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踪决策的案例

更新时间:2024-03-12 14:02:02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毛泽东与麻雀的故事 一、麻雀如何成了“四害”?

1955年,毛泽东收到农民的反映,说是麻雀祸害庄稼,于是指示:麻雀是害鸟,能不能消灭它们?农业部副部长刘瑞龙找到中科院前任动物所副所长钱燕文。钱回答,我们对麻雀的食性还没有系统研究过,不敢肯定是否应当消灭麻雀。

但就在几天后,毛泽东同14位省委书记一起制定了农业40条,即《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其中第27条规定:除“四害”,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5年、7年或者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 此后5年,麻雀被定性为害鸟并判极刑,各地展开了捕雀运动。

二、中国科学家论麻雀

1956年10月,青岛举行了中国动物学会第二届全国会员大会。实验生物学家朱显首先讲了一个故事:1774年,普鲁士国王下令消灭麻雀,并宣布杀死麻雀有奖赏。百姓争相捕雀。不久,麻雀被捉光了,各地果园

却布满了害虫,连树叶子也没有了。国王不得不急忙收回成命,并去外地运回雀种,加以繁殖保护。朱显说:“除了在某些季节麻雀是有害的,其他季节都是有益的。”大多数科学家都建议,在没有正式得到科学结论以前,希望政府不要轰轰烈烈地搞运动消灭麻雀。

1957年10月,可能是部分地接受了生物学家们的意见《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27条除“四害”内容改为:“从1956年起,在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麻雀、苍蝇和蚊子。打麻雀是为了保护庄稼,在城市里和林区的麻雀,可以不消灭。”但不少城市不但没有按规定停止灭雀,反而更加大张旗鼓地开展围歼麻雀的群众运动。上海市第一次灭雀大战进行了3天,灭雀 88 171只,获雀卵 265 968只;第二次进行了两天,灭雀 598 001只。 三、‘替麻雀翻案,比替曹操翻案的意义大”

就在“麻雀战”轰轰烈烈的时候,鸟类学家郑作新和他的同事们走遍了河北昌黎果

产区和北京近郊农村,采集了848个麻雀标本,一个一个地解剖囊和胃部,以求得各种食物的容量。他的结论是:冬天,麻雀以草籽为食;春天养育幼雀期间,大量捕食虫子和虫卵;七八月间,幼雀长成,啄食庄稼;秋收以后主要吃农田剩谷和草籽。总之,他认为对麻雀的益害问题要辩证地看待,要因季节、环境区别对待。他在《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他的考察成果。

可惜,这科学理性的声音没有传到毛泽东的耳朵里。1959年 7月在庐山会议上,他仍然自信地认为“消灭麻雀”的决策没有错,井说:“麻雀现在成了大问题,还是要除。”就在毛泽东说“麻雀还是要除”的时候,广大农村传出了“遍地虫灾”的消息。更多的科学家也开始挺身而出,为麻雀翻案。一位科学家甚至斗胆提出:“替麻雀翻个案,比替曹操翻案的意义大。” 1959年11月27日,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张劲夫写了一份《关于麻雀问题向主席的报告》。报告中说,科学家一般都认为,由于地点、时间的不同,麻雀的益处和害处

也不同;有些生物学家倾向于提消灭雀害,而不是消灭麻雀。 四、“麻雀案”的最后裁决 1959年11月29日,毛泽东主席批示;张劲夫的报告印发各同志(注:作为杭州会议文件,印发给与会者)。次年3月,毛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麻雀不要打了,代之以臭虫,口号是‘除掉老鼠、臭虫、苍蝇、蚊虫”’

以这种方式,毛泽东终于为麻雀平反了。

副县长的追踪决策

李新是某县副县长,分管全县的工业。一上任,他就遇到“70”型炼焦炉的修建工程问题。他的前任已为这项工程做了大量工作,并经省、地计委正式批复,投资400万元。现在要办的是尽快拿出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李新任职的县在塞外,到处是煤。全县 1500平方公里,含煤面积就占到400多平方公里,可采储量达到20多亿吨。就在

这块宝地上,多少年来农民却过着“吃盐靠蛋换,穿衣靠卖羊”的生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责任制的实行,该县农村经济有了好转,但仍未摆脱贫困面貌。该县虽然先后建起100多座大小煤矿,但由于没有建设精细加工工业,经济仍然上不去。直到1986年,全县财政收人还不足200万元,每年还得由国家补贴200多万元,仍是全省有名的贫困县。

李新认为,煤炭加工转化是发展本县经济的关键,但是目前上“70”型炼焦炉这个项目并不合适。根据他的建议,县政府再次召开煤炭加工转化分析论证会,对上级批复的“70”冶金焦炉建设项目进行论证。李新根据他三个多月的调查情况和他当工业局长时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就煤质、原煤用量、煤源及水源等四个问题,提出了在现阶段建设“70”型炉子不合适的意见。他指出,本县目前负债累累,难以喘息,因此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减少贷款风险;目前应以“乡镇为战”的形式,走短、平、快的道路,采用萍乡炉和科委推广的改良型无回收萍乡

炉两种炉型,就可以实现当年投产、当年受益、当年还贷的目标。李新的具体设想是: 第一,全县利用小泉小水,在不影响农田灌溉的前提下,建7个乡镇焦化厂。其中4个配备小型洗煤厂,每个洗煤厂投资15一20万元。如果建成投产,可实现两个10万吨(10万吨三级以上冶金焦,10万吨改造焦)的生产能力,总投资不超过 150万元(含流动资金和生活服务设施),年产值可达2000多万元,使全县工农业产值增加 1/3,利税可达 500万元以上。一年多时间可赚回一个“70”型炉子。

第二,从本县煤岭村的实践经验看,投资4.3万元,可建成改良型无回收焦炉 11只,每只炉投资 3 000元,形成了年产 2万吨以上改造焦的生产能力。焦炭质量从外形上看还好于“70”型炉炼出的冶金焦,当年后5个月预计利税20万元。

第三,从销售情况看,当时正是销售旺季,供不应求。只要不失时机,奋战一个月,先上改造焦化炉50只,投资15—20万元,全员满载生产10万吨改造焦,有半个月就

可收回炉子投资;紧接着再奋战4—5个月,一举夺下10万吨冶金焦的工程,即可很快投人生产。

第四,从资金来源看,农业经济开发基金在1985年已投到该县200万元,现已开支30万元,还剩170万元,上“70”型焦炉,上级还会再拨200万元。如果先使用先前剩余的170万元,即可实施“两个10万吨”的冶金焦工程的方案,不用外借资金。等上级如数拨下200万元,还可另作它图。 这个方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好,会议最后一致同意将李新的方案呈报上级审批。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两个都属于追踪决策。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当主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或是发现原有决策本身有原则性错误,就必须及时进行追踪决策。追踪决策不是对原有决策的个别方面或局部的小修小补,而是对原方案整体或决策目标的根本性修正。因此,从实质上说,追踪决策是对原来的问题重新进行一次决策。当然,它必须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方法重新进行一次。但是,追踪决策又是在原决策实施了一段时间以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或决策本身的失误而进行的二次决策。一般决策都是从零开始,尚未付诸实施,处于“纸上谈兵阶段”;追踪决策则是非零起点,它所面临的对象和条件是原有决策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不仅投人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而且这些资源消耗的结果已经对周围环境产生了实际的影响。追踪决策要以这种已经变化了的主客观条件为起点进行重新决策、重新审查目标、重新拟订备选方案以及重新抉择方案。此外,由于它是在原有决策已经实施而又要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势必会

引起与原决策有关的人员的心理反应,甚至给他们带来强烈的感情震荡,容易失去公正的客观尺度。一是原有决策和实施人员难免对自己的劳动成果充满感情,在重新决策时他们容易因前途未卜而产生不安心理,而且他们还会因害怕承担责任而竭力为原决策辩护,甚至掩盖其真相,消极抵抗;二是原决策的反对者,则可能因此否定一切,甚至连其中的合理因素也一概摒弃,走向另一个极端;三是有的旁观者也可能幸灾乐祸,推波助澜。这三种情况都会给追踪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从而对决策者提出更高的要求。 思考题

1.通过这两个案例,分析追踪决策要经过哪些程序?

2.追踪决策的难点和阻力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yk8.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