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化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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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焦化厂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安全、顺利、有序推进,特制订本制度。 1 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焦化厂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焦化厂各层、各级人员。 3 基本原则

3.1 各级领导在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中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行政领导负责制,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和“谁签字、审批谁负责”等安全管理原则,各级领导应认真执行本制度,做到“恪尽职守,责任明确”,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3 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五同时原则”的安全管理原则,相关人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3.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遵章守纪,坚持标准化作业,恪守职责,对本岗位(工种)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 内容

4.1 焦化厂第一副厂长安全职责

4.1.1 对本单位或本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1.2 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执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规定、决定等; 4.1.3 认真组织制定、审查和落实本单位或本条线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1.4 认真组织综合和专业安全检查,对安全防范措施、隐患的整改等情况,及时安排力量落实解决,对本单位或本条线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解决; 4.1.5 认真组织制定切合本单位或本条线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考核及奖惩;

4.1.6 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各类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4.1.7 发生伤亡事故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按权限组织、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4.1.8 建立健全本单位或本条线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督促并支持其有效开展工作。

4.1 焦化厂常务副厂长安全职责

4.1.1 协助分厂一把手对本单位或本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工作;

4.1.2 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执行分厂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规定、决定等; 4.1.3 认真组织制定、审查和落实本单位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1.4 配合分厂一把手认真组织综合、专业安全检查,对安全防范措施、隐患的整改等情况,及时安排力量落实解决;

4.1.5 认真组织制定切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考核及奖惩;

4.1.6 配合做好对分厂各专业条线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4.1.7 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各类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4.1.8 发生伤亡事故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按权限组织、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4.2 焦化厂安全科副科长安全职责

4.2.1 协助分厂一把手全面抓好本单位或本条线安全生产工作; 4.2.2 做好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安全生产活动记录;

4.2.3 组织开展分厂级安全教育,配合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与持证上岗工作,督促做好新工人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4.2.4 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分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检查、分析、布置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2.5 负责制定本单位或本条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4.2.6 做好本单位或本条线生产和检修中安全措施的制定,并督促其落实;

4.2.7 组织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4.2.8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和管理上分析事故原因以及防范措施的制订; 4.2.9 制定本条线、区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并定期组织实施分厂级预案的演练。

4.3 焦化厂设备科科长(机械)安全职责

4.3.1 协助分厂一把手抓好设备条线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4.3.2 负责审批和组织分厂设备大、中修计划时,同时做好检修及危险作业安全方案的审查审批,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4.3.3 审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气等动力设备及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3.4在组织、调查、分析设备事故时,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在事故处理中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4.3.5定期主持召开设备条线的专业例会,听取车间以及设备委外单位的安全工作汇报,全力支持车间及设备委检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分析本条线安全工作状况,及时提出本条线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4.3.6 向分厂一把手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7做好设备委外检修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安全资质审查,落实安全职责,督促设备委外检修单位签订安全承包合同;

4.3.8 负责对车间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促管理,在分管条线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4.4 焦化厂设备科副科长(电气)安全职责

4.4.1 协助分厂一把手抓好电气条线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4.4.2 负责审批和组织分厂电气设备大、中修计划,负责供配电系统检修、倒电作业等涉电危险作业方案的审核审定,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4.4.3 审查供配电系统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4.4 在组织、调查、分析电气设备事故时,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在事故处理中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4.4.5 定期主持召开电气条线的专业例会,听取车间以及设备委外单位的安全工作汇报,全力支持车间及设备委检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分析本条线安全工作状况,及时提出本条线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4.4.6 向设备科一把手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7 做好设备委外检修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安全资质审查,落实安全职责,督促设备委外检修单位签订安全承包合同;

4.4.8 负责对车间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促管理,在电气条线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4.5 焦化厂技术科科长安全职责

4.5.1 协助第一副厂长、第一副书记抓好生产工艺条线安全管理工作;

4.5.2 支持安全科的工作,及时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生产工艺条线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 4.5.3 向第一副厂长、第一副书记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安全工作决议涉及到生产工艺条线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5.4 及时研究解决焦化厂生产工艺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做到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5.5 组织协调生产工艺条线各车间的大、中修工作,对安全方案进行审定; 4.5.6 按“五同时”规定,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项生产任务; 4.5.7 定期研究分析本条线安全工作状况,及时提出本条线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4.5.8 参与审定焦化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并协助安全科组织实施焦化厂预案的演练;

4.5.9 督促各车间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断进行修订完善,负责审定把关,并报第一副厂长审批。

4.6 焦化厂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4.6.1 协助分厂一把手抓好基础管理条线安全管理工作;

4.6.2 负责修订完善安全管理方面的考核与处罚规章制度,对安全违规情况落实责任考核; 4.6.3 建立保证安全生产的政治思想工作体系,教育党员、干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起到遵章守纪的模范带头作用,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4.6.4 协助第一副书记开展党员身边安全“两无”(个人无违章、生产无事故)活动,在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时,把安全工作和安全绩效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4.6.5 严把新员工入厂关,组织对新进厂员工进行分厂级安全教育,然后再分配到相关部门、车间,并对所在车间开展四级安全教育的情况进行检查;

4.6.6 负责劳动纪律和劳护用品穿戴情况检查工作,对劳动纪律松弛的,应予以制止;对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罚; 4.6.7 应把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的教育、考核内容;协助和支持分厂安全科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制订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 4.6.8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督促和协调解决影响职工安全健康问题;

4.6.9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动态的报道,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4.7 分厂调度长安全职责

4.7.1 在分厂领导下抓好三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7.2 按“五同时”规定,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项生产任务;

4.7.3 督促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在三班的贯彻实施; 4.7.4 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规定、决定等;

4.7.5 检查督促工人执行“三大规程”,执行标准化作业,制止和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纪违规行为;

4.7.6 发生事故或遇有事故险情时,立即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抢救伤员或指挥

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保护现场。 4.8 焦化厂安全员安全职责 4.8.1 在安全科长的的领导下,负责部门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工作,协助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指导,有权直接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4.8.2 参与制订、修改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8.3 协助车间领导申报和落实安全措施项目,并积极解决车间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4.8.4 凡生产工艺过程的改进、操作方法的改变,或使用新技术,必须负责制订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8.5 按上级要求搞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车间安全管理台帐,并按规定上报有关安全信息资料;

4.8.6 协助车间领导组织开展好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积极配合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等工作;

4.8.7 协助和督促各班组长开好周二安全活动和事故分析会议等,做好安全活动、会议记录,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4.8.8 协助班组长搞好“安全合格班组”、“青安杯”的安全建设工作; 4.8.9 协助车间领导定期开展好安全自查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落实考核,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车间领导进行协调处理,并制订整改计划;

4.8.10 负责督查本部门职工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4.8.11 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掌握防寒防冻、防暑降温、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情况;

4.8.12 协助和督促班组长开展班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8.13 每天对施工及调试等现场进行跟踪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4.8.14 协助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组织好事故分析教育;

4.8.15 负责部门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及检查工作;

4.8.16 配合做好车间生产和大中修措施方案的制订,并认真审查作业方案,督促其落实好安全措施;

4.8.17 参加车间重大危险作业(包括煤气作业)方案的制订,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要求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工作。 4.9 焦化厂设备员安全职责

4.9.1 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设备员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焦化厂各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9.2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9.3 参加周三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认真参与“三不伤害”活动,坚决搞好安全互保、联保;

4.9.4 服从领导和接受安全员的安全指导,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9.5 协助现场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以整改单的形式督促整改。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要求操作人员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9.6 协助检查焦化厂设备委外单位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4.9.7 协助检查焦化厂的设备运行和安全生产设施(附件或工具等)齐全完好和可靠有效等情况;

4.9.8 积极参加隐患整改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4.10 焦化厂管理员安全职责 4.10.1 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10.2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10.3 协助领导负责修订完善安全管理方面的考核与处罚规定,对安全违规处罚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4.10.4 协助领导修订完善分厂五层次挂钩指标考核规定,每月审核五层次挂钩考核汇总情况;根据全厂安全监督员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抓好指标考核;

4.10.5 参加周三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认真参与“三不伤害”活动,坚决搞好安全互保、联保;

4.10.6 协助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10.7 配合对劳动纪律和劳护用品穿戴情况检查工作,对劳动纪律松弛的,应予以制止;对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罚;

4.10.8 积极参加隐患整改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4.11 焦化厂工艺员安全职责

4.11.1 在技术科长的带领下,协助督促车间对生产工艺条线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配合安全科进行生产工艺条线的安全隐患排查;

4.11.2 认真执行本条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对于生产中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11.3 配合参与制定生产工艺条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及大修、改造、调试的生产安全方案等;

4.11.4 积极参加分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不违章冒险作业,牢记“三不伤害” 。

4.11.5 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掌握一般的事故应急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4.11.6 配合安全科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4.12 各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4.12.1 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12.2 编制车间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12.3 组织员工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考核工作,对职工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教育,定期检查并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

4.12.4 每月(周)组织并参加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无能力解决的及时上报申请解决,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控制措施;

4.12.5 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时解决和整改事故隐患;教育和督促员工遵章规范操作并进行考核,制止、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4.12.6 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将安全工作列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4.12.7 合理安排劳动组合,不得指派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的人员独立上岗作业,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稳定,未经组织劳资处、生产安全处等部门许可不得随便更换特种作业人员; 4.12.8 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并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确认、指挥和监护;

4.12.9 在组织检修生产设备时,同时检修安全设施,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4.12.10 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于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要组织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事故教育;

4.12.11 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置规程,组织员工学习并演练。 4.13 各车间副主任(机械)安全职责

4.13.1 对本车间机械设备及检修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3.2 编制车间年度、季度、月度机械条线的安全检修工作计划和安全检修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13.3 组织机械检修人员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对机械检修人员的安全检修教育培训和安全检修技术考核工作,对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教育,定期检查并参加检修安全日活动;

4.13.4 每月(周)组织并参加车间机械设备及检修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无能力解决的及时上报申请解决,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控制措施;

4.13.5 加强机械检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时解决和整改事故隐患;教育和督促检修人员规范检修操作,并进行考核、制止,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4.13.6 定期对机械条线检修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将安全工作列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4.13.7 合理安排检修组合,不得指派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的人员独立作业、指挥及监护检修作业,定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及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期,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稳定,未经组织劳资处、生产安全处等部门许可不得随便更换特种作业人员;

4.13.8 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并落实, 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确认、指挥和监护;

4.13.9组织机械检修设备时,检查好安全设施,在组织检修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制止冒险检修;

4.13.10 在检修时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于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要组织 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事故教育;

4.13.11 制定、落实安全检修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置规程,组织检修学习并演练。 4.14 各车间副主任(电气)安全职责

4.14.1 对本车间电气设备及电气设备检修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4.2 编制车间年度、季度、月度电气条线的安全检修工作计划和安全检修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14.3 组织电气条线人员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对电气检修人员的安全检修教育培训和安全检修技术考核工作,对参加电气检修的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教育,定期检查并参加检修安全日活动;

4.14.4 每月(周)组织并参加车间电气条线设备及检修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

安排落实解决;无能力解决的及时上报申请解决,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控制措施;

4.14.5 加强电气检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时解决和整改事故隐患;教育和督促检修人员规范检修操作,并进行考核、制止,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4.14.6 定期对电气条线的检修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将安全工作列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4.14.7 合理安排检修组合,不得指派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的人员独立作业、指挥及监护检修作业,定期检查电气人员的电工特种作业取证及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期,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稳定,未经组织劳资处、生产安全处等部门许可不得随便更换特种作业人员;

4.14.8 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并落实, 指定专人负责检修安全确认、指挥和监护;

4.14.9 组织电气设备检修时,检查好安全设施,在组织检修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制止冒险检修;

4.14.10 在检修时发生触电或其它事故后,要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于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要组织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事故教育;

4.14.11 制定、落实电气条线的安全检修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置规程,组织检修学习并演练。

4.15 各车间副主任(工艺)安全职责

4.15.1 对本车间生产工艺、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5.2 编制车间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工艺、质量条线的安全检修工作计划和安全检修的技术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15.3 组织生产工艺、质量条线人员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对生产工艺、质量条线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生产工艺、质量条线的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教育,定期检查并参加检修安全日活动;

4.15.4 每月(周)组织并参加车间生产工艺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无能力解决的及时上报申请解决,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控制措施;

4.15.5 加强生产工艺、质量条线现场安全管理,及时解决和整改事故隐患;教育和督促生产工艺、质量条线人员规范操作,并进行考核、制止,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4.15.6 定期对生产工艺、质量条线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将安全工作列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4.15.7 合理安排生产操作,不得指派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的人员独立作业、指挥生产,定期检查作业人员的标准化作业,保证生产工艺、质量条线的正常稳定;

4.15.8 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并落实, 指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确认、指挥和监护; 4.15.9组织生产时,检查好相关安全设施,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 4.15.10 在生产时发生安全或其它事故后,要及时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于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要组织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事故教育;

4.15.11 制定、落实生产工艺、质量条线的安全检修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置规程,组织检修学习并演练。

4.16 班(组)长安全职责

4.16.1 在车间领导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16.2 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在班组贯彻实施;

4.16.3 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规定、决定等,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台帐及安全生产活动记录;

4.16.4 经常教育、督促工人学习和执行“三大规程”,执行标准化作业,制止和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纪违规行为,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4.16.5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并演练;

4.15.6 教育和督促员工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控制措施;

4.16.7 负责本班组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合理堆放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品杂物,做到文明生产;

4.16.8 定期或经常性地组织班组安全检查,督促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自查,并及时做好问题的整改,对检查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4.16.9 组织好每周二安全日活动,并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听取工人和安全员意见,不断推动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4.16.10 开好班前、班后会,根据生产特点及工人思想状况,具体布置安全生产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生产,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16.11 执行四级安全教育规定,负责新进厂员工的班组级安全教育,详细交待生产工艺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认真传授安全生产操作技术知识,对新工人指派师傅或安全监护人;指导填写“三不伤害防护卡”,落实安全互保对子;未经安全考核合格的,不得安排其独立上岗作业;

4.16.12 杜绝违章作业,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遇有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指挥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汇报领导;

4.16.13 发生伤亡事故或险肇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 4.17 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4.17.1 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17.2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17.3 参加周二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认真参与“三不伤害”活动,坚决搞好安全互保、联保;

4.17.4 服从领导和接受安全员的安全指导,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17.5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个人或岗位生产设备、设施、工具、器具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4.17.6 负责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如实填写点检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17.7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检查并确认本岗位(工种)的设备运行和安全生产设施(附件或工具等)齐全完好和可靠有效等情况;

4.17.8 保持现场整洁,爱护安全装置与设施,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17.9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险肇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 4.17.10 积极参加隐患整改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焦化厂 20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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