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课件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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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概述 第一节 非营利组织的涵义

一、 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一)学术界观点

1.王名(2002)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要开展各种自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 Wolf Thomas:“非营利组织具有公共服务的使命,必须在政府备案,并接受相关法令规章的约束;必须为一个非营利或慈善的机构,且经营必须排除私人利益或财物的获得。其经营所得享有免除政府税收的待遇,非营利组织享有法律上的特别地位,其捐助或赞助者的捐款列入免税的范围。”

本书界定:非营利组织是指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部门,它具备法人资格,以公共服务为使命,享有免税待遇,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盈余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并具有民间独立性质的组织。

可见,非营利组织除了在制度上独立于政府组织,也不同于企业;它不将组织的活动收入盈余在经营者或“所有者”中进行分配,同时未在解体时私分组织的资产;它具有免税待遇;上述特点是非营利组织的最主要特征。

为了进一步了解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及私人企业的区别,可以分别从运营目的、资金筹措方式、盈余分配等三个方面逐一进行比较: 部门\\性质 非营利组织 运营目的 非营利:谋求社会福利或团体利益 营利 资金筹措方式 盈余分配 1、自愿性:来自私人捐赠——公不分配盈余:必须将益; 保留盈余用于未来2、具有明显的对等关系——互益 事业 1、自愿性:价格来交换产品与劳务 2、具有明显的个别对等关系 分配盈余 企业组织 政府部门 非营利:谋求社会福利或团体利益 1、强制性:以税收支付政府支出 不以追求盈余为目2、不具有对等关系 的 (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非营利组织的概念上也有区别:

1.大陆法系将非营利组织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组织中有没有“社员”或“会员”,以及由“社员”或“会员”组织最高权力机关。

1)社团法人是指以人的集合为基础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并以章程为活动依据的社会组织,也称为会员制非营利组织。以受益者为特殊人群和一般人群为标准,社团法人又分为公益社团法人和互益社团法人(或称中间社团法人),公益社团的目的在于进行慈善、学术、医疗、环保等公益事业,互益社团的目的既非公益也非营利,而是基于与社会公益无关的共同利益而成立,如行业协会、校友会、联谊会等。

2)财团法人则是以捐助财产为其成立基础并以捐助目的和设立章程为活动依据的组织,尽管财团法人的存在同样必须有自然人为其进行内部运作和对外活动,但设立人并非法人的成员,不能组成会员大会决定法人的事务,一旦法人设立完毕,捐助财产转移给财团法人后,设立人即与法人脱离关系,法人按照设立人所确定的章程或遗嘱独立运作。

2.英美法系国家非营利组织可以选择的法律形式,包括非营利公司、公益信托和未注册非营利公司的协会。非营利公司按组织构成,可以分为会员制的非营利公司和非会员制的非营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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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按所承受的法律利益和责任负担,可以分为公共利益公司、互益非营利公司和宗教非营利公司;公益信托,很多基金会和政治行动委员会都采取信托形式;在英国,未注册非营利公司的协会又被称为“未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

(三)“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语义进入我国的话语领域是在1996年之后,法律文本对“非营利性”的规定始于1998年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1998年实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另外,根据国家民政部的界定,我国非营利组织可以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在我国现实社会中,非营利组织的称谓是多种多样的: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公民社会、志愿组织、公共服务组织、慈善组织 、公益组织、社会企业等。其实,各种称谓均有其侧重点,从不同角度反映了非营利组织的各种特征:非营利组织强调它不是企业;非政府组织强调它不是政府或其附属机构;第三部门强调它是与政府和企业并列的社会组织;公民社会强调它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关系;志愿组织强调组织的运作依靠志愿者的特征;慈善组织强调组织经费主要来源于私人捐赠;公益组织强调组织活动目的的公益性;社会企业强调组织的经营利益目标是整个社会而非个人。

非营利组织包含各种组织形式,可以采用法人形式、合伙形式、或公益信托的方式,甚至可以是未经登记的“草根组织”。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三类非营利组织,其中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采用法人形式,而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可以采用个体、合伙等非法人形式。可见,法人形式的非营利组织是非营利组织最为健全、发挥作用最大、对社会最具影响力也最受公众关注的部分。

二、 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必要性

(一) 国家(政府)的起源及其与社会的关系

1.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政府)的起源理论:国家机器说

2.资产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政府)起源的理论:人权与契约学说 (二)必要性

非营利组织的迅速发展是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进步的必然产物,它源于政府失灵理论、合约失灵理论以及文化传统因素的影响。

1.历史原因:社会自组织(社会强)——政府介入(社会弱)——相互合作(非营利组织成为沟通政府和民间社会的桥梁)

2.市场失灵:一旦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时,就生产者而言,可能收取过高费用或提供劣质的产品或服务,使消费者蒙受损失。因此市场竞争并不总是提供市场机能充分运作的法则,从而造成所谓“契约失效”的问题。而非营利组织具有不分配盈余的特性,即使在消费者无法精确评断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或质量时,由于非营利组织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因此不会降低质量以图盈利,所以比较值得信赖。

合约失灵理论解释了在市场机制和第三部门之间选择后者的原因,由于市场机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公共产品和服务由营利机构(企业)提供,它们很可能利用自己在信息不对称中所占的优势地位欺骗消费者,谋求自己利润的最大化,因此需要不以营利为目的、至少是盈余不得分配的非营利组织来承担这一社会责任,这些特殊需求和过度需求就会形成非营利组织产生的市场。

3.政府失灵:政府失灵。在西方国家,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决策是一种政治性决策,倾向于反映“中位选民”的偏好,因此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问题上就会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这些限制即政府失灵,它为非营利组织的出现提供了契机。现代民主社会里,政府服务的推行,应使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受益。但是,公众因收入、宗教、种族背景、教育等方面的差异,往往会产生异质的需求,所以普遍性的服务无法满足每一个人,从而造成“政府失灵”。而如果政府将部分责任授予非营利组织,则在相同的指出下将有更多人受益,总成本也可降低。因为在人员配置上,非营利组织的成本比政府的人事指出成本低。

4.社会的多元需求:公众需求是无限的,而公共部门的支出是有限的。非营利组织一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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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公共部门的支出,二则可以补足公共部门服务的不足。非营利组织的存在本身还对公共部门构成很大的压力,舆论会将两者进行比较。此外,非营利组织还可以起到监督政府的作用。文化传统因素。此外,Salamon(1987)研究表明,荷兰和比利时的文化多样性较强,所以在它们多样化的社会需求条件下,形成较大规模的第三部门。

5.团结一致:社会和人群的疏离使得非营利组织愈来愈重要,每一个新的非营利组织的产生,都意味着一些拥有共同理想的人的需要满足了。他们在非营利组织内部得到了整合,而社会则得到他们的服务,也得到了整合。

三、 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和特征 (一)学界观点

1.约翰.霍普斯金(1994):非营利组织的特征可归纳为五个方面,即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自愿性。

2.Salamon认为非营利组织有以下五个基本特点: 第一,正式的组织——必须具有某种程度的制度化; 第二,民间的组织——必须与政府组织有所区别;

第三,非利益的分配——不以营利为目标,盈余主要用于未来工作而非分配给组织内的财产提供者;

第四,独立运作——不受外部其他团体的控制;

第五,志愿性的团体——志愿产于机构活动,服务于公共利益。 3.Peter Drucker 认为,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不靠“利润驱动”,而靠“使命”的凝聚力和引导;募款目的是用于支持非营利组织使命的实现,而非将使命至于募款之下。

(二)本书综合为四个方面:

第一,设立目的:服务大众、促进社会进步、推动改革与创新、实现价值维护和文化传承。 第二,资金来源:捐款人(一般公众或政府)的捐助及部分的服务收费。 第三,人力资源:组织众多具有共同理想的志愿者来共同努力实现使命。 第四,提供服务:包括服务(劳务)、资金补助以及思想、观念建设。 四、 非营利组织角色与功能 (一) Kramer\\Ralph观点:

非营利组织承担的角色和功能:先驱者;改革与倡导者;价值的维护者;服务提供者;社会教育者

(二) 本书观点:

除传统的慈善、文教、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外,还有 1、担任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

2、行动导向,针对服务对象直接提供服务 3、公益服务导向;

4、组织结构比商业团体或政府更加多样和富于弹性 5、经常采取较具创新和实验性质的观念和方案 6、扮演维护公共利益的角色 五、 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1. Friedman的观点: 非政府组织 政府组织

2.Hansmann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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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或商业组织 非营利或独立组织 慈善组织 公共服务组织 分类方式 筹资方式 组织控制方式 非营利组织的形态 捐赠型非营利组织 商业型非营利组织 互助型非营利组织 创业型非营利组织 内容 收入来自捐赠者,如红十字会 收入来自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服务,如大多数私立学校及医院等 控制来自于赞助人,如乡村俱乐部 控制来自于理事会,如大多数的医院及商品交易所 3.Kotler的观点: 把政府归入非营利组织的范畴,值得商榷。其实,非营利组织是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部门。

第二节 非营利组织管理的内容

一、非营利组织的营销管理 1.为何注重营销管理

只有通过营销沟通,社会公众才能更多地了解非营利组织的使命,才有可能愿意捐赠或成为志愿者,从而帮助组织实现使命。 2. 如何进行营销活动

第一,提供最好的服务,充分了解并满足目标群体的需求(当然也要注意赞助者和志愿者的反应)。

第二,尊重个人隐私权,不应擅自向外界透露相关信息。

第三,合法、明确的基金用途,应主动向捐赠者披露信息,说明如何或将如何使用其捐款。 第四,加强与社会大众之间的互动关系,让群众了解组织的活动内容及其对社会的作用。 第五,避免竞争,应维持同行间良性互动关系,紧密协作。 二、非营利组织的募款管理

非营利组织应该通过独特的经营活动将自己的使命传递给募款对象,以期取得他们的共鸣和认同,同时把对募款对象的要求直接而坦率地提出来。通过传播活动告知组织募款的原因,捐款对社会的益处,并分析捐款对募款对象的好处,以期能引起他们积极的反应和进一步的行动。此外,还应该争取和募款对象建立战略联盟关系,通过募款对象更好地实现组织的使命,而募款对象通过自己的行动也将有利于提高自己的形象和无形资产。

Bloomington认为,非营利组织的募款管理应该非常重视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 关于误用或滥用捐款人的捐款,非营利组织主要需确定“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 非营利组织不得随意侵犯捐款人的隐私权,否则非常不明智。

第三, 有关专业募款人员的薪酬制度,可借助有共识基础的薪酬制度设计来解决,以不违背非

营利组织的使命为基础。 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

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应注意自身与企业的关系。

有些非营利组织依赖企业的财力支持,有些非营利组织则直接由企业出资设立,因此,非营利组织与企业之间存在微妙关系。因此,非营利组织一方面为财源而必须向企业募款,才能使组织的各项活动得以运作;但另一方面却必须保持独立性。可见,非营利组织在财务与自主的两难困境中,如何保持平衡,是关键。

另外,非营利组织可以获得国家相关政策优惠待遇,如免税,因此非营利组织有可能沦为营利组织避税的额工具。

因此,非营利组织应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标,做到: 第一,完备的财务账册,不虚伪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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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财务的独立自主,不受捐款企业的控制;

第三,仅接受企业合理的捐赠,避免沦为企业避税的工具; 第四,最适当的资源配置,资源应使用在目标客户身上。

第五,完整、详实的财务报表,充分公开组织的财务状况,依法报税和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第三节 非营利组织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一.目标衡量问题

大多数非营利组织的目标是多重且无形的,又因为以公益为出发点,无法以利润为具体管理标准来衡量。因此,帮助非营利组织设计一个目标衡量准则,是非营利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组织权责问题

外部力量干扰,政治因素的干扰,以及政府相关监督管理法律不健全,导致整个非营利组织在运作上往往产生权责不明确的问题

三.成本控制问题

非营利组织的成本主要有人力成本、精神成本和时间成本。 四.财政短缺问题 五.职员激励问题

一是无法用利润标准作为衡量绩效的指标,而且社会服务品质也难以评估;二是在非营利组织的结构中,升迁通道狭小,薪资待遇较低。因此,如何发展一套激励制度来留住人才、降低流动成本,是非营利组织面临的又一考验。

六.服务绩效评估困难 一.思考题:

1、 比较一下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联系和区别?

2、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否适应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现状?

二.案例题: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

讨论:该研究中心属于什么样的组织,它与政府的关系是怎样的?它在管理上有何特点,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应如何改进? 参考答案: 一、存在的问题

学术性社团的改革仍滞后于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尤其在个人会员制改革方面还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一些学术性社团没有真正实现独立,处于一种“等、靠、要”的惰性状态,部分学术性社团自律不够,组织内部尚未完全形成民主办会的机制,仅靠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开展工作,活力不足。具体而言:

1、挂靠体制依赖带来的自主发展不足

从与政府的关系看,我国学术性社团目前主要存在三种类型:一是政府部门直接领导的官办型学术性社团,有行政编制,人员有级别,经费由主管部门拨付,这类组织一般被政府部门视为内设机构,独立性较弱,如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铁道学会;二是半官半民型组织或称为挂靠型学术性社团,这类组织的人事由政府部门主管,但经费全部或部分自筹,如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力学会等;三是独立型学术性社团,这类组织拥有完全独立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真正实现了经济自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如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等。

案例中研究中心属于第二种,即挂靠南开大学的学术性组织,这类组织往往沦为挂靠单位的内设机构,接受挂靠单位的领导;另一方面,专职研究人员不由学术性社团付酬,其政治和物质利益几乎取决于挂靠单位,因此很容易形成只对挂靠单位负责。其经费来源主要由挂靠单位、社会自筹(如提供社会服务、培训)以及政府财政支持(项目竞标),政府和学术性社团这种控制与被控制、依赖与被依赖的关系模式,严重损害了学术性社团独立自主地位的形成,也阻碍了学术性社团民主自治的进程和社会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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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1m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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