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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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桐庐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 实施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师德考核合格为前提,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依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绩贡献。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绩效考核三结合”原则,考勤、考量、考绩与考德相结合;平时过程考核与学期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根据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差距适当。

三、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考勤奖(约10%):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月发放。

2.课时(工作量)津贴(约35%):主要考核教师工作量及超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3.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约40%):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学期结束后由学校各部门对教职工考核后发放。

4.节假日福利等其它项目(约15%):(两次开学、教师节、国庆节、元旦、五一)6个节假日进行发放。

四、经费来源:县教育局按在职在编人数下拨的学校奖励性绩效经费。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程序

一、考核的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核的程序

(一)组织领导

1、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何国民

副组长:孙松海、程红鑫、周小林

组员:吕学辉、李军、郭元春、徐斓、钟亚英、罗云、汤美君、戴光耀、杨小丽、童盛华、吴刚、林文立、朱永刚、严玉涛、宋力群

2、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何国民

副组长:程红鑫、周小林

组员:李军、童海峰、周文伟、吕学辉、李斌、汪玉林、陈达、王晨 3、教师绩效考核监督协调小组 组长:孙松海

组员:吕学辉 王增英 皇甫苏琴 朱永刚 (二)工作程序 1、月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项目:月考勤奖、教师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含其它工作量)奖、月班主任考核奖、月管理人员及其它工作岗位考核奖。考核结果校内公示,教师咨询,公示时间5天。

2、学期绩效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项目:班主任学期工作考核、管理人员及其它工作岗位学期考核奖、学期教育教学成果、教职工学期考核等。

(1)相应人员按照德勤绩能和岗位职责进行学期个人总结,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

(3)考核结果公示5天,并存入教师档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诉。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一部分:考勤奖(约10%)考核发放细则(办公室考核)

根据教师出勤与病事假情况考核发放,按12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发。

教师的各类请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具体标准执行。产假、哺乳假一月累计15天以上者按《桐庐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当月不发月考勤奖。

①病假规定:连续一周以上的病假,需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后确需病休的病休证明,并附诊断书;15日以上病假须到局人事科备案,否则当事假论处。 ②事假规定:月累计一周及以上的需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

③旷工3天及以上者不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已计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回),并可根据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④ 15天以内的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减半扣,如当月考勤奖扣完则在其它奖中扣除。

⑤周一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集体备课、学校各类活动及公益劳动无故不参加一学期累计达5次按事假一天处理。

⑥每位教职工须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内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外出则需向当日行政值日请假,超过半天的需向办公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学校行政不定时组织抽查,情节严重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部分: 课时(工作量)津贴(约35%)考核及发放细则

(教务处、学生处、办公室考核)

根据教师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工作量、节假日加班、早读、晚自修管理、值周值日等情况考核发放。 一、月工作津贴奖:

满学校正常工作量按300元/月标准计发,全年发放十个月。如缺勤的按缺勤的天数不以发放。

(1)根据教育局的指导意见和本校实际,在学年聘任时确定本校各位教职工工作量。超课时每节加10元,不足课时每节扣5元。 (2)说明:

①学校中层以上在编干部每周兼课工作量为:正校级为2-4节、副校级及符合桐教组[2006]23号文件退离岗位的校级领导为语数外1个教学班,其它学科为6-8节,中层为6-12节。

②学校部分岗位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可折算标准课时计入工作量。不满标准课时工作量的教职工应接受学校其他工作安排,补足工作量;由于本人原因及要求而未满工作量的,按实际课时计。

③未直接任课的教职员工按工作量多少、责任大小来核定计算工作量。 ④代课按每节10元计。

⑤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其周课时工作量可根据学校实际作适当照顾。

⑥由学校批准的各类学生社团(指与县以上文艺调演、运动会、学科竞赛等各项比赛无关的活动)每周正常开展训练活动的辅导组织,以每社团一名辅导老师按学校规定及实际开展次数,每次10元的标准,按学期统计核实后计发。 ⑦每位教师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指学校需要但不计报酬的临时性或指定工作。 二、其它工作补贴 1、值岗补贴:

①早读管理:每人每天3元。

②晚自修初三每晚30元,初一初二每晚20元。

③每学期每位教师监考不得少于6场,每超过1场每场补贴10元,不足1场每场扣10元,阅卷纳入教师工作职责范围,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统一安排,缺席者纳入考勤。

④值日值周:每天20元。

⑤中层及后勤职工平常工作一般不计加班,假期超过5天以上的加班每天补贴20元、婚假等提前上班30元/天。值班补贴每天20元。 2、管理岗位津贴

①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校级领导的考核由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奖励由学校与教职工同时计发。年度考核奖励由县教育局考核计发。 ②根据《桐庐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学校中层正职(工会主席)岗位津贴按不低于班主任津贴平均数计发,中层副职按0.9计。

③年级主任:按所在年级班主任考核的平均数计,年级值日不发补贴。 ④教研组长(含心理辅导室负责人)、备课组长分别按每月80元、60元标准,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按每月100元标准,发放时,每月预留50%期末依照《三合中学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⑤楼层长按每月80元标准发放,参与年级值日不发补贴,发放时,每月预留50%期末经教师评议、考核后发放。全校兼职生活指导按每月150元标准发放。 ⑥以上均按实际工作月发,兼职系列职务的(班主任、楼层长、生活指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除外)按最高岗位工资发,不累计。

第三部分: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约40%)发放细则 (校长室、学生处、教务处、教科室考核)

一、团队质量奖:根据教师的学科质量,以备课组为单位按每人500元/学期的成果奖标准计发进行奖励,具体见附件《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研组、备课组考评办法》。不直接任教的按学校分配的工作通过综合考核后发放。

二、班主任考核奖励:分月考核奖、学期考核奖。根据《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班主任考核办法》,按班主任工作实绩和班额大小适当拉开差距考核发放,其中月考核奖每班平均100元/月,全年发放十个月,学期考核奖每班平均250元/学期。 三、管理岗位考核奖励:包括中层干部(中层副职按0.9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楼层长,从每月的岗位津贴中分别预留30%、50%学期末通过民主测评等形式,学校行政结合教职工的民主测评进行综合等级评定后发放。

四、符合桐教组[2006]23号文件退离岗位的校级领导根据原则上参照学校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实行考核计发。

五、根据教师的教科研成果、各类比赛、辅导学生竞赛及其它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成果按学期考核发放。见附件《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六、中考成果奖:见附件《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中考成果奖奖励办法》 七、学期考核奖: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每学期考评一次,按每学期1000+X元(视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而定,确保每学年全部发完)进行考核发放,以考核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每学期以合格为基数每档相差50元,不合格不发。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已计发的奖励

性绩效工资扣回)。见附件《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职工学期考核办法》

第四部分: 节假日福利(约15%)发放细则

节假日福利按每人1800元/年在(两次开学、教师节、国庆节、元旦、五一)6个节假日进行发放。

第五部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师德要求(校长室负责考核)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情况。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已计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回)。并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

①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 ②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从事有偿家教影响较大经举报核实的; ④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 ⑤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⑥以非正当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 附则

一、考核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考核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全校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各职能处室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绩效考核。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好学校各项绩效考核细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考核组工作人员要按照分工、对照条例,认真细致做好各项考核。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致使考核数据严重失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宣传、严肃纪律。要加强绩效考核办法的宣传力度,让教师了解考

核细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促进学校工作、促进教师发展的作用。严肃考核工作纪律,教师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的,要按照规定逐级反映,对以非正当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按上级规定查处。

二、本办法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具体发放金额系2009年度局定额度,后续年度的具体发放金额以教育局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及相关附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研组、备课组考评办法》

2、《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3、《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中考成果奖奖励办法》 4、《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5、《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职工学期考核办法》

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教研组、备课组考评办法(试行)

考核项目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 团队合作10分 完成学校分 配的教学工作,乐于奉献,团结协作;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教研组目标明确,安排具体,措施落实,教研组 内团结、和睦,教研气氛民主、浓厚。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计 分 办 法 自终责任评 评 部门 1、迟到扣1分/节,旷课扣32、计划中活动开展因主观原因未落实扣2分/次 教务处 5 分/节;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oi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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