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协议

更新时间:2024-05-23 10:5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产品销售代理

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

(甲方)

—————————————————

(乙方)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

甲方: 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产品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如下销售代理协议:

第一条 代理期限

1.乙方代理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代理期限届满,乙方需要对本协议代理权限延续的,需提前一

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第二条 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青海省。

第三条 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

1.甲方承诺,乙方在完成________产品有关国家、省、市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标准鉴定及代理地区有关报备手续后,指定乙方为该产品青海省独家代理商,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1乙方取得代理权限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间接或直接的方式通过其他渠道销售、代理该产品。

2.2 如果甲方在乙方代理地区内,以任何方式授权其他同类型产品代理或经销商,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履行,甲方须退还乙方全部订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乙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与代理产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

4.乙方代理权只在青海省生效,如果乙方超出协议经销范围内进行销售行为,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 代理价格

1.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

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构成。运费由____方负责,甲方负责办理托运。

1.2如甲方所定配送价格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乙方有权终止协议或继续履行协议。

2.乙方根据代理区域内市场实际情况确定销售价格,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乙方签订本协议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配送价格到甲方订货。 4. 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配送价格全额退还,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订货、付款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一周填写订货单,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甲方。

2.1甲方在收到订货单和_____%订金后,于3个工作日内发货。 2.2乙方在收到货物3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对于由运输部门在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数量、质量和包装等出现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向运输部门索赔,甲方积极协助,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商品破坏,须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退回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4.乙方确认验收后,付清剩余货款。 第七条 工业权保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使用甲方的商标,但仅限于代理商

品的销售。如果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销售库存代理商品时,仍可使用甲方的商标。

2.代理商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代理商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工业产权,都属于乙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产权利益。

3.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第八条 质量保证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第九条 保密事项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 分包代理人

乙方事先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乙方对该分包代理人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乙双方有权对本协议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本协议主要内容及附属协议内容相抵触。

2.甲、乙双方应当将协议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

规定的变更时间前30天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协议终止

本协议因下列情况而终止,若一方因自身原因违反协议内容或丧失法定权限导致协议终止的,需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1.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5.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6.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的。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第十四条 管辖及仲裁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

份。

2.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仅供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时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w57.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