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版)(正稿)

更新时间:2023-09-24 13:30:02 阅读量: IT计算机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版)

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和《重庆大学弘深学院学生选拔与学习等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避免唯分数论,遴选出综合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

二、推荐对象

1.满足学校推免生基本条件。

2.正常分流到各专业学院的2012级弘深学院学生。 三、工作细则

1.推免工作小组。弘深学院成立2012级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2012级优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组长:唐胜利

成员:华建民、张雄、刘瑶、霍丽伟

2.综合排名方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和表现(第三学年的表现征询所在学院意见),按照《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分办法》(附件1),依据五个大类实验班(实验班涵盖多个学院分模块)进行综合考核排名(综合总分Z=A+B+C,其中A为平均学分绩点、B为学校政策奖励分值、C为学院

政策奖励分值),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人可以对自己和他人的排名进行质询。根据综合考核的排名结果按1:1.2的比例确定专业面试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的专业学院。获得专业面试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

3.直接推荐条件。符合《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第十条(一)、(二)款的学生,由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到学校。

4.专业审查面试。各学生所在学院成立专家考核组,组织专业审查与面试(方式方法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在限额内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

5.推免名额类型。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6.工作时间程序。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学校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四、进程安排

1.召开会议,做好准备工作。时间:2015年7月3日。组织召开2012级推免工作准备会,向全体学生解读和传达当年学校和学院推免生政策,敦促学生利用暑期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为推免生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学生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时间:2015年9月6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弘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表》和《重庆

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提供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实验班为单位提交材料,由各班指定的专人负责收集,各负责人将纸质文档送到弘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5678802),电子文档发到75493521@qq.com邮箱。学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研究生。

3.资格审查,确定推荐范围。时间:2015年9月6日前。根据《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版)》“推荐对象”要求,进行推免生资格审查,确定推荐范围。

4.直推审查,报学校教务处。时间:2015年9月6日前。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第十条(一)、(二)款,进行单列计划直接推荐审查,确定单列计划直接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天后将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5.核实成绩,公示学分绩点。时间:2015年9月6日前。核实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前三学年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依据五个大类实验班(同上)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

6.综合排名,确定面试名单。时间:2015年9月8日前。根据“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分办法”(附件1),对学生进行综合排名,根据指标限额比例,确定获得专业面试的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7.召开会议,送达面试名单。时间:2015年9月10日前。学院组织召开由相关专业学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推免生工作会,通报相关情况,并将专业面试的学生名单和限额送达各专业学院。

8.协助配合,做好后续工作。时间:2015年9月10日后。弘深学院将专业面试名单送达各专业学院以后,前期工作基本结束。为方便学生,推免生后续工作在各相关学院完成,弘深学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具体工作包括:(1)将弘深学院学生纳入各专业学院统一排名(专业成绩排名及专业综合排名);(2)将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培养科(电子版发邮件至jwcpy@cqu.edu.cn);(3)留存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4)学生成绩单打印;(5)学校布置的其它后续工作。

9.后续推荐工作时间节点及相关事项,参见各相关专业学院安排。 10.专业面试,确定初选名单。各专业学院成立专家考核组,对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查,并组织专业面试,以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在限额内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11.公示无异,上报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专业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将初选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12.名单返回,汇总审核备案。在报给学校的同时,各相关专业学院将名单返回弘深学院,弘深学院进行汇总审核备案。

13.接收录取工作时间节点及相关事项,参见学校安排。 五、其他事项

1.最终进程安排,以学校公布的时间节点为准。

2.公示地点:弘深学院办公楼、弘深学院网站;意见反馈电话:(023)65678802、(023)65678801。

3.本办法适合弘深学院2012级学生。

4.本办法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由教务处和弘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大学弘深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分办法

附件2:弘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表

重庆大学弘深学院 O一五年九月四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zs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