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检测控制程序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6-30 05:4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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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名称 1、 2、 3、 3.1 南 邮 条 码成品检测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NYQⅡ005 A 2008.08.01 版 本 生效日期 换版日期 目的: 适用范围: 定义: 成品:指已完全满足顾客的需要的产品,它包括以下几类成品: 对成品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保只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成品才能出货。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成品的检验和测试。(包括委外加工的成品) 3.1.1 普通成品:在此指从未经过最终检验和测试的成品; 3.1.2 委外加工品:在此指由我公司委托其它单位加工而又以我公司名义出货的成品; 3.1.3 复检品:指曾经最终检验和测试但存于成品仓六个月以上在出货时需重新进行检验和测试的成品; 或者是已判定为不合格经处理后重新报检的成品。 3.2 成品批:在此指同一工单号的成品,同一工单号可以分为几个成品批送检。 4、 4.1 4.2 4.3 4.4 权责: 生产部:负责成品的送检和入库; 质量部:负责成品的检验,判定和标识; 成品仓:负责成品的入库,保存和出货,负责委外加工品和重新检验品的送检和入库; 营销部:负责与客户的联络。 5、 5.1 5.2 5.3 5.4 5.5 5.6 支持性文件: 《ISO 9001:2000国际标准》 《质量手册》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检验和测试状态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制程检验标准》 6、 6.1 程序: 生产部将自检合格的普通成品批(可以无外包装)送至"检验区",与其它物品批分隔,挂上"待检验"标识牌,成品仓将委外加工品送至"检验区",与其它物品批分隔,挂上"待检验"标识牌,通知成品检验员进行检验。 6.2 6.3 6.4 质量部成品检验员依据样张、图纸、《工艺施工单》及各单式行、企业标准,《制程检验标准》、《进料检验标准》,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成品在送检时若没有外包装或是送检后需重新更换外包装的,成品检验员必须在包装后对包装状况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说明书类产品重点检查:标识、包装、材质、印刷内容、印刷质量、颜色、尺寸、装订质量、 裁切质量、耐久性,无碳纸加显色、联位、流水号等项目;条码不干胶加条码码制、条码可读性、流水号、粘接性、持粘性、排废等项目。 6.5 检验方案:正常情况下:每批按10%抽样但不能少于5件(不足时全检),测量类项目(如尺寸)取5件(不足时全检),破坏性试验(如粘性)取3件(不足时全检),当C类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3件或A、B类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1件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批。特殊情况下或客户有要求时进行加严检验:加严检验按20%抽样,判定规则同正常情况。复检品的检验同加严检验。 6.6 成品检验员将检验情况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上,并进行初步判定后送部门主管审核。 共3页 第2页

文件 名称 6.7 6.8 6.9 6.10 6.11 6.12 7、 南 邮 条 码 文件编号 NYQⅡ005 A 2008.08.01 版 本 生效日期 换版日期 成品检测控制程序 入打包区进行打包或直接入仓。 判定为合格的成品由成品检验员将该批成品的"待检验"标识牌换成"已检合格"并通知生产部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成品批由成品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理记录表》并将单号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上后送部门主管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少量的不合格品由成品检验员处理。 被判为特采的成品由成品检验员将该批成品的"待检验"标识牌换成"特采"标识牌,同时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上。 不合格成品批在处理后再次成批提交给成品检验员检验的,成品检验员应将检验情况重新记录于《成品 检验报告》上,并注明是第几次检验; 合格或特采的成品入库由成品检验员填写《产品入库单》后通知生产部办理入库。 资料归档:《成品检验报告》由质量部归档管理,同一批成品的几次检验报告归于一起存档。 质量记录及附表: 《成品检验报告》 NYQⅣ007 保存三年 《不合格品评审处理记录表》 NYQⅣ014 保存三年 共3页 第3页

NYQⅣ608 NYQⅣ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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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评审处理记录表 NO: 不合格现象描述: 审查: 检验: 日期: 不合格品评审结果: 业务部门:

生 产 部: 质 量 部: 过程处理记录: 部门主管: 处理人: 最终检验记录: 部门主管: 检验人: 责任归属: 责任人确认: 质量部: 处罚结果: 质量部: 核准(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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