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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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大田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2

第一节 基本概况 ......................................................... 2 第二节 土地资源现状与特点 ............................................... 4 第二章 规划总则 .............................................................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9 第三章 土地利用方针和目标 .................................................. 10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 10 第二节 土地利用方针 .................................................... 11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 12 第四章 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 14

第一节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 14 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 18 第三节 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 20 第四节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 21 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 24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24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 27 第六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 34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 34 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 34 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 36

第一节 土地利用政策分区 ................................................ 36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 .................................................... 38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 45

第一节 耕地保护工程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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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工程 .......................................... 46 第三节 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程 ............................................ 47 第四节 扩大内需工程 .................................................... 48 第五节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工程 ........................................ 49 第九章 乡镇土地利用 ........................................................ 51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原则 ................................................ 51 第二节 各乡镇主要规划指标分解 .......................................... 52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 ........................................................ 52

第一节 法律措施 ........................................................ 52 第二节 行政措施 ........................................................ 53 第三节 技术措施 ........................................................ 54 第四节 社会措施 ........................................................ 54 附表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55 附表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表 .............................................. 56 附表3:大田县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汇总表 .................................... 57 附表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 58 附表5:耕地补充指标 .................................................... 59 附表6:农村居民点整治规模表 ............................................ 60 附表7:园地指标 ........................................................ 61 附表8:林地指标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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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大田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大田县土地利用方针,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近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大田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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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基本概况

一、自然条件

大田县,简称“岩城”,位于福建省中部,地处戴云山脉西北麓中段山区,界于东经117o28′—118o 03′,北纬25o28′—26o09′之间。东邻德化县,西和永安、三元交界,南与漳平市、永春县毗连,北同沙县及尤溪县接攘。2005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222717.01公顷。

1、地貌类型以中山、低山为主, 境内群山连绵,山高谷深。中低山占全县总面积的79.54%,丘陵、山间盆地和河谷平原仅占总面积的20.46%。

2、河网密度大,地表切割强烈,水利资源较丰富。汇水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24条,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为20.76万kw,可开发量为17.6万kw(不含街面电站容量)。境内地下水资源总量为3.54亿吨/年。县域境内主要河流有均溪、文江溪、桃源溪、广汤溪、上京溪等,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19.835亿立方米。

3、矿产资源品种多、储量大。目前,已探明矿产品种37个,其中煤炭储量2.9亿吨、石灰石5亿吨、铁锰矿1.5亿吨、瓷土3000万吨,是全国首批百个重点产煤县、福建省主要成矿区之一。

4、地热资源得天独厚,可供开发的旅游资源较多。目前发现温泉4处,太华汤泉、桃源广汤、石牌小汤泉和老厝坪温泉流量较大,水温高。县内胜迹景观,现有白岩公园、空洞山、黄岩洞、白鹤洞、慧林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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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峰、高峰、东岩寨、狮古洞、象山。

二、社会经济条件

2005年,大田县辖8镇(均溪镇、广平镇、建设镇、石牌镇、太华镇、桃源镇、奇韬镇和上京镇)、10乡(武陵乡、文江乡、梅山乡、湖美乡、华兴乡、屏山乡、济阳乡、吴山乡、谢洋乡、前坪乡),总人口366157人,其中农村人口296220人,城镇人口69937人,城镇化水平为19.1%。

1、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2000年至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6.8%,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平均每年增长6.5%、3.4%和11.6%。

2、工业“三大主导”产业持续壮大,门类逐步多元化。原有的以水泥为主的建材业、以煤矿和铁矿为主的矿产业、以电力为主的能源业等三大传统产业,进一步发展状大。同时冶铸及机械加工、陶瓷、轻纺电子和农产品加工正逐步成为新兴产业部门。

3、农业的山地农业特色逐渐凸现。在高山区,重点发展了高山优质茶、反季节蔬菜;在中低山区,主要发展烟叶、雪蔗、蔬菜等。目前致力发展“54321”优势农业产业群,即培植发展5万亩高山优质茶、4万亩反季节蔬菜、300万只肉兔、20万亩竹林、10万亩木薯。培育了“雪山”萝卜、“山宝”雪蔗、“金阳”生姜、“阿佳”苦菜、“仙顶”牌高山云雾茶等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

4、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增强。 大田地处三明、龙岩、泉州三地市、七县(市)的交界地带,泉三高速公路大田段顺利建成,使之成为闽西北与闽南的重要通道,名副其实的“沿海腹地、内陆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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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资源现状与特点

一、土地资源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统计,2005年底,大田县土地利用总面积。(见表1)。

(一)农用地 1、耕地

全县耕地面积20117.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03%,人均耕地面积0.05公顷。耕地中以灌溉水田为主,面积18996.7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4.43%。

耕地主要分布于河谷平地、山间平地、丘陵缓坡。集中分布在梅山、广平、奇韬、湖美、均溪、桃源、太华等乡镇,其中太华镇耕地面积最大,占耕地总面积的14.03%,广平镇次之,占耕地总面积的8.84%。

表1 2005年大田县土地利用现状

地 类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合 计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 其中 农村居民点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 计 水域 滩涂沼泽 自然保留地 合 计 总 计 4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公顷) 20117.71 5309.85 175053.29 64.09 8509.57 209054.51 3956.98 1048.45 2908.53 989.45 29.64 4976.07 876.71 321.35 7488.37 8686.43 222717.01 占总面积比例(%) 9.03 2.38 78.60 0.03 3.82 93.87 1.78 0.47 1.31 0.44 0.01 2.23 0.39 0.14 3.36 3.90 100 大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园地

全县园地面积5309.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38%,园地以果园和茶园为主,果园3600.93公顷,占园地面积的67.82%,茶园1282.19公顷,占园地面积的24.15%。

园地主要分布于丘陵缓坡上,以广平镇、梅山乡面积最大,分别占园地总面积的13.23%、11.72%。

3、林地

全县林地面积175053.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8.60%。林地中有林地面积最大,面积142473.67公顷,占林地总面积81.39%。

林地分布在全县中北部相对分布集中,其中太华、桃源两镇面积最大,分别占林地总规模的10.83%、10.52%。

4、牧草地

全县牧草地面积6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牧草地全部为人工草地。集中分布于谢洋乡,近年来面积基本没有变化。

5、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8509.57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3.82%,其他农用地主要由田坎和农田水利用地构成,分别占其他农用地规模的75.06%、15.47%。

其他农用地在全县分布较均匀,太华镇由于镇域面积及耕地面积大,其他农用地面积相对较大,占全县的12.78%。

(二)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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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建设用地

全县城乡建设用地3956.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8%。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048.4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26.50%,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49.9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908.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73.50%。

城乡建设用地在县域中北部相对分布集中,其中均溪镇、太华镇、广平镇面积最大,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3.32%、12.68%和9.59%。

2、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

全县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19.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5%,其中:交通用地653.53公顷,水利用地335.9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9.64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量的13.13%、6.75%、0.60%。

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于湖美乡、石牌镇、梅山乡等乡镇,分别占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的15.79%、11.74%、10.08%。

(三)未利用地

全县未利用地面积868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0%,其中以自然保留地为主,面积7488.37公顷,占未利用地86.21%,水域面积876.71公顷,未利用地10.10%,滩涂沼泽面积321.35公顷,占未利用地3.70%。

未利用地在县域中部地区分布相对集中,其中均溪镇、太华镇、湖美乡、梅山乡和桃源镇面积较大,分别占未利用地的12.86%、9.81%、8.90%、7.31%和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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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建制镇建设力度的同时,结合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与城镇用地增加相挂钩,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按照区域比较优势条件,配臵行业用地,促进区域分工与协作,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4、严格保护耕地,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

始终坚持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并重,正确处理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关系;做好山地文章,适度开发丘岗山地,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总量,从严保护基本农田;坚持土地整理与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优先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建设促保护,逐步培育土壤肥力,全面提升基本农田的质量及生产能力;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的同时,大力发展荼、菜、果、经济作物等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稳步提高耕地生产效益。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三明市下达给大田县的规划期内土地利用主要控制目标,结合大田县实际,确定全县土地利用目标如下(详见表2):

1、耕地保护目标

耕地数量得到切实保护,耕地质量不断提高;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2010年和2020年耕地分别保持在19620公顷和19233公顷以上。确保规划期内16600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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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单位 规模指标 耕地保有量 公顷 表2 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2005年 2010年 亩 公顷 亩 公顷 2020年 亩 指标属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301770 259095 79650 2625795 74640 59355 15720 15285 19620 294300 19233 16600 249000 16600 5307 79605 5407 175060 2625900 175060 5520 82800 6107 4254 63810 4330 1332 19980 1613 1266 18990 1777 288495 249000 81105 2625900 91605 64950 24195 26655 17010 17010 6450 14550 100 20118 基本农田面积 17273 园地面积 5310 林地面积 175053 建设用地总规模 4976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3957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048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规模 1019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补充耕地义务量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496 496 176 360 7440 7440 2640 5400 1134 1134 430 970 100

至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分别不低于360公顷和970公顷。在保持耕地数量稳定的基础上,积极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整理、兴修水利等措施,不断提高耕地的质量和生产能力。

2、建设用地目标

至2010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5520.00公顷和6107.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4254.00公顷和4330.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1332.00公顷和1613.00公顷以内。

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134公顷以内,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134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30公顷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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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96公顷以内,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496公顷以内;建设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76公顷。

3、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城乡空间每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口密度明显提高,城乡空间结构不断优化。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城镇工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26%左右调整到2020年的37%左右。到2020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97公顷。

4、土地生态保护目标

坚持生态友好的发展战略,建设开发活动必须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建立土地利用安全格局。积极建设沿河、沿路林带,加强集中连片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精心保育大仙峰自然保护区、尤溪上游重要水源地等生态关键区和生态敏感区。规划期间,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稳定在22.58%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6.89%;有效防治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比重下降到6%,下降2个百分点。

第四章 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期间,实行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基本农田建设。不仅守住19233公顷耕地红线,还通过增加投入,逐渐提高耕地质量。

一、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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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规划期间全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3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控制在176公顷以内。

2、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管理

合理调整农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与布局的优化。鼓励利用非耕地和不改变耕地的种植业用途前提下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禁止农业结构调整破坏土地耕作层,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

3、加大灾毁耕地复垦力度

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灾毁耕地的标准,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垦。

二、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通过农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开发等多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在落实耕地补充面积的同时关注补充耕地的质量,逐步推行项目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对比评价制度,以保证不因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后耕地质量等级下降。如果新开垦耕地质量水平达不到被占用耕地的质量水平,则按照生产能力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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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进行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同时各乡(镇)要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落实好本区域内的耕地补充任务。规划期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450公顷,其中近期增加耕地286公顷;通过荒草地开发补充耕地52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补充耕地74公顷。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土地整理

全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规划期间完成12070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推进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分别补充耕地286公顷和450公顷。

四、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调整和划定基本农田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定。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根据城镇空间拓展和产业用地布局,在大田县中心城区和泉三高速公路、省道307和306沿线的重点发展部位调出现有基本农田;在县域河谷平原和山间盆谷等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较多的地区,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与此同时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将质量较好的一般耕地调入为基本农田。

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将下列基本农田调出为一般耕地:

1、本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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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 3、低等别、质量较差、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 同时将下列两类土地调入为基本农田: 1、实施土地整理的耕地;

2、相对集中连片,质量相对较高上轮规划未列入基本农田的一般耕地。

同时在市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指标基础上,增划292公顷的优质耕地,与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任务数共同构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增划的基本农田主要用于补划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

调整后基本农田面积16892公顷,其中耕地占基本农田总规模比重由调整前93.67%上升到调整后98.18%,调整后基本农田中耕地比重大幅度上升,基本农田布局更趋合理。

五、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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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力度,定期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与分等定级成果更新工作,及时对基本农田土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

六、加强农田基础建设,提高耕地质量

多方筹措资金,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土壤肥力保育和水土流失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和等级,保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强化规划控制和计划管理,完善土地市场机制,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推进节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

一、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改造现有中心城区及乡镇中心区,鼓励发展多层、高层建设,提高城镇土地的空间利用率。城镇建设走内涵与外延发展相结合道路,以内涵发展为主,加大内部挖潜力度,加强对城镇内部低效工业企业升级改造与搬迁。

二、积极引导工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

加快构筑产业联系紧密,空间布局合理,资源整合度深,区域特色明显的工业发展新格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做大做强水泥、电子、纺织、锻造和能源电力等产业。以区域经济和资源特点为基础,以集约化利用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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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空间为前提,以现有企业为依托,充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引导工业向三泉高速公路三个互通口的产业集聚区集中,重点培育以京口(机械、电子、纺织)、上京(铸造、铸锻)为特色的产业集聚区。

三、结合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规划为引导,以集约用地、美化环境、完善功能为重点,实施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促进村庄布局合理、形象美观、设施完善。坚持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引导发展方向,控制用地范围,新农村建设用地主要通过现有居民点臵换解决。

通过村庄规划引导,建设中心村,拆并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对规模小、分布零散、面貌较差的自然村逐步搬迁。降低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总规模3209公顷,可减少农村居民点2139公顷。

四、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鼓励按照村镇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严格限制村庄无序外扩。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臵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内有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

五、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开展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做出评估,明确集约利用方式和目标。未来各项建设要优先利用空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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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闲臵和低效利用的土地。规划期内盘活存量土地197公顷,其中2010年前盘活存量土地39公顷。

第三节 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类建设用地区别对待。严格执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支持基础设施用地、中心城区和产业发展中心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防止各业、各类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各类新增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优先保障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保障铁路发展用地,提高公路用地效率,积极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构建方便、快捷、高效的运输网络。

支持电网改造,保障电网建设用地。积极进行防洪工程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保障农村水利设施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

三、优化配臵城镇工矿用地

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332公顷,2020年控制在1613公顷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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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安排中心城镇及产业发展中心用地,重点支持均溪、石牌两城市规划区内城镇发展用地,以及京口工业区和大田海西铸锻工业区产业发展用地。

对一般城镇工矿新增用地“有保有压”,对桃源和建设两个次中心镇予以相对倾斜。对于其他建制镇及工矿新增用地则适当压缩,鼓励一般建设项目使用存量土地,引导城镇工矿建设项目集中布臵在“泉三高速公路”互通口及省道306、307沿线,以用地指标引导建设项目优化布局。

四、逐步压缩农村居民点总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通过城镇规模空间扩展及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逐步压缩农村居民点总用地规模,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到2020年为2717公顷,比2005年减少192公顷。

第四节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土地开发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从源头上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逐步改善和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大仙峰自然保护区建设

加强大仙峰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及重要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不断完善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建设,为生物物种提供适宜的活动场所。依托丰富的自然及人文景观资源适度开展生态旅游,注重坑口电站及重要的交通干线附近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加强水源涵养区的环境保护。

二、开展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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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等重点基础设施。至2010年交通水利等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12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57%;到2020年面积增加到1777公顷,占土地总规模0.8%,比2005年增加0.34%。

四、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引导非农建设使用未利用地,且在不破坏生态环境条件下,适当开发未利用地,提高土地使用率。未利用地从2005年的8686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8546公顷和2020年的814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3.84%、3.66%,规划期末未利用地相对2005年减少0.24%。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在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开发区规划等各项规划衔接和协调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调整优化。通过布局调整优化,预留出适合建设的土地,保护起需要保护的土地。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全县耕地总量少,基本农田保护率高,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基本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及其他形式耕地流失同时,逐步调整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使之集中分布在河谷平原和盆谷平原,形成以集中连片耕地、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

至2020年,耕地及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太华、梅山、桃源、广平、文江等地形较平坦乡镇,分别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3.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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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2%,各乡镇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详见表3。

二、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

合理调控城镇村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在用地指标范围内合理布臵城镇用地,以用地指标引导发展,形成小城市紧凑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规划期间,大田县城镇村新增用地空间布局主要集中在泉三高速公路、307和306省道沿线。

对县域中心——县城区发展用地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大力进行旧城改造,改善用地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将县城建设成为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综合型县域中心。

表3 大田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005年耕地基数 地区 公顷 亩 耕地保有量指标 2010年 公顷 亩 2020年 公顷 亩 基本农田保护区 公顷 亩 301770 19620 294300 19233 288495 16892 253380 大田县 20118 1096 16440 888 13320 855 12825 696 10440 均溪镇 1779 26685 1778 26670 1758 26370 1387 20805 广平镇 1216 18240 1191 17865 1170 17550 1027 15405 上京镇 2824 42360 2784 41760 2760 41400 2304 34560 太华镇 1046 15690 1056 15840 1030 15450 754 11310 建设镇 1748 26220 1788 26820 1770 26550 1544 23160 桃源镇 838 12570 833 12495 820 12300 714 10710 奇韬镇 1037 15555 952 14280 932 13980 844 12660 石牌镇 1460 21900 1496 22440 1476 22140 1389 20835 文江乡 1695 25425 1700 25500 1680 25200 1579 23685 梅山乡 855 12825 820 12300 810 12150 804 12060 武陵乡 608 9120 644 9660 624 9360 527 7905 湖美乡 565 8475 472 7080 430 6450 388 5820 华兴乡 1024 15360 1004 15060 984 14760 879 13185 屏山乡 514 7710 467 7005 447 6705 426 6390 济阳乡 624 9360 590 8850 570 8550 577 8655 吴山乡 593 8895 572 8580 562 8430 552 8280 谢洋乡 596 8940 585 8775 555 8325 501 253380 前坪乡 备注: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6892公顷(含基本农田16600公顷,增划优质耕地292公顷)。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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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个次中心镇”——建设、桃源建设用地予以适当倾斜。建设镇:建设为商贸型城镇,未来将与文江共同发展为县域北部的工业商贸中心;桃源镇:未来依托泉三高速公路互通口,发展成为县域西部集贸型经济中心。

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并与旧村缩并相结合,控制自然村落无序扩张,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各镇规划用地规模详见附表2。

三、独立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发挥规模效益的指导思想,以用地指标制约和引导用地,优化独立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发展。

规划期内保障产业中心合理用地,大力培育机械电子、铸造锻造、服装皮革、林产工业等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保障闽中台商投资区建设用地,支持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培育各乡镇特色产业。

规划期内独立建设项目集中布局在由泉三高速公路和307省道组成发展主轴上,重点建设“两区”——即大田经济开发区、福建大田海西铸锻工业园区,同时建设闽台林业合作项目集中区、桃源谷口工业集中区、福建万华实业公司、福建华润旋窑水泥公司、石牌小汤泉工业区等五个工业项目集中区(图1、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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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大田县主要工业项目集中区布局图

表4 大田县主要工业项目集中区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名称 大田经济开发区 福建大田海西铸锻工业园区 闽台林业合作项目集中区 石牌小汤泉工业区 福建省万华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润旋窑水泥公司 桃源谷口工业建设 所在 地区 华兴乡 上京镇 桃源镇 石牌镇 吴山乡 广平镇 桃源镇 建设年限 2006-2020 2010-2020 2010-2020 2011-2020 2011-2020 2011-2020 2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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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水利等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1、交通

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原则,优化各类交通用地布局,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和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和完善,形成铁路、公路并存的综合运输体系。

铁路:重点保障山海联系横向铁路——泉(州)-长(汀)铁路大田段建设,使其成为沟通山区与沿海的交通干线,拓展大田县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内陆腹地。

公路:公路以泉(州)-三(明)高速公路为支撑,构建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四级公路网,实现公路网络现代化。规划期间重点实施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改扩建工程,提高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并逐步改造乡村通达公路,确保公路网通畅性、协调性、安全性稳步提高。所有县级主干线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行政村和主要自然村通过等级公路,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分布见图2)。

2、能源

以水电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基本建成以电力为主的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大力支持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用地需求,完善电网结构,基本实现城乡供电的可靠、完全、优质、高效、低耗(见图2)。

3、水利

重点支持均溪河、文江溪防洪堤工程,同时抓好对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加强水库、堤坝、山塘、水渠农田排灌网等水利工程的改扩建和新建,提高防洪抗旱水平,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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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条件,逐步建设完善科学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4、通讯

提高通讯技术水平,建设宽带化、智能化、综合化、个人化的综合通讯数字网。规划期间保障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基站建设用地。

5、旅游

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推进旅游业快速发展,努力把大田县建设成为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大县。主要支持太华、桃源、石牌温泉休闲;大仙峰、象山生态旅游;街面水库水体观光;太华古堡民俗文化等旅游区的开发建设。

图2 大田县重要交通、能源设施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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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态用地布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生态环境规划进行优化布局,从“生态建设、资源培育、产业发展”三个层面规划“五大工程、五大基地、五大产业 ”, 做到以项目聚集生产要素,促进投资增长,延长产业链,以大项目带动林业大发展的战略要求,结合实际,实施“强化生态保护措施、加大资源培育力度、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健全基础设施建设”。

1、生态公益林保护

重点保护与建设均溪河和文江河流域——全县范围最大的重点水源涵养生态公益林;其次将穿越境内的梅林至岭头的国防线 23 公里及国铁鹰厦线的 11 公里两旁一重山,划入护路林。规划期内抓好城区、沿河、沿路部分松类纯林的更新改造工作,提高生态林的生态防护功能。

2、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设大仙峰自然保护区,把森林植物具有典型垂直分布特征的大仙峰、大骨山、象山组成的大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好,并努力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

重点建设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一重山百里绿色长廊 , 加快城区片林、城边绿带、城郊森林为主的县城林业建设。至 2010 年 ,园林式乡村 4 个、城郊森林公园 1个, 形成县城森林环绕、乡村林茂粮丰、庭院花果飘香、道路绿树成荫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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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大田县城地处县域南部,闽江水系水系尤溪支流均溪河畔,距三明市区105公里,距泉州市109公里,县城主体位于均溪镇南部,向南延伸到石牌镇,向东延伸到华兴乡。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显示,县城土地总规模218.26公顷,其中位于均溪镇205.90公顷,位于石牌镇12.36公顷。2005年城区户籍人口5.2万人。

总体上看:

1、县城用地规模小,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人均用地仅为39.6平方米/人,指标很低。居住用地比重超标,绿地指标远低于国家标准。工业用地布局零散,混杂于居住用地之中。

2、环境面貌不高,存在环保隐患。城区建设密度、容积率均超标,房屋间距小,绿地稀缺,居住环境和面貌相对差。相当一部分污染企业分布于城区中,粉尘、污水和噪音扰民现象突出。

3、市政设施不健全。交通、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不能满足市民生产生活需要,制约城市进一步的发展。

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一、规划目标

中心城区未来的发展目标定位为:综合型的县域中心,建设配套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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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发展金融、商贸等第三产业,为全县提供综合服务的商业中心、金融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文教中心、信息服务中心。

二、用地规模

规划到201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为8万人,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428.84公顷,2006-2010年新增用地总量7.5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16公顷;到202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为12万人,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576.17公顷,规划期间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82.9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8.51公顷(详见表5)。

表5 大田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表

单位:公顷

2005年规模 218.26 2010年规模 428.84 2020年规模 576.17 2006-2010年新增用地 新增用地总量 其中占用农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2006-2020年新增用地 新增用地总量 其中占用农用地 78.26 其中占用耕地 58.51 7.58 7.14 6.16 82.97 三、用地布局

根据城区的河流与山地所形成的地形特点、现状基础和交通条件,县城区采取相对集中,有机分散的布局方式,形成山水生态与城市空间相互契合的空间形态。实施“南进东拓北扩”的发展思想,构筑“一城四片、二团两轴”,一城四片即城关、福塘、温镇、郭村四个片区构成中心城区;二团即发展乡级政务中心和机械产业为主的华安综合组团、以发展交通服务、物流和商贸为主的石牌综合组团;两轴即以福田大道-建山路-香山路、凤山路-大德公路为城市主次发展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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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扩展边界

设定城区建设扩展边界,扩展边界范围:扩展区北至均溪镇郭村,南至石牌镇老厝,西至均溪镇福塘村和红星村,东至华兴乡华安村。中心城区内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859.31公顷。

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第一节 土地利用政策分区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划定土地利用政策分区,即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是规划期内原有建设用地(除规划复垦建设用地外)和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的预期用地区,面积4330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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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1h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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