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城规章制度(修订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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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映影城 规章制度 第一次修订2008年5月 规 章 制 度 (保定天映电影城) 发布/生效日期:2008年06月01日 —0— 保定天映影城 规章制度 1.0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及主要分工 1.1组织机构及主要分工 总经理 常务副经理 总经理助理 财务事务部 市场营销部 放映机房 综合服务部 财务管理 影片排映 物资管理 人事管理 影片计划 拷贝提送 影院宣传 拷贝检验 场务服务 售票服务 行政管理 团体开发 电影放映 商品销售 文档管理 团体维护 设备维护 商品管理 票务管理 1.2全职人员定编: 职务或部门 全职满编定员 备注说明 总经理 1 常务副经理 2 经理助理 2 兼任值班经理 财务事务部 2 出纳、会计、统计、办公室文员 市场营销部 3 负责影片计划、影城宣传、团体开发和维护的业务助理、业务专员 放映机房 4 每日一班,一般2人 场务每日3人 综合服务部 14 票房每日1人 小卖每日1人 机务每日2人 2.0工作纪律通则及岗位过失处罚细则 2.1工作纪律通则 2.1.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影院的利益和形象,违法、违纪、违反规章制度者将依法、照章予以处罚。 2.1.2因发生严重违犯工作纪律的行为,给影院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1.3为了确保影城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行,影城工作人员间谈恋爱当属禁忌。影城工作人员间若有谈恋爱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对在试用期内者,其中一方将随即解除试用,具体解除试用的人员根据影城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对试用期满已签订《劳动合同》者,其中一方将劝其辞职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降一级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将根据影城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1.4坚决服从上级的领导,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理拒绝、消极拖延。工作时间因拒不服从上司安排的工作或不尊敬上司被警告者: 初次,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降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或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二次,一次性经济处罚300元,降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或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5员工因未遵守工作流程或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或出现工作错误者: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第一次修订2008年5月 —1— 保定天映影城 规章制度 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200元,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6讲奉献,求团结,顾大局,一切以影院的整体利益为重。与同事发生口角、纠纷、争执、甚至冲突被警告者: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降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或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300元,降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或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7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脱岗、聊天、上网聊天、喧哗;不得吸烟、饮酒、吃零食;不得赌博、睡觉、娱乐(如下棋、玩游戏、听随身听、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刊等);打手机、发短信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不得长时间在影厅内看电影、电话闲聊或处理私人事务。因上述原因被警告者: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元; 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3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8因对客人不礼貌,被客人投诉甚至与客人发生冲突者: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300元,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情节严重视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9有观众意见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对观众意见未能及时处理和通报上级者,视情节轻重: 初犯,警告并一次性经济处罚50元; 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200元; 屡教不改者,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降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或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11当班时间各岗位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胸牌上岗,头发必须清新亮丽、梳理整齐,女员工应化适宜淡妆,工作服必须清洁、平整。工作时间因未遵守上述要求或工作服邋遢、异味等原因被警告者: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元; 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200元,并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或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12因对当值区域内的不正常情况视而不见、不及时处理和通报(如照明故障、观众吵闹、打架、盗录、电影放映声像有问题、垃圾果皮、所售食品过保质期等)被警告者,均按失职论处: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二犯,一次性经济处罚200元;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或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13因粗言秽语、举止夸张或散播谣言中伤他人等行为损害影城形象、影响工作秩序和同事团结被警告者: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300元,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情节严重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14爱护公共财物,保管好自己所管理、使用的公共财物,因个人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坏、丢失者,视情况由责任人全部或部分予以赔偿。擅自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必要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2.1.15如有客人遗失物品,应立即上交值班经理。不立即上交值班经理者,将视同隐匿偷窃,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并除名,必要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2.1.16未经上级同意擅自允许无有效票证者进入影厅观看电影者立即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17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原因造成放映事故者: 一次性经济处罚800元,并视情况进行相应退票赔偿,情节严重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18未经允许擅自将外人带入、放入放映机房者: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200元,情节严重者,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二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或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19有传染性、危险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20员工必须对本影城的各项规章制度,工资制度、行为规范、福利待遇等进行保密。员工之间不得公开或私下对上述内容进行讨论或交流。为者立即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1.21违纪被除名者,接到除名处分通知后,当即交接工作和所持公物并于次日离职,并在十日内到财务事务部结帐,其与影城所签《劳动合同》随即解除。 2.2过失处罚细则 值班经理负责监督工作 ? 当班人员迟开各个部门负责的电源、灯、机器设备等。 初次:提醒警告,并由值班经理纪录在册。 二次:扣50元。 第一次修订2008年5月 —2— 保定天映影城 规章制度 三次:扣罚100元。 为此影响影城正常营业或声誉者扣罚300元。 ? 各部门员工站立时挺胸、收腹、沉肩。双腿略分开15公分。双肩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或背后,手背后时,左手放在右手手背上。头部端正,目视前方,面部表情自然,略带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依靠它物,不得插兜、叉腰、抱肩,不得前后叉腿或单腿打点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不得站立聊天。违者: 初次:提醒警告,并由值班经理纪录在册。 二次:作书面检查。 三次:扣罚50元。 ? 晚班由值班经理安排电器安全负责人,对各部门的机器设备(大堂、小卖部照明、票房照明及各厅空调、电脑各项电器设备及房门)进行关闭或检查,未尽到职责者。 初次:扣罚100元。如发生事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二次:扣罚200元。如发生事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三次: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 晚间工作人员在最后一场影片未结束的情况下不得换掉工服。违者: 初次:提醒警告,并由值班经理纪录在册。 二次:扣50元。 三次:扣罚200元。 ? 晚间工作时间不得擅自将非影城人员带入影城。下班人员不得长时间逗留在影城违者: 初次:扣罚100元。如发生事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二次:扣罚200元。如发生事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三次: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与工作有关的急事要先告知值班经理,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值班经理不在的情况下要告知同事后才能离岗。(除此之外视为脱岗)。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元; 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200元,并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直至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本部门员工未经值班经理批准,不得擅自调换班次,违者: 初次:扣双方各100元。 再次:扣双方各200元。 三次:扣双方各400元。 ? 未认真看交接本的内容,影响正常工作的。 初次: 提醒警告,并由值班经理纪录在册。 再次:扣100元。 三次:扣300元。 ? 工作过程中使用正确服务用语;声音要清晰、洪亮、热情、微笑。若未按照以上规定执行者: 初次:作书面检查。 再次:扣罚当事人50元。 三次: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屡教不改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 各部门每月抽查卫生三次。包括(地面、台面各种设备表面以及内部)卫生要责任到人。检查不合格者: 初次:扣罚当事人50元。 再次: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三次,一次性经济处罚200元,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屡教不改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 因违规操作造成机器损坏者,视其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 未认真看交接本内容,及填写交接本。影响正常工作的。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200元,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 丢失发票、擅自倒卖发票的(或将发票开给未购买影城标准票的) 初次:扣200元。 再次: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场务工作细则: (1) 当班人员监督保洁人员清理(放映厅内座椅、地毯、大堂地面、售票处外表面、海报灯箱电视等) 未按规定监督者: 初次:提醒警告,由值班经理记录。 二次:作书面检查。 第一次修订2008年5月 —3— 保定天映影城 规章制度 三次:扣罚当事人200元。 (2) 未将影城宣传品按要求位置摆放,及未在营业前检查出入口门者。 初次;提醒警告,并由主任纪录在册。 二次:作书面检查。 三次:扣罚50元。 (3) 检票时未按照要求使用分时段问候语和服务用语或没有微笑服务,及影片开演后没有为后来的观众带位者。 初次:提醒警告,由值班经理记录。 二次:作书面检查。 三次:扣罚50元。 (4) 开始营业后未将影厅散场门锁好止步带拉好。 初次:提醒警告,由值班经理记录。 二次:作书面检查。 三次:扣罚50元。 (5) 每十五分钟巡场一次,观察厅内温度并记录,巡场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巡场时不得坐在观众席上,不得在厅内靠墙站立。巡场时主动纠正不文明行为。巡场时发现厅内温度异常未及时调节者。 初次:提醒警告,并由主任纪录在册。 二次:扣罚50元。 三次:扣罚100元。 (6) 散场时,场务人员要告知观众通往地面和商场的方向。确保观众顺利到达地面及商场.违者:初次:作书面检查。 再次:扣罚当事人50元。 三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7) 散场时未仔细检查厅内遗留物品,造成观众物品丢失或其他问题者。 初次:作书面检查。 二次:处罚当事人50元。 再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8) 不得坐在观众席上监场。 初次:作书面检查。 二次:处罚当事人50元。 再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票房工作细则: 1、 早班未检查票价、核对拍片表,或已经查出问题没有及时通知业务。 初犯,一次性经济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200元,降一级或不得在次年升级; 再犯,一次性经济处罚500元,并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 没有服从业务要求或未按照出票规定擅自出票者。 初次:扣罚当事人200元。后果严重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再次: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3、 当月售票出错票类,三次并未造成退票者或全天总额无误者,不受处罚。(两个月试用期内,可允许新员工每月有50元的差额。两个月内的新员工售票时)长款,上缴到财务部门。当月内三次以上者长款当日上缴、短款赔偿后,并且相应处罚。 初次:扣100元; 再次:扣200元; 连续2个月每月出错三次以上者,调离本岗位。 4、 票房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负责接听电话,必须热情、有耐心解答客人提出的问题,如发现接听电话时态度恶劣等情况。 初次:警告并记录在册。 再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三次:调离本岗或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5、 票员在售票时间里,不得将票款及各种票券放在售票桌上,或在售票时间里清点。违反者: 初次:扣罚当事人50元。 再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三次:扣罚当事人300元。 6、 上班时间由于票房的特殊性,员工必须做到随手关门,如没做到,发生丢失现象,一律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初次违反:警告并记录在册。 再次违反:扣罚20元。 7、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用备用金,经部门主任或值班经理抽查发现备用金短缺。将视为挪用公款。第一次修订2008年5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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