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制度建立分析

更新时间:2023-10-15 19:3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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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制度建立分析

[摘要]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制定内部控制需要对不相容职务进行界定。本文主要介绍了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涵义、内容、设计原则并对其在我国企业中的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牵制 1.1 不相容职务分离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关系分析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经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目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企业能够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我国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执行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条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定义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立足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采纳了COSO委员会1992年颁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和2004年制定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的思想,将内部控制划分为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个要素。在这5个要素之中,控制活动亦称控制措施是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关键内容。企业应当根据具体经济业务活动的特点,有针对地设计控制活动,从而将企业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限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正是优化设计、有效执行控制活动的关键点。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又称为岗位分工制度,其核心思想是岗位牵制或内部牵制制度。而内部控制制度的最初表现形态正是内部牵制制度。我国西周时期就已经产生了内部牵制制度的思想,发展至今内部牵制依然是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石。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可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既是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又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一种基本方法。因此,随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受到社会各界重视,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地位也变得愈加重要。

1.2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内容

所谓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企业对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单独担任某项职务,就可能易于发生错误或舞弊,而且对于已经发生的错误或弊端行为又极易加以掩盖的工作,就应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分开承担相关职权。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核心是“内部牵制”思想。“内部牵制”思想认为,无论企业的哪项经济业务,如果可以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的联合处理,那么由于不同部门或人员之间的协调、制约和监督,出现错误或舞弊的概率会大幅度降低。因此,企业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按照流程可以划分为申请、授权(批准)、执行和会计记录4个环节。如果企业对上述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能够安排不同的人员或部门独立实施或执行,就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使任何一个单独的人员或部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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