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P-S-OGP-PL-009-2014-3 油气管道工程站场用钢管技术规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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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

油 气 储 运 项 目 设 计 规 定

CDP-S-OGP-PL-009-2014-3

代替CDP-S-OGP-PL-009-2011-2

油气管道工程 站场钢管技术规格书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teel Pipe for Station for

Oil And Gas Pipeline Project

2014-09-05发布 2014-09-15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发布

前 言

为了加强油气管道工程站场钢管采购过程管理,统一油气储运项目技术规格书的编制格式、主要订货技术要求和技术评分标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标准化、模块化、信息化”工作的要求,特编制本技术规格书。

本油气输送管道站场用钢管技术规格书包括技术条件、数据单和技术评分表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技术条件,为各工程项目通用并统一的技术要求;未经发布单位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该部分进行修改;

——第二部分数据单,为了统一各工程项目实际使用,在工程项目使用中填入用于订货的参数;工程项目中的数据单应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经审批后用于订货;

——第三部分技术评分表,为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通用技术组评分标准,在工程项目使用中,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进行调整、修改,修改后用于工程项目的技术评分表应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本技术规格书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技术规格书组织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西部管道分公司 本技术规格书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

本技术规格书主要起草人:黄呈帅 刘迎来 张伟卫 李炎华 王 鹏 陈宏远 王海涛 李 鹤 齐丽华 吉玲康

本技术规格书评审专家组:苗承武 郭志梅 孙悌民 马 珂 彭忍社 冯 斌 张振永 孙立刚 王 澎 苗永保 王晓香 丁晓军

本技术规格书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联系人:黄呈帅

联系电话:0335-5351151

本技术规格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三化工作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祥龙商务大厦东9层 邮政编码100053 联 系 人:胡莹

联系电话:010-69217714

电子邮箱:huying_cd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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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文件编号:CDP-S-OGP-PL-009-2014-3 CDP 第1页 共 63页 油气管道工程 站场钢管技术规格书 第一部分: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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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298 GB 17820 GB/T 19001

SY/T 6423.1~6423.7 SY/T 6476 SY/T 6577.1 SY/T 6577.2 ISO 148-1 ISO 9001 ISO 10893-7 ISO 11484

API Spec 5L:2012 ASTM A370 ASTM A435 ASTM A578 ASTM A751 ASTM A956 ASTM A1038 ASTM E18 ASTM E45 ASTM E94 ASTM E110 ASTM E112 ASTM E165 ASTM E213 ASTM E273 ASTM E309 ASTM E384 ASTM E570 ASTM E709 ASTM E1268 5 符号和缩略语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6 钢管登记,钢级和交货状态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天然气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石油天然气工业承压钢管无损检测方法 输送钢管落锤撕裂试验方法

管线钢管运输:第一部分 铁路运输

管线钢管运输:第二部分 内陆及海上船舶运输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钢管的无损检测--第7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缺欠的射线数字检测

承压用钢管 无损检测(NDT)人员资质和评定 管线钢管规范(第45版)

钢产品机械性能试验的方法与定义 钢板直射声束超声检验规范

特殊用途平板和复合钢板纵波超声波检验标准规范 钢产品化学分析的试验方法、规程和术语 钢产品里氏硬度试验标准方法

采用超声波接触阻抗法便携式硬度仪标准做法 金属材料洛氏硬度和洛氏表面硬度标准试验方法 钢中夹杂物含量的确定方法 射线检验标准指南

金属材料便携式硬度仪压痕硬度试验方法 金属平均晶粒度的测定方法 液体渗透标准试验方法

金属管超声波检验标准作法

焊接钢管焊接区超声波检验标准作法 钢管产品磁饱和涡流检验标准做法

金属材料努氏硬度和维氏硬度标准试验方法 铁磁性钢管产品漏磁检验标准做法 磁粉检验标准做法

带状组织级别评定标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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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S-OGP-PL-009-2014-3 7 由购方提供的信息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8 制造工艺和材料 8.l 制管工艺

补充:

按本文件供货的钢管应采用无缝钢管(SMLS)、直缝埋弧焊钢管(SAWL)、螺旋埋弧焊管(SAWH)或直缝高频电阻焊管(HFW)按表3的要求制造,焊接钢管带一条焊缝。其制造工艺应按API Spec 5L:2012 附录B进行评定,焊接钢管的焊接工艺应按附录R的要求评定。 8.2 要求验证的工序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8.3 材料

8.3.1焊管用钢材应为纯净镇静钢,L485/X70强度级别材料晶粒度应为No.10级或更细;L450/X65~L360/X52强度级别材料晶粒度应为No.8级或更细;低于L360/X52强度级别材料晶粒度应为No.6级或更细。晶粒度评定按ASTM E112、GB/T 6394(等轴晶粒)、GB/T 4335(非等轴晶粒)、附录T或购方与供货商供货商双方商定的其它方法进行。

无缝管用钢材应为吹氧转炉或电炉冶炼、晶粒应为No.6级或更细的纯净镇静钢。晶粒度评定按ASTM E112、GB/T 6394(等轴晶粒)、GB/T 4335(非等轴晶粒)或购方与供货商供货商双方商定的其它方法进行。

8.3.2钢中A、B、C、D类非金属夹杂物级别限定如表S1所示(按ASTM E45 A方法检验)。

表S1 非金属夹杂物级别限定

钢级 L485/X70 其它 薄 ≤2.0 ≤2.5 A 厚 ≤2.0 ≤2.5 薄 ≤2.0 ≤2.5 B 厚 ≤2.0 ≤2.5 薄 ≤2.0 ≤2.5 C 厚 ≤2.0 ≤2.5 薄 ≤2.0 ≤2.5 D 厚 ≤2.0 ≤2.5 L485/X70强度级别钢材带状组织评定按附录S规定的方法进行,供货商应提供带状组织评定结果,带状组织评定结果应不大于3级。L450/X65及以下强度级别钢材带状组织评定按ASTME12368 、GB/T 13298规定的方法进行,供货商应提供带状组织评定结果,带状组织评定结果应不大于4.5级。 8.3.3

补充:

用于制造钢管的钢板、板卷或钢带不应带有任何补焊焊缝,钢管制造过程中也不允许对母材进行任何补焊。 8.3.4

不适用。 8.4 定位焊缝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8.5 COW钢管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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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8.6 SAW钢管焊缝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8.7 双缝钢管焊缝

不适用。 8.8 EW钢管焊缝处理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8.9 冷扩径

机械扩径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措施,防止内扩径装置与焊缝相接触。

直缝埋弧焊钢管是否扩径由供货商根据需要确定。若扩径,钢管扩径率应控制为0.4%~1.4%,其计算方法如下:

扩径后外径-扩径前外径

扩径率= ×100%

扩径前外径

高频焊管可采用扩径或减径的方法将钢管定径至最终尺寸。定径比Sr不超过1.5%,其计算方法如下:

定径后外径-定径前外径 ×100% 8.10 钢带/钢板对头焊接

不适用。 8.11 对接管

不适用。 8.12 热处理

定径前外径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8.l3 追溯性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8.14表面清洁状态

供货商应保持钢管表面清洁,钢管表面上应无油脂、焊剂和腐蚀物等。钢管表面不得受铜、锡、铅、锌等低熔点金属污染。 8.l5 制造工艺确认

8.l5.1 供货商首次取得按本文件提供钢管的资格之前应按照附录 U的要求,提交制管工艺的详细说明(MPS文件)。

8.l5.2 供货商应在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中,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全部技术条款作出明确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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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l5.3 “购货合同”签订后,供货商如果对提交的文件有变动,应立即报告购方认可。如果不能按时报告并得到认可,则被视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8.l5.4 供货商提供的所有制造工艺文件需要得到购方或购方委托人的签字方可认为有效,否则购方有权拒收供货商提供的所有产品。 8.l6 首批检验

正式生产前应按附录Q的要求进行首批检验,首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首批检验结果可用于出证报告。若在签订合同前3年内,供货商有可核实的相近产品的供货业绩和完善的首批检验文件资料证明,可不再重复进行首批检验。 9 验收标准 9.1 总则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2 化学成分

按本文件供应的钢管的化学成分,产品分析结果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产品分析要求(Wt.%)Max.

钢级 Cb B/L245 X52/L360 L390M或X56M L415M或X60M L450M或X65M L485M或X70M L555M或X80M abSi 0.40 0.40 0.45 0.45e 0.45e 0.45e 0.45e 根据熔炼分析和产品分析的最大质量分数 % bMn P S V Nb 焊接钢管 1.20 1.60 1.40 1.60e 1.60e 1.70e 1.85e 0.025 0.025 0.025 0.025 0.025 0.018 0.018 0.011 0.011 0.015 0.015 0.015 0.010 c c c f f f f Ti c c c f f f f 其它i d d d g g g h 最大碳当量a % CEIIW CEPcm 0.41 0.42 0.43 0.43 0.43 0.43 0.43e 0.23 0.23 0.25 0.25 0.25 0.25 0.25 0.24 0.20 0.22 0.12e 0.12e 0.12e 0.12e c c c f f f f 0.010 根据产品分析。如果碳的质量分数大于0.12%,则CEIIW极限适用;如果碳的质量分数小于等于0.12%,则CEPcm极限适用。 碳含量比规定最大质量分数每降低0.01%,则允许锰含量比规定最大质量分数增加0.05%,但对于大于等于L245或B小于等于L360或X52的钢级,最大值不应超过1.65%;对于大于或X52小于或X70的钢级,最大值不应超过1.75%;对于大于等于L485或X70钢级小于等于L555或X80的钢级,最大值不应超过2.00%。 c 铌、钒和钛的总含量不应超过0.15%。 除非另有规定,铜的最大含量为0.50%,镍的最大含量为0.30%,铬的最大含量为0.30%,钼的最大含量为0.15%。对于L360/X52及以下钢级,不应有意加入铜、铬和镍。 def 除非另有协议。 除非另有规定,铜的最大含量为0.50%,镍的最大含量为0.50%,铬的最大含量为0.50%,钼的最大含量为0.50%。 除非另有规定,不得有意加入硼,残留硼含量应≤0.001%。 除非另有协议,铌、钒和钛的总含量不应超过0.15%。 除非另有规定,铜的最大含量为0.50%,镍的最大含量为1.00%,铬的最大含量为0.50%,钼的最大含量为0.50%。 ghi.9.2.2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2.3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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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产品分析

每一熔炼炉次原材料生产的钢管应进行一次产品分析,并提供报告。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5的要求。

如果一个熔炼炉次的钢板生产的钢管化学成分不符合表5的要求,则由该熔炼炉次的钢板制造

的所有钢管应予拒收。 9.3 拉伸性能

9.3.1

不适用。 9.3.2

补充:

管体拉伸性能

钢管管体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表7的要求。 焊接接头拉伸性能

焊接接头全壁厚矩形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表7的要求;若采用多个分层试样,同一厚度方向上均匀分层矩形样的拉伸强度平均值应大于表7规定焊接接头抗拉强度最小值,且一组全壁厚分层样中任何一个分层拉伸试样若断在焊缝或熔合线以外的母材上,其单个试样的抗拉强度数值应大于表3B规定抗拉强度最小值的95%(碳素钢)或97%(低合金钢)。

表7拉伸性能

管体 屈服强度St0.5 钢级 min L555/X80 L485/X70 L450/ X65 L415 /X60 L390 /X56 L360 /X52 L320 /X46 L290 /X42 L245/B 555 485 450 415 390 360 320 290 245 MPa max 705 630 600 565 545 510 525 495 440 min 625 570 535 520 490 460 435 415 415 抗拉强度Sm MPa max 825 760 760 760 760 760 760 655 655 屈强比St0.5/Sm max 0.93 0.93 0.93 0.90 0.90 0.90 0.85 0.85 0.85 伸长率A % min 按API Spec 5L 按API Spec 5L 按API Spec 5L 按API Spec 5L 按API Spec 5L 按API Spec 5L 按API Spec 5L 按API Spec 5L 按API Spec 5L 焊接接头 抗拉强度Sm MPa min 625 570 535 520 490 460 435 415 415 断裂 位置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9.4 静水压试验

9.4.1 每根钢管应进行静水压试验,试验过程中整个焊缝及管体无泄漏,试验后钢管局部管壁应无明显的鼓起。 9.4.2

不适用。

9.4.3同一规格中的任一根钢管所能承受的最小静水压爆破压力值应不低于按照API SPEC5L标准计算的理论爆破压力值。本标准虽不强制性要求供货商对相同规格钢管应抽样进行静水压爆破试验,但供货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同一规格钢管中,任一根钢管所能承受的静水压爆破试验压力最小值不低于按公称尺寸和母材抗拉强度最小值计算得出的理论爆破压力值。

7

CDP-S-OGP-PL-009-2014-3 9.5 弯曲试验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6 压扁试验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7 导向弯曲试验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8 PSL2钢管CVN冲击试验 9.8.1 总则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8.2 管体试验 9.8.2.1

更改为:

对于外径为114.3 mm及以上的钢管,其夏比冲击试验按API 5L相关要求进行;当钢管外径大于等于 70,小于114.3mm,且壁厚不小于6.5mm时,应取纵向试样进行夏比冲击韧性试验。

夏比冲击试验温度选取原则:

非埋地钢管夏比冲击试验温度应考虑当地最低环境温度,试验温度应低于管线通过地区当地最低环境温度,试验温度一般取- 10℃、 - 20℃或- 30℃ ,且冲击功应满足表8的要求。

当最低环境温度低于 - 30℃时,试验温度取-45℃,或和采取保温或伴热等工艺措施,确保采取工艺措施后管道壁温度不低于- 30℃。冲击功也应满足表8的要求。

当最低环境温度低于 - 40℃时,试验温度由业主和供货商协商确定。如果业主和供货商协议在更低的试验温度下进行夏比冲击试验,其在该温度下的夏比冲击功满足规定冲击试验结果要求,可认为该试验合格。冲击功应满足表8的要求。 埋地钢管应在-5℃下进行夏比冲击韧性试验; 如果协议在更低的试验温度下进行夏比冲击试验,其在该温度下的夏比冲击功满足规定冲击试验结果要求,可认为该试验合格。

站场管母材在选定试验温度下的夏比V型缺口冲击韧性试验结果应满足表8要求,其剪切面积百分数仅提供数据供参考。 9.8.2.2

不适用。 9.8.2.3

更改为:

供货商应对焊缝金属和焊缝热影响区进行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其在规定温度下的夏比冲击功应符合表8的要求,并提供剪切面积试验数据。

表8夏比冲击韧性要求(10mm×10mm×55mm)

管径 D 取样位置 8

各种强度级别钢管夏比冲击功* J CDP-S-OGP-PL-009-2014-3

mm ≤508 >508 ≤762 B/L245 焊接接头 管体母材 焊接接头 管体母材 27(20) 27(20) / / >B/L245 ≤X70/L485 27(20) 40(30) 27(20) 54(40) X80/L555 / / / / 续表8夏比冲击韧性要求(10mm×10mm×55mm)

管径 D mm >762 ≤914 取样位置 各种强度级别钢管夏比冲击功* J >B/L245 B/L245 ≤X70/L485 X80/L555 / 40(30) / / 80(60) / 50(40) 90(75) 焊接接头 管体母材 焊接接头 / 40(30) >914 ≤1219 管体母材 / 80(60) * 夏比冲击功数值,括号外为三个试样最小平均值,括号内为单个试样最小值。 9.8.3 钢管焊缝和HAZ试验

如果协议更低的试验温度,每个钢管焊缝和焊缝热影响区夏比冲击试验结果应满足表8的要求。 9.9 落锤撕裂(DWT)试验

供货商应按照API RP 5L3进行落锤撕裂试验(DWTT),其在0℃下的断口剪切面积的最小百分数要求见表8-1。

表8-1 落锤撕裂试验(DWTT)要求

壁厚 小于等于25.4mm 大于25.4mm 小于等于32mm 大于32mm abDWTT最小剪切面积百分比(SA%) 2个试样平均值 85 75 65 单个值 70 50 30 试验温度a 0℃ 如果管道钢管的最低设计温度低于0℃,应在最低设计温度下进行试验。 壁厚超过25.4 mm的钢管,由业主和供货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9.10 表面状况,缺欠和缺陷 9.10.1 总则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0.2 咬边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0.3 电弧烧伤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0.4 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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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0.5 几何尺寸偏差

9.10.5.1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0.5.2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0.5.3 焊缝两侧各50mm弧长范围内局部区域与钢管理想圆弧的最大径向偏差(噘嘴)不得大于1.5mm。 9.10.6 硬度

硬块验收按照API Spec 5L:2012条款要求执行。 补充:

对钢管管体、焊缝和热影响区进行维氏硬度测定,最大允许硬度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钢级 硬度值 强度级别L555/X80 ≤300HV10 强度级别L485/X70 ≤280HV10 强度级别L450/X65 ≤265 HV10 强度级别L415/X60~L360/X52 强度级别L320/X46~L245/B 9.10.7 其他表面缺欠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1 尺寸,质量和偏差 9.11.1 尺寸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1.2 单位长度质量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1.3 直径,壁厚,长度和直度偏差

9.11.3.1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1.3.2

焊管壁厚允许偏差应为公称壁厚的-3%~+7%。 无缝管壁厚允许偏差应为公称壁厚的-10%~+15%。

9.11.3.3 至少80%的钢管的长度应为11.0m~12.2m,其余应大于6m。若订单中另有规定,则按订单规定执行。

9.11.3.4 钢管直度偏差不大于钢管长度的0.2%,如图1所示。在每个管端1000mm长度上相对于直线的局部直度应小于3.0mm/m,如图2所示。

≤255 HV10 ≤240 HV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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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拉紧的线或者金属丝 2—钢管

图1 钢管直度测量示意图

1—直线 2—钢管

图2 局部直度测量示意图

9.12 管端加工 9.12.1 总则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2.2 带螺纹管端

不适用。 9.12.3 承口端

不适用。

9.12.4 特殊接箍管端加工

不适用。 9.12.5 平端

9.12.5.1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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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5.2 管端坡口角度22°~25°,钝边1.6mm±0.8mm。当合同有规定时按合同执行。 9.12.5.3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2.5.4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2.5.5 管端切斜最大应不超过1.6mm。切斜如图3所示。

1—切斜量

图3 管端切斜示意图

9.13 焊缝偏差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4 质量偏差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9.15 焊接工艺评定

供货商应按附录R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0 检验

10.1 检验类型和检验文件 10.1.1 总则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1.2 PSL1钢管检验文件

不适用。

10.1.3 PSL2钢管检验文件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1.3.1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1.3.2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1.3.3 质量证明书要求

证明书应由供货商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并在钢管装货发运抵达购方指定地点之前提交购方,证明书包括书面质量证明书和电子版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副本数量由购方和供货商在签定订货合同时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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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特定检验 10.2.1 检验频次

钢管的检验频次及试样要求应符合表18的规定。 检验频次应为:

同一熔炼炉次、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钢管,外径小于508 mm时不多于100根为一批,外径不小于508 mm时不多于50根为一批,每批应抽1根钢管进行一次试验。如果钢管在多条焊接生产线上进行焊接,试验应随机在不同焊机生产的钢管上进行,但是每台焊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表18 试验与试验要求

适用钢管种类 试验项目 化学成分产品分析 无缝管 拉伸 夏比冲击 落锤撕裂试验 化学成分产品分析 管体 拉伸 夏比冲击-管体横向 落锤撕裂试验 焊缝接头拉伸 埋弧焊管或电焊焊管 焊缝 导向背弯b 导向面弯b 夏比冲击-焊缝 夏比冲击-热影响区b 电焊管压扁试验C 宏观照片 显微照片 维氏硬度 静水压试验 静水压爆破试验 无缝管、电焊焊管、 埋弧焊管 外观检查 尺寸检查 无损探伤 首批检验 ab试验频率 每熔炼炉次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每熔炼炉次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每批进行一次 图5 每批进行一次 必要时 每批进行一次 每根钢管 协商确定或同一规格的钢管抽取一根进行一次 每根钢管 每根钢管 每根钢管 附录Q 试样数量、位置及取向 1 1(圆周任意位置,纵向) 3(圆周任意位置,横向a) 2(圆周任意位置,横向a) 1 1(距焊缝180°位置,横向) 3(距焊缝90°位置,横向) 2(距焊缝90°位置,横向) 1(焊缝,横向) 1(焊缝,横向) 1(焊缝,横向) 3(焊缝,横向) 3(热影响区,横向) 图5 1(焊缝,横向) 1(焊缝,横向) 夏比冲击试验和落锤撕裂试验试样优先选用钢管横向,若因钢管尺寸限制,可协商采用纵向试样。 导向弯曲试验和焊缝热影响区夏比冲击试验仅指埋弧焊管。 c 压扁试验仅指直缝电焊焊管。 10.2.2 产品分析取样和试样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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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和试样 10.2.3.1 总则

补充:

力学性能试验试样应在扩径和水压试验后的钢管上进行取样。 10.2.3.2 拉伸试验试样

补充:

分层拉伸试样

当钢管壁厚大于25 mm时,可以采用全壁厚矩形拉伸试样,也可采用全壁厚均匀分层矩形拉伸试样,试样加工方式见图10.2.3.2。若采用分层试样,则将多个分层试样组成一组,并对每个分层样进行试验。代表一个矩形拉伸试样的分层样中,单个分层试样厚度应近似相等,且等分后制取的试样厚度应接近拉伸试验机所能试验的最大厚度。

a—分层样厚度;b—分层样宽度;s—板厚度

图10.2.3.2 典型分层样示意图

10.2.3.3 CVN冲击试验用试样

补充:

埋弧焊管夏比冲击试样包括焊缝金属、热影响区、管体横向三种试样;电焊钢管包括焊缝、管体横向两种试样和无缝管管体横向样。试样的缺口应垂直于钢管表面。试样位置和缺口方向应按ISO 3183-2的规定执行(见图10.2.3.3)。

焊缝和热影响区试样在缺口加工之前应进行表面腐蚀以准确确定切口位置。焊缝冲击试样缺口应为外焊道中心线,热影响区冲击试样缺口应通过外焊道熔合线和试样表面交点处(见附录R图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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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焊缝横向 2 管体横向 3 管体纵向

图10.2.3.3 冲击试样取样位置

试样制备应符合ASTM A370的规定。 10.2.3.4 DWT试验试样

试样的取样应符合API Spec 5L:2012 图5a和表20的规定。试样应按SY/T 6476进行制备。 10.2.3.5 (全截面)弯曲试验试样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3.6 导向弯曲试验试样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3.7 压扁试验试样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4 试验方法

补充:

对于同一批钢管的检测试验,所进行的全部检测试验项目应按照同一标准体系采标,即全部同时选用国标(或国际标准),也可同时全部选用ASTM标准。 10.2.4.1 产品分析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4.2 拉伸试验

补充:

圆棒拉伸试样应符合ISO 6892(IDT GB/T 228)或ASTM A370的规定。 10.2.4.3 CVN冲击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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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冲击试样应符合ISO 148(IDT GB/T 229)或ASTM A370的规定。 10.2.4.4 落锤撕裂试验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4.5 全截面弯曲试验

不适用。

10.2.4.6 导向弯曲试验

补充:

导向弯曲试样应符合ISO 7438(IDT GB/T 232)或ASTM A370的规定。 10.2.4.7 压扁试验

补充:

压扁试样应符合ISO 8492(IDT GB/T 246)或ASTM A370的规定。 10.2.4.8 硬度试验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4.9 维氏硬度试验

焊接接头的维氏硬度试验应按ASTM E384进行。 10.2.5宏观照相和显微照相检验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6 静水压试验

10.2.6.1 静水压试验

埋弧焊钢管静水压试验的稳压时间至少应为15s;无缝钢管静水压试验的稳压时间至少应为8s。 10.2.6.2 为保证每根钢管能在要求的试验压力下进行静水压试验,每台试验机应配备能记录每根钢管试验压力和试验保持时间的记录仪,或配备自动连锁装置,以防止在未满足试验要求(试验压力和保持时间)前将钢管判为已试压合格钢管。静水压试验记录或记录曲线应供购方检验人员在制造厂内检查。试验压力测量装置应在试验前4个月内,采用静载荷压力校准仪或等效设备校验,以后至少每周校准一次,每次爆管后也应校准一次,校准压力表时应通知购方代表。 10.2.6.3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6.4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6.5 试验压力

更改为:

表26 用于确定S的规定最小屈服强度百分数

钢管等级 规定外径 D ㎜ 确定S的规定最小屈服强度百分数 选用试验压力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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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45/B L290/X42~L485/X70 a. b. D任意 ≤141.3 >141.3至≤219.1 >219.1至≤508 ≥508 75a 75b 75 b 85 b 95 b ≤88.9㎜钢管,试验压力不许超过17.0MPa,D>88.9㎜钢管,试验压力不许超过19.0MPa。 D≤406.4㎜钢管,试验压力不许超过50.0MPa,D>406.4㎜钢管,试验压力不许超过25.0MPa。 10.2.6.6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6.7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6.8 同一规格的钢管应抽取一根钢管进行静水压爆破试验。 10.2.7 外观检查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8 尺寸检测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9 称重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10 无损检测

钢管无损检测按附录E要求进行。 10.2.11 分类和重新处理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2.12 复验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10.3 购方检验

10.3.1 供货商应提供检查工艺和检查人员的资格,并提交按ISO 9001要求制订的有关文件供审查使用。

10.3.2 购方将指定检查人员进入工厂,作为生产期间有关检查和验收等事务的代表。 10.3.3 购方代表认为有必要时将进行审核检查,确认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

10.3.4 供货商应允许购方审查供货商在生产钢管期间作为生产控制所作的所有试验报告和试样。 10.3.5 如果购方发现试验方法和检查方法存在问题,有权拒绝接受钢管的最终检查结果,直到满足本文件为止。

10.3.6 如果钢管内外表面上沾有油脂、过多的焊剂、腐蚀物和低熔点金属污染,则购方将不接收这些钢管。钢管上的油脂、焊剂等可采用购方认可的办法予以除去。在进行清除异物的作业中,要保留熔炼炉次和钢管的编号。

10.3.7 购方授权的检查代表有权拒收不符合本文件的任何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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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S-OGP-PL-009-2014-3 11 标志和保护性涂层 11.1 标志

符合规范要求的钢管,应由制造厂作标志。生产厂应在生产之前提供标记方法的文件,供业主认可。 钢管上的标志应符合下面的规定。 11.1.1 标志位置

除非合同上规定了特定位置,否则标记应:

a)在钢管外表面上,按11.3所列的顺序,从距钢管一端450 mm~760 mm之间的一点开始; b)在钢管内表面上,从距钢管一端至少150 mm的一点开始。 11.1.2 标志方式

采用模板漆印方法作标志,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要求的标记应永久性地且清晰地标记。 11.1.3 标志内容

标志内容除了下列内容外,还可增加业主要求的其它标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或标识 b) 标准号 c) 规定外径 d) 规定厚度

e) 钢管钢级/钢号(如经协商,制造厂应在每根钢管的内表面上涂敷直径约50 mm的油漆。如

果钢管钢级适用,油漆颜色应按表39规定。对于所有其它钢级,油漆颜色应按订单规定。) f) 产品规范等级(PSL 2)

g) 钢管类型(HFW、SAWH或SAWL) h) 炉批号和管号 i) 水压试验压力 j) 钢管长度 k) 制造日期

l) 客户检验代表的标识(如果有的话)

11.1.4 标志符号

见表27。

11.1.5 兼容标准的标志

附加标志包括兼容标准的标志,按照业主要求,允许加在本文件规定的标志后。 11.1.6 长度标志

钢管长度应以米(m)为单位,并精确到0.01m。但业主另有要求时除外。 11.1.7 涂层管标记

对于随后要涂层的钢管,如经协商,标记可在涂敷厂而不是在钢管加工厂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应确保可追溯性,如采用唯一的编号(单个钢管或熔炼批)。 11.1.8 特殊要求

11.1.8.1 外径不小于813 mm的钢管,在钢管内外表面同时做作标志。如要求附加标志或要求在特殊位置做标志、或采用特殊方法做标志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11.1.8.2 低温服役环境下的钢管的标记应采用外漆印标志、内漆印标志,挂标签或标色标志方法,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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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用打钢印作标记。

表27 钢管标志项目及符号

钢管钢级 L245或B L290或X42 L360或X52 L390或X56 L415或X60 L450或X65 L485或X70 L555或X80 a符号a B X42 绿色 蓝色 红色 白色 紫色 黄色 经业主要求,X52及其以上钢级,应按表11.1规定的颜色标识,颜色标识位于每根钢管的一端内表面,宽度50 mm。 11.2 涂层

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货。 12 包装运输及存储 12. 1 搬运

在车间和发货场的搬运应采用尼龙吊带或不能够造成低熔点金属污染的软补垫的吊勾或真空吸盘。供货商应向购方提交书面的搬运方法供购方认可。搬运时应防止损伤。 12. 2 存放

供货商应提交准备采用的存放(堆放和固定钢管)的方法及其图纸供购方认可。成品钢管存放时,应防止变形、损坏和腐蚀。 12. 3 装运

供货商应在装运之前提交完整的装运方法说明供认可之用。铁路运输时应符合SY/T 6577.1,海运时应符合SY/T 6577.2。所提出的方法应包括必要的计算方法并表示出堆放布置图、承重带位置、垫块和系紧链带等。在钢管与钢管之间,钢管与系紧链带之间或钢管与隔板之间不应有直接的硬接触,埋弧焊缝不应与隔离块接触,也不能与铁路车厢和卡车或拖车车体相接触。卡车或拖车在装运钢管之前应予以清理。放置钢管的地板、舱壁的烂木板应更换,舱壁应与实木料覆盖。 13 技术文件提交

制造厂应向业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注明产品的生产、取样、试验及检验均按要求进行并满足本文件及由此形成的数据单的要求。

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传输系统以印刷文件或以电子文件使用的材料试验报告、质量证明书或类似文件应与出具质量证明书的工厂印制的副本具有同等效力。质量证明书

应由供货商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并在钢管装货发运抵达购方指定地点之前提交购方,证明书包括书面质量证明书和电子版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副本数量由购方和供货商在签订订货合同时协商决定。 13.1 质量证明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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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厂应向业主提供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的质量证明书: a) 板材供应状态;

b) 钢管生产依据技术条件编号; c) 钢管类型、钢级、规格及数量; d) 材料的炉号/批号;

e) 材料的化学成分和碳当量; f) 力学性能试验数据;

g) 最低静水压试验压力和稳压时间; h) 无损检验的方法和结果;

i) 对埋弧焊管和电阻焊管,热处理的类型和温度; j) 其它补充试验结果。

与质量证明书同时应提供该批交货钢管的详细清单,内容至少应包括每根钢管的管号、规格、炉号/批号、长度、重量、总长、总重等。 13.2 记录的保存

工厂应按照其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记录和保管全部文件、记录和证书。本文件要求保存的试验和检验记录见表28。要求记录应由制造厂保存,自业主从制造厂购买之日起五年内,如业主有要求,制造厂应向业主提供这些记录。

表28 保存的记录要求

化学性能 熔炼分析 产品分析 拉伸试验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 导向弯曲试验 断裂韧性试验 其它试验 静水压试验机自动记录图表或电子记录储存方法 补充静水压试验 力学性能试验 静水压试验 尺寸检验 外观检查 钢管检验的射线照相图像或拍片 无损检验 其它方法的无损检验 无损检验人员资质 补焊工艺 横向拉伸试验 补焊工艺试验 横向导向弯曲试验 其它试验 注:附录或订单中规定的任何其它试验的记录,包括所有焊接工艺规范(WPS)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记录(WPQT/PQR)。 14 技术服务

14.1 当钢管质量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时,供货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14.2 当业主需要供货商提供服务时,供货商应在48小时内派服务工程师到现场。

14.3在保质期内,技术服务的费用应由供货商承担,在保质期外的技术服务费用由业主和供货商协商各自承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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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验收

钢管发运前,由业主按质量证明书的内容负责验收,验收内容至少应包括:钢管数量、规格及型号、标志、外观质量及尺寸、理化性能、无损检测及水压试压记录等。 16 售后服务

钢管交货后发现存在由于供货商造成的标识、外观质量、几何尺寸或理化性能指标等不合格,由此造成业主的其它经济损失,业主保留向供货商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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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PSL2钢管制造工艺评定

按照API Spec 5L:2012标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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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表面缺欠和缺陷的处理

C.4 缺陷补焊

C.4.6 所有补焊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方法和射线检验拍片方法按附录E规定进行无损检验。

C.4.7 两处补焊之间的最小距离为管径的一半,在6m长度的焊缝上,补焊部位不得超过两个。 C.4.8 下列情况下不允许补焊:

a)距管端300mm长度范围内不允许补焊; b)焊缝同一位置已补焊过二次; c)冷扩径造成的焊缝裂纹。

C.5 所有能引起应力集中的缺陷或缺欠,如尖缺口、凿痕及划痕等,应全部磨平。 C.6 缺陷或缺欠打磨后,其剩余壁厚不得小于管体公称壁厚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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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补焊工艺

D.1 总则

D.1.5 供货商应保存焊接工艺和工艺评定试验结果记录,并向购方提供焊接工艺规范和工艺评定记录副本并得到认可。 D.2 补焊工艺评定 D.1.5 力学试验

D.2.2.4 夏比(CVN)冲击试验

D.2.2.5.2 0℃下,补焊焊缝及热影响区的全尺寸试样的冲击功试验结果应符合9.8的要求。 D.2.4 补焊工艺评定试验的无损检测(补充)

补焊工艺评定试验件应采用超声波方法和射线检验方法按附录E的规定进行无损检测,并符合相应的验收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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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I (规范性附录)

API许可证持有者标志的说明

I.2 标志的位置

I.2.1 成套标志应用模版喷刷法清楚而耐久地喷刷在每一根钢管一端的内外(当合同有规定时,按合同规定执行)表面上。

I.2.2 下列事项应清楚而耐久地喷刷在每一根钢管表面上。

a)外径;

b)公称壁厚; c)长度;

d)钢管等级; e)熔炼批号; f)钢管编号; g)供货商;

h)静水压压力。

I.2.3 钢管的识别标志颜色应易于辨认。

I.2.4 在制管过程中,埋弧焊钢管应用唯一的编号系统予以标识,每根钢管的内外表面均应能看到钢管的编号。无缝钢管应用连续的编号系统予以标识,每根钢管的内外表面均应能看到钢管的编号。 I.7 钢印标志

不允许采用冲模标志(不论冷冲压还是热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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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Q (规范性附录)

首批检验

Q.1 总则

Q.1.1 首批检验应在购方代表或购方委托的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首批检验试验样管应由购方代表或购方委托的监督人员在首次生产的成品钢管中抽取。

Q.1.2 若首批检验试验的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另取同炉双倍钢管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则首批检验试验合格,若复验仍不合格,则首批检验前的所有钢管拒收或者每根进行试验,并根据合格与否进行验收;同时制造厂应改进工艺,再生产一批,按规定进行检验,直到达到本文件要求,方可正式生产。 Q.1.3 钢管制造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或者钢管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供货商需要重新进行首批检验。 Q.2 首批检验 Q.2.1 抽样

从首次生产的两个熔炼炉次的钢管中各抽取5根钢管。 Q.2.2 检验项目

抽取的10根钢管均应进行h)、i)项目的检验;每炉各取1根钢管,每根均应进行a)~i)项目的检验;每炉各取1根钢管,进行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100%的补充水压试验J)。静水压试验压力采用规定的外径和名义壁厚计算。如果水压试验后,钢管的几何尺寸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则对同一熔炼炉次的紧后两根钢管进行上述相同的静水压试验。

a)化学分析;

b)拉伸试验,提供拉伸试验曲线;

c)夏比冲击(管体横向、焊缝及热影响区)在规定温度下进行试验; d)DWTT,在规定温度下进行试验; e)维氏硬度;

f)导向弯曲(仅对埋弧焊管); g)压扁(仅对电焊管) h )外观质量及尺寸; i )无损检查; J)静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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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R (规范性附录) 焊接工艺评定

R.1 制管开始之前,应完成制管焊接工艺的评定。制管的焊接工艺评定应在制管用钢板或钢管上进行试验,也可采用厚度相同、钢级相同、碳当量与用于制管的钢板的碳当量相同或更高的钢板或钢管上进行。

R.2 焊接工艺由供货商制定,所有工艺参数评定结果应提交购方认可。 R.3 焊缝检验至少应满足表R.1的要求。

表R.1 试验项目和试样数量

试验 参见 试样数量 附加要求 拉伸 6.2.1 4W 应报告拉伸强度和断裂位置 a导向背弯 9.3.4 4W 背弯应在全壁厚上进行或拉伸面应保留钢管原表面 导向面弯a 9.3.4 4W 面弯应在全壁厚上进行或拉伸面应保留钢管原表面 焊缝中心线 6.2.5.4 3W 夏比 试验温度、夏比冲击功与剪切面积应满足标准的规定;a冲击 应报告试验结果。 热影响区 6.2.5.4 3HAZ 压扁试验b 图5 图5 6.2.2、9.3.5、9.12 宏观照片 见图R.2 1W 提供4倍或2~2.5倍放大的照片及评定结果 显微照片 见图R.2 3W 焊缝、热影响区,按图R.2位置提供 维氏硬度 见图R.3 1W 应满足标准的规定 a 导向弯曲试验和焊缝热影响区夏比冲击试验仅指埋弧焊管。 b 压扁试验仅指直缝电焊焊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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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2mm 1 热影响区冲击试样缺口位置-试样上表面与外焊道熔合线交界 2 夏比冲击试样缺口中心线 3 焊缝金属冲击试样缺口位置-外焊道中心 2 图R.1 焊缝中心和热影响区取样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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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00

×500

×200

注:图中宏观与显微组织照相放大倍数供选用,可采用相近的适当倍数,在报告中说明或给出比例尺。

图R.2 宏观与显微组织照相位置

图R.3 维氏硬度检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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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S (规范性附录)

针状铁素体型管线钢带状组织评定方法

S.1 试样切取和制备

试样切取和制备按GB/T 13298规定进行。在距焊缝180°处取样。 S.2 评定方法

S.2.1 带状组织在200倍下,在壁厚中心进行检查评级。 S.2.2 标准视场直径为80 mm。

S.2.3 依据硬组织带(M/A或珠光体)的条数,在视域内的贯穿程度、连续性以及与夹杂物相关性评级。

对带状组织的评级可分为4级,各级别的特征为: 1级:F体及硬组织带有沿轧向分布的趋势(图S.1);

2级:能见3条及3条以下连续硬组织带贯穿视域(图S.2); 3级:能见3条以上连续的硬组织带(图S.3)。

4级:能见3条以上连续的硬组织带,且集中分布呈宽带(图S.4)。 如在组织内发现下列情况,可在原有级别上加半级:

a)在硬的组织带内伴有塑性夹杂物,且在500倍下贯穿整个视域; b)一条硬组织带的宽度在200倍下超过4 mm,且组织带完整连续。

注:图S.1、S.2、S.3、S.4仅作为带状组织评定的依据,不能作为金相组织的评定依据。

图S.1 1级带状组织评级对比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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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S.2 2级带状组织评级对比图(200×)

图S.3 3级带状组织评级对比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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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sd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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