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经济运行规范

更新时间:2024-07-06 06:3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设备经济运行规范

为准确、及时、全面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用能设备或用能系统的统计资料,如实反映用能设备或系统的管理水平、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综合平衡状况等情况,为用能单位提供统计信息及依据,加强能源科学管理,挖掘能源潜力,提高能源利用率,从而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范。

一、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1、对于55kW及以上的电动机配备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测量表,还应配备电能表和功率因数表。

2、根据电动机容量大小与运行方式合理实施功率因数的就地补偿,补偿后功率因数不低于0.9。

3、电动机处于非经济运行状态,采用更换或改造措施,必须满足负载的要求,使电动机运行的负载率接近综合经济负载率。电动机更换或改造应使用寿命周期成本分析方法进行经济性检验。

4、电动机综合效率大于或等于额定综合效率,表明电动机对电能利用是经济的 电动机综合效率小于额定综合效率,但大于额定综合效率的60%,表明电动机对电能利用是基本合理的电动机综合效率小于额定综合效率的60%,表明电动机对电能利用是不经济的。

5、经济运行判定具体内容参照《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

运行》(GB/T 12497—2006)规定。

二、泵类的运行

1、实测泵机组运行效率与机组额定效率比值大于0.85,则机组运行经济;比值在0.70~0.85之间,则机组运行合理;比值小于0.70,则机组运行不经济。

2、应选用适于负载特性的泵类。泵类的性能曲线应与负载特性合理匹配,使其在高效区内运行。

3、当流量变化幅度>20%、年运行时间≥4000h,不宜采用旁路分流、截流等方法。

4、对新建、改扩建的项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宜选用高效设备。

5、对长期处于低负荷或符合有昼夜、季节性变化的运行系统,应采取改进措施,以改善系统运行效率。

6、对未达到经济运行要求的系统,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并制定改善方案。

三、风机类经济运行

1、采用风机多台联合运行时,在满足工艺、安全及可靠运行的基础上,应使输送单位容积介质电耗最低。

2、当流量变化幅度在20% 以内,对离心风机应采用进口导叶调节方式;对轴流风机应采用改变动、静叶片安装角的调节方式。

3、当流量变化幅度小于20% 或年运行时间小于4000h ,

宜采用旁路分流、节流等流量调节方法。负荷变化较大或运行时间较长的系统,应根据通风机特性、系统结构特点及工艺运行要求等因素采用相应的调速方式。

4、计算系统额定工况点时,绘制出管网总阻力特性曲线与通风机性能曲线,使通风机运行在经济工作区内。系统正常运行工况的通风机运行效率应不小于额定效率的70%

5、实测风机机组运行效率与机组额定效率比值大于0.85,则机组运行经济; 比值在0.70~0.85之间,则机组运行合理;比值小于0.70,则机组运行不经济。具体内容参照《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GB/T13466—2006)和《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GB/T13470-2008)。

四、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

1、空压站中的压缩空气流速不大于5m/s,空压站后的主分配管路的压缩空气流速不大于10m/s,主分配管路到使用点的压缩空气流速不大于15m/s。从空压机出口到主分配管路最远点的压降不大于空压机排气压力的10%。

2、减少系统泄漏,泄漏率不大于10%。

3、对只有一台空压机的系统,应配备自动控制装置使机组适应负载变化。不应采取限制空压机入口流速、开启排气阀调节方式。对有多台空压机的系统,低负荷运行的空压机不应超过两台。

4、负荷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频繁的系统,应采用适当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应首先合理安排负荷;无法安排负荷时,应采用机组联控等措施调节运行方式;当改变运行方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时,宜采用变频、变容等技术措施。

5 压力和流量满负荷的条件下,实测比功率小于或等于《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2009)规定的节能评价值,则机组运行经济;实测比功率小于或等于GB19153规定的能效限定值,则机组运行合理;实测比功率大于GB19153规定的能效限定值,则机组运行不经济。具体内容参照《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GB/T13466-2006)

五、保温保冷原则

1 、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 表面温度大于50℃者(工艺上不需或不能保温的设备、管道除外)以及外表面温度小于或等于50℃但工艺需要保温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

2、工艺生产中需要减小介质的温度降或延迟介质 凝结时。

3、 介质温度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时以及在环 境温度,为防止设备或管道外表面凝露时。

4、 工艺生产中不需保温 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其外表面温度 超过60℃,又需经常操作维护者。在无法采用

其他措施防止烫伤时,需进行防烫绝热处理。

5、不应绝热的设备管道和管件

a 、要求散热而不回收热量的设备和管道。

b、 处理或通过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料,要求及时发现泄漏的设备和管道上的人孔手孔、阀门、法兰等。

c、 要求经常监测 ,防止发生损坏的部位。 d、 工艺上无特殊要求的放空、排凝管道。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z1.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