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第五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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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2017年6月修订)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情况,量化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检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实效性,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九部分,根据项目设定分值,总分100分。对不符合本标准的酌情扣分(每个项目的分值扣完为止),对评估中不涉及的评估项目不扣分。具体评估标准如下:

一、营业场所安全(15分)

评估方法:实地检查银行营业场所物防技防设施、周边状况、录像回放质量,查验档案资料等。

(一)实体防范(8分)

1、银行营业场所外有围墙的,高度小于2m或未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周界报警装置的,扣0.5分;

2、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邻的墙体不符合建筑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且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扣1分;

3、现金业务区四周墙体未与建筑楼板相接,或未在顶部采用钢筋网防护并与四周墙体可靠连接的,扣2分;

4、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门体强度低于GB17565-2007规定的乙级,或防盗门锁具达不到GA/T 73-2015中B级要求的,扣0.5分;

5、供客户进出的出入口门体采用旋转门、普通玻璃门等,未加装强度不低于GB17565-2007规定的乙级卷帘门或卷帘门防盗锁低于GA/T73-2015中B级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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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的窗户内侧未安装金属防护栏或未粘贴增强防爆膜的(已安装防弹玻璃或防砸玻璃的除外),扣0.5分;

7、现金业务区墙体设置窗户或通风口大于200mm×200mm(或直径大于200mm)、通风口内外未加装金属防护栏或金属防护栏不符合GA38-2015的相关规定,相邻通风口中心间距小于600mm的,扣2分;

8、现金业务区出入口未安装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或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不符合GA576的相关规定的,扣5分;

9、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没有双开应急开启和双开强制复位功能的,扣0.5分;

10、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两道门之间的纵深小于1m的,扣0.5分;

11、现金柜台未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非钢筋混凝土结构柜台未采取符合GA38-2015相关规定的措施加强防护的,扣2分;

12、现金柜台上方未安装透明防护板的,扣5分; 13、现金柜台上方安装的透明防护板防弹性能达不到GA 165-1997中F79型B级(或GA 165-2016中3级A类)、防砸性能达不到GA844-2009中A级的,扣2分;

14、现金柜台单块透明防护板宽度大于1.8m,高度小于1.2m,单块面积大于4㎡的,扣0.5分;

15、透明防护板以上未及顶部分未安装金属防护栏封至顶部或金属防护栏不符合GA38-2015相关规定的,扣0.5分;

16、透明防护板采用多块拼接或错位安装方式,整片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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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的透明防护板未达到三面嵌入框架或嵌入小于40mm的,扣0.5分;

17、透明防护板着弹面未朝向客户活动区或在透明防护板上开孔的,扣0.5分;

18、收银槽长大于300mm或宽大于200mm或深度大于150mm的,扣0.5分;

19、收银槽底部为方形的,其上部未安装推拉盖板的,扣0.5分;

20、收银槽朝向柜员侧未安装钢板或钢板厚度小于6mm的,扣0.5分(采用防弹收银槽的除外);

21、银行营业场所未配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或自动应急照明设备失灵的,扣0.5分;

22、现金业务区内未配备防卫器材的,扣0.5分; 23、在现金业务区以外展示贵金属实物,或展示贵金属仿真品未明确标注的,扣2分;

24、独立设置的设备间(现金业务区内的除外)出入口未安装GB17565-2007规定的乙级以上防盗门,锁具达不到GA/T 73-2015中B级的,扣0.5分;

25、独立设置的设备间窗户未在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或在窗户玻璃内侧粘贴增强防爆膜(安装防弹玻璃或防砸玻璃的除外)的,扣1分;

26、设备间内未安装空调或通风设施的,扣0.5分。 (二)技术防范(7分) 1、报警系统

(1)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出入口、与外界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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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的窗户、设备间等部位未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或入侵报警装置不能及时准确报告入侵异常事件的,扣1分;

(2)银行营业场所入侵报警探测装置不能与相应部位的辅助照明、安防视频监控及声音复核等设备联动的,扣1分;

(3)入侵报警系统报警后,不能及时准确地将报警位置等信息发送到联网监控中心或接处警中心的,扣2分;

(4)有围墙的银行营业场所,周界入侵报警探测装置无连续的警戒线,有盲区的,扣1分;

(5)未在现金业务区每个柜台安装紧急报警按钮,扣2分;

(6)紧急报警装置设置少于2路独立防区,每路防区上串联的紧急报警按钮多于4个,扣2分;

(7)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不能将紧急报警信号发送到接处警中心,扣3分;

(8)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的同时,不能将紧急报警信号及相应部位的视音频信号发送到联网监控中心,扣2分;

(9)不同类型的报警探测装置串接同一防区或不同功能的物理区域接入同一防区,扣2分;

(10)入侵报警装置不能准确记录报警时间、位置等信息,不具有查询功能,扣0.5分;

(11)报警系统的设防、撤防、报警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小于30天,扣1分。

2、安防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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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未安装摄像机实时监视、清晰记录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和营业场所出入口20m监控,范围内人员面部特征、车辆号牌或50m监控范围内人员体貌特征和车型的,扣2分;

(2)系统不能实时监视、记录运钞车停靠区及运钞交接全过程或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活动情况的,扣1分;

(3)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摄像机不能实时监视、记录现金、贵金属等交易全过程或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每个现金柜台柜员操作全过程及客户面部特征的,扣3分;

(4)银行营业场所非现金业务区未安装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营业场所内人员活动情况或回放图像不能清晰辨别人员体貌特征及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活动情况的,扣2分;

(5)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连接通道内未安装摄像机的,扣0.5分;

(6)视频监控图像存储时间小于30天(定为反恐重点单位小于90天)的,扣2分;

(7)视频监控系统未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或非营业期间不能采取报警事件触发录像的,扣2分;

(8)视频监控系统未设置报警预录像功能,或预录像时间小于10秒的,扣1分;

(9)视频监控系统不具有视频信号丢失侦测识别和报警功能的,扣1分;

(10)系统无备用电源, 或在主电源断电后对摄录像装置持续供电时间小于2小时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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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设备间内、外未安装摄像机,或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设备间内、外人员活动情况的,扣0.5分。

3、出入口控制和声音复核、对讲

(1)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未安装能够连续记录交易过程对话内容的声音复核装置的,扣0.5分;

(2)营业场所非现金业务区未安装能够连续记录交易过程对话内容的声音复核装置的,扣0.5分;

(3)营业场所远程柜员系统未安装连续记录交易过程对话内容的声音复核装置的,扣0.5分;

(4)现金业务区未安装全双工对讲装置、声音不清晰或不能记录交易过程的对话内容的,扣0.5分;

(5)声音复核信息的存储时间少于30天的,扣2分; (6)出入口控制信息存储时间少于180天的,扣1分; (7)出入口控制系统未配备备用电源或主电源断电后持续供电时间少于48小时的,扣1分。

二、业务库、保管箱库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业务库、保管箱库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检查监控录像回放质量,规章制度、预案、出入登记,查看档案等有关资料。

(一) 实体防范(4分)

1、库区照明系统总闸装置没有保护措施或未置于有效监控范围内的,扣0.5分;

2、库区内的载货电梯与楼梯未建于库门之外的,扣1分;

3、出入库房门的通道未单一设置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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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库房结构墙体未达到相应级别的建筑标准的,扣3分;

5、金库门或库门锁具不符合标准的,扣2分; 6、三类以上库房通往金库门的唯一通道未设置防控隔离门,或防控隔离门的门体强度低于GB17565-2007规定乙级的,扣1分;

7、保管箱库房墙体达不到GA 858中对四类库以上的实体防范要求的,扣3分;

8、保管箱库使用复合材料作外箱板,其外箱板、门体防破坏极限达不到GA/T 143-1996中B级及以上要求的,扣3分;

9、库房设置的通风孔未按照外低内高的S型设置或出口离地面距离低于2500mm的,扣2分;

10、库房通风孔直径大于200mm或通风孔未加装钢筋网保护的,扣1分;

11、保管箱库房底部、顶部及内墙有给水、排水、空调冷凝水、燃气管道的,扣1分。

(二) 技术防范(4分)

1、入侵报警系统不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入侵事件的,扣1分;

2、库房内未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入侵探测器的,扣0.5分;

3、周界入侵报警装置没有连续的警戒线,存在盲区的,扣0.5分;

4、报警控制主机和线路未安装在防护区域的隐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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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的,扣0.5分;

5、未采用2种以上向外报警传输方式的,扣0.5分; 6、报警装置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供电时间小于8小时的,扣0.5分;

7、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小于30天的,扣1分;

8、库房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库内环境及人员在库内活动情况全过程和库内所有存放物品的,扣2分;

9、库房外视频系统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出入库人员活动情况及面部特征的,扣0.5分;

10、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未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的,扣0.5分;

11、守库室的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守库人员活动情况的,扣0.5分;

12、清分整点场地未在每个清分台安装摄像机进行独立监控和录像,或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交接、清点、打捆等操作全过程的,扣1分;

13、装卸区及出入库交接场地的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运钞车停放、护卫及提款箱交接等进出库区全过程的,扣1分;

14、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时间小于30天(定为反恐重点单位小于90天)的,扣0.5分;

15、库房内、本地守库室、清分整理场地声音资料保存时间小于30天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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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实行远程出入口控制的,控制信息存储时间小于180天的,扣0.5分;

17、实行远程监控的业务库房隔离门出入口控制装置不具有接受远程控制和实时授权功能的,扣2分;

18、实行异地值守的业务库不具备全方位防护,未将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广播对讲等各子系统接入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不能实施远程管理、控制的,扣2分;

19、保管箱库区内安防视频监控不能全覆盖的(看物间除外),扣1分;

20、保管箱库看物间内未安装对讲等紧急求助装置的,扣1分;

21、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不能同时接入下辖各业务库的入侵报警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及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的,扣2分;

22、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不能实现报警、图像、出入、声音等信息的集中传输、处理、显示、控制的,扣2分;

23、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对内部图像监视、回放无权限限制的,扣1分。

(三) 本地守库室防范(2分)

1、本地守库室未设置给排风设备、温控设施、消防设施的,扣0.5分;

2、守库室外未安装照明灯或未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和自卫器材,扣0.5分;

3、守库室未配备对外联络的通讯设备或未安装紧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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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按钮,扣1分;

4、守库室未安装防盗安全门或窗户未采取防护措施(安装金属防护栏或防弹复合玻璃等),扣1分;

5、守库室未设置可视对讲装置,扣1分。 三、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15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检查监控录像回放质量等。

(一)自助设备安全(6分) 1、实体防范

(1)穿墙式后加钞自助设备未配置加钞间(设备加钞区设置在现金业务区的除外)的,扣1分;

(2)加钞间的墙体达不到160mm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非钢筋混凝土结构墙体未采取符合GA745-2017相关规定措施加强防护的,扣1分;

(3)加钞间四周墙体未与建筑楼板相接,或未在顶部采用钢筋网防护并与四周墙体可靠连接的,扣1分;

(4)加钞间的门体强度低于GB 17565—2007规定的乙级或锁具达不到GA/T 73—2015 B级以上要求的,扣2分;

(5)加钞间设置窗户和通风口的,扣1分; (6)穿墙式后加钞银行自助设备未与地面或墙体牢固连接,与安装墙体的缝隙大于5mm的,扣0.5分;

(7)穿墙式后加钞自助设备客户操作面朝向室外公共区域,没有为客户提供独立封闭操作空间或加装防护舱的,扣0.5分;

(8)自助设备安装墙体未与加钞间墙体可靠连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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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确保加钞间封闭的,扣0.5分;

(9)银行自助设备未安装具有防窥视功能装置的(防窥视罩、防窥视镜、防窥显示屏等),扣0.5分;

(10)银行自助设备未设置相对独立的客户操作区域的(一米线、加装挡板、安装防护舱等),扣0.5分;

(11)银行自助设备的各种外接线缆没有防护措施,接插件未置于封闭的刚性防护体内的,扣0.5分;

(1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控制设备(数字录像机、报警控制器、UPS电源等)未放置在锁闭的刚性防护体内的,扣0.5分;

(13)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电源总开关未设在客户活动区以外的隐蔽位置或客户活动区设置电源插座的,扣0.5分;

(14)在行式自助银行客户活动区与其他区域相通的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或卷帘门,且门体强度低于GB17565-2007的乙级、GA/T73-2015的B级的,扣1分;

(15)加钞间、自助银行客户操作区未安装应急照明灯的,扣0.5分。

2、技术防范

(1)视频监控回放图像不能清晰辨别客户的面部特征、进/出钞过程、现金装填过程操作人员活动情况和自助设备周边区域人员的活动状况的,扣1分;

(2)未对在行大堂式自助设备使用环境进行监视和记录的,扣0.5分;

(3)加钞间/加钞区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现金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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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维护及人员活动情况进行实时录像或回放图像不能清晰辨别人员的面部特征和操作情况的,扣2分;

(4)视频图像未叠加时间、日期、自助银行名称等信息,或字符叠加后影响图像记录效果的,扣1分;

(5)视频图像数据的记录、存储、回放的单路图像分辨率小于1280×720,单路显示帧率小于25fps的,扣1分;

(6)图像、声音复核等数据的保存时间少于30天(定为反恐重点单位小于90天)的,扣1分;

(7)未通过自助设备电子显示屏显示必要的安全提示和24h服务电话的,扣2分;

(8)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上下箱体未安装报警探测装置或不能对撬、砸等破坏事件进行探测报警的,扣1分;

(9)设置在复杂环境未与地面或墙体固定连接的银行自助设备,未安装位移探测报警装置的,扣0.5分;

(10)加钞间内未安装24h独立防区的紧急报警装置(设置在现金区的除外)的,扣0.5分;

(11)触发报警后,系统不能及时准确地将报警位置、视频图像等信息发送到联网监控中心或接处警中心的,扣1分;

(12)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语音对讲等子系统未与银行监控中心联网的,扣2分;

(13)银行自助设备(在行大堂式自助设备除外)的客户操作区未安装具有双向对讲功能的语音对讲装置的,扣1分;

(14)触发紧急求助按钮后不能启动语音对讲装置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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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监控中心进行双向语音通话或通话不清晰的,扣1分;

(15)加钞间未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对进出加钞间的人员进行控制和记录的,扣1分;

(16)加钞区在银行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内,现金业务区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的,扣1分;

(17)技防系统没有配备不间断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在市电断电后视频监控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少于2小时,报警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出入口控制系统锁具采用断电开启方式的,正常工作时间少于48小时的,扣1分。

(二)自助银行安全(9分,其中自助设备按自助设备安全内容评分,满分6分;下列内容满分3分)

除对自助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外,还应对自助银行开展以下评估

1、使用前加钞自助设备的自助银行,扣1分; 2、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入自助银行的人员和环境进行监视、记录,或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体貌特征的,扣0.5分;

3、客户操作区、加钞间未安装声音复核装置或未能清晰采集、连续记录现场声音的,扣0.5分;

4、自助银行监控不能清晰记录出入口外20m监控范围内车辆号牌,或出入口外50m监控范围内往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车辆类型的,扣1分;

5、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运钞车停靠和款箱装卸情况,或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款箱装卸交接全过程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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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钞安全(8分)

检查方法:检查银行自行押运的运钞车车况、押运作业人员执行任务的规范操作情况,制度、预案、登记记录等有关资料,回放监控录像。

1、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非专用运钞车运钞或非双人以上武装押运的,扣5分;

2、未制定押运途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0.5分; 3、押运作业人员(运钞车驾驶员、押运员、携款员)不熟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0.5分;

4、参与押运的银行工作人员和押运员未穿防弹衣未戴防弹头盔的,扣1分;

5、押运员提携款箱的,扣1分;

6、钞箱交接身份核对及登记手续不齐全的,扣1分; 7、在营业场所门外交接款箱的银行工作人员未穿防弹衣、不戴防弹头盔的,扣1分;

8、押运作业人员不能规范站位全方位警戒的,扣1分; 9、跨省、市长途运钞或大宗款项(单次运钞1000万元以上)押运没有护卫车的,扣2分;

10、押运过程中司机下车或车辆熄火(在封闭装卸区作业的除外)的,扣1分;

11、运钞车交接款未停靠在指定区域的,扣1分; 12、运钞车未配备卫星定位、通讯、报警、消防设备的,扣1分;

13、运钞车前后及驾驶舱、运钞舱内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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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运钞车不具备远程停驶控制功能的,扣1分。 五、消防安全 (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消防设施,查看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1、没有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教育培训制度、巡查检查制度、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值班管理制度、预案与演练制度、考评与奖惩制度等),扣0.5分;

2、没有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扣0.5分;

3、单位没有逐级明确各岗位防火负责人,或防火负责人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

4、单位没有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没有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1分;

5、没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的,扣1分;

6、职工不知道消防岗位责任区或不了解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的,扣0.5分;

7、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扣1分;

8、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有效的,扣1分;

9、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建立微型消防站的(志愿消防队),扣1分;

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已建立微型消防站但没有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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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少于6人、未设置值守人员、未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和通信器材)的,扣0.5分;

12、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的,扣1分;

13、单位没有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扣1分;

14、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消除的,扣1分;

15、一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少于 2次的,扣0.5分;

16、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扣1分; 17、每年组织演练少于1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演练少于1次的,扣1分;

1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扣1分; 19、没有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年度消防检测,未取得具有专业资质检测机构提供的合格检测报告的,扣1分;

20、两年内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扣5分。 六、数据中心及监控中心安全(10分) (一)数据中心安全(4分)

检查方法:实地查看相关设施、设备和记录,询问有关人员。

1、独立设置的数据中心未进行封闭式管理或设置周界报警探测装置的,扣2分;

2、非独立设置的数据中心未设置在独立区域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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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记录出入人员情况的,扣1分;

4、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出入口、周界、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的,扣2分;

5、监控、报警、主入口控制系统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处于不良备用状态的,扣1分;

6、数据中心未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扣1分; 7、机房内未配置专用灭火设施(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未配备自救呼吸器的,扣1分;

8、未制定数据中心突发事件(消防、反恐等)处置预案或未定期开展演练的,扣1分。

(二)联网监控中心安全(6分)

检查方法:实地查看相关场地、设备和记录,测试部分功能。

1、联网监控中心未安装防盗门,实行封闭管理的,扣1分;

2、联网监控中心未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的,扣0.5分; 3、联网监控中心设备机房(间)无专用消防设施,未配备自救呼吸器的,扣1分;

4、联网监控中心设备机房(间)无温度控制装置或温控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扣1分;

5、联网监控中心未采取防静电和防雷接地措施的,扣1分;

6、联网监控中心未设置不间断电源,或不间断电源持续供电时间少于30分钟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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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网监控中心未实行24小时双人值守的,扣2分; 8、联网监控中心无出入口控制装置对进出人员进行记录的,扣1分;

9、联网监控中心没有2种(含以上)对外通信方式的,扣1分;

10、联网监控中心未建立管理规定、操作流程、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或值守人员未履行规定及对应急预案不熟悉的,扣1分。

七、枪支弹药安全 (8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枪支弹药保管使用情况,调取监控录像和使用登记,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1、未明确枪支弹药管理责任,未指定专人负责的,扣1分;

2、未建立完善的枪支安全责任制度和持枪人员管理责任制度的,扣1分;

3、未建立枪支弹药保管领用制度或不严格执行的,扣1分;

4、未使用枪弹库或专用枪弹柜存放保管枪支弹药的,扣1分;

5、枪弹库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的,扣0.5分; 6、枪支、弹药没有分开存放或实行双人双锁的,扣1分;

7、枪弹库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或监控有盲区的,扣1分;

8、枪弹库未安装与接处警中心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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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报警探测装置的,扣1分;

9、持枪人员未定期接受培训的,扣1分; 10、持枪人员未办理持枪证件的,扣2分; 11、携带枪支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扣1分; 12、执行守押任务完毕后,未及时交还枪支弹药的,扣1分;

13、非执行守押任务而携带枪支弹药的,扣5分。 八、案件防范(9分)

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1、一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少于2次,扣1分;

2、二年内发生盗抢既遂案件且案件的发生与银行内部管理不严或员工违规操作有直接关系的,扣2分;

3、二年内发生重特大盗抢既遂案件且案件的发生与银行内部管理不严或员工违规操作有直接关系,或案件造成员工重伤或死亡的,扣5分;

4、无案件防范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 5、未严格执行相关案件报告制度规定的,扣2分; 6、未严格执行有关业务操作安全的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7、一年内没有组织防抢劫、防暴恐、防爆炸等突发案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的或无预案演练记录的,扣0.5分;

8、在现金业务区以外区域办理现金业务的,扣5分。 九、安全保卫基础工作(15分)

检查方法: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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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级分行(邮政企业同级机构,下同)及以上机构未设置独立保卫机构的,扣5分;

2、 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未设置专兼职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的,扣4分;

3、银行营业场所专兼职保卫人员不熟悉各项安全管理要求,不掌握安防设备使用方法的,扣1分;

4、单位负责人未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保卫工作,查找安全防范工作隐患并研究解决问题,或保卫工作没有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扣2分;

5、由于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扣3分;

6、未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考核、评比和奖惩机制的,扣2分;

7、对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上级单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3分;

8、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案件报告制度、安全保卫考核奖惩制度等)不健全的,扣1分;

9、防抢、防盗、防骗、反恐、防火、防自然灾害等突发案事件处置预案不健全的,扣1分;

10、未签订各级安全保卫责任书的,扣0.5分; 11、营业场所无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扣0.5分; 12、未进行突发事件预案演练或无预案演练记录的,扣1分;

13、员工不按要求使用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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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14、员工不能熟练掌握自卫器材和消防器材、自救器材使用方法的,扣0.5分;

15、员工不了解安全管理制度、不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和安全职责的,扣0.5分;

16、营业场所未配备保安员或保安员上岗未着防护装备、未配备防卫器材的,扣1分;

17、未按外包安保服务合同条款履行安保职责,没有对外包企业建立评价反馈机制或没有对外包企业履行合同情况检查记录的,扣2分;

18、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承担守护押运任务的,或使用不达标金库寄库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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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14、员工不能熟练掌握自卫器材和消防器材、自救器材使用方法的,扣0.5分;

15、员工不了解安全管理制度、不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和安全职责的,扣0.5分;

16、营业场所未配备保安员或保安员上岗未着防护装备、未配备防卫器材的,扣1分;

17、未按外包安保服务合同条款履行安保职责,没有对外包企业建立评价反馈机制或没有对外包企业履行合同情况检查记录的,扣2分;

18、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承担守护押运任务的,或使用不达标金库寄库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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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10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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