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管理程序(EICC5.1版)

更新时间:2023-11-05 20:4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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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管理程序

一、 目的:

规定公司 EICC 管理体系(含劳工、商业道德、环境和健康安全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收集、登记、识别、传达、保存、 更新、定期评估的管理方法,对可控或可施加影响的因素进行正确有效的评估,确保公司生产、 活动符合 EICC 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 EICC 管理体系(含劳工、商业道德、环境和健康安全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收集、登记、识别、传达、保存、 更新、及遵守情况评估管理。

三、 职责

3.1、总务部门负责整理、登记、识别、发放及保存适用于公司 EICC 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

汇 总各部门的评估情况。

3.2、总务部门负责组织对员工 EICC 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教育培训;负责收集

劳工、 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方面以及工程承包方、政府机构、社区邻居、员工等相关

方的要求和期 望。

3.3、营业部门负责收集客户在 EICC 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

3.4、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的各类活动符合EICC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遵守情况的评估。 3.5、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写和审核〈合规性评估报告〉。 3.6、最高管理者批准〈合规性评估报告〉

四、运作说明

4.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范围包括:

1) 国家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标准; 2) 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标准; 3) 行业协议;

4) 客户对公司在 EICC 方面的要求和期望。 5) 相关方对公司在 EICC 方面的要求和期望。 4.2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收集:

1) 总务部门实时引用上级公司发来的文件;

2) 各部门从新闻媒体、专业学术组织、专业杂志、互联网中有关劳工、职业健康安

全和商业道德的网站等渠道获取的国家有关贸易、人权、劳动社会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发布信息;

3) 营业部门实时保持与顾客的沟通,通过接收其发送资料来收集有关 EICC 方面的

要求;

4) 法律法规的识别和收集至少每个季度做一次。

4.3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登记

1) 各部门将所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记录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

集记录表〉上,交 到总务部门,由总务部门统一汇总,作成〈环境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收集清单〉。

2) 总务部门每个季度对识别和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评审,登记在<

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中,交由劳工、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管理者代表批准。

3) 法律法规的登记和更新至少每个季度做一次。

4.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传达

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批准、发放和保管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2) 总务部门对确定适用于本公司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以确

保员工清楚与他们 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具体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执行

3) 必要时,各部门应将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中的具体条款或要求

纳入公司各级文件中, 以确保员工能贯彻执行。

4.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评估

1) 评估时间

劳工、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且两次之间不超过12 个月(一般在内审后、管理评审之前进行),对公司适用的劳工、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的法 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与遵守情况进行评估。

2) 评估内容

a. 劳动用工情况,如:童工、工作时间、劳动者保护等; b. 工作场所的环境对人体的伤害; c. 目标、指标的监测;

d. 监测设备、仪表、仪器的管理和维护; e.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f. 劳工、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 g. 内审结果。

3) 评估方式

a. 各部门主管部长每年定期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逐项进行评价,如有违反或实际操作不到位的情况,填写〈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集清单〉中,上报总务部门。

b. 总务部门汇总各部门的评估情况填写〈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集清单〉中的“符合性 评价结果”栏并提交劳工、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管理者代表,作为公司法规符合性的评估依据。

c. 劳工、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管理者代表每年定期根据总务部门提供的评估汇总表,组织各部 门负责人对公司总的法规符合性进行评估

d. 总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成〈合规性评估报告〉,报劳工、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管理者代 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评估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e. 对评估发现的不符合项,劳工、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管理者代表应提出,并要求责任部门改 善,并跟进改善的情况。

4.6 记录存档与发放

1) 各种记录的保存按《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2) 〈合规性评估报告〉由总务部门负责保存与发放,发放范围由劳工、职业健康

安全、 商业道德管 理者代表确定。

五、相关文件与记录

QEP-7-01 《文件控制程序》 QEP-7-02 《记录控制程序》 QR-E-004 〈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清单〉 QR-E-023 〈合规性评估报告〉 QR-E-041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集记录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qr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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