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19 02: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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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染源 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为了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使在线监控系统在有效的质量控制下正常运行,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并为环境管理及环境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制定本方案。 二、验收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文)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

(三)《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实施办法》

(四)《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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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五)《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三、验收原则

(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不再进行验收。验收组依情况进行抽检。

(二)已经通过比对监测的监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出具验收结论。

(三)比对监测所有项目未通过或未开展比对监测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要求责任环保部门限期完成比对监测,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出具验收结论。

(四)具备验收合格条件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由责任环保部门审批出具验收合格结论,通过验收,并张贴验收合格标签。其所有材料由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统一备案。验收不合格的由责任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逾期不整改或不验收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验收程序及内容 (一)查看比对监测报告

1、废水污染物浓度及流量比对监测结果,参考如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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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名称 pH 实际水样比对实验相对误差 ±0.5pH ±10% 以接近实际水样的低浓度质控样代替实化学需氧量(CODCr) 总有机碳(TOC) 紫外(UV)吸收 准确度 际水样进行实验 (CODCr﹤30mg/L) ±30% (30mg/L≤CODCr﹤60mg/L) ±20% (60mg/L≤CODCr﹤100mg/L) ±15% CODCr≥100 mg/L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流量(超声波流量计) ±15% ≤5% 2、废气污染物浓度、氧量、流速、烟温比对监测结果,参考如下标准。

验收检测项目 考核指标 当参比方法测定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 ≤50mg/m3时,绝对误差不超过±15 mg/m3; 颗粒物 准确度 >50mg/m3~≤1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5%; >100mg/m~≤200mg/m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0%;>2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5%。 当参比方法测定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20μmol/mol时,绝对误差不超过±6μmol/mol; 气态污染物 >20μmol/mol~≤250μmol/mol时,相对误差不超准确度 过±20%; >250μmol/mol时,相对准确度≤15%。 当参比方法测定烟气中其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 相对准确度≤15%。 流速 烟温 氧量 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 相对准确度 流速>10m/s时,不超过±10%; 流速≤10m/s时,不超过±12%。 不超过±3℃。 ≤15% 33 3

(二)现场核查 1、现场建设规范化情况

(1)排污口、监测孔及手工监测操作平台规范化 ? 废水排放口,有压排污管道应安装取样阀门;污水面 在地下或距地面超过1米,应建取样台阶或梯架;污水直接从暗渠排入市政管道的,应在企业界内或排入市政管道前设置取样口,并设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 废气排口应符合责任环保部门规范化排污口要求,并 设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 监测操作平台不少于4.0m2,平台、爬梯栏杆高度不 低于1.5m,平台爬梯型式应是斜爬梯或Z型斜爬、爬梯的宽度范围为600~800mm,爬梯的角度不得大于51o ,监测操作平台上应安装220V三相电源插座4个。

(2)监测站房建设情况

监测用房面积不小于7m2;监测站房与废水排污口采样点距离不宜大于50米,与废气采样孔的距离不宜大于100米;应安装空调,并保证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在90%以下;站房内供电电压应符合AC 220V±10%,频率50 Hz;监测用房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

(3)自动监测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检测情况 ①是否具有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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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现场水质自动分析仪应落地或壁挂式安装,有必要的防震措施,保证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在仪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空间,方便仪器维护。现场水质自动分析仪与数据采集传输仪的电缆连接应可靠稳定,并尽量缩短信号传输距离,减少信号损失。现场水质自动分析仪工作所必需的高压气体钢瓶,应稳固固定在监测站房的墙上,防止钢瓶跌倒。

③烟气CEMS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 烟气CEMS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 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且前直管段不小于4倍烟道直径,后直管段不小于2倍烟道直径;当后直管段不能满足2倍烟道直径时,离烟气排气口距离应不小于1/2烟道直径。

? CEMS安装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 部位,没有水滴和水雾。优先选择烟道负压区域,且所处位置的烟气流速应大于5m/s。

? 应安装在污染净化设施和傍路档板的下游,位于污染 物完全混合均匀的位置,其监测数据应能代表固定污染源的排放水平。

CEMS安装位置易于接近、安全,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便于查看和校准。

2、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1)设备参数设置

(2)设备采样方法与频次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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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yo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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