的省会城市。所以我的意见是这一地区以襄樊为省会建立新省(暂名为汉江省),辖区基本包括襄樊市、十堰市、南阳市及随州市(广水除外),这样就可以有效疏解京广线的交通压力。并可使各省会城市错落排列,以尽量减少省会辐射区域的交叠与空白。

7、三峡地区:

在三峡地区建省的意见早就有人提出,但后来设立了重庆市,基本取代了三峡省。但重庆直辖市并未包括整个三峡库区特别是距三峡坝址不远的宜昌市。作为管理三峡库区的省会城市,宜昌位于三峡水坝附近,远比重庆管理三峡库区更为合适。现在要重新分省,在三峡地区增设一省又似成必然。我建议在这一地区以宜昌为省会建立三峡省,同时相应缩小重庆市的管辖范围,因有枝柳铁路方便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与宜昌之间的交通,

所以我觉得应将以上二市州纳入三峡省。 8、湘黔桂粤交界地区:

在这几省交界地带,湖南省会长沙偏于东北,广西首府南宁偏于西南,贵州省会贵阳又略偏西,在其间自然形成了以桂林为中心的一块较大的远离各省省会的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壮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区内中西部地区,东部的桂林、贺州、梧州、玉林、北海及贵港市的部分地区壮族人口比例较低,居民以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主,建议将上述地区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划出,与相邻省份的远离省会地区共同组建新省。桂林市以前曾为广西省的省会,与附近各省会城市距离适中,文化旅游资源也较丰富,建议在此以桂林为省会组建一省(暂名桂林省或广北省),辖区包括广西桂林、贺州全部及柳州北部三县,湘西南永州全部及邵阳、怀化的部分地区,同时也可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天柱、锦屏、黎平、从江四县划入。另外,在广西、广东交界地区以湛江为省会组建一省(暂名为广南省),辖区包括广西梧州、玉林、北海和贵港、钦州的部分县市,广东的湛江、茂名、阳江及云浮的罗定市。设立此省,可加大梧州一带与沿海的联系,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 9、粤闽赣交界地区: 粤闽赣交界地区的梅州、河源、赣州及龙岩西部地区基本为客家人聚居地,潮州、汕头、揭阳、汕尾为闽南语潮汕方言区,建议在上述地区以兴宁为省会建立一省(暂名为梅汕省)。有很多区划专家和爱好者都赞同在这一地区组建一省,但有人提出以汕头为省会。我觉得,就这一区域来说,经济上汕头确实比梅州更强,但其位置过于偏南,而兴宁位于粤东地区一个较大的宽谷之中,交通中心作用也很突出,而且更接近这一区域的地理中心。若以兴宁为省会会比以汕头为省会对腹地的拉动作用更强,所以我的意见倾向于以兴宁为省会。此地区另一个较具有竞争力的省会候选城市是位于兴宁以东的梅州,梅州为客家文化最有代表性的城市,但位于狭窄河谷之中,城市发展空间不足。不论是选梅州还是选兴宁,都将有利于带动内陆地区特别是赣州等地的经济发展。 10、川陕交界地区:

陕南汉中、安康二市居于秦岭之南,自然地理、地域文化与陕西中北部差异较大,且由于秦岭的阻隔,此二市与省会西安之间交通多有不便,虽近年筑成西康铁路,但作用仍有限。四川面积较大,人口较多,东北部的达州、巴中、广元、南充、广安五市与省会成都距离较远,而陕南、川东北之间的大巴山、米仓山比秦岭低得多,不妨将陕南与川东北联合组建一省(暂定名为北川省)。但在这一地区选择省会较为困难,若论地理中心,应选巴中,但巴中城市规模小,交通状况不佳,缺少发展空间;若论最大城市应选南充,但南充位置过于偏南,且与盆地内原有两大省会级城市成都和重庆距离都很近,不利于城市自身发展及带动全省;其他如汉中、安康、广元三市则地理位置更偏,反复权衡,综合考虑中心位置、交通条件、与现有省会城市之间的距离等诸多因素,我觉得达州附近为最佳,如在达州附近的三汇镇一带建设新省会,此地铁路可通成都、重庆、安康,南边约30公里处的大竹为多条主要公路交汇处,又有水运之便,当为最佳选择。对于陕西的划分,也有一些人建议保留汉中、安康在陕西省内,而将北部划出,与甘肃庆阳地区组建新省,省会设在延安。这样的划分我也设想过,但后来觉得陕北一带人口密度较小,单独设省规模嫌小,而且延安一带自然生态破坏严重,水源不足,又有谷地地形的约束,城市缺乏发展空间,因此放弃在陕北单独建省的想法。

11、川滇交界地区:

四川、云南两省省会之间,距离很远,交通不便,建立在此增设一省(暂名为南川省,简称隽,源自汉晋南北朝时“越隽”之地名,另有两字,“邛”和“泸”亦可考虑,但“邛”与海南之“琼”同音,“泸”又与泸州市争名,只能放弃。有人建议将此省命名为金沙江省,我认为金沙江大部分河段并不在此省,不宜用此省名),此省范围包括四川的宜宾、泸州、内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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