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61号)

更新时间:2023-11-25 19:3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

61号)

时间:2012-06-15 15:38:49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2〕61号

省质监局:

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鲁财综〔2009〕85号)规定,现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你局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依法取得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用户自愿委托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委托单位签订自愿委托协议,按不高于附件的规定收取费用。

三、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不得重复检验、重复收费。 四、检验检测机构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票据使用和资金管理执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检测机构要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鲁价费发〔2000〕208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二〇一二年

六月八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检验 收费 通知 抄送: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附件: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 (一)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额定蒸发量 (t/h) 按产品出厂价的%(元) 1 0.9 0.8 0.7 0.6 0.55 D≤0.5 0.5<D≤4 4<D≤10 10<D≤20 20<D≤35 D>35 注:(1)表中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 (2)锅炉产品出厂价系指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汽水系统、燃烧设 备、钢架、平台、扶梯、看火门、检验门)的出厂价。 (二)工业和民用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1.定期检验 蒸发量 (t/h) 检验项目 收费(元/台) D<0.5 D≤1 D≤2 D≤4 D≤6 D≤10 D≤20 D>20 内部检验 外部检验 水压试验 锅炉辅机及 附件检验 锅炉强度校核 88 80 70 44 154 135 123 77 220 198 176 110 286 247 230 143 352 317 282 176 440 375 332 200 660 510 480 300 660+8(D-20) 510+7(D-20) 480+6(D-20) 300+4(D-20) 每个核算项目(按照校核部位)收40~70元 注:(1)表中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热水锅炉容量按0.7MW相当蒸汽锅炉1t/h换算,余热锅炉按受热面积30m2折算为1t/h换算;

(2)锅炉辅机及附件主要是与安全有关的给水设备、汽水管道、水处理设备、电控设备及其附件;

(3)内部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1次,外部检验及锅炉辅机、附件检验一般为1年1次,水压试验一般为6年1次。

2.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整装锅炉(包括组装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监督检验收费的50%计费;散装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监督检验费的85%计费。 (三)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1.定期检验 蒸发量 (t/h) D≤130 检验项目 收费(元/台) 130<D≤410 410<D≤1050 D>1050 内部检验 外部检验 强度校核 200D 160D 60 D 140D 130D 每个核算项目(按照校核部位)60元 注:(1)表中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内部检验收费以 锅炉容量为基础,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收; (2)水压试验收费按该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的10%计收 ; (3)锅炉运行5~10万小时加收15%,运行10~20万小时加收20%,运行20 万小时以上的加收30%; (4)内部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1次,外部检验及锅炉辅机、附件检验一般为1年1次,水压试验一般为6年1次。 2.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电站锅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含水压试验)按锅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总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0.8%逐台收费。收费低于800元/台的,按800元/台收取。 (四)锅炉水质检验、分析、设备调试收费标准 1.水质检验 项目 蒸汽锅炉 收费标准(元) 热水锅炉 收费标准 (元) 补给水:悬浮物,总硬度,235 锅水:总碱度,PH(25℃),溶解固形物 锅外水处理给水:悬浮物,总硬度,190 PH(25℃), 含油量 循环水:PH(25℃) 补给水:悬浮物,220 210 给水:悬浮物,总硬度,锅内加药检验 PH(25℃) 检验 PH(25℃),溶解氧,含油量 总硬度,PH(25℃), 溶解氧,含油量 锅水:总碱度,PH(25℃),溶解固形物, 碱度 ,相对210 循环水:PH(25℃),溶解氧,含油量 注:(1)锅炉水质检验每半年一次; (2)水处理设备的检验收费标准按每系统100元收费,检验内容包括单 机性能和出口水质测试等。 2.锅炉水质分析、离子交换树脂分析及水处理设备调试等 项目 全固形物 悬浮固形物 溶解固形物 灼烧固形物 电导率 PH(比色法) 电极法 钙 镁 硬度 氯离子 碱度 钠 硫酸盐 磷酸盐 亚硫酸盐 二氧化硅 水处理设Φ≤700mm 备调试 Φ>700mm 收费标准(元) 135 140 135 135 50 25 50 20 20 15 15 15 20 40 40 25 50 500 700 项目 溶解氧 化学耗氧量 浊度 含油量 相对碱度 铁离子 氯盐比 磷酸盐水垢 硫酸盐水垢 硅酸盐水垢 碳酸盐水垢 水份 全交换容量 离子交换工作交换容量 树脂 测铁离子 粒度 硫酸根 树脂中毒复苏 (不包括药品耗用费) 收费标准(元) 100 15 20 50 150 100 150 280 200 350 150 50 200 150 100 30 50 500/m3 二、压力容器检验 (一)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1.一类压力容器全面检验 容积V (m3) 收费 (元/台) V<5 5≤V <10 150 10≤V <20 200 20≤V <30 290 30≤V <40 330 40≤V <80 450 V>80 100 450+2(V-50) 2.二类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收费为同容积一类压力容器的1.5倍。 3.三类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收费为同容积一类压力容器的1.7倍;塔器、球罐以及超高压容器为同容积一类容器的2倍。 4.强度校核应根据工作量酌情收费,原则上每个校核项目(或部位)收费50~80元。 5.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收费标准 容 积(m) V≤5 V>5 3水压试验(元) 100 =3PV+100 3气密性试验(元) 200 =5PV+200 注:式中P—设计压力(MPa),V—容积(m)。 6.压力容器分类按现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执行。进入有毒、易燃介质压力容器内部的加收10~30%。 (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包括气瓶) 类别 一类容器 二类容器 三类容器 无缝气瓶 焊接气瓶 溶解乙炔气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 汽车槽车 球罐安装监督检验 承压元件部件 收费标准(元/台)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8~0.85%收取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9~0.95%收取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9~1%收取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1%收取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收取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1%收取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6%收取 按槽车罐体出厂价格的1%收取 按现场费总额的2.3%收取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收取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1k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