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qq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更新时间:2023-03-19 06:06: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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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qq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qq县地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北部。属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全县现辖24个乡镇、170个村、3个社区、610个组,总人口17.9万人,其中彝族人口占88.3%。2009年,全县GDP12.8亿元,其中第一、第

二、第三产业比重为34:32:34,人均GDP7180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031万元,财政总支出6.12亿元,本级收入不及支出的10%,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基层干部的经济待遇非常差。

一、qq县乡镇公务员队伍现状

截止2010年末,qq县共有行政编制951个,事业编制2877个;全县实有乡镇公务员856人,其中:县级机关584人,乡镇272人。乡镇公务员中:女65人,少数民族211人,中共党员217人;按学历层次:大学本科54人,大学专科85人,中专及以下133人;按年龄结构:35岁以下109人,36至40岁64人,41至45岁48人、46至50岁30人,51至54岁15人,55岁及以上16人。按职务分:正科级领导职务44人,副乡科级领导职务97人,相当乡科级正职职务12人,相当乡科级副职职务42人,科员37人,办事员及其他人员40人。

二、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乡镇公务员由于体制和历史遗留等原因,服务管理对象摊子越来越大,机构设臵、人员编制却越来越少,已不能适应管理当前社会事务的需要。

(一)总量变化不大,年龄结构老化,学历层次不高

截止2010年底,我县乡镇公务员总数仍未突破300人,35岁至45岁的干部占乡镇公务员总数的41%,中专学历干部占乡镇公务员总数的49%,总体虽成增长趋势,但年龄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普遍不高,各级政府能否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关键取决于乡镇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然而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基层乡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却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妥善解决和提高。

(二)编制数量控紧,升迁空间太小,工资待遇太低

实施《乡镇公务员法》后,明确提出乡镇一级不设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的非领导职数。这极大的伤害了乡镇公务同工作积极性,乡

镇公务员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职能运行中,担负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规划、组织、指挥和贯彻执行的重要责任。很多乡镇公务员一生在乡镇工作,有的干部20多岁就干副科级干部了,一干三十年、四十年,直到退休最高职务还是就是副科级。因职务低,工资待遇无法提升,导致了许多乡镇公务员,缺乏工作积极性,甚至,认为干和不干都一样,工作环境不会变,工资待遇不会变,社会地位不会变,就混天渡日,得过且过,严重阻碍了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减缓了县级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势头。

(三)工作环境复杂,专业人才短缺,难以干出成绩

工作环境相对复杂,主要表现在人际关系的复杂化,干得起事的,永远都干事,干不起事的,永远都闲着,无事可干,待遇工资却不会少一点。不利于调动广大乡镇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专业人才又少,很多懂电脑、懂技术的工作人员都是从教师等队伍抽调或借用,常常出现外行指导内行,不指导不出错,一指导出大错的情况。

(四)用人机制僵化,岗位交流不畅

在干部的选拨任用上,下派任职多,从基层提拔少。乡镇干部交流少,有的同志在一个乡镇一干就是一二十年,容易滋生工作惰性缺乏创新能力,缺少活力。

(五)制度缺乏刚性,退出机制不活,淘汰更新不严

我县规定领导干部凡年满50周岁,就必须退居二线。而很多乡镇领导干部退下后,仍然留在原乡镇工作,形成了单位不方便管理,不好安排工作,只占编制,不做事的情况;而个人想发挥余热干点事的,又没有方便的工作平台,无法适应退居二线的工作和生活的情况。至于末位淘汰制,也是停留在口头,没有落实到工作中。从而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发展,无法与人事制度改革接轨。

(六)《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

在《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上,重学习,轻落实,很多条款写在纸上,无法落实到工作中去。每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多数未满《公务员法》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就以上挂、借用的方式到县级机关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给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无法安心工作。

三、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实践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乡镇公务员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体现到乡镇公务员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贯穿于每个环节,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良好机制。针对以上情况,我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从而更好的建设乡镇公务员队伍。

(一)认真贯彻落实乡镇公务员法配套政策,加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为使乡镇公务员管理形成制度化、体系化,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配套政策法规,我县结合实际,抓好这些配套法规贯彻落实,认真清理和规范了与之不相符的乡镇公务员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文件。同时,加强了对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特别是把是否违规进人、是否按照标准、条件、程序和职数选配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增强乡镇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建立良好的舆论氛围,给予乡镇公务员正确的引导。

(二)加强培训,提升乡镇公务员素质,充分调动乡镇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乡镇公务员工作内容包罗万象、千头万绪、琐碎具体,必须具备较高的心理素质和工作压力承受能力,对乡镇公务员培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对乡镇公务员培训,即能提高乡镇公务员自身素质,又能促进工作的开展。把乡镇公务员培训当作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作一种投入。乡镇公务员培训教育作为培养人才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重点工作,也是一种出人才、出效益、出生产力的投入,它能够增长乡镇公务员的知识,开发乡镇公务员的潜能,培养乡镇公务员的创造能力,提高乡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乡镇公务员通过不断学习,接受培训教育,进行“充电”,也能够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具备竞争力后,产生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乡镇公务员交流任用制度

近几年来,我县陆续制定和转发了一系列规范乡镇公务员交流任用工作的文件,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乡镇公务员交流任用制度体系。其中包括《qq县干部管理规定》、《qq县组织人事联系会议制度》等。这些工作制度的逐步健全,为实现乡镇公务员的适才适岗以及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为更好的建设乡镇公务员队伍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要建立健全乡镇公务员关爱激励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乡镇公务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公务员法》施行以来,为规范乡镇公务员施政行为,制发了《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公务员队伍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使全县乡镇公务员队伍管理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在非领导职务职数设臵上,要向县、乡(镇)倾斜,增加非领导职数,解决在职乡镇公务员因领导职数限制不能进班子而职级待遇不能够得到提高的现状,使他们在政治上能看到希望。二是要切实保障乡镇公务员的经济利益。建立绩效挂钩的薪酬机制,区别县乡公务员内部工作绩效的不同,同职级不同岗位间工作难度、责任的差别等,逐步将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难度的高低、工作质量的优劣等因素引入收益分配。制订和落实工资制度向乡镇倾斜的相关政策,对连续在乡镇工作达一定年限的,可以高定工资级别档次等。对长期在乡镇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同志,还可以考虑设立相应的乡镇工作津贴,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工作。确保乡镇公务员能“下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五)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强化监督制度,大力推行竞争上岗 考核工作是乡镇公务员日常管理的基础。我们应结合实际,通过开展行风评议、聘请特约监督员、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不同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并把乡镇公务员服务的对象对其工作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作为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对有过错的乡镇公务员要及时的纠正、处罚。要逐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对乡镇公务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引导、激励乡镇公务员恪尽职守,廉政勤政。基层乡镇公务员的选拔任用,除特殊职位外,应当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

乡镇公务员是党加强同农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直接实践者,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实施者,其思想状态对基层建设的作用和影响直接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基础的巩固。因此,如何建设乡镇公务员队伍,能否调动基层乡镇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着我们这些基层县、乡(镇)的经济、社会事业能否稳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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