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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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

(二)无效合同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它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五)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施工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施工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1)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支持。

(2)修复后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支持。

二、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虽然已成立,因不符合生效要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

主要包括: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纯获利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财产订立的合同。

经权利人追认或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1Z304017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一、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的变更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二)合同的变更需遵循法定的程序(批准、登记)

(三)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例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50吨水泥,后甲通知乙需要更改购买数量,但一直未明确具体数量。交货期届至,乙将50吨水泥交付给甲,甲拒绝接受,理由是已告知要变更合同。关于双方合同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乙承担损失

B.甲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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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双方合同已变更,乙送货构成违约

D.甲拒绝接收,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合同权利的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范围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以下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特殊身份关系时)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

2、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债务人(无需同意)

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从权利随同主权利转让。

(二)合同义务的转让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三)合同中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概括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后果,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第三人取代了转让方的地位,产生出一种新的合同关系。只有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才能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四、可撤销合同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有下列情形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行使撤销权应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三)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例题】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转让合法生效的是( )。(2011年真题)

A.某教授与施工企业约定培训一次,但因培训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

B.甲因急需用钱便将对乙享有的一万元债权转让给了第三人,便打电话通知了乙

C.建设单位到期不能支付工程款,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其乙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施工企业向第三人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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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监理单位将监理合同概括转让给其他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

【答案】B

【解析】AC错,债务转移需债权人同意;B正确,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但无须债务人同意。D错误,监理合同依法不得转让。

五、合同的终止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合同解除的特征

(1)适用合法有效的合同;

(2)合同解除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3)合同解除须有解除的行为;

(4)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消灭(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二)合同解除的种类

(1)约定解除合同(双方)

(2)法定解除合同(条件到达,单方行使):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其他情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0n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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