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GDP试算方法(20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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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算方法

2009年11月5日 国民经济核算司

GDP试

试算方法与原核算方法的主要变化

行业 主要变化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采用2008年农村司认定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统计年报数 工业增加值 采用经联审后的2008年GDP核算中的工业增加值初步核算数 建筑业增加值 国家统一核算并反馈 铁路运输业增加值 国家统一核算并反馈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利用国家核算系数分别对批发业和零售业增加值核算结果进行调整 金融业增加值 国家统一核算并反馈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利用国家调整系数分别对“城镇住宅单位面积造价”和“农村居民住房单位面积价值”进行调整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增加值 利用国家反馈的民政部常规统计资料核算 其他行业增加值 参照《试算方法》核算 个体经营户增加值 区分“有税务证”和“无税务证”个体户分别核算

一、农林牧渔业

地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采用2008年国家统计局农村司认定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统计年报数。

二、工 业

地区工业增加值采用经联审后的2008年GDP核算中的工业增加值初步核算数。

三、建筑业

地区建筑业增加值由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按照《中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讨论稿)》中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统一核算,并反馈各地区。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总产出

=铁路运输业总产出+道路运输业总产出+城市公共交通业总产出+水上运输业总产出+航空运输业总产出+管道运输业总产出+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总产出+仓储业总产出+邮政业总产出

①铁路运输业总产出

地区铁路运输业总产出由核算司根据铁道部2008年经济普查资料按照《中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讨论稿)》中铁路运输业总产出核算方法统一核算并反馈。

②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总产出

本行业总产出=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A.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D.本行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1

③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总产出

本行业总产出=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A.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利用总产出和收入法增加值推算。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1)铁路运输业

地区铁路运输业增加值由核算司根据铁道部2008年经济普查资料按照《中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讨论稿)》中铁路运输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统一核算并反馈。

(2)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

①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A.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以及实物报酬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劳动者报酬。

C. 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2

D.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②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A.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 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税净额。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D.本行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③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其它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A.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D.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④营业盈余

本行业营业盈余=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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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A.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营业盈余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营业盈余。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3)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①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A.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以及实物报酬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劳动者报酬。

C. 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②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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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 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税净额。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③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其它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A.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④营业盈余

本行业营业盈余=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A.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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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本行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营业盈余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营业盈余。

C.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二)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1.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物量指数外推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不变价增加值=上年不变价增加值×物量指数×比例系数 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物量指数是相应行业的客货运周转量发展速度,管道运输业物量指数为输油(气)周转量发展速度,邮政业物量指数为邮政业务总量发展速度。比例系数为相应行业上年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与物量指数的比值。

计算客货运周转量增长速度时,需将旅客周转量转换为货物周转量,旅客周转量与货物周转量的比例分别是:铁路1:1,公路10:1,水运2:1,航空13.7:1。

旅客周转量、货物周转量取自服务业调查中心全社会客货运输(吞吐)量表(D302表);邮政业务总量取自服务业调查中心邮电通信行业基本情况表(D337表)。

2.城市公共交通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 城市公共交通业不变价增加值

=现价增加值÷市区公共交通费价格指数

市区公共交通费价格指数取自城市司价格指数资料。 3.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取自城市司价格指数资料。 五、批发和零售业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批发和零售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计算结果为准。

根据国家GDP核算方法的统一要求,要根据税务总局批发业(零售业)增值税与普查资料中的“本年应交增值税”之间的关系,对利用2008年经济普查资料核算的限额以下批发业(零售业)法人企业数据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数据做为限额以下批发业(零售业)的最终数据。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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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系数=税务局批发业(零售业)本年增值税(扣除个体经营增值税)÷2008年经济普查资料中批发业(零售业)法人企业应交增值税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总产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应交增值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应交增值税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全部计入限额以上批发业总产出,资料取自财政部2008年全国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限额以下批发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年应交增值税)×调整系数 限额以下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年应交增值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年应交增值税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④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利用总产出和收入法增加值推算。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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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失业保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会经费×60%+差旅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会经费、差旅费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差旅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以及实物报酬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中,实物报酬全部计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调整系数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④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2)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补贴收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补贴收入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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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理方法”。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全部计入限额以上批发业的生产税净额,资料取自财政部2008年全国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调整系数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④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本年折旧×调整系数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④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4)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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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40%+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批发和零售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利息支出、补贴收入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批发和零售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全部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中调整。

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调整系数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见第12页。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批发和零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二)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批发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分为两部分,一是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有关的部分采用进出口价格指数缩减,二是批发活动本身采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指数简单平均进行缩减。

资料来源取自海关总署中国海关对外贸易指数资料、城市司价格指数资料。

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采用单缩法。

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零售业现价增加值÷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资料来源取自城市司价格指数资料。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住宿和餐饮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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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产出

总产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①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资料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

②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G603-5表)。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④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利用总产出和收入法增加值推算。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①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会经费×60%+差旅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会经费、差旅费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差旅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以及实物报酬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中,实物报酬全部计入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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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

②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G603-5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④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2)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①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补贴收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②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G603-5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④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12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①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

②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G603-5表)。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④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4)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①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40%+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利息支出、补贴收入取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E103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②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

营业利润、利息支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G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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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住宿和餐饮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二)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住宿和餐饮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 1.住宿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缩减指数

其中,

缩减指数=(宾馆住宿价格指数+其他住宿价格指数)÷2 2.餐饮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在外用膳食品价格指数

宾馆住宿价格指数、其他住宿价格指数、在外用膳食品价格指数取自城市司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七、金融业

地区金融业增加值由核算司根据部门经济普查资料按照《中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讨论稿)》中金融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统一核算并反馈。

八、房地产业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房地产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房地产业总产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总产出+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总产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总产出+其他房地产活动总产出+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总产出

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总产出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总产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A.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总产出=主营业务收入-土地转让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土地转让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收入取自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表(X103表)。

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②物业管理业总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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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业总产出=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A.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

B.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总产出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总产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A.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

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④其他房地产活动总产出

其他房地产活动包括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企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单位的生产活动。

其他房地产活动总产出=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企业总产出+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单位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其他房地产活动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其他房地产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A.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企业总产出

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

B.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单位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

C.其他行业附属的其他房地产活动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其他房地产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⑤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区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部分计算。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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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包括出租服务和虚拟服务两部分,受资料来源的限制,两部分总产出均采用成本价格计算。

A.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由城镇居民具有房屋产权的住房中原有私房、房改私房、商品房和租赁私房四部分组成,总产出按成本价格计算,包括修理维护费、管理费和虚拟折旧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修理维护费+管理费+虚拟折旧 其中,

修理维护费=[(城镇居民人均维修用建筑材料+城镇居民人均维修服务费)×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原有私房比重+房改私房比重+商品房比重+租赁私房比重)

管理费=(城镇居民人均物业管理费×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原有私房比重+房改私房比重+商品房比重+租赁私房比重)

虚拟折旧=城镇居民自有住房价值×折旧率(2%)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城镇住宅单位面积造价×0.88)×(原有私房比重+房改私房比重+商品房比重+租赁私房比重)]×折旧率(2%)

城镇居民人均维修用建筑材料、人均维修服务费、人均物业管理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原有私房比重、房改私房比重、商品房比重和租赁私房比重取自城市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调查表(W102表)和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表(W106表)。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取自人口司人口调查资料。城镇住宅单位面积造价取自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城镇房屋建筑面积和造价表中的“竣工住宅造价”。考虑到利用当期城镇住宅单位面积造价计算城镇居民自有住房价值偏高,在实际计算时,对各地区当期城镇住宅单位面积造价按照国家核算使用的系数(0.88)统一调整。

B.农村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农村居民住房全部作为自有住房,总产出按住房服务成本价格计算,包括房屋修理维护费和虚拟折旧。

农村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修理维护费+虚拟折旧 其中,

修理维护费=人均维修生活用房材料×农村居民年平均人口 虚拟折旧=农村居民自有住房价值×折旧率(3%)

=[(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农村居民年平均人口)×农村居民住房单位面积价值×0.9]×折旧率(3%)

人均维修生活用房材料取自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与支出表(T302表),农村居民年平均人口取自人口司人口调查资料,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农村居民住房单位面积价值取自农村居民家庭概况表(T301表)的居住情况中的“住房面积”和“住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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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利用当期农村居民住房单位面积价值计算农村居民自有住房价值偏高,在实际计算时,对各地区当期农村居民住房单位面积价值按照国家核算使用的系数(0.9)统一调整。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采用总产出和收入法增加值推算。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1)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①劳动者报酬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劳动者报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A.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会经费×60%+差旅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会经费和差旅费取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财务状况表(X103表)。差旅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以及实物报酬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②生产税净额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生产税净额=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A.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取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财务状况表(X103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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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③固定资产折旧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固定资产折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A.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财务状况表(X103表)。 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④营业盈余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营业盈余=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A.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盈余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40%+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利息支出取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财务状况表(X103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2)物业管理业 ①劳动者报酬

物业管理业劳动者报酬=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A.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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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中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中其他部分属于增加值比重

单位:% 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仓储业 邮政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零售业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物业管理业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其他房地产活动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计算机服务业 软件业 其他服务业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租赁业 商务服务业 0.3 0.8 0.9 4.2 5.6 0.4 0.2 1.8 0.6 0.3 0.3 0.3 0.0 0.0 0.1 1.6 0.3 0.6 0.1 0.1 0.0 0.0 6.3 0.6 0.4 0.1 0.5 0.2 0.1 0.0 0.2 0.0 0.1 1.0 0.6 0.2 0.1 2.7 0.2 0.7 0.4 0.3 0.1 2.5 0.2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部分 劳动者报酬 0.9 0.9 1.2 0.8 0.6 0.6 0.5 0.4 2.7 0.3 0.1 1.0 0.7 生产税净额 0.1 0.1 0.1 0.0 0.2 0.0 0.1 0.1 0.7 0.9 0.7 营业盈余 1.2 1.2 0.6 0.6 1.2 0.1 0.1 0.1 1.4 34

表2-2 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中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中其他部分属于增加值比重(续)

单位:% 行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研究与试验发展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管理业 环境管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居民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卫生 社会保障业 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新闻出版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0.7 0.5 0.4 0.2 0.8 0.2 0.4 0.0 0.5 0.1 0.1 0.1 0.1 0.0 0.0 0.4 1.5 0.3 0.1 0.0 0.0 0.3 0.2 0.1 0.1 0.5 0.1 1.1 1.4 0.7 0.2 0.1 0.1 0.1 0.0 0.1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其他部分 劳动者报酬 4.3 1.6 2.6 1.1 0.1 0.1 0.2 0.1 0.1 0.1 生产税净额 0.1 0.1 0.1 0.2 0.3 0.3 0.2 营业盈余 0.3 0.4 0.2 0.4 (二)如何计算实物报酬

劳动者从生产单位获得的实物报酬,包括生产单位提供的食品、饮料、服装以及其他生活用品;车辆和其他交通服务;免费旅行、医疗、子女入托等。因实物报酬形式多样,不容易获得准确的信息,因此,根据城市住户调查资料进行近似推算。计算公式如下:

实物报酬=城镇居民来自工作单位的人均非现金收入×城镇居民年平均人数

城镇居民来自工作单位的人均非现金收入取自城市司城镇居民家庭非现金收入调查表(W101表),城镇居民年平均人数取自人口司人口调查资料。

分行业实物报酬根据各行业从业人员数的比例分劈。计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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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如下:

分行业实物报酬=实物报酬×本行业从业人员数占全部从业人员数的比重

其中本行业从业人员数占全部从业人员数的比重,根据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综合表(634表)中的分行业全部法人从业人员数计算。

(三)分地区各产业部门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

为了简化分地区各产业部门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提高地区之间银行中介服务产出分摊数据的可比性,保证地区与国家数据的衔接,在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中,分地区各产业部门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采用以国家GDP核算中各产业部门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为总控制数,利用各产业部门总产出的分地区比重分摊。计算公式为:

某地区某产业部门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国家该产业部门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该地区该产业部门总产出÷全国该产业部门总产出合计) 分地区各产业部门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由核算司统一核算并反馈,地区在这次试算时暂不计算。

(四)分地区关税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核算方法 分地区关税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国家统一核算,即以国家数为总控制数,利用相关指标分地区比重分摊计算分地区数据,并统一反馈各地区。具体方法为:以国家GDP核算中的关税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数据为总控制数,利用从海关总署获得的各地区按境内目的地、货源地划分的商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分摊。计算公式为:

国家GDP核算中的关税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商品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 某地区关税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国家关税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该地区进口额+该地区出口额)÷(全国进口额+全国出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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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②生产税净额

物业管理业生产税净额=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A.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③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管理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A.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

B.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④营业盈余

物业管理业营业盈余=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A.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物业管理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物业管理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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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物业管理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其他行业附属的物业管理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物业管理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3)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①劳动者报酬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劳动者报酬=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A.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②生产税净额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生产税净额=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A.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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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固定资产折旧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固定资产折旧=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A.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本年折旧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

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④营业盈余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营业盈余=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A.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企业普查表(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填报)(G603-3表)。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B.其他行业附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4)其他房地产活动

其他房地产活动增加值=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企业增加值+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单位增加值+其他行业附属的其他房地产活动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其他房地产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

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企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物业管理业增加值,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其他房地产活动法人单位增加值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同 “九、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值。其他行业附属的其他房地产活动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其他房地产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暂不计算。

(5)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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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总产出按成本价格计算,因此,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只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均为零。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 =固定资产折旧

=城镇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农村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

城镇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和农村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取自居民自有住房总产出计算部分。

(二)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房地产业除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外,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利用城市司相关的价格指数分别对房地产业所属各行业现价增加值缩减求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的不变价增加值采用物量外推法计算。

1.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加权价格指数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加权价格指数=(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商品房屋销售收入占商品房销售收入、土地转让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合计的比重)+(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土地转让收入占商品房销售收入、土地转让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合计的比重)+(房屋租赁价格指数×房屋出租收入占商品房销售收入、土地转让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合计的比重)

2.物业管理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物业管理价格指数 3.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4.其他房地产活动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5.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的不变价增加值采用物量外推法计算。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上年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的发展速度 其中,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基年城镇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城镇居民住房面积发展速度+基年农村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农村居民住房面积发展速度)÷基年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虚拟折旧

城镇居民住房面积发展速度=(当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当年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当年私房比重)÷(上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年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上年私房比重)

农村居民住房面积发展速度=(当年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当年农村居民年平均人口)÷(上年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

22

筑面积×上年农村居民年平均人口)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土地交易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物业管理价格指数、服务项目价格指数数取自城市司价格指数资料。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原有私房比重、房改私房比重、商品房比重和租赁私房比重取自城市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调查表(W102表)。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取自农村居民家庭概况表(T301表)。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和农村居民年平均人口取自人口司人口调查资料。

九、其他服务业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计算结果为准。在核算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增加值时,其中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增加值利用民政部常规资料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核算。

1.生产法 (1)总产出

本行业总产出=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本行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社团及其他单位总产出+家庭服务总产出

①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

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商务服务业企业集团总部的总产出从支出角度计算,即: 企业集团总部总产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合计+本年折旧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合计,本年折旧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②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

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经常性业务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经营结余

在计算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总产出时,还应加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 其中,

经常性业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助学金

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4%) 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助学金、固定资产原价、经营收入、经营支出取自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

23

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和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

暂不计算。

④本行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⑤社团及其他单位总产出

社团及其他单位总产出=本年费用合计

资料取自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 ⑥家庭服务总产出

家庭服务包括付酬的家政服务和家教服务,其总产出采用住户调查资料和人口调查资料推算,计入居民服务业。

家庭服务总产出=(城镇居民人均家政服务费+城镇居民人均家教费)×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

城镇居民人均家政服务费和城镇居民人均家教费取自城市司城市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表(W204表),城镇居民年平均人口取自人口司人口调查资料。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利用总产出和收入法增加值推算。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属于商务服务业的企业集团总部的增加值仅包括劳动者报酬和固定资产折旧两部分。

(1)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劳动者报酬+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社团及其他单位劳动者报酬+家庭服务劳动者报酬

①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法人企业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和福利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实物报酬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和实物报酬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②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劳动者报酬

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劳动者报酬=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降温费)+劳务费+福利费+差旅费、出国费、工会经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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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救济费-助学金)

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降温费)、劳务费、福利费、差旅费、出国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助学金取自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差旅费、出国费、工会经费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和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劳动者报酬

暂不计算。

④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⑤社团及其他单位劳动者报酬

社团及其他单位劳动者报酬=业务活动成本中的人员费用+管理费用中的人员费用

资料取自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 ⑥家庭服务劳动者报酬

考虑到为家庭服务的家政服务和家教服务的特殊性,家庭服务总产出全部做为劳动者报酬处理,并计入居民服务业,即:

家庭服务劳动者报酬=家庭服务总产出

(2)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税净额+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本行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社团及其他单位生产税净额

①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法人企业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和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的税金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②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税净额

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税净额=经营税金 资料取自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和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税净额

暂不计算。

④本行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⑤社团及其他单位生产税净额

社团及其他单位生产税净额=业务活动成本中的税费+管理费用中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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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取自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社团及其他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①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其中:商务服务业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原价×(4%) 本年折旧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 ②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4%)

固定资产原价取自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

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和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暂不计算。

④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 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⑤社团及其他单位固定资产折旧

社团及其他单位固定资产折旧=业务活动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费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

资料取自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 (4)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营业盈余+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①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 本行业法人企业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利息支出-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2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取自企业普查表(服务业企业填报)(G603-6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本行业分摊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②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营业盈余

本行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营业盈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 资料取自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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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处理仅限于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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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行业附属的本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和本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营业盈余

暂不计算。

(二)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其他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利用城市司相关的价格指数分别对各行业现价增加值缩减后求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通信服务价格指数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6.教育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教育价格指数 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居民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指数

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文化娱乐价格指数 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不变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十、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方法 (一)核算范围

个体经营户口径范围与第二次经济普查中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一致。由于第一产业不在本次普查范围内,所以本节所指的个体经营户仅包括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户,具体包括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核算分类

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分类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分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个行业。第二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细分为71个行业。第二层次中,不进行核算的23个行业:农业、

27

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5个行业大类因不在本次普查范围内,故不进行核算;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其他房地产业、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质勘查业、社会保障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8个行业没有或者很少有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不进行核算。

(三)资料来源 1、经济普查资料

(1)个体经营户清查汇总表(623表) (2)企业普查表(G603表) (3)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

2、部门资料

(1)税务局个体经营户分行业增值税、营业税情况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四)计算方法

个体经营户核算,对“有税务证”和“无税务证”两类个体经营户区别对待,分别计算。

“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采用户均税收推算法:首先计算每个行业的户均税收额,然后利用各行业“有税务证”的户数乘以户均税收额,得到每个行业的税收收入,再除以这个行业的税率,得到总产出,最后利用该行业的增加值率得到增加值。

“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根据部分地区的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结果,“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的户均产出只有“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户均产出的一半。因此,“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的计算方法是:将“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户均税收额减半,做为“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的户均税收额,然后利用各行业“无税务证”的户数乘以户均税收额,再除以这个行业的税率,得到总产出,进而计算增加值。

1、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1)总产出

由于地区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采用经联审后的2008年GDP核算中工业增加值初步核算数,故不再单独计算个体经营户工业总产出。其他行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核算方法如下:

①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按批发业、零售业2个行业大类分别计算。 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A、“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批发和零售业“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法人企业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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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批发和零售业“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有税务证”户均税收×该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户数÷增值税税率

批发和零售业“有税务证”户均税收=该行业个体户增值税÷该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法人企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B、“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批发和零售业“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法人企业毛利率 其中,

批发和零售业“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无税务证”户均税收×该行业“无税务证”户数÷增值税税率

批发和零售业“无税务证”户均税收=批发和零售业“有税务证”户均税收÷2

该行业“无税务证”户数=该行业个体经营户户数-该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

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增值税资料取自税务局个体经营户分行业增值税情况表,个体经营户户数和已办理税务登记个体经营户户数资料取自个体经营户清查汇总表(623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法人企业毛利率计算资料取自企业普查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G603-4表)。批发和零售业增值税税率按2%计算。

②除工业和批发零售业以外的其它行业

其他行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该行业“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该行业“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A、该行业“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该行业“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该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

该行业“有税务证”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该行业“有税务证”户均税收×该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户数÷营业税税率

该行业“有税务证”户均税收=该行业个体户营业税÷该行业普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

B、“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该行业“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总产出=该行业“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

该行业“无税务证”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该行业“无税务证”户均税收×该行业“无税务证”户数÷营业税税率

该行业“无税务证”户均税收=该行业“有税务证”户均税收÷2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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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该行业(除建筑业、租赁业)“无税务证”户数=该行业个体经营户户数-该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

b.建筑业(租赁业)“无税务证”户数=建筑业(租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户数换算系数

户数换算系数=(核算个体户的71个行业个体经营户数之和-建筑业、租赁业个体经营户数之和)÷(核算个体户的71个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之和-建筑业、租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之和)-1

个体经营户营业税资料取自税务局个体经营户分行业营业税情况表,个体经营户户数和已办理税务登记个体经营户户数取自个体经营户清查汇总表(623表)。营业税税率: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除外)、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采用1.5%,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采用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用5%,娱乐业采用10%,其它行业采用2.5%。

(2) 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总产出-增加值

(3) 增加值

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本行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本行业增加值率

由于地区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采用经联审后的2008年GDP核算中工业增加值初步核算数,故不再单独计算个体经营户工业增加值。其他行业增加值率的确定方法:

①建筑业

建筑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率利用同行业资质外建筑业法人企业增加值率计算。

建筑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率=(资质外建筑业法人企业增加值÷资质外建筑业法人企业总产出)×100%

②批发和零售业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所属的2个行业大类分别计算。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率利用同行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增加值率计算。

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率=(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调整后的收入法增加值÷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100%

③住宿和餐饮业

按照住宿和餐饮业所属的2个行业大类分别计算。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率利用同行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增加值率计算。

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率=(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增加值÷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总产出)×100%

④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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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行业外,其它行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率利用同行业法人企业增加值率计算。

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率=(本行业法人企业增加值÷本行业法人企业总产出)×100%

(4) 收入法构成项

由于个体经营户经营规模较小,劳动者报酬和自身获得的盈利无法区分开,故营业盈余合并到劳动者报酬中,因此其收入法构成项归为三项,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

劳动者报酬=本行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本行业个体经营户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固定资产折旧=该行业增加值×该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其增加值的比重)÷2

本行业个体经营户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料取自税务局个体经营户分行业增值税(营业税)情况表,个体经营户户数资料取自个体经营户清查汇总表(623表)。该行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建筑业采用资质外建筑业法人企业数据,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采用限额以下法人企业数据,其它行业采用同行业法人企业数据。

十一、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一)混合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属于中间投入和增加值部分的计算

混合费用是指会计核算资料中同时包含中间投入和增加值内容的费用项目,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及其明细项目。根据GDP核算要求,混合费用中的增加值及其构成内容需要进行分解并计入GDP中。由于经济普查资料没有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作更详细的划分,因此,这些混合费用项目中属于增加值部分,根据2008年工业企业成本结构调查和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的有关比例进行分解推算。

为了统一和规范地区GDP核算方法,保证地区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GDP数据的可比性,在各地区分行业增加值核算中,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中属于中间投入和增加值部分,统一采用全国平均比例计算。各行业混合费用具体比例见表2-1和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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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各行业经济普查表中列明并应计入增加值的费用项目及比重

单位:% 行业 费用项目 劳动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税金 铁路运输业企业 工会经费 劳动保护费 差旅费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中除以上列明的项目 之外的部分 劳动、失业保险费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税金 差旅费 工会经费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中除以上列明的项目 之外的部分 劳动、失业保险费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限额以上住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税金 100 100 100 6.5 60 具体比重见表2-2 100 40 100 100 100 6.5 60 具体比重见表2-2 100 40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100 100 60 40 6.5 100 40 宿和餐饮业差旅费 工会经费 企业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除以上列明的项目之外的部分 劳动、失业保险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 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税金 差旅费 工会经费 具体比重见表2-2 100 100 6.5 60 100 40 32

行业 费用项目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中除以上列明的项目 之外的部分 税金 填写企业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查表的单位3 费用中除以上列明的项目 之外的部分 工资福利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 取暖费(降温费) 劳务费 差旅费 出国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社团及其他单位 人员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 税费 100 100 100 6.5 9 60 100 100 具体比重见表2-2 100 100 具体比重见表2-2 100

3

包括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服务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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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yj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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