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售楼部等软装工程标书招标文件

更新时间:2023-12-21 18:3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XXXXX软装采购招标文件

XXXXXXXXX 2017年7月

1、综合说明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类别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函 发标时间 勘察现场时间 招标答疑 标书送达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要求 开标 投标有效期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XXXXXXXXX XXXXXX Xxxx 高层住宅 XXXXXX采购工程 邀请招标 合格. XXXXXX的家具、灯具、电器、窗帘、饰品等采购工程 无 20000元 50000元 2017年7月22日 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以电子邮件形式答疑。 2017年 月 日下午4 :00前 地点 地点 网上发标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无 资金来源 施工规模 自筹 XXXX套样板房 2016年 月 日下午 4:00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分别成册。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光盘一份,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密封。标书不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招标人自行开标。 投标有效期45天,如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不接受甲方授予的标段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1.1 招标内容说明

此次招标为XXXXXXXXX软装优化采购招标。按招标人提供的软装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更改招标人提供的软装清单(物品、材质、规格、数量等) 1.2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形式,招标人根据报价,综合考虑公司资质、信誉业绩、报价、售后服务等,由本公司评定XXXXXXXXX采购工程的中标单位。 1.3 投标报价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价格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上应标明货物单价和总价。若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若货物总价大写与小写不符,则以大写为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投标价格即为货物到场安装后价格,包括的内容:

? 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图纸资料等价格在内。

? 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和各种税费(含从国外进口到境内货物应付的关税、增值税、保险费、清关费等),其中运输费系指由投标人将货物自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报价应包含符合项目规定条件的包装、运输、卸货、摆放、交通管制及其它所有费用。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制造详图设计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其报价中亦应包含相关费用。

? 本工程采用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及清单对XXXXXXXXX软装的采购活动家具、灯具及艺术品与配饰方案进行局部深化设计及报价,投标人之局部深化设计方案及一旦中标及招标人认可后在工期、设计与施工质量、工程造价等进行按实结算,并确保装修品质、效果、工料规范等要求均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并达到各方面满意程度。

?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招标邀请规定时间提交活动家具、灯具及艺

术品与配饰的深化设计方案(含电子档文件,并且均需提供实物图片或效果图)。

? 投标人需提供主要家具的供方单位名单、联系方式等以供招标人方考察、审核,经招标人方审核合格后才能作为投标人的供应方。

1.4 工期要求及付款约定

见《XXXXXXXXX软装配饰采购主要合同条款》。 1.5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具体要求如下: 资信标(一份,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的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 ? 提供最近五年所完成类型项目的业绩资料(加盖公章);

技术标:(一份,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 活动家具、灯具及艺术品与配饰的深化设计方案(含电子档文件,并且均需提供

实物图片或效果图);

? 投标货物的供货清单,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相应的技术参数清

单;

? 售后服务表;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商务标(一份,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XXXXXXXXX软装配饰设计方案采购报价表; 投标函;

1.6 招标文件投递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和商务标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信袋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封口骑缝处交叉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装投标书的信袋上应注明“工程名称”、“ 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单位”、“投标日期”等字样,按要求填写。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由此造成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同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并退还给投标人。

1.7 其他要求

方案标书须刻录光盘(1份)一并封装到标书封袋里面。

资信标、商务标、方案标分别密封包装后封装在一个外包装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所有标书必须加盖公章,标书多页的每页盖章或者盖骑缝章。

附件1

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元。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向甲方缴纳。如需银行转账,请转入开户行: 支行,户名“XXXXXXXXX”,账号“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凭转账凭证向我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十天内,凭收据无息全额退回该保证金,中标者的保证金将在承包合同签订后,该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无息退还。

XXXXXXXXX

2017年7月13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XXXXXXXXX软装采购 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内容,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消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 20000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 (6)、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同意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它补充说明) 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投标人:

投标人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日 期:

XXXXXXXXX 软装采购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XXXXXXXXX软装饰采购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软装采购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XXX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乙方按照由甲方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并经甲方确认的XXXXXXXXX软装采购工程软装饰设计方案和产品及价格清单,负责方案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家具、灯具、电器、摆饰、地毯、窗帘等装饰的采购、运输、制作、摆放、安装工程;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且设计方案和产品及价格清单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设计方案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份数提交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深化设计、包供货、包交货前储存保管、包运输、包安装摆放、包通过甲方验收、包售后服务、包税费、包工期、包风险的方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价款按如下计取:

1、合同暂定总价款: 元(含税); 大写: 整(含税)。 2、付款方式

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20 %作为预付款。

(2) 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分部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调试合格,并向甲方提供经完善的工程竣工备案资料中乙方需提供的文件,并经甲方审核及确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批产品总价款的 80 %。

(3) 工程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记录、结算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甲方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至该工程项目结算款的 90 %。

(4) 余款作为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支票方式支付。

乙方在每次收款前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等额发票,开具发票时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须填写,税号为: ,发票的备注栏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具体付款日为每月25日(预付款除外)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为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承包内容的包干价格。 2、实际工程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软装供货清单(见附件四)为准,按实结算。 3、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报送经甲方验收确认人签字确认的完工验收合格书及所依据的所有结算资料,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报。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有权扣回超过部分金额,乙方还应按报送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之差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在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如有其他双方有争议部分的造价不列入在超出3%的范畴内。甲方拥有对于“争议”的最终解释权,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交货地点、时间及工期

1、 交货地点及时间

交货地点: 样板房及大堂位置;

交货时间:2017年9月 12 日(具体以甲方供货通知书确定的时间为准);

运输及装卸方式:由乙方送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担卸货完毕之前及安装摆放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乙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承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

2、 工期

本合同制作安装工期为 40 天,计划进场摆场时间: 2017年9月13 日,计划完成时间:

2017年9月 14 日;实际进场摆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实际完成时间以乙方

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软装饰工程工作,并经甲方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实际进场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

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合同安装总工期不变。 第八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执行。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相应供货厂家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防变形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原件、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安装完成以后工完场清,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第九条 验收标准

依据甲方确认的方案(含效果图、平面尺寸图、物料清单、样板等)为验收标准。 第十条 产品进场验收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乙方保证按甲方供货通知书的要求时间将产品分批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 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安排进场;货物分批运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现场代表(需持有乙方单位委托证明)负责货物的统一交付,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材料设备清单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及甲方签字确认的材料样板对产品进行初验,并予以签收确认。

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如果任何检验表明被检验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甲方有权发出通知指示乙方,要求乙方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任何产品运出现场,用合格的、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取代。

甲方可在乙方挑选、制作、备货过程中进行抽检,乙方须按甲方意见调整。

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 当地 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在发现后2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规定的时间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 完工效果验收

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达到完工验收条件后,应书面通知甲方。除非合同中另有约

定,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完工验收。

本工程根据国家有关的工程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及本合同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标准,包括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

软装饰工程效果经甲方验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部分配饰进行调换,以达到甲方要求为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换。如果该部分调整涉及的金额在合同总价款10%以内的,乙方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完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验收整改意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乙方必须重新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完工验收合格”后方为完工验收合格。甲方应委派 为验收确认人,如甲方变更验收确认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除该验收人外其他任何人员的验收签名甲方均不予认可。 第十二条 保修期

乙方提供的物料(家具、灯具、电器、窗帘、饰品等)质量保质期期限为 24 个月,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算。(若在 24个月内撤销,撤销之日,质保期即结束)。

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维修后仍不合格的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 1 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的,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每逾期 1 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4、 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应付的任何款额,甲方可以与乙方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应按照延期付款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如果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或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但在延期付款协议约定的延期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则乙方有权得到未付款额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补偿。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用于计算该利息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5、 乙方未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任何产品运出现场的,每逾期 1 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为该部分不合格产品已支付的货款。

6、 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7、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产品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甲方没有保管该产品的义务和责任。否则甲方可以在相关独立第三方监督下将所有产品清理出甲方场地,由此产生的搬运费、见证或公证费、保管费、公告通知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相关财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留置场地内产品,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异地保管并通知乙方保管地点及领取期限,领取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仍未领取甲方代为保管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上述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按照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处置该遗弃财产,处置后所得款项用于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项及甲方代垫的搬迁费、公证费、保管费、评估费、通知费等费用。遗弃财产处置所得款项不足清偿上述债务时,甲方有向乙方继续追偿的权利。

8、 合同一方违反廉洁协议的,应当向合同他方支付合同产品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合同他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合同他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9、 任何一方违反廉洁协议并触犯刑律的,合同他方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10、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四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1、 因解除而终止

(1) 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 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 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 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合同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

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甲方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

乙方承诺在本项目中乙方所使用的各项设备、材料、施工机械、工艺、技术方法等均不存在任何可能引发专利、著作、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的情形。

乙方因实施上述各项行为导致的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无论甲方是否批准乙方使用。

因乙方实施上述各项行为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并导致甲方承担了全部或连带赔偿责任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向乙方追偿。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或其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对广告成品及其他相关稿件的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应乙方要求并在由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对任何上述索赔和诉讼进行抗辩。乙方应偿付给甲方由此而导致的全部合理的费用。

在乙方提供的软装产品使用过程中,因软装产品的质量缺陷等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t85.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