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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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与问题

作者:李丽坤

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11年第02期

[摘要]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推行以来,在建设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也发生了变化,对工程监理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还不够成熟,监理行业的发展仍处于被动的位置。文章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监理定位;监理责任;监理素质

[作者简介]李丽坤,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研究方向:工程监理,广西柳州,545001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1)02-0088-0002 一、业主、施工单位对监理的认识度较低

1.首先,部分业主对监理这一行业的认识还不够,他们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建筑法》明确指出,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其次,对监理人员的工作干预过多,有的不通过监理人员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了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2.在一些发达国家,监理行业被归为咨询业,对监理从业人员制定了一套较完整的道德规范准则,监理行业也逐渐成为高效的受人尊重的咨询业。然而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却属于强制推行的,很多也是“被迫”委托监理单位。部分业主认为,委托监理是“多余”的。

3.在工程建设中有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只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控,其他则不受监理监控。然而《建筑法》的相关条例规定,监理人员有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有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有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成自己的质检员,监理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更全面。 二、对监理的责任不明确

在监理行业有这样一个代名词,监理就是夹心饼干,工程一旦出现问题,业主首先就将责任全部归咎于监理人员。他们认为,建设项目既然委托了监理,出了问题就应该是监理的责任。其实,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干出来的,而不是单靠监理的“监”或“检”出来的。如果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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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的不作为、失职或渎职行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理的范围过于局限性

1.在目前,很多业主对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为了节约成本,只是在施工阶段委托聘请了监理,而设计阶段的监理往往被省去。从目前我国有关建设监理相关法律、法规来看,主要是针对施工阶段的监理,而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并没有明确监理规范。 2.在很多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建设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投资上基本由建设单位操控,很少项目真正地给予监理实行“三控”。比如说在申报工程进度款时,未经监理审核,业主便在报表上签字认可;其次是承包商拿工程款时根本就不经过监理批准就能拿得到钱,这样使得工程处于失控状态。 四、监理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1.表现在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不全面,缺乏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例如缺乏语言交流沟通能力,很多监理人员,技术还行,但是在与施工方和业主之间沟通却不尽人意。此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尚未掌握必备的现代管理方法与手段,特别是项目总监层次的人才更是十分匮乏。因为总监对项目建设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和效应。监理人员素质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理行业的竞争力。

2.在我国,对监理工程师也实行持证上岗,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然而能通过考试的大多数是在设计院工作或从事教学工作的人,这一部分人中的大多数人只是在监理企业里注册挂名而已,而实际上并未从事监理工作。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并未通过考试,有的甚至未参加培训就上岗。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名总监兼管多个项目,有的项目总监只是挂个名而已,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都未出现过,甚至连他本人都不知道这个项目的存在,有的监理员也兼职几个项目的监理。这其中的原因就是我国目前的监理行业中还缺乏一支真正高素质的监理队伍,有些监理企业仅靠临时聘用监理人员来应急,这些必然造成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工作质量不高,等等。

3.监理取费过低是多年来影响着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低的因素之一。一些业主为了减少投资,将监理取费一降再降,一些监理企业为了能够争取到更多项目,愿意接受这样的不合理取费。这种现象在房地产项目更是显而易见。目前实行的监理取费仍执行由建设部和国家物价局于1992年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这很明显与目前物价上涨的速度不相匹配,虽然在2009年,建设部曾下发过要求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取费的方面的文件,但是并未得到有效的实施。监理费率的过低必然会影响一些优秀的高学历的、高职称的、高水平的复合型人才的加入。因为监理人员的收入低,所以监理质量也不会高,这是一个很明显的恶性循环的后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s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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