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时评”2016年2月号第3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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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时评”2016年2月号第1辑 整理 fcs2002

1. 春节打的不打表何以成“行规”?

2. 农村新春“豪赌”根源于精神世界的荒芜 3. 盘点春节不文明为了平时更文明 4. 脱贫不能从“抢帽子”变“丢帽子” 5. “口碑教授”应成倒逼改革的力量 6. 激活“限塑令”,不能依赖单一价格杠杆 7. 怕儿不回家过年,“孝道”是良方

8. 剥夺监护权是解决留守之殇的“王炸”么? 9. 明码标价不代表没有欺诈

10. “痛经假”应规避女性就业歧视

11. 以公允调查回击“天价鱼”式的消费陷阱 12. 农村“攀比”买轿车,何错之有? 13. 景区门票经济何以久病难治 14. 书店可借书赋予阅读更多魅力

15. 用反腐大数据戳破“微信串供”小圈子 16. 不能再任由“留守儿童”的眼泪飞 1. 春节打的不打表何以成“行规”?

2016-02-15 09:59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张立美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过年期间大家都忙着走亲访友或出门游玩,出租车是非常重要的出行方式之一,可就在返程这两天,有不少乘客反映,他们在郑州东站遭遇了出租车“拒绝打表”的情况,并且很短的距离,居然开出了上百元的天价。(2月14日 央广网)

出租车春节期间不打表,恐怕不只是郑州市民的遭遇,也不是今年这个春节才有的现象,而是各地都存在、每年都有的一种普遍现象。像笔者在这个春节期间,也有这样的遭遇。在老家安徽省枞阳县,出租车不打表,起步价从5元暴涨到上车一口价就是10元,打表不过10要价30元。当然,现在生活的小县城山东省蒙阴县也不例外,同样出租车不打表。可以说,春节期间不打表俨然已经成为一种“行规”。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出租车收费标准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打表计价是基本的收费规则。出租车驾驶员在春节期间不打表,自行提高起步价,显然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违反了出租车行业的规定,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是,这种违法行为却在广大大中小城市横行多年,始终得不到根治。从根本原因上说,必须承认,这是出租车市场供求失调的结果。春节期间,市民走亲访友,拧着大包小包,出行不太方便,对打的有着极大的市场需求,而出租车数量在春节期间的供应并没有增加,相反还存在减少现象。供不应求的出租车市场,就给了出租车驾驶员议价话语权,因为你不坐,有别人抢着坐,逼得旅客不得不接受出租车驾驶员的私自定价。否则,恐怕永远等不到一辆愿意打表载客的驾驶员。

另一方面,春节本身是一个特殊期间,绝大多数人放假在家陪伴家人、走亲访友。而出租车驾驶员放弃了春节的休息假期,放弃了陪伴家人、走亲访友的机会,依然在工作。按照很多行业来说,这是有着奉献精神的加班行为,依法可以领取3倍工资。所以,对于春节期间的出租车不打表现象,出租车驾驶员自行提高起步价行为,很多市民将心比心,能够理解,也能接受。更何况对于很多小县城的出租车驾驶员来说,平时的生意并不太好,全靠春节期

间多赚点钱来弥补。

要打破出租车春节不打表的“行规”,一方面,要增加出租车市场的供应,增加出租车保有量,放开专车市场,增强出租车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在出租车收费价格管理上,实行灵活机制,对于春节这样的特殊时期,有关部门可以适当提高基本价格,保障出租车驾驶员的经济利益,弥补他们放弃休息。同时也应制定有关准则,并做好市场监管,保证出行人群的合法权益。如此。春节打的不打表的“行规”才可以被打破。(张立美) 2. 农村新春“豪赌”根源于精神世界的荒芜 2016-02-15 10:14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杨朝清

一年打工存不了两万元,没想到过年几场牌就输掉一大半——春节期间,安徽省的一些农村青年向记者反映,过年亲朋好友聚会都会摆上牌局,有人甚至将一年的辛苦钱输了个精光。(2月14日 新华网)

春节本是一个合家团圆的日子,赌博却让节日走调、 变味。“麻将牌一响,几头猪白养”,朴素的语言,却生动地刻画出赌博对农民家庭生存生态的严重破坏。农村新春“豪赌”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乃至社会问题,不能任其“野蛮生长”;只有找准农村新春“豪赌”的病根,才能对症下药。

在经济市场化、人口流动化的当下,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机会和境遇,经济状况的改变必然要求社会评价的更新,人们需要通过一些符号传递其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的信息。赌博为农村青年提供了一个社会表现和社会竞争的舞台,一些人通过牌桌上的一掷千金,来赢取“脸面”,从而产生“高人一等”的成就感与优越感。

从起初的勤快、农活干得好到读书有出息,再到“以票子论英雄”,伴随着社会变迁,农村青年的社会评价标准越来越单一化、庸俗化。在一个习惯用财富来衡量一段生活好坏的时代里,农村青年也渴望迅速摆脱因贫困带来的自卑、不安全感和身份的缺失。“牌桌上不能怂人”,扭曲的价值追求,让一些农村青年“宁可输钱,不能丢人”。

实现向上社会流动、追求社会认同,是人们一种普遍的、强烈的利益诉求;只不过,农村青年用一种滑稽、夸张、扭曲的方式把它们内在的精神需要表达出来。为了在亲戚朋友面前塑造一个“混得好”的形象,一些农村青年通过炫耀性消费假装有钱撑面子,新春“豪赌”只是他们思想迷茫与精神错乱的一个缩影。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的当下,精神世界的苍白却成为一种无奈而尬尴的现实。

当下的农村青年,大都直接从学校流入社会,他们缺乏农业生产经验,对土地、农村、农业生产方式都缺乏深厚的感情。尽管在身份上还是农民,农村青年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却在很大程度上被“城市化”了。当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难以满足返乡农村青年的需要,赌博便成为无所事事的他们消磨时间的一种手段。此外,城乡之间在公共服务上的差异,如wifi、交通出行、艺术馆等公共空间的匮乏,让返乡农村青年在赌博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新春“豪赌”不仅让农村青年承受着物质上的损失,也让合家团圆的初衷大打折扣。对新春“豪赌”进行纠偏,固然需要外部的规训与惩罚,也需要内部的自我约束与调试。只有让内心世界强大起来,少一些虚荣与攀比,多一些脚踏实地,美好的生活才会离农村青年越来越近。(杨朝清)

3. 盘点春节不文明为了平时更文明

2016-02-15 10:31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苑广阔

春节假期已过,上班族开始了新的征程。不过春节期间市内发生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高速占用应急车道、噪音扰民等种种不文明现象,确实让热闹的新春添了不和谐一幕。回望这个长假,无论是出行在路上,还是游玩在景区,你为自己的行为打几分?有没有出现过不文明

现象?(2月14日《清远日报》)

春节假期正式结束了,一切都开始逐渐恢复正常。每年的这个时候,不管是政府有关部门,还是各路媒体,亦或是普通网友,都会对春节期间发生的一些事情,存在的一些社会现象进行盘点,算作对过去的一种总结以及对未来的一种启示。而在我看来,“文明”应该成为节后盘点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

本着客观理性的态度来看,春节假期一些不文明现象多发频发,有现实原因,比如外出游玩的人增多,那么发生不文明行为的几率也就随之增大;比如恰逢春节假期,执法与监督力量相对较弱,也让一些不文明的人变得“有恃无恐”。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如果在春节假期这样的特殊时段我们不能保持文明,坚守文明,那么到了平时也很难文明得起来。我们可以放假,但文明意识,文明素质不能“放假”,甚至说越是到了逢年过节这样的特殊时期,越应该比平时更加文明,因为文明可以为节假日增辉,而不文明却只能给节假日添堵添乱添麻烦。

盘点今年春节假期清远市存在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不难发现,有些是具有“时令性”的。比如绝大多数国内城市都划定了“禁燃禁放”区域,但是很多人却视禁令如无物,肆意燃放烟花爆竹不说,还为了寻求刺激故意把点燃的烟花爆竹塞进路边的垃圾桶箱,结果引燃了垃圾桶箱内的易燃物品,连带着也烧毁了垃圾桶箱。这种行为不但不道德,不文明,同时还涉嫌损坏公共财物,应该受到必要的处罚才是。不管是春节、中秋节还是国庆节,每个节日都应该是喜庆的、祥和的,更应该是文明的,我们非但不能因为过节就忘记文明,舍弃文明,反而应该在节假日更加注意文明,在文明意识上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才行。

除了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不文明现象之外,一些商家利用春节假期进行促销的时候,把音响声音放得无限大,噪音扰民现象严重,这是不文明;而一些市民在自己开车回家过年,走亲访友的过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肆意占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也同样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且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就可能对他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春节期间社会上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我们不能一味回避,而必须积极面对。现在对假期不文明现象的盘点,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平时我们能够更加文明,可以说假期文明是摆在每个市民面前的一场考试,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自己赢得一个高分。(苑广阔)

4. 脱贫不能从“抢帽子”变“丢帽子”

2016-02-15 13:10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舒圣祥 2015年岁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正式发布。这份长达万余言的重要文件,对未来五年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预计2016年,我国将第三次制定年度千万减贫计划。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月15日《京华时报》)

“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消除成片贫困家庭,让所有人都能依靠自身劳动过上体面生活,让所有家庭都能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所谓“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扶贫问题关系到全面小康的短板补齐,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我们都知道,扶贫攻坚不是最近几年才开始,之所以见效比较缓慢,是因为扶贫攻坚本身就是世界性难题。截至2014年底,全国还有2948.5万个贫困户、7017万贫困人口。全国范围内,共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可喜的是,从2012年到2014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5221万人,年均减少1740

万人。照这个速度,7000多万贫困人口,似乎要不了几年就能全部“消灭”。

但是,可能现实并没那么乐观。需要强调的一个概念是:贫困人口的减少甚至消灭,只是一个“现行标准下”的概念,随着贫困人口收入的改善,贫困的标准也会相应提高,所以相对意义上的“穷人”是永远存在的,贫富差距绝不会就此消失。如果这点概念没有搞清楚,眼巴巴期盼着“均贫富”,必然会在心理预期上遭打击,以为受了欺骗。相反,明白了这个概念,自然也就能够明白,改变命运绝不能等着“被扶贫”,无论何时都得依靠具体的个体,也就是你自己。

相比“商业本身是最大的慈善”,慈善也好扶贫也好,都是“花别人的钱替别人做事”,使其既难做到绝对的公平,更难做到绝对的效率。尤其是,当脱贫成为官员的“军令状”,与政绩紧密挂钩,效率貌似蹭蹭提高,公平难免哗哗下滑。因为贫困县的帽子能够换来财政补贴,过去戴上贫困县的穷帽子,是值得“热烈庆贺”的事情;如今,脱去贫困县的帽子成了绝对任务,想象一下,地方上又怎么可能不想尽办法呢? 从“抢帽子”到“丢帽子”,反映到扶贫数据上固然会很好看,但是当地穷人能否真正受益,却是需要打上一个问号的。这不是不可理喻的怀疑,而是防患未然的必须。要知道,慈善与扶贫本身就缺少有效的反馈机制,给了钱对方也许会高兴会赞许,但这不是有效的反馈,无法对扶贫者的作为进行评估,难以对钱花得值不值进行考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我们都懂,但托克维尔早就说过,“任何永久的、例行公事的、旨在满足穷人需要的行政体系,都会滋长更多它本身所不能缓解的不幸。” 许多地方之所以长期深陷贫困的泥沼,与当地政府管治机制存在严重问题紧密相关。但是,这种管治机制在扶贫过程中不会自动治愈,相反,却是扶贫过程需要严重依靠的对象。说的更直白点,如今立下军令状“丢帽子”的和当初热烈庆贺“抢帽子”的,可能是同一批人,帽子也是同一顶帽子。——任何事情,越是重要越要防范被不择手段,脱贫当然也不例外。(舒圣祥)

5. “口碑教授”应成倒逼改革的力量

2016-02-16 09:20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陈广江

近日,河南大学内一场特殊的聘任仪式引发社会关注。退休3个月后,常萍被返聘为副教授,继续为本科生授课。在此前32年的教学生涯中,常萍的职称一直是讲师。堪称“传奇”的是,常萍从不出书、不写论文、不申报职称,甚至“两拒《百家讲坛》邀请”,民间一直称呼她为“口碑教授”。(2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如果说“布鞋院士”李小文是高深莫测、笑傲学界的“令狐冲”,那么“口碑教授”常萍则是仙风道骨、采菊东篱的“陶渊明”。在体制森严的学界,常萍注定是无法复制也无法模仿的时代“孤本”,她越火越红,越凸显高校职称评聘制度的僵化和丑陋。无疑,常萍的存在应成为倒逼和加速改革的力量。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我们赞美和敬仰常萍的专业高度、奉献精神、人格魅力及其诗意存在,但不能把这种“不食人间烟火”强加于其他高校教师,否则就是道德绑架,既不厚道,也不现实。常萍视名利为浮云,在黑白两色的简单世界里独来独往、怡然自得,这是她理想的生活方式;别人写论文、出书、申报职称,养家糊口,追求名利,也是一种正当的权利。 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追求理想生活的权利,不管是脱俗的还是世俗的,都应得到尊重。关键是,国家和社会应尽可能营造让人可以自由选择和追求的环境,并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实现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局面。比如,致力于科研的成名成家,立志教学的桃李满天下,即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但现实很骨感,在“学术GDP崇拜”下,职业晋升与科研成果直接挂钩,而教学水平、学生评价等几乎被忽略,这种扭曲的评价体系让高校教师苦不堪言、狼狈不堪。看看那些为

了评职称而绞尽脑汁撰写垃圾论文、低三下四巴结权力的学者,真让人五味杂陈,更不要说论文抄袭、买卖之风了。“口碑教授”的存在不是学界的遮羞布,而是枷锁之下自由人性的稀有证据。

问题倒逼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已走在路上,职称评定有望打破“一刀切”,而教育领域先行实施。高校教师职称论文逐步取消,外语不再是必备条件,评职称高校自己说了算权力靠边站??各地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报道称,广东自2016年1月起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向试点高校下放岗位设置权、职称评审权、薪酬分配权等管理权,有校长说“比给我几亿元办学经费都开心”。 在这种背景下,“口碑教授”的走红不仅再次折射了改革的迫切性,而且会成为倒逼和加速改革的力量。返聘证书是迟来的认可,对超然物外的常萍来说只是一朵浮云,但对僵化的评聘制度来说则是一场轩然大波。(陈广江) 6. 激活“限塑令”,不能依赖单一价格杠杆 2016-02-16 09:3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然 玉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遗憾的是,这一规定一直难以严格落实。在很多消费者看来,相比便携的需求,塑料袋几毛钱的成本感受不明显,在不少超市,每年仅出售塑料袋就能赚上千万元,“限塑令”甚至沦为了“卖塑令”。有统计显示,全球每年塑料总消费量4亿吨,中国消费6000万吨以上。(2月15日 澎湃新闻)

之所以说“限塑令”效果不尽如人意,并非源于一时惊觉,而早有蛛丝马迹可循。无论是日常的经验观察,还是整体的数据统计,都表明民众对塑料袋的使用未能得到有效抑制。这样一个局面,无疑有违初衷。其再次说明,重塑消费习惯、强化环保意识,单凭所谓价格杠杠,注定不足以解决问题。事实上,降低塑料购物袋使用频率,就如同许多复杂的公共治理议题一样,都需要足够的耐心和策略。

自从限塑令施行,时至今日已有数年之久。然而,这段看似不短的日子,相较于消费者此前“免费使用塑料袋”的历史,还是显得很短暂!在经年累月的消费实践之后,公众早已形成了对塑料袋的强烈依赖。这意味着,即便塑料袋开始收费,人们还是会下意识地继续“付费使用”。其实,几毛钱的塑料袋花费简直微不足道,远远不能让消费者产生价格痛感,故而当然不能引导其改变业已形成的、由来已久的行为习惯。 一个尴尬的结果是,“限塑令”不仅未能“限塑”,反倒助商家“卖塑”赚得盆满钵满。我们一方面呼吁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另一方面却通过“付费交易”的形式将“塑料袋的使用”合理化。不得不说,这两者之间,实则是存在着矛盾的——由此,消费者并不会意识到“花钱用塑料袋”是一种不合宜、不环保的生活方式,而只会将之当成是心安理得的正常交易。“花钱购买”的市场过程,减少了公众使用塑料袋时的道德负疚,这在根本上背离了“限塑”的主旨。

有限的价格杠杆,无力撬动消费者“使用塑料袋”的惯性。即便如此,也绝不意味着,职能部门就据此可以大幅度提高塑料袋定价或征税,从而强势逼迫公众改变习惯。其实,对于“限塑”,真正可以努力的方向,也许还在价格杠杆之外。比如说,优化源头治理,以返税等补贴措施,激励商家提供免费或廉价的“绿色包装解决方案”;再比如说,加强公共文化层面的引导,让“使用塑料袋”的行为,回归应有的、理亏的道德位置。 绿色购物、绿色生活,正是体现于,拒绝使用塑料袋等细节之上。“限塑令”虽然不曾产生立竿见影的根治效应,但是它所传递的健康、可持续的生活理念,确乎是有其意义的。今后我们所应做的,就是要设法找到一套系统化推进环保治理的方法,而不再是仅仅依赖单一化的价格杠杆。(然 玉)

7. 怕儿不回家过年,“孝道”是良方

2016-02-16 10:1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毕晓哲

大年初一、初二两天,南京梅园新村派出所都接到辖区一位90岁老太太报警,称家人不管她了,不陪她过年。而当民警上门时却发现,其子女只是临时出去一下,并非不管她。经过深入了解,民警得知,原来此前老人和儿子发生口角,儿子说了一句“不陪你过年”的玩笑话,结果老人当了真。一旦看到儿子出门,老人就觉得儿子要离自己而去,于是报警求助。(2月15日现代快报)

这名老人因为误会了儿子的话,害怕儿子不陪她过年,报警处理后才发现是误会,但即使最终是“误会”,她儿子能正常陪她过年,这一事件也同样令人揪心。一些心理专家分析称,年前年后老人心理比较脆弱,在情感上容易产生失落感,一时情绪和行为上的“失控”有一定的必然性。这一说法从心理学的角度有一定道理,也找到了“老人报警”的心理症结,然而,抛开一些老人在情感情绪上难以自我调整和宣泄的因素,一些为人儿女者难道不该反思么? 诚然,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提速,已经打破了过去相对封闭的小家庭生活方式。从过去年代老人们与儿女们一起生活,到儿女们需要更多的时间在外工作和拼搏,陪老人的时间相对越来越少,这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也是新的家庭伦理和家庭生活方式正处于嬗变和重构造成的结果。但是,仍不能就此撇开子女们在赡养老人、关爱老人以及给予老人们精神、情感需求满足的责任上的缺失。现代人的生活节奏确实很快,竞争压力日大,却不是子女们“不陪老人”、“不回家过年”的理由。现代都市生活,各种职业人群都很忙,有的忙到“五加二白加黑”的地步,但总有可能的休假休息时间。绝大多数单位还是能够满足职工群体的休息休假权利的,利用可能的空闲时间、休假时间多陪陪父母机会总是有的。

令人遗憾的是,在新一代的青年人群中,多数人对于个人小家庭的建设比较上心,对于自己的子女比较关心,对于孩子的入托、上学乃至就业甚至不计成本不计代价,他们对于自己子女的关爱和付出可谓全心全意,但对自己的父母其实并不怎么好。坊间有云,一些现代城市生活者拿出自己对子女的“一半心”用到父母上,就已经算是很孝顺了。坊间传闻和说法并非夸张,在现代都市生活的人群中,有多少人像关爱自己子女一样想着父母的?有多少人认真考虑过父母的感受,能够调整好个人家庭和陪伴父母的关系的?对于父母的关心关爱不够、孝心不足,才是一些人“过年不回家”、长期不探望父母的最重要原因。一些父母在远方牵挂着自己的子女,而子女们却未必真正牵挂着他们,这或许有些残酷,也揭了一些为人子女者的“短片”,但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孝顺父母亲、关爱老人上,“办法总比困难多”。说是忙而没有时间,较真起来没有人会信。有时间玩游戏,有时间陪妻子孩子逛街、出游,却没有时间“多陪陪父母”,谁信?有时间精心布置自己的小家庭,却经年不乐意回“老家”看看,那里是真的没有时间?关键是没有这份心。所以说,这位母亲因为害怕儿子不陪过年而报警,更多的映衬出现代子女和传统父母在亲情和孝道上的“断裂”,更多的反衬出一些现代青年人对传统孝道的舍弃。因此,真正的安慰老人们孤寂的心理,让各个家庭更多的充满和谐与温馨,唯有从倡导和重构传统孝道入手。让传承和数千年的中华孝道成为国人的核心价值观念之一,让孝道浸入现代子女们的骨髓、血液,让孝道在中华大地和无数家庭中激荡与“流淌”,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道,更是真正解决类似的“老人怕子女不陪过年而报警”的“良方”。(毕晓哲) 8. 剥夺监护权是解决留守之殇的“王炸”么? 2016-02-16 11:29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薛家明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2月15日 《北京青年报》)

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半年不履责,可撤销监护资格??《意见》中的这些举措,彰显了国家给留守儿童一个“温暖的明天”,“决不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的决心,无疑值得期待。

“孩子就像一张白纸,你在上面随意画点什么就有可能演变成现实。”的确,青少年正处在青春期、叛逆期,鉴别能力差,假若缺少父母润物细无声的引导和心理舒缓,就容易被社会的歪风邪气感染,误入歧途。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2014年,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柏树村,几名留守儿童竟然“没事打人玩”,将一名同学活活打死;15年9月,贵州毕节4名留守儿童服农药身亡。留守儿童“脱管”的危险性,可见一斑。从这个角度看,以监护权为杠杆,倒逼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未尝不可。

然而需正视的是,造成孩子留守之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父母的工作较忙,没时间照顾孩子;父母打工的城市,入托难、上学难,父母无法带孩子异地上学;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长期卧病在床,没能力照顾孩子。比如,很多农民工在北上广打工,而公立学校的高门槛、私立学校的高学费,却令他们的孩子不得不留在农村。在这种情况下,简单的取消监护权,显然是武断、不人性的。

而且,留守儿童的监护权,也未必是一个香馍馍。相反,正是在一些人眼里,孩子的监护权成了烫手的山芋,才酝酿了留守之殇。试想,即使条件再艰苦,生活再困难,假若孩子的父母、亲属,能够把孩子放在第一位,会出现留守之殇么?在这种情况下,拿走孩子的监护权,岂不是得偿所愿?可见,剥夺监护权虽然未必是舒缓留守之殇的“王炸”!

那么,如何舒缓留守孩子的“脱管”之痛呢?我认为,要解决留守之殇,还需政府、社会、家庭同频共振。首先,政府要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经济扶植,在制度上舒缓留守之痛。比如,加大城镇化力度,持续降低农民工的准入门槛,让更多的孩子融入城市;通过刚性的制度约束,和风细雨的引导,让父母将精力回归到孩子身上。其次,在社会层面,各种社会组织、公益机构,也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多关爱,解决留守的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是,即使再困难,父母也要迎难而上,承担自己的监管责任。总之,唯有政府、社会、家庭群策群力,才能让留守儿童不成为社会的钻心之痛!(薛家明) 9. 明码标价不代表没有欺诈

2016-02-16 11:36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苑广阔

“吃了3种鱼,竟然1万多!”江苏常州陈先生称,大年初二在导游带领下在哈尔滨一家餐厅消费了一万多元,其中鳇鱼售价398元一斤,结账时因“斤两问题”与店家发生冲突致伤。记者了解到,该鳇鱼在当地普通餐馆售价为每斤100元左右。(2月15日《新京报》) 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去年夏天著名的青岛“天价虾”,而这样的联想,不管是对于游客,还是对于哈尔滨当地的旅游形象,无疑都不是一件好事。随着围绕事件的更多细节被曝光,我们目前可以基本确定这样几个事实:一,游客吃了三种鱼,花了1万多块钱,这显然超过了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认为自己“被宰”了,所以事后选择网络曝光;二,这家店所售鳇鱼的价格,确实比附近其他酒店、饭馆要高;三,店家也确实对菜品实行了明码标价,做到了信息的公开透明。

如果是基于以上这几个事实,那么涉事商家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罪过”,反倒是消费者有无理取闹之嫌。事实上当地有关部门在介入这一消费纠纷之后,也表示只要商家做到了对

所售饭菜和服务的明码标价,那么他们就无权干涉。但现在的问题是,商家做到了明码标价和信息公开透明,是否就意味着没有消费欺诈?答案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实际上消费者事后通过网络曝光的,主要也不是价格的问题,而是他们所购买的鳇鱼,是否足斤足两,是否被商家缺斤少两的问题。

如果是青菜萝卜这种单价便宜的东西,即便斤两上少一点,反映到价格上面也没有多少,但一则这家饭店的鳇鱼价格本身就很昂贵,达到了近400元一斤;二则鳇鱼的个头很大,一条鳇鱼动辄十几斤,几十斤,那么如果存在缺斤少两的现象,最后涉及到的价格就可能相差几百块几千块,所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商家明码标价,并不意味着一定就没有欺诈,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只是单纯地强调商家已经明码标价,却对是否缺斤少两的问题避而不谈,难免给人以转移话题,甚至是袒护本地商家的嫌疑。

另外一方面,在游客和商家闹得不可开交,双方各自报警以后,商家当着警方的面继续殴打乘客,不但暴露当地警方有不作为之嫌,而且站在游客的角度,这就是一种“地方袒护主义”,只会让游客一方的情绪变得更加糟糕,而这样的情节和当初发生在青岛的“大虾门”几乎如出一辙,这无疑也是值得当地警方和政府部门所认真反思的。 我们不希望哈尔滨的“天价鱼”演变为又一起的青岛“大虾门”,这除了需要呼吁商家本着长远利益加强自觉自律,诚信经营之外,更需要当地相关部门本着客观理性的态度,本着消费者利益至上,维护健康市场环境的原则,不偏不倚,秉公处理,而不是以一句商家已经明码标价来应付消费者和网友。(苑广阔) 10. “痛经假”应规避女性就业歧视

2016-02-16 11:46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汪昌莲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痛经不能上班的可申请休假1-2天??日前,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比于1990年通过实施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在女性产假、流产假、生理期保护及违规惩罚等方面都有相关更新。(2月15日《安徽商报》)

女职工痛经可休1-2天假,工资将照常发放,安徽这个规定好是好,就是难以惠及所有女性劳动者。对于女公职人员来说,此前经期请短假,也不是什么问题,有了这个“痛经假”规定,她们请假更是理直气壮了。然而,对于企业女工来说,特别是身处生产一线的女工,“痛经假”只不过她们梦中的“护舒宝”,这项女性特殊福利,享受不到自不必说,还有可能导致利益受损。

事实上,企业女工、特别是身处生产一线的女工,工作时段长,劳动强度大,出于维护女性健康的考虑,她们更需要也最应该享受“痛经假”。问题是,受利益驱动,企业连女工的法定节假日都难有保障,哪里还会给她们去兑现“痛经假”?可以预料,一边是有关部门不厌其烦地重申保护女性权益,女职工痛经期可带薪休假;一边却是企业变本加厉地要求女工节假日加班加点,甚至肆无忌惮地“贪污”女工的加班工资。 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有法律人士建议女工去“以卵击石”,通过投诉、打官司等途径,向用人单位讨要“痛经假”。殊不知,即便是女工打赢了这场官司,讨回了“痛经假”,但等待她们的将是企业以各种理由发难,甚至让其卷铺盖走人,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所以说,如果女工向企业争“痛经假”,非但讨不回公道,反而会失去更多的利益。再者,如果“痛经假”规定得以强力推进,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能会采取极端的应对措施,设置歧视性门槛,在招工上拒收或少收女工。

果真如此的话,一个“痛经假”规定,非但未能给企业女工带来实惠,反而给女性就业制造了困境,间接伤害了部分女性的基本权益。因此,执行“痛经假”,首先应规避女性就业歧视。换言之,落实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尚须制度保驾护航。有关部门必须针对企业

女工制订保障休假权等具体细则,使女工足额享受到现有的假日福利;特别是,劳动保障部门在监管上要强力跟进,严厉制止和打击企业克扣假期等侵犯女工权益的违法行为。(汪昌莲)

11. 以公允调查回击“天价鱼”式的消费陷阱 2016-02-17 09:4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然 玉

16日上午,因“天价鱼”事件而饱受困扰的常州消费者陈岩向记者表示,哈尔滨的专项调查小组出具的调查情况不属实。关于店方出示的一个签了“陈”字的菜单,陈先生说“那肯定不是我签的字,这个可以做笔迹鉴定”。此外,陈岩还澄清,“和那个老板确实拥抱过,但只是拥抱,并没有和解。”据悉,2月15日,哈尔滨官方曾就此事给出初步调查结论,称涉事饭店明码标价,不涉嫌违规,并且举报者陈先生曾与涉事饭店老板拥抱和解。(2月16日 中新社)

数日发酵之后,“天价鱼”事件非但没有尘埃落定,反倒越发疑云满布。在连番反转、再反转之后,所谓的是非对错,正慢慢变得模糊含混。由于“笔迹争议”等新看点的加入,这场普通而严肃的消费纠纷,俨然正滑向全民侦探剧的庸俗剧情。一面是几乎一边倒的官方调查结论,另一面却是民间持续不断的举证、批判与质疑。当事人陈岩最新的火爆发声,无疑将两方阵营、两种意见的拉锯,又推向一个高潮。

事实上,在哈尔滨松北区公布调查报告之际,曾经直言“未能联系到当事人”,并称希望其主动与之联系,还原事件原貌。从这一细节不难看出,当地官方对于自己所给出的“结论”,还是留有足够的回旋余地!如今,陈岩隔空回应,自然是对后续调查的一大利好。我们期待着,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秉持公允立场、拿出最大的诚意,争取尽快与陈岩取得直接接触,继而在采纳各方说辞、严谨核实甄别之后,最终给出令人信服的调查结论。 在15日,当地调查者仅仅凭着店方的一面之词,就急不可耐抛出疑点重重的“调查报告”,这本身就显得很是诡异。在很多人看来,此一举动颇有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危机公关、维护形象”之嫌!如此这般,过程存疑、结论偏颇的“调查”,不仅未能平息众怒,反而会加剧焦虑。再加之,由此衍生的地域污名化和露骨的人身攻击,更是使得“天价鱼”事件一步步复杂化、情绪化。

或许,尤需厘清的一点在于,“天价鱼”事件无关其他,本质还是一起消费纠纷。评判其中是非曲直,要基于事实真相,要基于法律界定,更要基于市场常识。当地调查组表示,涉事餐馆明码标价,故而不涉及违规——这套逻辑看似有理,其实并不能站住脚。这是因为,陈岩系旅行社“引导”进店消费。陌生的消费场景,陌生的消费对象,这一切都决定了,陈岩被置于刻意营造的信息不对称状态,故而很难做出理智的判断与选择。

“天价鱼”事件,有别于一般的宰客事件,就在于它乃是一种共谋式、链条化的消费陷阱。其虽然不是赤裸裸的宰客欺生,却经由各方合作而精明地打造出一种封闭的、不对等的消费场景。置身其中,消费者缺乏比照的对象、缺乏思考的基础、缺乏适用的经验,很容易就被煽动着、被误导着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凡此种种,显然不是机械套用相关价格管理办法,就能说清楚的。

捍卫消费公平,绝不是做到明码标价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要保护消费者充分运用理性、审慎做出决定的权利。但愿“天价鱼”事件的后续调查,能够对此有所说明。(然 玉) 12. 农村“攀比”买轿车,何错之有?

2016-02-17 09:48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谢伟锋

记者春节期间在鄂西山区采访发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出现了一大批“有车族”。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儿,然而据一些村干部介绍,不少农村“有车族”其实负债累

累,买辆小轿车并非因为生活富足,而是出于相互攀比“争脸面”。(2月16日 新华网) 汽车开始在农村热销,和城市的保有量日趋饱和,以及农村需求潜力逐渐被深挖有关。尤其是在规定排量能够享受购置税和燃油价格持续低迷的语境下,富裕起来的农民则更加有了买汽车的底气。

然而,还有一些情况,就是有些农民并没有生活富足,但他们却购买了汽车,而且“买车的钱都是东扯西拉凑的”。有媒体看到这种情况,认为这就是一种攀比,是在争脸皮。咋一看,确实如此,不顾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条件,盲目与高标准相比,这不是攀比是什么?然而,仔细一想,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购买汽车的前提就一定是要“生活富足”吗?这不一定吧。城里人购买汽车,应该算是富足的,但情况是很多人购买汽车都需要按揭贷款。而4S店也深谙此道,基本上都有金融服务来帮扶。当然,没有一次性付车款,或许和生活富足没直接联系,但至少证明用“明天的钱来买今天的车”并不鲜见。而很多农民无法提供正式工作单位证明,走不了金融服务的通道,也就只能“东拼西凑”的来付车款。这其实是一个性质和语境。但城里人借钱,就是赶时髦,农村人借钱,就是攀比,这显然有失公允。

如果不靠借钱,等到手中积蓄足够了再购买汽车,这就应该是“量入为出”,也就不算攀比了。但农民却很可能不干,这倒和攀比没什么关系。因为,农村的交通工具匮乏,极大地缩短了农民的社交半径,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很可能就丧失了创业致富的好机会。而一部轿车,不仅拉风,还能够真正的让自己“走出去”,从而博取更多的赚钱良机。因此,超前汽车消费这笔账,农民算的很清楚。

但为什么会有“攀比”的看法呢?倒不是城乡的二元割裂导致的,而是农村的基础建设没跟上来。很多坑坑洼洼的道路,让轿车是无用武之地。那些买了轿车的农民,也就让人产生这是冲动消费的结果。其实,农民自己是有苦说不出。

不管是城市和农村,居住其中的人群,他们的财富积累起来,都是不容易。而购买汽车这样的大宗商品,也绝非“争脸面”“拍脑袋”那么简单。我们看到市场起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乐见农村消费眼光的水涨船高。同时,还要加大农村基础建设,让这种“攀比”越来越盛。如此,“走出去”的农民,才会带动更多的生产要素。(谢伟锋) 13. 景区门票经济何以久病难治

2016-02-17 09:49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寇宇龙

门票车票保险捆绑销售;学生票只在暑假销售;全价票40元半价票变30元;几个景点打包销售??国家发改委近期在全国200余家景区检查门票时,发现一些景区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执行门票优惠政策、捆绑销售和不合理联票等乱象。记者调查发现,景区违规定价痼疾难除,门票收入甚至成为地方财政“提款机”。(2月16日《新华每日电讯》) 每逢假日,尤其是长假期间,有关景区门票的消息总能触痛人们的神经。门票经济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词,许多屡屡被人诟病的景区乱象也已经是老毛病,实际上很多游客都吐槽无力了。在景区门票问题上,这几年管理部门没少发文,有要求不得随意涨价的,有要求提高服务的,可这些“指导意见”显然没有得到落实,一些景区的老毛病依然如故。

景区门票要么明着涨,要么投机取巧地涨,比如将所谓的几个景点弄成通票,单个景点不卖票,要想游玩只能买价格高的通票。面对这些乱象,管理部门通常的做法是,在舆论压力之下,告诫景区不得涨价或变相涨价,然而并没有通过实际的举措去遏制这类现象。去年倒是有几个景区因为服务质量不过关被降星的,但在门票问题上,却鲜有景区受到实质性的处罚。

明白了管理部门在景区门票监管上的乏力,或许还远远不够,更需弄清楚的是,为什么会这般乏力?众所周知,除去一些人造景观和游乐设施,大部分景区都属于自然遗产和人文

遗址,说直白点,就是大自然和祖先留给全体公民的礼物,其本身具有的公益性是毋庸置疑的。但如今,不少景区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诚如这次的报道所提及的,成了“地方财政的提款机”。公益性质的景区变成了利润可观的生意,并且还具有一定的垄断性,那又如何能阻止得了其不断膨胀的逐利性呢?

诚然,即便是自然风景区,管理和生态环境的维护也是需要成本的,收取一定金额的门票是合理的,但门票收益和成本维护之间不能有巨大的差额。旅游市场当然不排斥商机,也不排斥赚钱,但却不能在门票本身上打主意。说到底,景区只是个依托,将住宿、购物、餐饮等方面的服务质量提升上去,游客才会乐意埋单,也才能实现游客与景区之间的双赢。国内很多景区目光短浅,硬生生地只想在门票上狠捞一笔,让游客一进门就感受到了剥夺感,且旅游服务质量难如人意,这种情况下,矛盾与冲突频发也就不难理解了。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出境游市场大幅度增长,其成因或许是多方面的,但显然有值得国内景区反思的地方。 看待景区旅游经济,不妨将眼光放长远些。回到景区门票问题上,对于那些本应具有公益属性的景区,不妨晒出经营账单,看看门票收益都到哪儿去了,看看景区的收益和维护成本之间有多少差距。对于景区门票的老问题,还是那就老话: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寇宇龙)

14. 书店可借书赋予阅读更多魅力

2016-02-17 09:57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苑广阔

2月14日情人节,春节放假后上班第一天,杭州爆棚的不止是电影院和餐馆,图书馆和书店也人头攒动排起长龙!排着队在书店借书、图书馆还书的场面,恐怕是这个春节最让人感动的画面了。杭州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阅读盛况?(2月16日《钱江晚报》)

人人都知道图书馆才是借书、读书的地方,而书店只是卖书的地方,如果有读者长时间在书店看书,可能还会遭遇到工作人员的驱赶。前几天内蒙古某个地方的新华书店,还就生过工作人员把入内看书的孩子赶出门外,结果招致家长不满,进而引发全国性大讨论的事件。 不过在现在的杭州,却出现了另外一种景象,那就是读者不但可以去当地的图书馆借书、看书,而且还可以去当地的新华书店借书、看书。由杭州市图书馆和新华书店联手推出的这一文化惠民工程,正在展出它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也收获了令人吃惊的社会效益。按照规定,读者只要根据自己的喜好去当地图书馆借阅图书,每种图书的总数量不超过20本,那么看完以后就可以直接把图书还到当地的图书馆,而图书馆会出钱把这些图书都买下来。

这一充满创新意味的文化惠民工程,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和意义。表面看上去,读者从新华书店选书,图书馆把这些书买下来,受益最大的是新华书店,其实不然,在整个过程中,书店、图书馆和读者都是受益方,而受益最大的则是广大市民读者。站在图书馆的角度来说,以前图书馆对外购买图书,都是由图书馆工作人员自己来选择、决定,这势必会受到工作人员个人兴趣、爱好以及信息掌握程度的影响,导致图书馆购进的图书,未必是最受读者欢迎的。但是有了这一文化惠民工程,等于是让读者帮助图书馆选择图书,可以帮助图书馆更准确、更快速地把握读者的需求。 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阅读的主阵地还是图书馆,部分读者帮助图书馆买回了当前最受欢迎的图书,那么其他所有的读者,也就可以在图书馆借阅到这些最新最受欢迎的图书,所以最终受益最大的,还是广大市民读者。如果把这件事同曾经备受关注的国民图书阅读率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其内在的更大价值。近年来国民图书阅读率持续下降,这是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虽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全国各地各级图书馆里面的图书太过陈旧,难以满足读者的需要,导致借阅率严重不足。 现在有了读者从新华书店借书,然后图书馆买下读者所借阅图书的做法,就可以很好地改变这一状况,进而提升国民图书阅读率。这从春节期间以及节后杭州市新华书店和图书馆

借书、还书的人排成长龙,火爆场面堪比电影院就可以看得出来。为了提高国民图书阅读率,很多地方也想了很多办法,而杭州市的这一创新之举,无疑值得我们好好分析和借鉴。(苑广阔)

15. 用反腐大数据戳破“微信串供”小圈子 2016-02-17 11:1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薛家明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原主任林春溪接受组织调查。林春溪不仅违规经商办企业,而且还打起项目扶持资金的主意。“先拍板后走程序”,把项目扶持资金视作“私房钱”,想给谁就给谁,给谁都要“雁过拔毛”。甚至,当知道自己被组织调查后,林春溪还通过微信串供,试图干扰组织审查。(2月16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则新闻最吸睛的地方,不是林春溪的行政级别和受贿金额,也不是其先拍板后走程序的“胆量”。而是林春溪对抗组织调查的方式---“微信串供”。据调查组人员介绍,林春溪与涉案人员约定,以朋友圈发信息、“点赞”为暗号,暗中串供,对抗组织调查。比如相关人员在被约谈后,立即将谈话的主要内容转化成暗语,发在朋友圈中。如此一来,外人虽一头雾水,而林春溪却立即心领神会,研究对策。这无疑加大了案件侦办的难度。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林春溪的这些小动作,终究没帮他逍遥法外。这再次证明,以任何手段对抗组织调查都是徒劳的。然而,这个小插曲,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一个醒---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贪官应对调查的手段,也在与时俱进、持续更新。一旦侦办过程出现纰漏,跟不上贪官的节奏,就可能让犯罪分子蒙混过关。

以“微信串供”案为例,林春溪在得知市纪委正在调查他的问题后,立即将三家涉案酒楼的行贿金退还。林春溪何以反应如此迅速?这当然有“微信串供”的功劳,但更重要的是,林春溪已经听到了调查的风声,提前做好预案。试想,假若林春溪没有一点准备,会想出复杂的“微信串供”密码么?从这个角度看,应对“微信串供”,首先要打铁自身硬。纪检部门只有严守监察纪律,周密布置,才能将贪官各种奇葩的应对调查手段,化于无形。 其次,纪检部门要善于利用反腐大数据戳破“串供小圈子”。贪官应对调查的手法在科技,收受贿赂在荫蔽,也不可能让一切问题隐身,更躲不过反腐大数据。纪检部门只有将微信、微博、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大数据串联起来,组建网上与网下、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汇集反腐大数据,就一定能拆穿“微信串供”之类的谎言,将贪官全部“网罗其中”。

孔子曰:政者,正也。这也警示为政者,只有行得正、做得正,才是“不怕鬼敲门”。靠“微信串供”等小儿科招摇撞骗,必将在纪检部门的反腐大数据面前,撞得头破血流!(薛家明)

16. 不能再任由“留守儿童”的眼泪飞

2016-02-17 11:36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毕晓哲

大年初九了,许多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工开始陆续返城,在成都邛崃临济镇瑞林村,40岁的植大姐今天也要回成都上班了,7岁多的儿子峰峰吵着要一起,爷爷奶奶在一旁拉都拉不住,峰峰一直喊着“你们不能这样对我”。(2月16日《华西都市报》)

相信这样的场景不在少数,无数留守儿童也曾以类似的方式哭嚎着挽留过父母的脚步,而身为留守儿童的父母们更曾切身经历过年年一度的“伤情别离”,这正是我国留守儿童与父母亲情关系的缩影,也深深地打着时代的烙印。 据教育部统计,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达2075.42万,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已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承受者之一。他们是最值得关注和关爱的对象,也是家庭温暖难以照拂的地方,他们代表的是一个最具代表性的群体,他们的悲欢离合更构成我国独特

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复杂体系。这名7岁留守儿童与父母亲伤心别离,看似个别却不是个别,看似单个家庭却代表广大留守儿童家庭现状。

留守问题最关键的是伤害。一者,伤害的是留守儿童的身心。父母不再身边,缺少亲情关爱,很难健康成长,这早被实践所证实。某种意义上,与父母长期隔离,比肉体的折磨和伤害更大,留守和“留守岁月”留给广大留守儿童的可能是一生难以磨灭的创伤。

二者,留守儿童更容易发生各类负面问题。一项调查显示,2006~2015年10年间,国内关于留守儿童的舆情事件共计239起,主要包括留守儿童自杀、犯罪、非正常伤害与意外死亡等四种类型。2010年之后,我国社会进入留守儿童舆情事件的高发期,仅2010~2015年间就出现了206起,占统计总量的86.19%,其中2015年为43起,达到顶峰。从留守儿童舆情事件类型来看,在10年间239起事件中,留守儿童非正常伤害共83起,占总数的34.73%,占比最高。其中留守儿童遭受性侵害舆情事件62起,遭受他人蓄意伤害及杀戮21起。从中不难得出“留守儿童”更易受到外部伤害的事实。

三者,在一个2000多万的留守儿童群体现实之下,不可能不对社会整体和未来造成影响。这些被“创伤”着长大的儿童,可能的“负面心理”和“负面因素”,会直接影响到社会肌体的健康与否,留守儿童们成长为社会上的人,一旦无法正常适应社会,未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将不仅是一代两代人。

因此,我们有责任高度关注这一现象,不应该再任由广大“留守儿童”年复一年的“眼泪飞”。以政策和制度的温暖让他们获得原本应该正常获得的亲情,让他们和其他孩子们一样健康快乐,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政府和社会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关爱,让他们尽可能的结束“留守”回到父母身边,在受教育上尽可能让他们享受“同城待遇”,尽可能减轻留守儿童父母的经济负担,让他们和他们的家庭有尊严、有幸福,同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这并非不可作为,也并非不可实现。值得欣慰的是,国家有关方面已经开始关注和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中要求,“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外出务工,也不能逃避这种法律责任。”《意见》又明确提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这为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留守,留守儿童无人监护问题提供了法律制度上的保证。另外,各地纷纷出台针对性措施,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留守现象”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保障,让留守儿童尽可能多一个温暖的“家”。就譬如在云南省一些地方,就设立了以妇联等群众组织为主体的“社区(乡村)爱心网”,建立留守儿童之家,让公益组织和志愿者介入,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问题和矛盾,也在国内多地开始探索实践。 随着社会的发展,“留守”问题必将成为历史,但对前景抱以美好愿景时不应忽视解决“留守现状”的紧迫性。从国家到地方,都应该切实行动起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解决,从一个个处于社会末端的“留守儿童”和“留守家庭”开始解决。(毕晓哲)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y3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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