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 施的若干意见》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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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 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

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办发[20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00]16号)和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00]第16号),指导并推进全国卫生监督体制 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我部组织制定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 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处理好 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调整和理顺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与配合,要特别注意解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两个 机构在职能划分上出现的工作交叉和空白问题;要本着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快速、准确做出处置。对于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应本着有利于 改革、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妥善解决,积极稳妥地推进两项改革。

附件:1、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 2、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OO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印 发的《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并推进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目标的如期实现,制定本意见。

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应纳入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卫生监督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其基本任务是保障市场经济和各种社会活动中的正常卫生秩序,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住改革机遇,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要结合当地 实际情况,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纳入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精心组织,力争在今明两年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二、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加强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的要求,转变职能,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工作 职责,完善执法运行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的错案追究制度、上级对下级的执法稽查制度。要转变工作模式、工作方式和工 作作风,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卫生行政执法水平。 三、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设置

卫生监督所(局)是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其内设机构原则上包括综合管理、许可审查、监督执法、稽查等部分。各地要根据《关 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并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积极与编制部门协商,确定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人员编制。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独立的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原则上要求建立独立的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实施过程可分步进行、逐步到位。农村乡 镇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由县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负责。

四、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主要职责与分级管理

卫生监督所(局)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和上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领域,包括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包括医 疗、预防保健和采供血机构等)和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许可,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实施。

(二)负责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 (四)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五)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六)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七)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八)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十一)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原则上以宏观管理和工作指导为主;县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具体执行第一线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地 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有关卫生行政执法分级管理的规定,承担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五、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为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必须建立一支政治素质优、执法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队 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以适应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要 求。卫生监督人员的录用要严格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和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31号)的精神,坚持公开招 聘、考核录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基本原则,对录用人员要进行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的培训,并按照《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断完善和加强卫生监督 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六、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的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切实落实“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包括人员经费、 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支出,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的规定,人员经费按照各级政府核定的编制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标准核拨;公务费可比照当地有关 行政执法机关的预算定额由财政部门核定;卫生执法等专项业务费,根据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列出明细项目,合理安排,逐项落实;积极做好办公用房、公务用 车、基础设施、监督设备和通讯工具等发展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上述各项所需经费,经论证后,按规定分别报当地财政、计划部门核定。

认真做好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经费预算,积极争取政府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支持,切实保证执法经费的落实和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综合管理,推行执法责任制

各地要按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对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和采供血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执法工 作的综合管理,从根本上改变执法分散、效率低下的现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明 确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各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要从全局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避免职能交叉、重复监督、越权执法、相互推接,防止 监督工作出现“盲区”,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形象,维护法律尊严,以保 障各种社会活动中正常的卫生秩序,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八、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各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机 制,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防止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关键岗位轮换制度和执法回避制度;要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完善 卫生监督信息网的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要强化服务意识,既要依法行政,按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同时又要注意保护和尊重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九、加强对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力量,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撑。为了规范承担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行为和标准 化管埋,必须引入竞争机制,确保卫生监督检验检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承担卫生监督检验检测的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卫生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的质量管理和

规范化建设,注重培养优秀人才,不断拓宽业务领域,提高检验检测方法的技术水准,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 行政的要求。 附件2: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精神,指导全国疾病 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按照卫生改革总目标要求,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将有关卫生事 业单位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职能集中,组建职能分工明确、规模适度、精干高效,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 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医学模式转变,为 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1、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 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2、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3、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4、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5、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

6、负责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8、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 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10、进行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11、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12、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3、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以分级管理原则确定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要职责

l、国家级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宏观管理、业务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为主。参与国家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法规、规章、标准以及 规划、方案和技术规范的制订;实施重大疾病预防策略与措施;提供国家和省级的公共卫生检测与信息服务;确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疫情、群体 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国务院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开展健康相关产品检测与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负责中高级 人员技术培训;承担对下级机构的业务考核。

2、计划单列市、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较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技术支持;承担一 定的科研工作;组织指导、考核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培训中、初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协助和配合上级开展相关工作。

3、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与组织落实。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 和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卫生学评价等工作;承担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社区卫 生服务和医院防保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培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和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应用性科研和其它相关工作。 (三)社区(乡镇)预防保健工作职责

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社区(乡镇)卫生服务,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面向社区,面对家庭,规范管理社区卫生防病;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筹指导下,承担社区的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老年保健、精神卫生等技术工作。

3、开展除四害、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和初级卫生保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实施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

5、做好疫情、中毒及危害健康污染事故的报告,并协助上级业务部门调查处理。 6、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7、配合上级业务机构开展预防保健应用性调查研究。 8、完成卫生主管部门交付的有关任务。 三、机构的设置

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一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国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计划单列市、地市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县级:××(县、市、旗、区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保健中心/卫生防疫站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科室设置,要接任务功能定位,根据上分细、下综合、分级管理的原则规划;人员编制标准和结构,应根据岗位的需要合理配置。 四、机构的经费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 《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字[2000]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第42 号)中对预防保健工作财税政策的要求,认真落实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税收政策,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五、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遵循“区域覆盖、就近服务”的原则,将辖区内设置分散、功能单一的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科学合理地精简归并。根据区域内人群卫生服务需求和现有预防保健人、财、物资源总量及布局、结构情况,制定合理的配置标准,积极、稳妥地进行 改革。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划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合理配置预防保健 资源。

疾病预防控制体制的改革,与卫生监督体制、城镇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和农村卫生体制改革配套进行,统筹兼顾,总体规划、稳步实施、逐步完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可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在科室定责定岗定编、专业归口、执业登记的基础上,从原职能划出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考核,择 优录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同时应切实解决好改革中人员分流问题,妥善安置好离退休人员。

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一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国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计划单列市、地市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县级:××(县、市、旗、区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保健中心/卫生防疫站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科室设置,要接任务功能定位,根据上分细、下综合、分级管理的原则规划;人员编制标准和结构,应根据岗位的需要合理配置。 四、机构的经费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 《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字[2000]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第42 号)中对预防保健工作财税政策的要求,认真落实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税收政策,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五、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遵循“区域覆盖、就近服务”的原则,将辖区内设置分散、功能单一的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科学合理地精简归并。根据区域内人群卫生服务需求和现有预防保健人、财、物资源总量及布局、结构情况,制定合理的配置标准,积极、稳妥地进行 改革。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划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合理配置预防保健 资源。

疾病预防控制体制的改革,与卫生监督体制、城镇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和农村卫生体制改革配套进行,统筹兼顾,总体规划、稳步实施、逐步完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可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在科室定责定岗定编、专业归口、执业登记的基础上,从原职能划出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考核,择 优录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同时应切实解决好改革中人员分流问题,妥善安置好离退休人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y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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