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相关业务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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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相关业务及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待遇相关业务及注意事项业务范 业务内容 围 报送材料 受理 时间 注意事项

1.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六份) 2.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备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案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女 方 5.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正 常 生 育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津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贴 4.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表(表1) 1-10 日

1-10 日

1.女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缴费一旦中断,则再次缴费开始计 算,算满6个月以上)方有资格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女职工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此之前发生的 医疗费用,需个人自费,不予报销。 3.女职工诊断妊娠后,应由所在单位至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4.根据职工意愿为其选择生育定点医院,产前检查限额700元,其中首次产检 限额185元,需在江汉、洪山妇幼保健所进行检查,并领取围产保健手册。 5.产检及住院应持医保卡、已登记备案的“表1”交医院,费用全部在医院直 接减免,不需要到社保局报销。 1.生育津贴应在手术后两个月内,由单位申报。 2.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符合晚育政策增加30天。 3.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情况说明。 4.单位在社保局办完生育津贴手续,两个月后在汉口医保中心查询,如津贴审 批通过,请开具正规收据至汉口医保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男 护理假 3.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1-10 男方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方 津贴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日 的,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待婴儿出生后两个月,由单位经办人申报。 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两份) 1.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四份) 2.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1-10 流引产手术前需到社保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流引产手术后两个月内申报生育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备案 日 津贴。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情况说明(简要说明做流、引产手术的原因,需加盖单位公 章)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流 引 门诊流 2.病历(原件复印件) 产 3.手术当天的手术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 产 的 生 4.单位出具的休假条(需加盖单位公章) 育 5.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津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贴 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复印件) 住院流 3.病历及手术当天的手术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产 4.单位出具的休假条(需加盖单位公章) 5.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1-10 日 1.妊娠不满12周流产,产假为30天;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产假为45 天;28周以上引产,产假90天。

2.自然流产且无手术记录的,需另外提供医生建议休假的假条并需加盖医院公 1-10 章。 日 3.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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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环 取 环

登 记 备 案

长 驻 外 地 的

登 记 备 案

1.武汉市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表(表2)(两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 1-10 上环、取环手术前需要到社保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后,持表2及医 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 日 保卡去医院,医院费用直接在医院里结算并减免。 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取环 的,需出具街道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的批准证明 1.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四份) 2. 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四份)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 1-10 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 日 证(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 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7.长驻外地 证明(单位盖公章)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1-10 1.应在婴儿出生后两个月内申报。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武 日 有特殊情况,需提供情况说明。 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 2.如

生 育 津 贴

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5)(两份) 2. 发票原件 3.医 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 1-10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日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 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 7.武 医 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疗 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5)(两份) 2. 费 发票原件 3.医 结 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出院 死 算 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病历 胎 1-10 (原件及复印件) 6.手术当 费 日 天的手术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7.武 结 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 8.武汉 算 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9.情况说 明(加盖公章) 并发症结合症 生育过程中引发的“并发症”、“合并症”的,至武汉市医保中心

审核结算。 正 常 生 育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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