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综合柜员业务量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3-05-25 13:4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综合柜员业务量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各营业网点柜员服务积极性,提高服务技能和工作效率,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综合网络上线后全部实行柜员制,将柜员的每日业务量按不同业务种类按比例折算出业务笔数,将柜员每月扣发岗位工资的40%根据柜员业务量考核再分配。(代办员每月扣300元参与分配)。

一、考核人员

各营业网点的一至四级柜员。

二、考核方法

考核办法按储蓄、现金等折算业务量笔数,具体业务笔数折算如下:

1、个人结算户开户、汇款业务,每年折算业务量 1.5笔。

2、汇款、挂失补发存单(折、卡)业务每笔折算3笔。

3、通存通兑每年折算业务量1.5笔。

4、现金收付量每1万给分0.10元专项岗位工资,剔除内部现金调拨业务,在日常工作中,如有拒收、拒兑零币或残破币现象的发现一次或被举报一次的,对责任柜员处罚200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行政处罚。

5、办理代发工资业务,每批次每10人折算业务量1笔。

6、发放、收回担保贷款每年单折算业务量1.5笔。

7、发放、收回抵押、质押贷款每笔折算业务量3笔。

8、客户在商行内部转帐,内部自制凭证转帐业务每笔折算业务量1笔,机器自动批处理业务不折算业务笔数。

9、用存单(折、卡)销户而产生的利息和由于收回利随本清贷款产生的收回利息业务不再单独折算业务笔数。

10、未在以上业务种类的其他业务每年折算业务笔数1笔。

11、网点一、二级柜员、业务笔数以本网点三、四级柜员平均笔数乘1.2计算。

业务量笔数的考核每月由网点一、二级柜员负责统计填写业务量统计表,月底中被统计柜员确认签章,负责人进行检查签章,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柜有弄虚作假的将扣发责任柜当月岗位工资,并处罚100元,业务量统计表次月3日前加盖行名章报送财务部。

每月根据全辖所有柜员的扣发岗位工资兑和除以总业务笔数,得出每笔业务数的岗位工资数,每月柜员总业务笔数以单笔岗位工资数即为柜员岗位工资。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总部负责解释修改。

四、自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s54.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