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公建民营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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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公建民营”普惠性

幼儿园举办者竞聘公告

柳江区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附属幼儿园是柳江区人民政府利用柳江区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闲置校舍改建的幼儿园。为保证国家投资建设幼儿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相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对该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采取公开竞聘方式招聘举办者,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柳江区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附属幼儿园位于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校园内,占地面积434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15平方米,共有6间教学用房,可容纳幼儿120人。政府投入资金对幼儿园活动、生活、户外活动场地等土建设施建设,采购了桌椅、床具、电视机、DVD等设施设备,提供了基本的办园条件。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附属幼儿园土地、房产及设施设备等政府投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柳江区政府所有,按管办分离的机制运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举办者。 欢迎符合条件并致力于穿山镇学前教育发展的机构和个人积极报名承办,并请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4日17:30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具体竞聘方案请登录“中国·柳江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ujiang.gov.cn/公告栏查询。

咨询电话:0772—6412216 13407858385 18176713518 报名地点:柳州市柳江区穿山中心小学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

柳州市柳江区李向群希望小学附属

幼儿园举办者公开竞聘方案

为保证国家投资建设的幼儿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根据《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财政〔2011〕405号)和《柳江县“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江教字〔2014〕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城区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附属幼儿园举办者公开竞聘方案。

一、竞聘原则

以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选拔优秀“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举办者,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全面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为目标,遵循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竞聘幼儿园园舍和其他国有资产情况

柳江区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附属幼儿园位于柳江区穿山镇李向群希望小学校园内,占地面积434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15平方米,共有6间教学用房,可容纳幼儿120人。政府投入资金对幼儿园活动、生活、户外活动场地等土建设施建设,采购了桌椅、床具、电视机、DVD等设施设备,提供了基本的办园条件。

三、竞聘条件和资质

(一)单位竞聘的,竞聘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竞聘者必须是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承办者具备办园经历;园长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和教师资格证,有3年及以上的幼儿园管理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有符合办学规模的教师队伍。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必须具备保育员培训合格证。

(四)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园舍和设施所必需的经费来源,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

(五)竞聘人(含承办者和园长)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情况。竞聘人(含承办者和园长)应当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参加报名与面试的必须是拟竞聘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或园长本人,严禁弄虚作假借他人资质参加竞聘,违规者取消竞聘资格。

(七)国家公职人员不能参与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学;本校领导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不能参与本校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者竞聘。

四、竞聘方法

采取材料评审(占40%)、面试(占60%)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承办者。

五、竞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

2018年6月22 日至2018年7月1日柳江区教育局在“中国·柳江政府门户网站” 公布竞聘公告和竞聘具体方案;各镇中心小学在所辖学校及村委张贴竞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4日17:30前,各竞聘人到柳江区穿山中心小学报名,并提交竞聘材料(需提交的竞聘材料见附件)。

竞聘人报名时需预交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竞聘保证金,存入穿山中心小学账户。竞聘未成功的竞聘保证金在竞聘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竞聘成功的在签订合同并办园一个月后,如数退还竞聘保证金本金;若竞聘成功不办园或擅自更换承办者,竞聘人所预交的竞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三)材料评审

评审组对竞聘材料进行评审。 (四)面试

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根据评审和面试成绩最高分,按1:1比例对入选者进行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竞聘资格,按分数排名顺延考核下一位,依次类推。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承办者,在“中国·柳江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承办者。

(七)签约

承办者应当在收到承办者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幼儿园所在镇中心小学签订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承办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六、承办期内管理

(一)承办者承办期限为3年(试用期一年)。承办者应当独立举办幼儿园,不得转让、出租、转包、分包。正式签订合同时,承办者需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幼儿园国有资产和师生权益的保障及合同执行保障。履约保证金存入穿山中心小学账户,由穿山中心小学负责管理。如国有资产和师生权益未受侵犯,在承办者自动终止办园或者承办期满合同结束后,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办者。若承办期间出现转让、出租、转包、分包行为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其他使幼儿园国有资产和师生权益受侵犯的,按承办合同规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缴赔付。

(二)承办者应当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幼儿园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承办者取得承办资格后,应当在承办合同书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取得变更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行政许可。幼儿园变更办园许可证后,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变更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重新开设银行对公账户。

(四)租金金额:幼儿园场地和设施设备租金金额为每年保教费

总收入的10%,所收租金存入柳江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由穿山中心小学负责申请财政下拨经费,统筹用于该幼儿园国有资产设施设备耗损维护和补助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修缮费:承办者每年需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保教费年总收入的10%以上)进行园舍的维护保养、设备更新,保证幼儿园正常的运转。

(五)收费标准: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多元普惠幼儿园及幼儿看护点认定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14〕60号)要求,公建民营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1.3倍收取,收取的保教费应用于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六)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享有幼儿园人事管理自主权,依法确定和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级财政奖补政策。

(七)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存续期间,举办者和幼儿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八)承办合同终止后,承办者应当在合同书约定期间内将园舍、场地和其他国有资产归还教育主管部门。

(九)承办者信守承办合同、取得良好社会信誉的,承办合同期满后,如教育主管部门继续通过竞聘程序确定承办者,在同等条件下承办者有优先权。

(十)承办期未满,因政策原因教育主管部门单方解除合同的,校方应在知晓政策后,提前告知承办者,并积极配合其做好家长及员工告知工作,保障幼儿园正常保教工作和顺利过渡。

(十一)承办期间,承办者自愿退出时,须提前2个月向镇中心小学提出申请,学期结束后方可停止办园,并妥善做好家长告知及员工工资发放工作,以保障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所属中心小学要对幼儿园原提供场地及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符合要求的,办理解除合同等相关手续。

(十二)承办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教育主管部门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国有资产。造成损失

的,由承办者负责赔偿。

1.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变更法人代表或园长的; 2.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3.租借、损毁园舍或改变园舍用途的;

4.无法保障园舍、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影响正常运转的; 5.违反有关收费规定的;

6.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和购买保险的; 7.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8.用非法车辆接送幼儿或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 9.无故不参加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

10.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其它情况。 咨询电话:柳江区穿山中心小学 0772—6412216 13407858385

18176713518

附件:竞聘材料目录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竞聘材料目录

一、竞聘者的资质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 (一)竞聘者是个人的 1. 承办申请书。

2. 身份证及简历(原工作单位和社会任职经历证明)。 3. 户口簿并注明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

4.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 反映所办学前教育机构最近3年年检结论的证明。 6. 竞聘者近期免冠照2张。 (二)竞聘者是法人单位的 1. 承办申请书。

2. 政府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批准设立文件。 3. 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税务登记证。

6. 法定代表人简历(原工作单位和社会任职经历证明)。 7. 法定代表人户口簿并注明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

8. 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 反映所办学前教育机构最近3年年检结论的证明。 10. 法定代表人近期免冠照2张。 二、资信业绩(交复印件,验原件)

1. 园长最高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2. 按办园规模拟聘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保育员的保育员培训合格证。

3. 历年获奖情况及其他幼儿教育管理的业绩。

三、办园方案(需密封)

符合法规的办园章程、理念,有三年办园规划、年度目标,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办园特色等。

四、服务承诺(需密封)

在规范办园的基础上,提出各自的服务承诺。 1. 固定资产投入预算。

2. 园舍装修、教学设备配备承诺。 3. 教师工资待遇承诺。

4. 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经费承诺。 5. 伙食标准及一周饮食安排。

备注:服务承诺的内容将列入承办协议的附加条款。 五、伍仟元竞聘保证金缴费凭证。

报送材料要求及说明:

一、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打印成文稿形式(A4纸张,一式7份),其中第三、四项材料应予密封,密封处须由承办人盖章(签字)。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则视为无效: 1. 材料不全的;

2. 应密封的材料未密封的;

3. 密封文件袋未经竞聘者盖章(单位)或本人签字(个人)的; 4. 字迹模糊,不能辨认的。 5. 弄虚作假的。

三、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四、报名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u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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