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心得体会5

更新时间:2023-03-17 02:5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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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笔者从军十载,印象当中条令条例年年都要学,但唯独今年是以“条令条例学习月”的形式展开的,由于领导重视、时间集中及形式多样,在领导教授与主动学习过程中,对学习条令条例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理解和领悟,以下是笔者在学习条令条例重要性方面体会到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条令条例学习是义务兵的“紧箍咒”。一十八岁懵懵懂懂参军到部队,身上除了壮志豪情以及在书本和影视上学到的一些零散东西外,基本上就是一张白纸。走进警营,内务管理成了直线加方块,自由散漫的行为动作成了令行禁止,这就是条令条例起到的作用;如果做的不够好,还将受到严厉的批评,从此稚嫩的脸上多了一层严肃,但是这时候的条令条例起到的作用仅仅是表面,他并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把被子叠的整整齐齐,为什么要站如松坐如钟,只是感觉这个条令条例像个紧箍咒缠绕在脑际,并不知道这是作为一名老百姓向一名军人转变的必修课;上等兵阶段,领悟能力较强的同志,逐步认识到条令条例一些内涵,并且能够灵活应用,说明他正在逐步向一名真正的军人转变,遗憾的是有些同志直到义务兵退伍都没有理解部队首长的良苦用心,甚至将不理解转变为一种莫明的仇恨,但值得欣慰的是,退伍多年的这些老兵,坚持要把自己的儿女送到自己的老部队锻炼成长。 二、条令条令学习是班长的“尚方宝剑”。岁月如梭,优秀的义务兵逐步走进士官行列,被中队提升为班长、副班长,从被管

理者转变为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重角色,角色的转变决定着思维方式的转变,班长之初,头上的紧箍咒开始有松动的迹象,认为自己可以不严格遵守条令条例,不必学习枯燥的条令条例了,有一种车到码头船到岸的感觉,这个关键时候需要带兵干部利用条令条例来积极正面引导和教诲,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军中之母”“兵头将尾”。我们的班长也同时也会感到管理好一个班并不是一件容易事,感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千年古训的利害,更会感觉到“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的重要性,这样的班长才真正领悟到条令条例重要性,他就会把条令条例当成“尚方宝剑”来管理一个班。反之,如果带兵干部在班长心理转化期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尚方宝剑”将成为凶器毁掉一名优秀的班长。

三、条令条例学习是干部的“警容镜”。通俗的讲,当干部与不当干部的区别就是穿皮鞋与穿草鞋的区别,初为干部难免有些飘飘然,容易将条令条例抛之脑后,放松自我要求,如果此时不加强条令条例的学习很容易滑向错误的边缘,近几年发生一些案例就是最深刻的教训。作为一名干部,职务越高,管理的人就越多,管理自己的人就越少,就更需要自律,更需要经常学习和重温条令条例,及时运用这面“警容镜”来发现自己的错误,及时顿悟、悬崖勒马,可以避免走向错误的深渊。

四、条令条例学习是军人工作、生活中的GPS。随着社会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地方很多成功的企业管理模式都偏向于军事化和半军事化,表明制度在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遥控”作用,事实证明一支部队一个企业,如果能够能把一套成熟的制度

贯彻的淋漓尽致,并且坚持一段时间,那么这支队伍将会长期的走在所有队伍前面,本人记得在接受新兵训练时期,一位总队首长为我们授课时曾讲过的一句话“如果把条令条例能够学好、应用好,无论是在部队还是在地方工作起来都能够所向披靡”,对于这句话,我当时只领悟了一半,但伴随着生活阅历的丰富,对这句话的感触越来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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