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外科科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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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规章制度汇编

查房制度

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 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 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四、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五、护理查房:由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细记录工作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七、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2次,由各科主任、护士长安排。

八、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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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二、科室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四、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五、科室要加强对本科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管理活动。 六、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七、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SX(]20[]am[SX)]或5pm。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

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

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个月内完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医嘱制度

一、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需要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签名。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

二、开写、执行医嘱必须有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要注明时间。 三、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医生核实无误方可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五、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不允许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六、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转抄医嘱必须由另一名护理人员查对方可执行。查对人员要签字。

七、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别转抄于医嘱本和各项执行单上。

八、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接班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标明。

九、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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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

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特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二)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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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一)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讨论率(含会诊)应达出院病人的15 %以上。

(二)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三)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四)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出院病例讨论

(一)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存档)。

(二)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三)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四)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讨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五、死亡病例讨论

(一)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 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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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

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值班、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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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诊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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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处方制度

一、医师(士)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将字样留于药剂科及药房。 新毕业及进修医师(士)一般工作三个月以上,根据实际情况,亦可照此办理。

二、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三、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经院长批准,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四、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或盖章,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五、一般处方药品以三日用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

六、医师(士)不得为自己及直系亲属开处方。

七、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留样卡片严格执行,不准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处罚。

八、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汇报,医务科及时解决。

九、处方一般用钢笔、圆珠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医师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急

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十、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十一、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标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须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

十二、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麻醉处方保存五年,到期请示院长批准销毁。

十三、医师处方要自己签名,不准代签,更不准在空白处方上预先签名交给无处方权者使用,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

十四、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医务科检查处理。

十五、药剂人员及医技科室人员不得开专业用药之外的处方,特殊情况报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二、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三、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

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六、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七、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八、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出、入院制度

一、由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按病情决定病人住院。门诊医师与住院处病房联系,有床后才签证收入,病人持住院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二、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并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三、危重病人需立即抢救者,可直接入院救治或手术,同时补办手续。

四、住院处建立病房住院一览表,负责办理有关住院手续。

五、入院病人病情轻者,可自己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如病情危重者,由急诊或门诊医师或护士护送至病房,并详细交待有关事宜。

六、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病人出院,并通知病人,应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提前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七、病人自动出院者,应在病历中记载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医院慨不负责。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由医院送回。

转院、转科制度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业务副院长批准(本院职工需保健科同意),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住院病员和门诊病员需转外省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不得转外省治疗。

三、病员转院、转科,无论什么病例,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 待病情稳定后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出院时,按卫生部规定应由接诊医院写治疗小结,退回我院交病案室存档。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要病历简要。

四、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同意,转科前需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预防保健科、临床科室管辖区、工厂、学校卫生室均设疫情报告员,由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二、各科疫情报告员均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报本区防疫站。

三、各种门诊大夫,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的,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防疫站,科室疫情报告员负责确诊入院病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四、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分类登记,报告有关防疫站,按期上报旬报表,每月25日至30日下科室核对疫情,检查漏报、迟报情况并更正误报,然后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

五、为鼓励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临床科室医师,凡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的,均从业务收入中提成奖励,由预防保健科统计,报财务科发放。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



一、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根据药物敏感实验,选择敏感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严格掌握与控制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三、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不当和对其的依赖性。

四、已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疑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五、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对于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送培养后,可试选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出来,再按药敏指导用药。

六、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易造成耐药菌株的产生,引起皮肤的过敏反应,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等。

七、联合使用抗菌素,必须有严格的指征。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特别是起无关作用和拮抗作用的。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是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及需长期用药防止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一般以二联为宜,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甙类宜联合应用。

八、选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一)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选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尽量能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药群失调,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三)对于感染特别严重者,可选按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障碍者,应谨慎选用抗生素及酌情调整给药方案。

九、使用抗生素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给药。静脉滴注时,抗生素之间,抗生素和激素,维生素及血管活性药物之间,均可发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毒性反应。抗生素的给药时间及方法要视其血药浓度,毒副作用而定。

十、药剂科应定期统计各科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类型。按规定对某些抗生素实行限制性使用,并根据本院常见病原菌的耐药谱,调整用药,

以保证抗生素的活力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十一、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一)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二)对无感染迹象的昏迷、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糖尿病及接受侵袭性操作者,不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三)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前后,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期间,为了减少带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碳按类药物,可考虑应用抗生素。

(四)外科手术的预防性用药。

抗生素的预防性应用,主要用于手术中组织损伤严重、手术时间及疑为受细菌污染的手术。患者身体衰弱及免疫低下且对院内感染易感者,手术前预防用药,可以提高抗生素在手术中的血药浓度,一旦有细菌侵入,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十二、一般感染时,抗生素使用至体温正常或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停药,对于急性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疗的病人,用药后72小时临床疗效不显著者,应根据药敏结果选用其它敏感药物。

十三、为预防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在使用B-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试验。氨基糖甙类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行皮内试验。

治疗室控制感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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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室应保持整洁,进入治疗室应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二、治疗室物品器械应定点放置,严格实行“三分开”(无菌、清洁、污染),并处于备用状态,用后物归原处。

三、治疗护士负责治疗室内物品消毒、供应、保管、维修,经常检查无菌物品的消毒日期,每周大消毒一次。

四、各种消毒液容器应定期更换消毒,器械消毒液夏季每周2次,冬季每周1次更换。“84”消毒液每天配制更换。

五、室内地面、治疗桌、药橱把、水龙头、肥皂盒,每天应用1:200的“84”消毒液喷洒或擦拭1~2次。

六、治疗室空气应达到消毒要求,细菌总数不应超过500个/m3。 七、治疗室空气消毒具体安排。 (一)7~8点紫外线照射1小时后,准备上午治疗工作。11:00~11:

30开窗通风。

(二)午后1~2点紫外线照射后准备下午治疗工作。 (三)4:30~5:00点开窗通风。

(四)晚10点到12点紫外线照射1~2小时。

八、每周用0.2%过氧乙酸喷雾彻底消毒一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九、治疗各类物品均应推行消毒清洗再消毒的操作程序。 各类物品清洗消毒法如下:

(一)换药碗、钳子、镊子、弯盘用后,浸入1:200的“84”消毒液内浸泡30分钟取出,用肥皂清洗擦干后,高压消毒。

(二)外科用剪刀、手术刀等锐利器械,用后应浸泡在2%戊二醛液中3小时可杀死芽孢,用时可用0.9%NS液冲洗即可。

(三)导管灯类,如胃管、肛管、引流管等,用后放入1:200的“84”消毒液内浸泡30分钟取出,用肥皂清洗,并用汽油擦净后再煮沸消毒,分开放置备用。

(四)各类引流瓶,如胃肠减压吸引瓶、胸腔引流瓶等均需用2‰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后,再用清水冲净后备用。

(五)各类注射器用后浸于1:200的“84”消毒液内30分钟再送供应室处理,抽血注射器与一般注射器分开浸泡。HBsAg阳性者应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用后焚烧。

(六)体温表用后放入1:200的“84”消毒液内浸泡10分钟,清水洗净放入75%酒精备用。

(七)常用血压表、听诊器、冰袋、热水袋等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压脉带应做到一人一带一消毒。

(八)治疗桌、放药橱把手、水龙头、肥皂盒,应每天用消毒液认真擦拭。

(九)一次性医疗用品如输液器、头皮针、空针等,用后集中用“84”消毒液或1‰过氧乙酸消毒后再处理。

(十)做各种操作前后,坚持做到认真洗手、戴口罩,必要时戴无菌手套。

治疗室保洁措施

一、做各种治疗前要洗手,戴口罩、帽子。 二、消毒液每天更换一次。

三、用过的器械、针头、头皮针,分别按规定消毒。

四、每天紫外线按时照射。 五、物体表面如桌面、门把手,无菌容器盖等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每日用“84”消毒液擦地两次,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六、室内禁止其它人员或家属随便出入,个人物品不准在室内放置。出入带门。

七、严格区分清洁区、污染区,物品放置要清楚。无菌物品包装要严密,无菌包内取出物品要注意开包时间。

八、污物与垃圾分开,即棉球、棉签、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应消毒、毁形、统一回收给定点单位。

九、污物用消毒液消毒后弃之。

十、有专用拖把和抹布,用后按常规消毒。

换药室保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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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换药前洗手、戴口罩、帽子。

二、每日更换消毒液一次,无菌容器每周更换一次。

三、保持室内清洁,室内物品及无菌容器面每日用1:200的“84”消毒液擦拭1~3次;地面擦拭2次,有专用拖把及抹布,用后消毒。

四、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1~2小时,每月做空气及特殊物品细菌培养一次。

五、室内禁止放其它物品。

六、污物每日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后弃之。 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二、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三、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四、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每周至少二个半天,除专家门诊外,参加一定时间的普通门诊。

六、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每年开展一项新技术、新项目或一项科研项目。

七、督促下级医师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八、指导下级医师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二、按时查房,每周不少于四次。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每年参加诊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五、主持病房的临床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七、组织本科(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八、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对进修学习医师要有阶段小结及结束总结。

总住院医师职责

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二、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四、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组织病员出院及死亡病例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感染率、

床位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六、负责各级医师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医师实行三年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检查工作。

三、书写病历。新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案小结,一般要求于病员出院前一天完成。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员病情变化,提出需要会诊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五、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要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除进行应急处理外,要及时向主治医师、科主任汇报。

八、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九、及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手术制度

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科主任均须召集术者、麻醉师和护理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计论。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由分管院长组织计论。讨

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二、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三、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急症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和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批准执行。

四、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时准确处理纠正。

五、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可协助手术室准备特殊器械。

六、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主管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对于重症患者,术后要观察病人苏醒情况以及给予必要的处理。

七、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医士工作七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可担任三类手术的术者及指导住院医师进行一、二类手术;正、副主任医师担任四类手术(重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科研项目)的术者,并指导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进行三、四类手术及科内新开展的手术。

八、手术审批范围 1.一、二类手术由总住院医师或分管的主治医师决定安排手术人员。 2.三类手术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3.新开展的重大四类手术,由科主任填写手术报告送业务院长审批后执行。

4.凡致残性手术,应由科主任填写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登记,业务院长审查批准。

九、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手术必需物品及资料。

十、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十一、手术室、麻醉科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缺少重要项目可能影响手术安全及效果者,有权拒绝手术。

十二、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十三、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领导。

十四、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十五、病区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十六、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十七、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交与巡回护士,手术室护士负责准备标本容器,注入适量固定液,并负责将手续完备的标本及时送病理科检查(夜间及节假日可待次日上班后送检)。

手术前讨论制度



一、凡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必要时邀请麻醉科及有关人员参加。

二、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三、术前提出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

五、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手术审批制度



一、一般手术,如阑尾切除术、单纯乳房切除术、神经压榨、急性脓胸引流、膀胱结石取出、鞘膜积液、一般四肢手术(不包括截肢)、内窥镜检查等由主治医师、科主任批准,由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担任手术者(实习医师担任术者必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二、重大手术如内脏手术、食道手术、甲状腺、各种复杂的矫形术及移植术等可能导致病人残废者,应经科主任或院长、业务副院长批准,由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担任术者或负责指导手术。

三、凡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时,除术前讨论外应由有经验的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担任,同时报医务科和院长批准。

四、实施手术前,必须经患者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作出处理意见并报科主任、医务科,经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业务科室备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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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接到教学任务后,由医务科根据要求,安排任课教师,并将任务下达给任课教师,督促其认真备课。

二、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和有关资料,根据学生情况,拟好教案。

三、教案内容授课题目、讲授内容提要(讲稿)及时间、教学方法、参考资料所需教具(挂图)、用以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方法和提问的问题、布置课下作业等。

四、个人备课结束后,应将教案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集体备课,集思广益,研究讨论教学方法,解决疑难问题,交流教学经验。

五、新任课教师,由医务科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帮助指导其备课,备课结束后,在科室内部进行试讲,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

临床(见)习带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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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学院校实(见)习计划下达后,科教科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关科室布置、落实。

二、凡接受实(见)习任务的科室,必须指定人员(一般应为高级职称)负责具体管理,制定带教计划,安排实(见)习带教、考核工作及实(见)习医生的考勤、纪律。

三、根据实习大纲、计划和实际情况,要有计划的安排不同形式的讲座、教学查房和示教手术等,科教科负责安排全院活动,(一般每周1~2次),各科室根据情况安排。

四、带教教师必须要求实(见)习医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医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实习医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五、带教老师应严格要求实(见)习医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关习实(见)习医生。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完成的住院病历和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的修改。

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临床教学是根据临床教学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研究组织。临床教研一般设置在相应的临床科室,教研室设主任(一般由临床科室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或教学干事(一般由科副主任和住院总医师兼任)。临床教研室由分管院长领导,协调管理工作由科教科负责,临床教研室人员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二、临床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开展教研工作

(一)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拟定教学日历,安排授课人员和时间。 (二)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授课人员认真备课和集体备课。新任课人员授课前,在教研室内安排试验性讲课,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者,方可正式担任授课任务。

(三)根据医学院下达的见习计划和实习计划,认真制定带教方案,落实带教人员,组织安排实习医生的考核。

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



一、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学质量评估,科教科负责组织,安排有关活动。教学质量评估检查,每学年安排1~2次,每季度根据情况抽查教学

情况。

二、理论课教学的质量评估检查,由医学院有关部门(如教务处、临床医学系等)组织,科教科定时向医学院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将有关材料汇总,向分管院长汇报和向有关教研室反馈。

三、实习、见习带教教学质量评估检查,由科教科结合实际情况,每月(或季)进行一次,定期向学习、见习医生发放带教评议表,对带教工作进行评议。并结合月(或季)查情况,向分管院长汇报。

四、各带教科室对实习医生学习情况,亦要进行评估检查,一般分为医德医风、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纪律考勤等几部分。每科轮转结束前,按有关标准进行考核评估。

护理工作制度

一、新病员人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和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相应标记。具体制度见《分级护理制度》。

附:死亡病员料理注意事项

1.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

一、向新入院的病员详细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耐心听取和了解病员的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二、对病员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向病员透露不利于情绪稳定的病情和预后等情况。必要时,由主管医师与病员家属或单位取得联系。

四、不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五、给病员做检查和治疗时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尽量减轻病员痛苦。给病员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处置室处理。

六、抢救危重病员和进行死亡料理时,要保持镇静,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七、手术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顾虑,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八、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病员休息。晚9时至早6时及午睡时间一般不安排检查和治疗,以保持病房安静。

九、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流通空气,痰盂污敷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及大、小便器用后要随时冲刷,定期进行消毒。

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了解对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并尽可能帮助解决。如难以达到病员要求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

一、护理部部务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总结护理工作,公布检查评比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新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

三、全体护士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请院领导参加,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布置今后的护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四、护理晨会: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星期日除外)由

护士长主持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护士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护理工作计划,进行护士业务提问及护理教学提问等。

五、将查房内容及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

分级护理制度



一、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二、特别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三、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

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无菌操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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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二、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三、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四、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

五、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不可暴露在空气中

过久。无菌物与非无菌物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视为绝对无菌,应尽早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无菌容器内。

六、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在固定的柜橱内,并保持清洁干燥,与非灭菌包分开放置,并经常检查无菌包或容器是否过期,其中用物是否适量。

七、无菌盐水及酒精、新洁尔灭棉球罐每周消毒一次,容器内敷料如干棉球、纱布块等,不可装得过满,以免取用时碰在容器外面被污染。

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及总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 三、每周定期向病员宣传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四、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话轻。

五、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六、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至少全面清扫4次(上、下班前),24小时内地面不得有垃圾存在,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八、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九、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十一、每月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二、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刷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三、病房厕所,要干净、无味。

探视陪伴制度



一、探视者按规定时间在门卫处领取探视牌后进入病房,探视病员一次不超过二人,离开病房时须将探视牌交回门卫,不得带儿童进入病房探视。

二、危重病员的家属持病危探视证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加以劝阻。

三、住院病员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医师或护士长批准签发陪伴证,病情稳定后即收回。病房陪伴率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四、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五、陪伴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六、陪伴人员不得乱串病房和私自翻阅病历,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病人用药。

七、陪伴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

一、入院管理:

(一)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一般病人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置、更衣、由接诊室护理人员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二)危重病人或即将分娩者可免浴,大面积烧伤病人以消毒大单包裹,由急诊科直接送入病房或手术室。

(三)传染病人在隔离室按隔离技术进行入院处置后再送入传染病房,传染病人的衣物须经消毒后存放。

(四)病人的衣服可交病人家属带回,或由住院处保管,填写保管清单两份,由接诊室护理人员及病人共同签名。一份交给病人保存,出院时凭证取衣。

(五)护送危重病人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痛苦。

(六)接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

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七)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八)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责任制护理要求。 二、出院管理:

(一)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病人病历,药品,注销各种卡片,通知病人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二)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医院用物,向病人交待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

(三)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签发出院证,送病人到住院处接诊室更衣。

(四)清整病床单位用物,注销各种卡片。进行病床单位终未消毒处理。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家属要求出院者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主管医师批准和家属出示手续,并在病历上注明自动出院。应出院而不出者,通知所在单位接回。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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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制度

(一)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帐目,分类报告,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二)各类物资护士长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有关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

(三)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四)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提高使用率。

(五)借出物品必须有手续,经手人要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械不外借。

(六)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二、被服管理制度

(一)各病房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班交接清点。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二)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患者的配合。

(三)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四)脏衣单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或被服站管理人员当面清点,以脏换净。

三、器械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由治疗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二)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三)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四、药品管理制度

(一)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三)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四)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五)患者个人的药物,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单独存放,停药后及时退还药房,避免浪费。

护理查对制度

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二)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三)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五)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六)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查采血日期,血液无凝血块和溶血,血瓶有无裂痕。

(二)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与血瓶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三)查病员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瓶号及血量。

(四)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二)发饮食牌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三)发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三、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日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四、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六、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七、交班内容

(一)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均应详细交班。

(二)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三)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四)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五)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事故、差错、缺点登记和报告制度



一、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二、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三、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四、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五、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六、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八、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

一、护理文书包括医嘱簿、医嘱单、体温单、治疗单、特别记录单、出入量记录单、饮食单、护理交班报告簿等。

二、文件记录要用钢笔、铅笔、红笔、篮笔按规定要求填写,文字简练,运用医学术语,字迹清楚、端正,无涂抹。

三、记录要及时、准确、全面,记录核对者要签全名。 四、护理文件、表格要按卫生厅统一规定的项目书写。 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员住院期间,病案由值班护士管理,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外来人员和病员家属不得翻阅病案。

二、病员转科、出院、死亡,值班护理人员要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病案,分别送往转入科室和住院处。

住院期间病案排列:出院后病案排列: 体温记录单(逆序)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逆序)出院记录单(顺序) 住院病历(顺序)入院记录(顺序) 入院记录(顺序)住院病历(顺序) 病程记录(顺序)病程记录(顺序) 会诊记录(逆序)会诊记录(顺序) 手术记录手术记录(顺序) 麻醉记录麻醉记录(顺序)

特殊治疗单(逆序)特殊治疗单 化验粘贴单化验粘贴单(逆序) X线检查记录 护理病历(顺序) 特殊检查单X线检查记录 出院记录单特殊检查记录

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顺序) 门诊病历体温单(顺序) 护理病历(顺序)门诊病历

病人饮食管理制度



一、饮食种类由医生决定,并开医嘱,应及时通知营养室,按规定做好饮食标志。

二、开饭前给病人洗手,开饭时停止一般治疗。可协助配餐员开饭,并观察病人进食情况。

三、病人家属送来的食物,经护士检查同意后方可食用。

四、凡禁食者,床尾应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治疗室工作制度



一、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四、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五、剧毒药品与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六、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接触病人粘膜的各种导管需高压消毒。

七、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初步消毒后,再同供应室对换。

八、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九、定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十、清洁用具应专用。

换药室工作制度

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进入换药室要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洗手,戴口罩,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动作轻柔,以减轻病人痛苦及恐惧感。

二、一切换药物品需保持无菌,并注明消毒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消毒。

三、对清洁和污染伤口,要分先后并在固定位置处理。布局要合理,有条件时感染伤口换药室与无菌伤口换药室要分开设置进行处理。

四、特殊感染病人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应在隔离室处理,换下敷料焚烧处理。

五、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桌椅每天擦拭消毒一次,地面消毒喷洒一次,紫外线照射一次,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一次。

六、换药物品及各无菌包应每周按规定时间大清洗大消毒一次,器械消毒液每周更换二次。各类外用药品,瓶签标志要明显,字迹要清晰。

七、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科护士长职责



一、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主任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深入病房参加晨会交班,检查危重病人护理,并作具体指导。对复杂的护理技术或开展的护理业务,要亲自参加实践。

三、教育全科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认真执行

医嘱,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逐级及时上报。

四、随同科主任查房,以便了解护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加强医护联系。

五、组织本科护理人员认真学习护理业务技术,注意护士素质的培养,每年度要有学习计划,从“三基”、“三严”做起,并负责对本科护理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六、组织拟订护理科研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七、了解本科病人的病情,思想及生活情况。督促检查各病房护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八、负责组织安排护士在本科各病房的临床教学及实习工作。 九、确定本科护士的轮换和临时调配。

十、接受护理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及时汇报完成情况。 

病房护士长职责



一、在科护士长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订本病房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检查了解本病房的护理工作,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三、随同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四、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五、组织本病房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每年开展一项新技术或科研项目。

六、组织领导护理人员学习业务及技术训练,年有计划,月季有检查。

七、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人员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八、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定护师或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士担任教学工作。

九、督促检查卫生员(护工)、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感染。

十、定期召开工作人员、病员及陪人座谈会,听取对医疗、护理及膳食等方面的意见,每月至少一次,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副护士长参照或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工作。

护师职责



一、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参加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四、协助护士长拟定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五、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查房、会诊及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六、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参加讲课。对护士按期进行考核。

七、负责护士临床实习的带教。 八、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问题,并组织实施。

九、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病房护士职责



一、在护士长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四、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五、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六、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护生和护理员、卫生员(护工)的工

作。

七、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在出院前做好保健宣传工作。

八、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九、在护士长领导下,作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请领保管等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vp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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