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商场)

更新时间:2024-06-10 17:4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重庆步步商业有限责任

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五年一月

目 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店长安全职责 二、分管安全副总安全职责 三、安全部安全职责 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五、行政人事部经理安全职责 六、采购部经理安全职责 七、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 八、培训经理安全职责 九、员工安全职责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领导带班制度 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绩效评定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值班检查巡查管理 租赁承包安全资质审查及管理制度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店长安全职责

1、店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履行安全决策、授权、协调的职责,拥有安全决策、指挥、奖励、一票否决的权力。

2、贯彻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建立、健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健全和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协调各副总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4、批准执行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审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和奖惩办法。

5、批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督导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每年与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批阅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及贯彻落实;主持或委托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或定期的安全生产分析会,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8、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遇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参与或主持公司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

调查分析和处理。

9、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考核工作,向上级单位和职代会汇报公司工作报告时,应该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在配备各部门领导班子时,应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

10、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员工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分管安全副总安全职责

1、协助店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履行组织、监控、协调等职责,拥有监督、检查、督办、报告、反映等权力及相应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2、贯彻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指令和精神。

3、协助店长抓好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察体系的建设,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经常听取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协助店长组织、研究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加或主持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督促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5、主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负责组织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考核工作;审查和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落实计划所需资金的投入。

6、及时批阅、办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请示、报告,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传达、贯彻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令、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协助店长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检查督促会议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贯彻落实;参加或受店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7、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大问题;参加或主持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审批事故报告和统计报表。

8、审批各类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汇编;审批重要设备购置、改造、更新等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督促设备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9、做好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及拓展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评比工作时,一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评比安全工作;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所需资金的投入。

10、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参与调查分析处理,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11、负责监督安全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队伍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12、指导、监督和加强生产中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13、完成店长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标准和制度,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指导、服务。

2、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收集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为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分解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到各部门,每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收集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及其它规范要求的识别、更新工作;组织起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及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评审、管理和控制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负责起草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草拟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拟订实施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

5、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临时抽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督促检查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7、协助人事行政部实施安全培训;做好公司各部门新进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组织指导开展各类安全竞赛活动和演练,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落实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8、督促各部门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

9、定期组织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例会,如实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提出可行性意见和措施,配合分管领导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0、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建立重大安全事故档案,负责各类安全事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1、负责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及演练;处理公司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救援抢险和善后处理;督促责任单位,做好信息反馈、调查处理,措施,整改落实工作。

12、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实施督促检查,提出合规性评价、变更意见及验证整改措施,保存评估和检查记录;组织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变更的评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和审查验收使其符合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

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建立公司安全网络系统,指导安全工作。

13、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协同工会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保护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

14、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15、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和消防演练;做好本部门新进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

16、做好消防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1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标准和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分解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管理目标到各岗位,做好年度目标自查工作,确保目标的实现。

3、在门店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

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做好门店定置管理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动态。 5、各种物资分别堆放,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和有毒、剧毒物品应严格管理,安全责任制必须明确。

6、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和消防演练;做好本部门新进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五、行政人事部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分解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管理目标到岗位,做好年度目标自查工作,确保目标的实现。

3、负责安全领导小组、行政办公会、经济工作会及行政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准备、记录和保管工作。

4、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检查实施落实情况;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培训台账。

5、负责对公司新进员工、外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各部门新聘人员的入职 “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各部门职工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6、参加协调各部门因工伤(亡)事故的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提供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依据。

7、承办公司往来公文、函电的收发、呈批、传递、催办、核稿、印制和当年文件的保管、调阅、清退等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外来文件、临时文件的管理和控制。负责文书档案、权属档案、印章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所属单位行政文秘基本业务工作。

8、负责公司公务车的调度及安全管理,组织公务车驾驶员安全学习。 9、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办公室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10、组织办公室人员安全学习培训,参加消防演练;做好办公室新进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

11、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六、采购部经理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标准和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分解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管理目标到各岗位,做好年度目标自查工作,确保目标的实现。

3、负责按计划采购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并保证其质量可靠。

4、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5、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6、做好库房内物质的合理存放,确保其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同时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确保产品本身及环境安全。

7、做好用户在厂区内提取产品过程的安全。 七、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标准和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分解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管理目标到各岗位,做好年度目标自查工作,确保目标的实现。

3、制定公司安全费用提取办法,按国家规定将安全专项资金单独提取,并建立安全费用专项台账,保证专款专用,及时支付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奖励或用款资金计划;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

4、检查各部门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审计。

6、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用品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7、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设备设施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开支;

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8、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9、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和消防演练;做好本部门新进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

10、妥善保管本部门现金、票据等有价物资,确保资金安全。 11、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八、培训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对本班组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组织班组员工对车辆等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设法排除,若班组无法解决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

5、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全部门,事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九、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2、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关心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4、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完整。

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6、认真维护保养车辆等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7、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劝阻和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技部门。

8、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应正确处理,积极参加抢救,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分析,协助领导实施防止事故措施。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生产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是用于改善安全设施及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目的是做好超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2、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编制原则

安全生产经费计划应与生产技术方案、财务计划的编制同步进行,并将其作为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制安全技术经费计划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还要考虑项目生产、技术、设备状况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可能。

突出治理重点,对危害程度严重的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解决。 3、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费用;施工中紧急事故应急救援备用资金,应急预案措施演练费用。

(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用于安全警示、警告标志购买、及施工现场围栏防护、标示牌制作费用等。

(4)安全生产设备检查与评价费用;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包括专职安全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办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办证费用;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的购买及宣传条幅、彩旗等的制作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作业人员的体检费用、办公、生活区的安全防护费用,消防器材购置费用等。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是将用于安全方面的支出项目独立出来,单独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台账。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原则 (1)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2)财务部和安全部门要严格控制安全经费的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任意缩减。每一笔安全投入资金的开支,应由使用部门主管、安全部门主管、财务部

门主管、店长共同签字。年度结余资金应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3)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应由公司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安全部门在每年底应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并进行公布。

(5)若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因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挪为它用,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1、公司新进职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2)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介绍门店的概况: (3)讲解本工作规程和岗位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员每年定期接受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其他管理人员和职工每年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动车、锅炉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待岗、转岗、换岗超过三个月时间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3、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4、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5、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款。

6、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7、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

1、设备设施选购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设备维修人员,每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6.设备设施报废的管理工作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2. 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等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3.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按国家规定定期送检,保证灵活、好用,严禁超期使用。

4. 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5. 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6. 特种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

7.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8.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并穿好防护用品。

9.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领导带班制度

1、带班人员应熟悉本公司安全技术知识,具有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能胜任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2、带班职责权限:

(1)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带班要求

(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会议目的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一次,由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安全例会每月至少一次,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2、部门管理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部门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3、员工安全会议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部门自定。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根据需要召开其它形式的安全会议。由涉及会议的部门负责人(或由企业主要负责、分管负责人指定的人)主持,参加人员由主持会议人指定。会议内容:根据会议主题确定,针对会议的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整治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5、各类安全会议应填写记录并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1、安全检查方法分类,安全检查可以分为定期性、经常性、季节性、专业性、综合性的安全检查。

(1)定期性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的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检查。由各级生产单位负责人或安全人员根据生产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经常性检查。检查中要狠抓易发生和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

(3)季节性检查。由各级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这种检查可提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专业性检查。由各级生产部门组织,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根据各专业特点,而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如基坑机械、防火、防爆、电力等专项检查)。此类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进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隐患。 (5) 综合性检查。一般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 2、安全检查的内容

从面向被检查的对象来说,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查现场、查隐患,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通过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查思想

在查隐患,努力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应注意检查企业领导的思想路线,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是否正确;是否把员工的安全健康放在了第一位;其次,检查企业领导和员工对事故预防工作的认识。 (3)查管理、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企业安全管理上的大检查,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4)查事故处理

检查企业对工伤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已采用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公司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按计划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领导申请,报告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办理采购。

4、劳保用品由各部门负责发放,各部门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分发到每一个岗位工人。

5、职工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其行使监督职能。

6、建立健全劳保用品购买、发放、报废登记台帐。

7、凡作业期间不按规定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一经发现,公司按规定予以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中规定的物品。 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保管员应严格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

5、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6、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7、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8、库房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9、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

10、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11、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范围:在易燃易爆处动火;临时用电(包括带电作业)作业;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1、由危险作业的实施部门或职工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和作业点负责人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审批。

2、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实施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3、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监护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7、危险作业安全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8、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监护人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9、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基建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动力管线施工、产品配套供货、产品委托加工、物流服务、后勤服务、各种商业业务接洽、参观培训等外来协作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1、外来施工单位管理

(1)检查施工方的相关证照、许可经营范围等。

(2)与施工方签定《安全协议书》一式2份。协议中明确双方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施工中的注意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对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特种设备检验证进行核实,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查。

(4)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施工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告知。施工单位经过培训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5)施工内容发生变更时,安全管理部门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制定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6)施工中需要进行动火、爆破等高危作业的,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安全管理部门与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并办理动火、爆破等高危作业许可,双方共同实行现场监护,方可实施高危作业。

(7)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材料、物料和机具实行定置管理,保证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被侵占。

(8)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张贴警示标志,遵守消防规定。

(9)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2、供应商安全管理

(1)对供应商有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资质调查工作,要求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书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2)对于初次进行资格评价的供应商,必须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评估。

(3) 物质采购部门应根据对产品使用的反馈信息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考核、评审,并根据所供产品市场的变化趋势定期更新供应商数据库资料。

3、外来检查、参观、采访和技术服务人员安全管理

(1)外来检查、参观、采访和技术服务人员安全管理流程图。

(2)外来检查、参观、采访和技术服务人员进入现场须经办公室同意。 (3)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来检查、参观、采访和技术服务人员施加影响,告知区域内安全、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控制措施。为外来人员配备所必需的防护用品。

(4)相关部门应该陪同和监护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活动。

安全告知 防护用品配备 陪同、监护 相关部门接洽 办公室同意

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生产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公司各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7、隐患的排查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全员,各部门、车间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3)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8、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

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部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部门应进行监控。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在公司领导下,各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2、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3、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4、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

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7、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依法组织职业病患者的康复治疗。不能从事原岗位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

8、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9、对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制度

1、重大危险源管理

(1)公司依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l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辨识重大危险源。

(2)公司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台账。

(3) 安全管理部门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 当重大危险源发生增减或有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交变更备案。

2、应急救援制度 (1)应急管理原则

a.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级管理,

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b.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c.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

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d.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

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e.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2)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作出向上级报告和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的决定。

(3)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现场负责人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应首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已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审,对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未能发挥有效作用的部门职能、响应机制进行修改。

(5)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应急演练。 (6)对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外部应急经验,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进行应急评审,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7)必要时邀请外部机构参观和巡察现场,向外部机构提供现场布置图,与外部机构沟通并介绍应急准备有关事宜,向消防和应急响应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演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7、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8、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9、、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0、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11、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灭火器每月定期点检。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安全事故分类

(1)记录事故: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2)未遂事故: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

(3)轻伤事故:轻伤是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

(4)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或大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5)死亡事故:根据国家标准又分为四种:

a、一般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b、较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c、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29人的事故; d、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30人以上或者死亡10以上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 2、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3)报告程序及要求: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人员应当视事故严重程度立即报告相应负责人:

a.发生轻伤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 b.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视严

重性报公司负责人外,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安监部门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2)轻、微伤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并于3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安全管理部门。

(3)重伤事故和非伤亡的重大设备事故由分管安全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10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公司发生人员伤亡的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或由各级政府调查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查。

4、事故的处理

(1)对于轻、微伤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按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处理事故,并把处理情况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2)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大设备事故,分管安全领导应主持召开有事故部门相关人员及安全、工程、技术等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事故现场会。

(3)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对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进行验证后实施。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奖励

(1)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纪、违规行为,避免了即将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严重损坏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的有功人员,奖励200—1000元。

(2)认真巡视设备,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理,防止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200—1000元。

(3)在事故情况下,判断正确,处理及时,有效地降低了事故损失(含人身伤害程度)的有功人员,奖励100—1000元。

(4)年终考核完成年初安全目标要求的部门和部门领导进行奖励。 (5)年终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奖励。 2、惩罚

(1)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2)对以下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处罚: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3)年终考核未完成年初安全目标要求的部门和部门领导进行处罚。

安全绩效评定制度

1、总经理每年年初主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上年度安全生产的绩效进行评定。

2、绩效考核内容:安全目标或指标等做出评价或修订,以及安全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3、有下列情况之一,总经理可增加绩效考核次数,进行评定: (1)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有重大变化。 (4)生产经营战略发生重大变化。 (5)集团公司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 4、绩效考核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绩效考核计划,经分管安全领导审核,批准。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实施考核。

绩效考核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绩效考核的目的、主要内容、方法、时间、参加评定的部门、单位及人员、评定输入资料要求、会议议程等。

5、持续改进

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的结论和建议,不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过程应能够:

(1)确定有可能通过改进安全管理体系而导致安全绩效改进的方面。 (2)确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3)针对上述原因,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整改计划。 (4)将过程改进导致的对程序的任何变更形成文件。 (5)对照安全目标和指标进行比较。

档案管理制度

1、凡需要归档的安全管理文件、材料都要收集完整,及时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留。

2、各部门应每月对各种材料进行整理后,需移交的材料,应移交到相关档案管理员归档,移交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当面清点、签收。

3、档案员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档案收集、分类、立卷、归档、查阅和管理。

4、查阅安全生产管理文书档案,要注明查阅内容及时间,做好查阅登记。查阅在保密期限内的机密档案,必须由档案室主要领导批准。原则上档案不外借。

5、安全生产管理文书档案保存时间: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长期保存;

(2)国土部门、安监部门、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长期保存;

(3)经国土部门、安监部门、环保部门等组织评审备案的报告(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 安全评价报告、开采设计及设计图件、图片等长期保存;

(4)企业内部发文长期保存;

(5)证件、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按有效期保存;

(6)会议、检查、检修记录等资料,根据情况长期保存,或保存3至5年。 (7)档案销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管理组织

(1)厂区交通管理实行“谁有车谁管理”的原则。

(2)车队负责建立车辆保养维修制度,严格车辆质量检查,定期进行大修和保养,杜绝失检和漏修,做好年度车辆检验等工作。 (3)厂区交通、交通事故管理由保卫科负责。

(4)各种车辆所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制定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细则。 (5)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验审制度,验审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 (6)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经验审合格颁发验审证后方可行驶。 2 信号与标志

(1)厂区通行路、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禁止各种车辆停放。 (2)厂区限制通行道和管制路应设明显的警告路标。

(3)道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强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4)厂区交通道路要有足够的照明。 3 交通线路

(1)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有下水道,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油类、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2)公司的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①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② 限制路:允许装有阻火器和消除静电装置的安全车辆通行,其车辆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行。

③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专用的通道线路,禁止其它车辆停留。

(3)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积物资,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 (4)道路两侧堆放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外,堆放要牢固;凡交通两侧栽种花草树木,距路边不得小于1米;跨越道路拉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5)履带车未采取扩路措施不得在水泥路和柏油路上行驶。 4 车辆驾驶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由企管科审定,经安全技术科考核发给厂内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2)厂区交通机动车辆驾驶员,应按特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业训练和市级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特殊作业驾驶证方可驾驶。 (3)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 (4)厂内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外行驶。 5 车辆装载

机动车装载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准超过行车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 (3)装载化学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装载物品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后端不准超车身1米),超宽(车箱两侧不准超车身10公分)、超高(从地面起不准超4米)、超重(允许载重量)。 6 厂区内禁止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行驶。 7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的有序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界区内,门卫必须问清情况,有单位接待的必须用电话联系,并由接待单位人员领进,否则不能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 (2)外来单位的车辆(除政府有关部门、公司购进货物和产品销售车辆外)未经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不允许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

(3)厂内外委公司的车辆,必须经保卫科和安全技术科核实,有关公司领导批准后,加盖两单位公章办理通行证(其它情况车辆参照此条执行),门卫方可允许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

(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界区前,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安全技术科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发放外来人员进出证,安全技术科进行人员登记存档,门卫方可允许进入。对未按该条款执行的部门(科室)负责人处罚1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1a6.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