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

更新时间:2024-01-28 16:3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围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不仅进一步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信,而且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目标要求,同时还对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新部署,包括进一步明确了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阐明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提出了“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的明确要求、明确了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重申了坚持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策略选择,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党的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 政治发展道路 政治体制改革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民主政治形式的最高发展阶段。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常有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是在国体意义上, 必须有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进行统治和管理的国家政权。“首先无产阶阶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 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 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 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 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二是在国家结构形式意义上, 必须建立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无产阶级只能采用单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国的形式”, 以便有利于凝聚社会政治资源, 加强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统一和团结。三是在政体上, 必须摆脱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中议会制的窠臼, 建立自己的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机构。四是利益配置结果和执行机制上,必须建立廉价政府。五是在监督机制上, 必须保证利益配置结果的执行, 真正体现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中大多数的意志和利益。

然而,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在实践中, 随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时期, 以及在不同的民族国家, 它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就是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要求, 在中国当代以及今后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时期中的具体体现。如国体特色,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又如, 政体特色,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再如, 政党制度特色, 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即共产党是执政党, 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作为不同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群众的代表, 在承认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前提下, 参与国家权力以及配置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的重大活动。我国的基层民主制度在实践中, 主要有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形式的村民自治制度、城镇居民委员会为基本形式的城镇居民民主管理制度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就是要围绕这些利益配置环节

和内容,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社会安定, 形成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3)依法治国是当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人民民主专政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两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2)人民民主专政的形成和发展: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人民民主专政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②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人民民主专政已经成为无产阶级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①人民民主专政在最广大的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只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②从党派之间的关系看,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③从概念表述上看,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全面、更明确地表示出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三、当前,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当前,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条件, 总的来说, 是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之一。首先, 在思想认识上,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建设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已经有了足够的认识和共识。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同时, 科学地比较了现实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的民主政治类型, 说明了党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性和长期性也有了足够的认识。其次, 从客观条件来看, 世界仍处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 我国的周边环境也相对安定, 这对我们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难得的环境条件。最后,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各国之间联系的日益紧密, 也为我们学习和借鉴他国经验创造了良机。而在国内方面, 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巨大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公民的民主权利日趋完善、公民的民主意识大大增强, 这些都对我们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非常有利。 那么, 今后一个时期、尤其是当前, 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利因素有哪些呢?

一是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水平离不开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影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 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还不高, 仍处于并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制约和决定着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水平和政治素质以及民主法制的完善程度。一方面, 从一般群众到领导干部, 现代民主和法制意识淡漠的现象仍大量存在; 另一方面,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机制和程序中, 还存在着不少的弊端,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 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 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

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这些弊端, 有的至今仍没有很好地被克服, 还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并时常影响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同时, 新的实践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新老问题交互作用, 有的甚至还很严重。

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 也引发了利益群体格局的重大变化。如工、农两大基本阶级的变化, 私营业主、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新兴和边缘群体的出现等, 都使得我国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利益关系格局有了重大变化。新的利益关系格局的总特征, 是利益要求的多样化, 由此产生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导价值取向的凝聚力受到削弱, 异质价值取向有日益增加的趋势, 加上社会上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的影响, 就使得各利益群体对在我们党领导下运用公共权力配置不同利益群体利益的原则和机制的认同, 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同时, 极少数敌视我国社会制度、反对共产党领导的敌对势力, 为了污蔑我国的现行制度和体制, 也会极力阻挠和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进而为制造动乱寻找借口。 三是上个世纪末东欧巨变、苏联解体的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实践受挫的事实, 仍影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价值取向的认同, 人们仍然易于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历史上斯大林等人在实践中的错误理解和认识、甚至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的诸多事实联系在一起, 从而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取向产生怀疑。并且, 世界范围内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 使得西方资本主义成熟的政治制度模式和价值取向风靡全球, 尤其是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的走向构成强大冲击。在国际斗争中, 西方大国往往把经济交往与政治价值取向挂钩, 借经济援助之机强行兜售其民主政治模式, 加之少数在境外的反共势力与之相呼应, 进行各种干扰和破坏, 使得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外部环境中, 仍长期存在着不少不利的因素。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处理好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正确处理好党内民主、社会民主与国家民主的关系。执政党党内民主对社会民主和国家民主可以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此, 十七大提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 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选择一些县( 市、区) 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 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等。如果仅从制度层面上说, 国家民主主要讲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那么, 党内民主讲的主要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是党内最高的权力机构。早在党的八大上, 邓小平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就指出要把党的全国的、省一级的、县一级的代表大会都改作常任制。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最大好处, 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它的效果, 是几年开会一次和每次重新选举代表的原有制度所难以达到的。这种办法经过试点, 如果得到普遍推广和落实, 必将使党内民主得到重大的发展。 第二, 建立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规范。这里最基本的问题, 是明确党的哪些主张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只有理清这些“主张”的界线, 才可以明确地规范各级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意志的形成、确认和表达是由国家权力机构来实现的。而国家意志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对法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但在现行的地方组织法中, 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定仍比较抽象, 如, 规定: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

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但是具体在一个省、市、县,哪些才算是“重大事项”, 组织法没有列举, 其他的法律性规定也没有作补充说明。这就给重大事项决策主体和决策范围模糊的问题留下了法律缺口, 使一些地方党委提出的“主张”, 必须经人大的没有去经过, 而不必经人大的事项却走了人大的法定程序。所以, 需要加以规范和完善。 第三, 切实完善选举制度。行使选举权是人民当家做主最直接的体现。早在建国初期1953 年,我国就颁布了第一部选举法, “文革”结束后不久,1979 年又制定了第二部选举法, 经过多次修订, 廓定了我国目前的选举制度。应当说, 目前的选举制度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 一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 逐步缩小间接选举的问题; 二是更加充分地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择权, 适度引入竞争机制问题; 三是建立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选区和选民制度, 以及逐步实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化等问题。我们要尊重选举的规律, 依靠健全的法律, 循序渐进地改进和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第四, 在全社会、尤其是在公职人员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理念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长期缺乏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潜规则, 更对公平正义意识造成了极大危害。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 积极宣传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中涌现出的新事物、新典型; 积极探索和创造实现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新机制、新方式、新途径。尤其在公职人员中要树立“行政机关的权力是有限的, 除非法律授权”, “公民的权利是无限的,除非法律有限制”等民主法治的基本观念; 要克服依利行政、依情行政、依权行政、依人行政等不良意识, 变过去重权力、轻义务为服务行政、授益行政、福利行政、契约行政、指导行政, 亦即是将依法行政中“法”所包含的对公民各项权益的保护具体化。国家要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提供制度保障, 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树立、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方面, 更要发挥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

五、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信

胡锦涛同志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探索民族复兴道路,是极为艰巨的任务。九十多年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胜利,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我们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开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程中都作出了历史性贡献。简要地说就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并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二十一世纪;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党中央成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同时要求全党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

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其基本内涵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就表明: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包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道路,是这五条基本道路的统一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当然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当然包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而形成、发展而发展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发展道路”这个概念,是江泽民同志2002年5月31日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是的讲话中提出的。他在这篇重要讲话中,在谈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明确指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六大正式将“政治发展道路”写进了大会报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此后,胡锦涛同志又先后提出了“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概念,并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主要内涵。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信,是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历史经验和新的实践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新中国成立以后,更是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认真总结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政治发展道路是在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前提下,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基本制度框架,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根本目的,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和基本实现方式,其本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这条政治发展道路,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仅就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而言,诚如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所总结的那样:“民主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政治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基层民主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著。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壮大。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同时,“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

六、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目标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既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建国六十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在稍后召开的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同志更是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著名论断,强调“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此后,党的十二大把高度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党的十三大把建设高度民主作为总体目标之一纳入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党的十四大进一步强调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没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党的十五大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六大则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基础上,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时重申了包括“民主”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根本目标,即“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目标,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目标的一个必经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总目标在现阶段的具体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政治建设方面的目标,党的十六大确立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所以要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一个方面的重要目标,从根本上说是由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和民主政治的功能所决定的。我们所要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是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显然,这样的小康社会,并不仅仅是一个生活水平的指标,而应是社会的全面进步状态。从全面小康社会的结构上来说,它应该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文都达到较高水平的社会。从民主政治的功能上来说,它对全面小康社会发挥着维持功能和保障功能。具体地说,全面小康社会中人们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权利的要求,需要通过日益丰富的民主形式和渠道来满足;全面小康社会所需要的社会规范和调节机制,需要完备的法制来提供;全面小康社会所需要的全面的秩序,需要通过有效的政治控制和协调机制来维持;全面小康社会所需要的良性社会结构,需要不断创新的政治机制来建

构和维持;面小康社会所需要的社会的生机与活力,需要通过合理而有效的治理方式来维持;全面小康社会所要求的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机制来保证;等等。所有这些,都有赖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赖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包括民主政治建设在内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内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均已如期实现。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根本目标,而且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就为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具体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 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 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日。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16页。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9、14页。

[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176页。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ulw.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