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G过程性评测第五次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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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G

判断 第一章

1.我国国家赔偿法未规定立法机关的国家赔偿问题,也就是说在我国没有立法赔偿,只有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大类型。( 对 )

2.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判例的总和。( 对 ) 3.我国没有立法赔偿。( 对 )

4.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赔偿分为广义和狭义的含义两种。( 对 )

5.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判例的总和。 ( 对 ) 6.我国国家赔偿法适用于主权管辖的范围及全部领域,但不包括驻外使馆。( 错 ) 7.国家赔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而国家补偿通常发生在损害发生之前。( 对 ) 8.在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法院判决以及有法定解释权的机关作出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解释。( 错 ) 第二章

1.国家赔偿法内容结构上采用分别立法的形式。( 错 ) 2.我国国家赔偿包括间接损失赔偿,但不包括精神赔偿。( 错 )

3.在法国国家赔偿制度中,归责原则是公务过错为主,危险责任为辅。( 错 ) 4.1873年的勃朗戈判例正式确立了法国国家赔偿制度。( 对 )

5.国家赔偿法的表达方式上大量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的表述方式。( 对 )

6.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消除原有法律条文所存在的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增强立法的逻辑性与科学性。( 对 ) 第三章

1.归责原则体现了国家赔偿的价值取向。( 对 )

2.过错原则是以行为出发,评判行为本身有无欠缺或行为人有无主观故意和过失;而无错原则是从结果出发,有损害结果即导致赔偿,不以过错为前提。( 对 )

3.除对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的损害,对公民其他权益的损害,国家也应予赔偿。( 错 ) 4.我国国家赔偿将职务行为主体范围限定在行使行政职能以及司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工作人员。此外,还包括事实上执行公务的人员。( 对 )

5.违法原则与客观过错原则都是从行为出发,对行为进行评判,甚至于提拱的行为模式接近于重合,二者不存在原则区别。( 错 )

6.在我国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问题上,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采用直接因果关系。( 对 ) 第四章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对 )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对 ) 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对 ) 4.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对 ) 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 对 )

6.违法征收财产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但违法征用财产的不能取得国家赔偿。( 错 )

7.以殴打、虐待等行为致使公民身体伤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对 ) 8.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不是国家免责的理由。( 错 ) 第五章

1.凡参加了侵权的行政机关都有义务进行赔偿,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被请求的机关必须依法先予以赔偿。( 对 )

2.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其它任何机关均无权直接受理。( 对 )

3.行政赔偿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它需要的前提是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而且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 对 )

4.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应按刑事赔偿程序要求赔偿。( 错 )

5.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对 ) 第六章

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及其代理律师不得自行收集证据;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可以收集损害大小的证据。(对 )

2.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附带提出,此时不需要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

处理。( 对 )

3.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 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对 )

4.既有行政赔偿请求权,又有刑事赔偿请求权的受害人可以一并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 ( 错 )

5.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并不一定以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支付赔偿金或者返 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错 )

6.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不负证明责任。( 错 ) 7.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一定都是行政机关,原告也可能是行政机关。( 错 ) 第七章

1.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者必须是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有罪证据的公民本人。如果司法机关因某一公民提供伪证行为的误导而羁捕或错判了另一公民,国家的刑事赔偿责任不能被免除。 (对)

2.司法机关明知公民自己故意做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并且明知该公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仍将其羁押的,国家要承担赔偿责任。 (错)

3.公民无意间作出的误导司法机关认为其有罪的行为,导致其被羁押或错判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

4.精神病人以及醉酒的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被羁押的,国家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错)

5.被羁押的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没有犯罪事实,羁押错误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 6.刑事赔偿是指国家刑事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由国家通过赔偿义务机关依法给与的赔偿。(对)

7.刑事拘留以限制人身自由为目的,为了保障他人合法权益所以没有对公安机关规定拘留时限。(错) 第八章

1.选择刑事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考虑本国国情和便利请求人请求赔偿两个因素。 ( 对) 2.讯逼供以及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对)

3.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执行错误所造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应该作出错误的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保全措施的决定

以及作出错误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以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 对) 4.刑事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刑事侦查、检查、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 ( 对)

5.法律明确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当事人本人具有刑事赔偿请求人资格。( 错) 6.以财政部门作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是韩国。 ( 错) 第九章

1.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指国家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法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予以赔偿的程序。 (对)

2.赔偿义务机关虽作出予以赔偿决定,但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予履行。可以启动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错)

3.中级以上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1名以上审判员组成。 ( 错) 4.赔偿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数应为单数。 ( 对)

5.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错)

6.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办法,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

7.刑事赔偿复议过程由复议机构的主要承办人主持。 ( 对) 第十章

1.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原则: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的方式。 ( 对) 2.侵犯人身自由赔偿的计算标准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按月支付。( 错)

3.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3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 错) 4.我国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其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 对)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 对)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对)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 对) 8.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对) 第十一章

1.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一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 错)

2.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不包括被羁押期间。 ( 对)

3.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对) 4.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 ( 对)

5.对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 对) 第十二章

1.空间效力:我国国家赔偿法适用于主权管辖的范围所及全部领域即领土,包括陆地、水域以及底土和上空,此外还包括驻外使馆和在领土外的本国船舶或飞机,即延伸意义的领土。 (对)

2.对人的效力:第一,对中国公民的法律效力。适用于在中国领域范围内的一切中国公民。第二,对外国人的法律效力。适用于在中国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实行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 ( 对)

3.时间效力:指法律生效和失效时间,以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时间有无溯及力的问题。第一,法律的生效。第二,法律的失效,第三法律的溯及力。 ( 对) 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

5.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火灾现场扑救,消防车在途中由于行车过快,不幸将一骑自行车人撞成重伤。受害者有权向消防部门提起国家赔偿。( 对) 6.赔偿请示人要求赔偿必须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1995年1月1日实施。( 对)

8.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对) 单项选择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qt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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