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九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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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九井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北京中矿基业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

APJ-(国)-508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九井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法定代表人:凌 虹 技术负责人:孙向跃 项目负责人:王晓朋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前 言

实行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措施;是实施关口前移,有效预防、监控和治理煤矿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制度保障。煤矿安全评价是以实现煤矿安全为目的,应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矿井各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判断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8号令及有关煤矿安全评价等文件精神,受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九井(以下简称“鹿山九井”)的委托,北京中矿基业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组成的采掘、机电、通风、安全管理评价小组对该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的技术规范及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结合该矿井生产工艺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的性质和重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情况,查找该矿井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并进行分析预测,把该矿划分16个评价单元,即:安全管理系统评价单元;开采系统评价单元;通风系统评价单元;瓦斯防治、监测监控系统评价单元;综合防尘系统评价单元;防灭火系统评价单元;防治水系统评价单元;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系统评价单元;提升、运输系统评价单元;压风自救系统评价单元;供水施救系统评价单元;供电系统评价单元;通信联络系统评价单元;矿山救护及紧急避险系统评价单元;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评价单元;技术资料评价单元;评价运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对发现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提出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对该矿井存在的五大自然灾害(顶板、水灾、火灾、瓦斯、煤尘)进行重点评价并提出特别的措施及建议,最后得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北京中矿基业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

目录

前 言 ............................................................ I 第1章 概 况 ...................................................... 5

1.1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 5 1.2安全评价依据 .................................................. 5 1.3 评价目的、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单元划分 ....................... 9 1.4 矿井概况 .................................................... 12 1.5 矿井生产概况 ................................................ 15 第2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 32

·2.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 32 2.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分析 ................................. 32 2.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场所 ................................... 46 2.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结果 ....................................... 47 第3章 安全管理评价 ............................................... 48

3.1 安全管理评价 ................................................ 48 3.2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结果及分析 ............................. 50 3.3应急救援体系分析 ............................................. 51 3.4 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分析 ...................... 53 3.5 在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价 .................................... 53 3.6 安全管理系统评价检查表 ...................................... 54 3.7安全管理系统评价结果 ......................................... 64 第4章 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评价 ..................................... 66

4.1 安全评价方法 ................................................ 66 4.2 开采系统安全评价 ............................................ 67 4.3 矿井通风系统安全评价 ........................................ 74 4.4 瓦斯防治系统安全评价 ........................................ 87 4.5 综合防尘系统安全评价 ........................................ 89 4.6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评价 ........................................ 89

4.7 防灭火系统安全评价 .......................................... 93 4.8 防治水系统安全评价 .......................................... 97 4.9 爆破器材及井下爆破系统 ..................................... 104 4.10 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评价 .................................... 107 ·4.11 压风及其输送系统 ........................................ 118 4.12 供水施救系统安全评价 ...................................... 119 4.13 供电系统安全评价 .......................................... 120 4.14通信联络系统安全评价 ....................................... 131 4.15 矿山救护及紧急避险系统 .................................... 131 4.16 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评价 ...................................... 132 4.17 技术资料系统安全评价 ...................................... 132 4.18 矿井综合安全保障能力评价 .................................. 134 第5章 重大危险源及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 ............... 136

5.1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 136 5.2 瓦斯爆炸事故危险度评价 ..................................... 137 5.3 煤尘爆炸事故危险度评价 ..................................... 143 5.4 矿井火灾事故树分析 ......................................... 157 5.5 矿井水灾事故树分析 ......................................... 158 5.6 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 161 第6章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 ......................................... 167

6.1黑龙江省矿井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 167 6.2顶板事故分析 ................................................ 175 6.3被评价煤矿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 177 6.4被评价煤矿生产事故致因、影响因素及事故危险度评价 ............ 179 第7章 安全措施及建议 ........................................... 181

7.1 不符合项目整改情况 ......................................... 181 7.2 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 181 7.3 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 184

第8章 安全评价结论 ............................................... 201 附 件.................................................... 202

第1章 概 况

1.1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1.1.1评价对象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对象是鹿山九井。 1.1.2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的主要范围是鹿山九井的安全管理、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等是否具备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1.2安全评价依据

安全评价的依据包括两个部分,即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被评价企业提供的各种证明性文件及相关的技术文件。 1.2.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地方性法规

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8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法规

1)《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2)《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3)《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第5号令);

4)《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字[2006]第216号);

5)《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劳动定员核定工作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监察[2006]第14号);

6)《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8]);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 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第56号文);

9)《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第133号);

10)《煤矿矿山救护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安监字[2000]第17号文);

11)《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委办[2006]第21号);

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1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令第35号); 1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16)《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

17)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

18)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

19)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

三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7号);

20)《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2009-12.1日实施)。

21)《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局装2011年162号)。

3.标准、规范

1)《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5)《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GB50416-2007); 6)《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GB50384-2007); 7)《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 8)《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

9)《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AQ1023-2006); 10)《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 13)《煤矿井工开采通用技术条件》(AQ1028-2006); 14)《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50518-2010); 15)《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16)《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 1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18)《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1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5817-2009); 20)《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21)《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 2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

2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24)《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25)《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AQ 1045-2007)。 4.地方法规

1)《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03]17号文件);

3)《黑龙江省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细则》、《黑龙江省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制度》、《黑龙江省煤矿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细则》(黑煤安技装字[2003]196号);

4)《黑龙江省煤炭生产矿井安全评价标准(试行)》,(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2012年2月3日);

5)《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实施方案和颁证条件》(黑煤安许可字[2004]114号);

6)《黑龙江省煤矿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煤安技装字[2003]189号;

7)《黑龙江省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细则》、《黑龙江省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制度》、《黑龙江省煤矿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细则》黑煤安技装字[2003]196号;

8)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用热风炉有关安全问题的通知》黑煤安证字[2006]6号。 1.2.2 煤矿提供的评价基础资料

1.矿井基本情况说明; 2.鹿山九井地质报告; 3.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批复; 4.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5.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6.水文地质有关资料; 7.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采掘作来规程;

11.井上井下主要设备检测报告; 12.五证一照复印件; 13.图纸资料;

14.矿井提供的其他资料。

1.3 评价目的、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单元划分

1.3.1评价目的

1.通过对该煤矿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定性、定量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建议鹿山九井将安全现状评价的结果纳入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中,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以提高鹿山九井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预防事故发生。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1.3.2评价方法

本煤矿安全现状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事故树等评价方法。 1.3.3评价程序

本煤矿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现场安全调查;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审等评价程序见图1-1。

有关法规、标准 矿井安全管理资料 矿井技术资料 矿井安全卫生资料 类似及邻近矿井资料 矿井地质、开采资料 搜集资料、前期准备 首次现场安全检查 提出问题与隐患清单、整改建议 协助、指导整改 第二次现场安全检查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 划分评价单元 选择评价方法 安全管理、生产系统各环节评价 事故统计分析 现 状 评 价 安全策措施及建议 作出评价结论 编制、修改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内部评审 提交委托方正式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审查认可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重大危险源安全度评价 现场复查(第三次)现场检查) 图1-1 安全评价程序图

1.3.4单元划分

矿井评价单元是在矿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的,将评价对象划分成若干有限、相对独立的评价单元进行分别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法,结合现场获取的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分项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整个系统做出综合评价,从而达到矿井安全评价的目的。

划分评价单元的目的是保证安全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针对性。煤矿安全评价单元一般综合考虑生产系统、开采水平、工艺功能、生产场所及危险、

有害因素的类别与分布特点等因素进行划分。在评价单元划分后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将评价单元分解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小的单元。

若干相对独立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对危险因素的 控制程度以及对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装置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有效性等,都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具有直接、重要的影响。因此,本报告根据以下原则划分评价单元:

选择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为独立的评价单元,进行定性或定量安全评价,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建议;

按照矿井生产系统、工艺功能及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与分布特点等因素和重点危险因素种类,结合该矿井的实际情况,划分矿井评价单元,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根据以上原则把该矿井划分16个评价单元,即: 1.安全管理单元; 2.开采系统单元; 3.通风系统单元;

4.瓦斯防治、监测监控系统评价单元; 5.综合防尘系统评价单元; 6.防灭火系统单元; 7.防治水系统单元;

8.爆破器材储存、运输和井下爆破系统单元; 9.提升、运输系统单元; 10.压风自救系统评价单元; 11、供水施救系统评价单元; 12.供电系统评价单元; 13.通信联络系统评价单元;

14.矿山救护及紧急避险系统评价单元; 15.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评价单元; 16.技术资料评价单元。

1.4 矿井概况

1.4.1 矿井产权现状、经营方式、安全责任

企业名称:鹿山九井 矿长姓名:刘佰森 法人代表:钟银海 企业性质:私营

隶属关系: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煤炭局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责任:矿长刘佰森是第一安全责任人 1.4.2矿井历史沿革、生产能力、证照及储量

七台河市鹿山九井成立于2003年7月25日,2010年进行技技改造,矿井设计生产能力0.6Mt/a,2012年未核实后的地质储量27.768Mt,可采储量为20.0433Mt。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1#、3#、4#、6#、8#、10#、11#、12#煤层。

目前取得证照情况见表1-1。

表1-1 五证一照

证照名称 证照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备注 矿长 MKZ122309424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资格证 矿长 MKA122309424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安全资格证 采矿 C23000020100211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许可证 20055741 安全生产 (黑)MK安许字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许可证 [2004]4143C2 注册号营业执照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30000100032646 煤炭生产 证号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许可证 20230949123 2013.05.15 2016.05.15 2013.05.15 2013.05.15 2011.04.19 2021.01.19 2011.02.11 2014.02.10 2011.03.16 2026.08.31 2011.03.07 2026.08.31 1.4.3 矿井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与交通

该矿井位于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八五五农场林业区内,南距密山市68km,西距七台河市70km,井田西部25km处有七宝公路,井田东部20km处有七密公路,通矿有自养混凝土路与七密,七宝公路连接,交通比较便利。行政区划属于七台

河市茄子河区红卫乡管辖。 2.地形、地貌及河流

本区基本为丘陵地带,地势西北低、东南高,地形标高+160~+310m。区内山地、林地较多,适宜发展林牧业及多种经营,低处为山间谷地,土地肥沃,适宜种植业。区域水系不发达,地表无常年性流水河流、水库、坑塘等积水区域。历年最高洪水位+170m左右。

3.气象

本井田区域属寒带大陆性气候,年最高气温34℃,最低气温-32℃,全年平均气温3.5℃。冻结期为十一月上旬至翌年四月中旬,冻结深度为1.8-2.0m, 风向以西北风为主,年降雨量为300~500mm。区内水系

4.地震

该区地震裂度为Ⅵ度。 1.4.4 矿井地质特征

1、地层

本区自下而上控制的地层为白垩系下统城子河组中段,白垩系上统东山组,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坡积层。

2、构造

鹿山煤田位于勃利煤田弧形构造东翼,老黑背隆起北侧,晚白垩纪时期由于燕山运动作用,区域受南北向的挤压,产生一系列近东西向的褶皱及近东西向、北东向及北西向的各种断裂,该区总体地层走向为北西40°左右,倾向东,倾角一般19°-48°。

根据现有资料经研究分析认为该区地层总体为单斜构造,被几条较大的断层所切割,大致为走向北北西及近东西向两组断层,其中F12、F1号断层为北北西向,其余在北东向或近东西向断层,确切的构造待以后工作查明。

褶曲:在6线至8线之间,F13断层附近由小井揭露存在向背斜构造,褶轴近东西向,两翼倾角20°-40°之间,其他部位是否有发育褶曲,待以后了解。

断层:本区初步查出断层9条,即:F1、F6、F7、F12、F13、F14、F15、F17、F19,其中逆断层5条,即F1、F6、F13、F14、F19,余者皆为正断层。F1、F12断层为北北西向,其余为近于东西向。

岩浆岩:该区岩浆岩较为发育,主要分布在该区的中深部,尤以8线以北为多。主要为闪长玢岩,其产状多为岩脉或岩床形态产出。

3.煤层

本区目前查出的可采煤层,包括层位清楚和不清楚的,全区发育及局部可采的煤层共计11层,自上而下为A10、A6、A5、1、2、3、6、8、10、11、12号煤层。该矿井批准开采的煤层为1#、3#、4#、6#、8#、10#、11#和12#煤层,共计8个煤层。煤层基本呈单一结构,其中各煤层厚度分别为1#煤层1.54-3.50m;3#煤层0.75-1.28m;4#煤层0.66-0.8m;6#煤层1.09-2.4m;8#煤层0.59-0.69m;10#煤层0.75-0.99m;11#煤层0.51-1.5m。各煤层均为单一结构,在可采煤层中不存在三软煤层,煤层倾角19-48°。煤层顶板为粉、细砂岩,坚硬稳定,底板为细砂岩。

4.煤质

本井田煤的煤质特征是灰分19.47-38.19%,挥发份33%,发热量19.4-27.33MJ/kg。为中-富灰,特低硫,低-中磷的煤层,在未受闪长玢岩岩影响的区域内发育有中-强粘结性,强结焦性的焦煤和1/3焦煤(少许气煤),在闪长玢岩体的影响范围内主要是无粘结性–弱粘结性,无结焦性的贫瘦煤-无烟煤。本区煤的主要用途如下:炼焦用煤、燃料用煤。 1.4.5开采技术条件

1、瓦斯

根据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文件,黑煤生产发[2013}92号,《关于2012年第一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核准结果的通知》,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3.72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2.76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18.5556m3/T,绝对瓦斯涌出量15.33m3/min。

2、煤尘及煤层自燃倾向性

依据黑龙江省煤田地质测试研究中心2012年8月6日出具的该煤矿现开采的1#、3#、4#层煤尘具有爆炸性,1#、4#层煤为Ⅱ类自燃煤层,3#层煤为Ⅲ类不易自然煤层。

3.顶底板

矿井现可采煤层顶板均为粉细砂岩及砂岩,煤层顶底板均较稳定,老顶、直接顶均为二级、二类顶板。

1.4.6水文地质

该井田地处丘陵地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标高+160--+310m,区内水系不发达,该区历史最高洪水位标高+172m,该矿工业广场标高+187m--+235m之间,地面洪水对该矿井构不成威胁。

地质过程中未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查,在钻探施工中,对各钻孔进行了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未发现涌水现象。同时,对区内正在开采的小井进行了调查、分析,经调查该矿井田内没发现废弃小井和水体存在。矿井正常涌水量13.6m3/h,最大涌水量18.2m3/h。该矿井井下涌水以断层构造裂隙水为主,即为二类一型水文地质类型 ,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矿井水患主要来自于采空区积水。 1.4.7煤矿周边开采情况

本井田范内无相临关系的其它生产矿井,原浅部小井已关闭回填,报废的小井井筒、采空区虽存在积水问题,但对本矿井安全生产不构成影响。目前本井田开采-120m标高以下的深部资源,在生产中作好探采空区和断层工作,缝掘必探,防止水患发生。

1.5 矿井生产概况

1.5.1开拓开采系统

该矿井采用斜井分区开拓、开采。目前有两个采区,一采区为生产采区,二采区为建设采区。

1.井田边界

井田境界以采矿许可证为依据,井田面积4.729km2. ,矿区范围由6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见表1-3。

表1-3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1# 1 2 3 4 5 6 7 8 X坐标 5090310.00 5090430.00 5090655.00 5091800.00 5091980.00 5091105.00 5090550.00 5090405.00 Y坐标 44463520.00 44463515.00 44463915.00 44463400.00 44464040.00 44464425.00 44465340.00 44465450.00 9 10 11 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 1 2 3 4 5 6 7 8 9 6# 1 2 3 4 5 6 7 5089820.00 5090110.00 5090010.00 X坐标 5090280.00 5090615.00 5091750.00 5091950.00 5090930.00 5090600.00 5090050.00 5090180.00 5090150.00 5089850.00 5089790.00 5090030.00 X坐标 5090410.00 5090625.00 5091720.00 5091930.00 5091050.00 5090520.00 5090030.00 5089850.00 5089780.00 X坐标 5090345.00 5090580.00 5091755.00 5091855.00 5091000.00 5090390.00 5090100.00 44464860.00 44464430.00 44464160.00 Y坐标 44464075.00 44463810.00 44463400.00 44463925.00 44464400.00 44465120.00 44465090.00 44465480.00 44465490.00 44464850.00 44464300.00 44464000.00 Y坐标 44463415.00 44463805.00 44463360.00 44463900.00 44464320.00 44465080.00 44465050.00 44464880.00 44464250.00 Y坐标 44463365.00 44463670.00 44463460.00 44463725.00 44464150.00 44463755.00 44464630.00 标高:由200m至-400m 标高:由200m至-400m 标高:由200m至-400m 8 9 10 11 8# 1 2 3 4 5 6 7 10# 1 2 3 4 11# 1 2 3 4 5 6 12# 1 2 3 4 5089820.00 5089780.00 5089960.00 5089880.00 X坐标 5090350.00 5090725.00 5091710.00 5092000.00 5090340.00 5089740.00 5089690.00 X坐标 5091435.00 5092425.00 5092370.00 5091715.00 X坐标 5090070.00 5092410.00 5092375.00 5090760.00 5090020.00 5089720.00 X坐标 5091415.00 5092420.00 5092390.00 5091640.00 44464690.00 44464330.00 44464095.00 44463985.00 Y坐标 44463325.00 44463700.00 44463010.00 44463555.00 44464390.00 44464260.00 44463915.00 Y坐标 44462745.00 44462430.00 44463275.00 44463450.00 Y坐标 44462880.00 44462410.00 44463215.00 44463500.00 44464070.00 44463560.00 Y坐标 44462720.00 44462415.00 44463110.00 44463305.00 标高:由200m至-400m 标高:由200m至-400m 标高:由200m至-400m 标高:由200m至-400m 标高:由200m至-400m 开采深度:由200m至-400m标高 共有64个拐点圈定 2 、矿井生产能力

目前矿井生产能力0.6Mt/a。

3、矿井开拓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地面标高+227m,在-120m标高设定一个水平,布置运输大巷及回风大巷,大巷连通两个采区,分别为生产采区(一采区)为建设采区(二采区),每个采区分别布置三条下山,一条皮带下山,一条轨道下山,一条专用回风下山。

本矿井现有6条井筒,主井井口标高为+226.9m,井底标高–120.0m全长850m,倾角24°,井筒内布置有强力胶带输送机、电缆、排水、压风、消尘管路、行人台阶等,担负全矿井煤炭运输、入风任务,兼做安全出口,主井筒为全岩巷道,井筒上部50m范围采用砌碹支护,其余采用锚喷支护,呈半圆拱型,净断面9.1m2。

1号副提井井口标高+201.5m,井底标高-119.5m,全长830m,倾角23°,井筒内设有轨道、管线、行人台阶,担负全矿井矸石提升、物料、人员的运送,矿井入风任务兼做安全出口。副井井筒上部50m范围采用砌碹支护,其余采用锚喷支护,井筒呈三心拱型断面,净断面5.8m2。

2号副提升井井口标高+264.6m,斜长870m,倾角25°,井筒内设有轨道、管线、行人台阶,担负着二采区矸石提升、物料、人员运送,矿井入风任务兼做安全出口。井筒上部50m范围采用砌碹支护,其余采用锚喷支护,井筒呈三心拱型,净断面5.8m2。

一采区回风井井口标高+215.2m,井底标高-105m,全长760m,倾角25°,井筒内布置有瓦斯抽排管路、行人台阶。该井采区回风任务,兼作安全出口,井筒上部50m采用砌碹支护,其余采用锚喷支护,井筒呈半圆拱型,净断面8.0m2。

二采区回风井井口标高+198m,斜长700m,倾角24°,井筒内布置行人台阶,供水管路,井筒上部50m采用砌碹支护,其余采用锚喷支护,井筒呈半圆拱型,净断面7.8m。

一采区人车斜井井口标高+203.0m,井底标高-119.1m,全长825m,倾角23°,担负矿井入风运送人员任务,兼作安全出口。井筒采用锚喷,砌碹支护,净断面5.8m2。

4、井底车场、硐室

该矿井底车场采用双道甩车场开式,车场长度100m。在井底车场附近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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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水平井底水仓,水仓设置甲乙两个,其中甲仓1000m,乙仓800m,锚喷支护有效容积1000m3。在井底车场附近独立通风硐室有水泵机电硐室、机车充电室、火药库和二段绞车共计4个硐室。在三片-240m标高车场附近设有采区变电所及水泵机电硐室、三片有甲、乙两个临时水仓,甲仓800m2,乙仓600m2,目前闲置未使用。 在一采二段下山底部-395m标高处布置二段水泵硐室及八片配电硐室,二段水仓甲仓1200m2,乙仓800m2。 该矿生产水平标高在-120m标高。矿主井,1、2号副井、2条回风井和人车井都施工到-120m标高,在-120m标高布置井底车场及主运大巷,对-120m标高以下的煤炭采用下山开采。

5、采区主要巷道布置及开采顺序

现矿井单水平开拓,部置两个采区,一采区为生产采区,二采区正在建设中。 采区主要巷道: 1)一采区主要巷道

(1)皮带下山:一段皮带下山上口一侧与一采-120m水平主运巷相通,另一侧与皮带主井相通,一段皮带下山底部标高-277.7m标高,坡度17°,全长566m;二段皮带上口标高-239m,上口一侧与一采三片石门车场相通,另一侧与四片石门车场相通,下口在标高-395m标高处与轨道下山相连通,下山断面6.8m2,二段皮带下山斜长676m,倾角180,采用锚喷支护,担负煤炭运煤入风任务,兼通往主、副井安全出口的通道。

(2)轨道下山:轨道下山的零片车场通过-120m水平运输联络巷与副井井底车场相联通,绞车硐室与一采区主运输巷相通。轨道下山斜长1026m,坡度25°,采用锚喷拱支护,断面6.8m2,担负矸石提升、物料、人员运送和入风任务,兼联通副井安全出口的通道。

(3)回风下山:上口标高-108.6m通过采区回风巷与矿回风井相通,回风下山下延到-395m标高,与轨道下山片及二段下部水泵硐室相通。坡度19°,斜长975m,采用锚喷拱支护,断面8.0m2,担负回风、行人任务,兼通往回风井安全出口的通道。

2)二采区(建设采区)主要巷道

(1)皮带下山:皮带下山上口一侧与二采-120m水平主运巷相通,另一侧与二采回风大巷相通,皮带下山延至底部标高-298m标高,坡度24°,全长522m,

采用锚喷支护,断面7.1m2,担负煤炭运煤、入风任务,兼通往主、副井安全出口的通道。

(2)轨道下山:轨道下山通过上部零片车场与-120m水平运输大巷相联通,轨道下山延至-265m标高处,斜长490m,坡度24°,采用锚喷拱支护,断面8.9m2,担负矸石提升、物料、人员运送和入风任务,兼联通副井安全出口的通道。

(3)回风下山:上口标高-104m与采区回风大巷相通及矿回风井相通,回风下山下延到-204.6m标高,与二片车场石门相通,下山最大坡度26°,斜长355m,采用锚喷拱支护,断面9.0m2,担负回风、行人任务,兼通往回风井安全出口的通道

开采顺序:

本矿井井田范围大,走向长度长,现布置一个生产采区及建设采区。沿煤层走向:采区前进式,区内工作面向后退式;沿倾向:各煤层由前向后,自上而下开采。

6.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

该矿现有一组综采作面,回采1#层左五片。

1#层左四片综采工作面:工作面走向长度500m,倾长度117m,平均采高3.0m,倾角280,左部为断层煤柱,右部为皮带下山,上部为右三片已采区,下部为左五片未采区。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采采煤法,落煤采用MG2×300/730-WD型采煤机双向割煤。顶板管理方法: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采用ZY4600/1.7/3.8液压支架支护顶板。采用连续化运输,运输方向为:工作面为SGZ-764/320刮板输送机→SZZ-764/160转载机、PLM-1000破碎机→SDJ-150带式输送机及SJD40刮板输送机→煤仓。回采工艺过程:检修→进刀→割煤→拉架→移溜;采煤机采用双向割煤,往返一次进两刀,即采煤机向上端头斜切进刀,然后上行割三角煤后,继续下行割煤,由上向下进行拉架、移溜扫浮煤,然后采煤机至下端头斜切进刀,下行割三角煤后,继续上行割煤,由下向上进行拉架,移溜、扫浮煤。推溜要滞后移架10-15m,移工作溜子头,溜子尾时,采煤机停止运转。液压支架的移架方式是单架依次顺序移架。

7.巷道掘进

矿井现有七组掘进工作面, 一采区三组掘进工作面,二采区(建设采区)四组掘进工作面。

1)一采区掘进工作面

(1)右二片4#煤层开切上山:半煤岩型上山,矩型回采巷道,净断面为4.3m2,双排树脂锚杆支护,上山倾角平均280。

(2)四片3#层前石门:全面半圆拱型准备巷道,净断面5.8m2,双排树脂锚杆支护。

(3)六片车场:全面半圆拱型准备巷道,净断面11.4m2,三排树脂锚杆支护。

施工工艺:四片3#层前石门及六片车场均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采用7655型气腿式凿岩机打眼,乳化炸药爆破,扒斗机装岩,平巷电瓶车运输,串车提升升,树脂锚杆支护,前探梁做为临时支护。右二片4#煤层开切上山除采用人力装货进塑钢镏槽自滑进平巷矿车外,其它施工方法相同。

2)二采区(建设采区)掘进工作面

(1)左一片1#层平巷:为半煤岩梯型准备巷道,净断面5.7m2,双排树脂锚杆支护。均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采用7655型气腿式凿岩机打眼,乳化炸药爆破,人力装车,平巷电瓶车运输,暗井串车升,双排树脂锚杆支护,前探梁做为临时支护。

(2)采区回风下山为全岩半圆拱型开拓巷道,净断面9.0m2,三排树脂锚杆支护。采用局扇压入式供风,采用7655型气腿式凿岩机打眼,乳化炸药爆破,30kw扒斗机装车,绞车提拉串车提升升,三排树脂锚杆支护,前探梁做为临时支护。

(3)采区轨道下山:为全岩半圆拱型开拓巷道,净断面8.9m2,三排树脂锚杆支护。

(4)采区皮带下山:为全岩半圆拱型开拓巷道,净断面7.6m2,双排树脂锚杆支护。

施工工艺:以上各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压入式供风,7655型气腿式凿岩机打眼,乳化炸药爆破,30kw扒斗机装车,绞车提拉串车提升,脂锚杆支护,前探梁做为临时支护。 1.5.2 矿井通风系统

该矿井为高斯矿井,通风方式采用中央并列分区式,通风网络属简单网络,现有“四入两排”通风系统,即:皮带井、1、2号副提升井、人车井为入风井,

两翼风井回风(一、二采区回风井)。各采区均有自己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分区式通风,矿井与其它无联通现象。两个回风井的风机房内各布置两台轴流式通风机,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一采主扇型号为2台FBCDZNo20-2×25型矿用防爆轴流通风机,功率2×250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二采主扇型号为2台FBCDZNo20-2×160型矿用防爆轴流通风机,功率2×160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根据矿井测风报表:矿井总入风量7515m3/min,总排风量7330m3/min,负压水柱202mmH2O,矿井等积孔2.22m2。

井下采用双电源供电,局扇采用双风机自动切换,实行“三专两闲锁”,对旋局扇压入式通风工作面的乏风直接进入回风道,再经风井由主扇排出地面。,

井下硐室通风:本矿井投产时井下设井下充电硐室、水泵硐室和绞车硐室,硐室设立独立的通风系统,配风量1.6m3/s,用全风压供风。

利用风机叶片角的方法进行反风。该矿在2013年1月19日8时10分至10时30分进行了反风演习,反风率达到了84%,满足要求。

该矿井共装备高速风表3块,直读式测尘仪2台,JFY-2型测阻力仪1台。共设置行人风门12道、通车风门8道、联锁风门及反向风门10道,永久密闭101道,调节风量窗18处。

1.5.3 瓦斯防治、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

1.瓦斯防治

根据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文件,黑煤生产发[2013}92号,《关于2012年第一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核准结果的通知》,该矿为高瓦斯矿井,设抽放系统。

该矿配备了瓦斯检查员38人,AQG-10瓦斯检定器50台,JCB4(A)便携式甲烷测报警仪200台,K3W5CM(A)瓦斯报警矿灯350块。

该矿井于2008年建地面瓦斯抽放站,于2009年10月竣工投用。 地面抽放站投用后主要对九井1#煤层的综采、综掘工作面进行了本煤层抽放。设置移动泵站,在机采工作面上巷进行仰角抽放。同时,在1#层底板布置抽放巷250m,进行底板抽放。基本做到了先抽后采,先抽后掘,从而保证了在采掘生产中瓦斯浓度均在规程规定以下。

地面抽放站,瓦斯抽放泵选型为ZWY-105/132-G,功率132KW,流量105m3/min,

装备了2台,1台运转,1台备用,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ZWY-85/110-G和ZWY-40/75-G型各2台,每种型号一台使用,一台备用。钻机选型全岩钻机为ZYW-3200型2台、全煤钻机为ZYW-1900R型2台。功率11和55KW。开展瓦斯抽放到10月末,一年时间开了62个钻场,打钻孔310个,钻孔累计长度为46500m。敷设瓦斯抽放主管路1200m,支管路1600m,抽放管路主管型号直径219mm,支管型号直径113mm。累计瓦斯抽放量为125万m3。

矿井设V锥流量计监测系统4套,孔板流量计3套,CJA70型瓦斯抽放综合参数测定仪2台,瓦斯扩散速度测定仪WFC-2型1台,瓦斯含量快速测定仪DGC型1套,瓦斯压力测定仪MWYZ-H2型1台。

2.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安全监控设备选用KJ-90NB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系统由地面中心站、局域网、远程数据终端、通讯接口装置、地面分站、井下分站、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路电源,远程断电器及各种传感器组成。通用分站型号:KJ90-F8。对井下甲烷、一氧化炭、温度、风速,风门开关、风机开停、风压、馈电、风筒、烟雾及避难硐室内、外的氧气、二氧化碳等进行实时监测,对井下各参数进行及时监控。

现井下安设置监控分站20台,安装甲烷传感器38台(GJD100型),温度传感器10台,一氧化炭传感器23台,风速传感器6台,风机开停传感器24组,风门开关传感器25组,风筒未端传感器14个,烟雾传感器12个,负压传感器3个,断电仪10个,监测覆盖率100%。

配备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监测值机员4人,监测维修工3人,通风安全监测监控2人。

3.人员定位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为KJ378型人员定位系统。其构成由中心站主机、数据传输接口、读卡分站、矿用射频定位器、识别卡以及考勤定位软件。在井上调度室设置中心控制计算机系统,入井口设置验卡系统、考勤系统。在井下以下位置设置人员定位分站。

(1)重点区域: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为人员定位分站设置的重点区域。该矿分别在采面的上巷、下巷设置人员定位分站1个,监测采掘面人员的位置。

(2)限制区域:矿井正常生产后必须在限制区域设置人员定位分站,如果有人进入时,实时声音报警,并显示进入禁区的人员。

(3)井口位置:在主井和风井井口附近各设置人员定位分站1个可以随时监测人员出入井时刻。

(4)巷道分支:在巷道分叉口处设置人员定位分站,可以监测井下人员的活动路线。人员定位分站设计位置见矿井监测监控及人员定位系统图。

井、上下共设12个人员定位分站,型号为KJF82A型,分别设在井口门、主井井底,风井井底,井底车场、中央泵房、采面运输顺槽及回风顺槽等处。入井通讯电缆采用MHYVR1×4×7/0.43一回,沿副井筒敷设,配备识别卡300张,井下读卡器35个。实现了对井下人员的实时在线定位和考勤。人员定位读卡器KGE39A型每100米一个,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系统先进完备(监控室建筑面积50㎡,内设防静电地板)。 1.5.4 综合防尘及供水施救系统

1.矿井水源

矿井地面及井下各设有两座静压水池。地面静压水池:一座在主井附近容积为200m3,另一座在副井附近容积为260m3,均有防冻措施,水源来自井下排水,经沉淀后用于井下消防和防尘用水。井下静压水池:一采井下主副井之间-70m标高处有静压水池,容积为200m3,另一处静压水池设置在二采区通风井+87.2m标高处245m3,水源来自井下断层构造裂隙水为主。

2.降尘系统

1)地面消防及洒水使用矿井地面设置的静压水池,利用埋地铺设管路。采用临时高压制,利用专用消防水泵进行加压消防。

2)井下供水与洒水、消防为合一系统,其水源取之静压水池,采用高水位自然压头给水方式,通过管路向各巷道、盘区、掘进工作面供水。主管路铺设在通风井及主要运输大巷,采用规格Φ108mm,支管路铺在平巷采用规格Φ63mm管路,用来满足生产及消防洒水用水。管路上每百米设有降尘供水阀门和喷雾装置。

3.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水源引自地面、井下静压水池,井下所避灾路线上均设供水管路(与井下消防水管路共享一套系统)供水管路铺设到井下采掘工作面、硐室、避灾路线和人

员集中的地点,安装KGS-2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气阀门附近安装供水阀,采煤下巷和掘进巷道每隔200m按装一个供水阀门,有阀门82个。 1.5.5 防灭火系统

依据黑龙江省煤田地质测试研究中心2012年8月6日出具的该煤矿现开采的1#、3#、4#层煤尘具有爆炸性,1#、4#层煤为Ⅱ类自燃煤层,3#层煤为Ⅲ类不易自然煤层。

该矿井制定有井上、下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地面建筑均采用不燃性材料、煤矿矸石山,炉灰场 与进风井的距离远于80m,地面有两个消防静压水池,总容量460m,井下也有两个静压水池,总容量为445m,煤矿设有消防及防尘管路系统通往井下采掘工作面,其中主干管为ф108mm钢管,长3350m,支管为ф63mm钢管,长3500m,经主、副井管路通往井下车场及采掘工作面。消防管路每100m设有三通或喷雾洒水装置,皮带井每50m设有三通或喷雾装置。

该矿所开采煤层属二类自燃煤层,但矿无自燃发火史,煤矿监控系统设有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和烟雾传感器对井下防火进行时时监测。并在在地面设置地面束管监测化验室一座,配备束管监测系统一套,设置8芯束管管路1500m,单芯束管管路1000米,装备一氧化碳检测仪10台,红外线温度监测仪3台。

地面消防材料库物资由专人管理。库内储存消防器材主要有:消防砂箱、灭火器、消防锹、水泵及水管等。地面主井口房、副井口房、人行井口房、通风机房、爆破材料库、材料库等处均按规定配备了消防砂箱、灭火器、消防锹等消防灭火器材。

井下消防材料库内配备消防材料主要有:消防砂、灭火器、消防锹、镐头等。井下机电硐室等处配置了灭火器、消防砂箱、消防锹等消防灭火器材。主要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地面及井下均设有消防材料库(备足消防器材)

井下砌筑料石防火密闭4道,停采线、开采线护帮防火墙8道,使用阻化剂25吨。

1.5.6 给排水及供热系统

本矿井生产、生活用水量277立方米/日,供水水源深水井,工业广场设生活水池和消防水池,水池容量2×200立方米,消防泵房安装两台IS100-65-200型水泵;工业广场设生化处理间,内设两台WSZ-10型生化处理器;本井地面联合楼、食堂实行集中供暖。锅炉房设DZG1.4-0.7/95热水锅炉;浴池供热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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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GW05-0.4-A型蒸汽锅炉;主井入井空气加热采用LRL-7.5型热风炉,副井入井空气加热采用LRL-7.5型热风炉。 1.5.7防治水系统

该矿井采用两段排水方式排水。

一段排水系统:该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3.6m3/h,最大涌水量为18.2m3/h,在-120m标高设置甲、乙仓,甲仓容积1000m3,乙仓容积800m3,井下主排水泵房内安装三台D85—67×8型水泵,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泵房内水泵采用真空无底阀排水,设置环形排水管路,辅设的ф158无缝钢管两趟各1050m排至地面。扬程:h=536m。

二段排水系统:目前利用二段下山底部新设置的二段水泵进行排水,原采区三片水泵硐室内的甲、乙水仓做为临时水仓,主要以二段水仓排水为主,二段水仓设置在二段下山底部-395m标高处,甲仓容积1200m3,乙仓容积800m3,排水泵房内安装三台MD46—50×12型水泵,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泵房内水泵通过沿上山辅设ф158无缝钢管两趟各1070m排至地面。扬程:h=600m。

1.5.8 爆破器材储存、运输和井下爆破系统

矿上已有地面爆炸材料库,且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并通过了当地公安部门的验收。

井下不设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使用的炸药是煤矿许用二级乳化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进行爆破。爆破所需的炸药及雷管数量由专职爆破工领取、登记。爆破工作结束后,爆破工核实炸药、雷管的消耗数量,并由班长签字后,由爆破工将剩余的炸药、雷管交到地面爆炸材料库办理退库登记手续。 1.5.9 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系统:

该矿主提升井一、二段采用强力胶带输送机运输煤炭,1号副井一、二段采用提升机运输矸石、物料、掘进煤、人员。辅助入风井(人车井)专门用于运送人员。2号副提及二采二段提升机运输运输矸石、物料、掘进煤、人员。

(1)主井

a)一段:巷道倾角24°,斜长850m,强力胶带输送机型号LSZJ3P,电动机功率200KW,电压10KV,带速2.5m/s,小时提升量107t/h。

b)二段:巷道倾角17°,斜长439m,强力胶带输送机型号QTHD×2A,电动机功率110KW,电压660V,带速2.5m/s,小时提升量150t/h。

(2)1号副井

a)一段:巷道倾角24°,斜长830m,提升机型号JK-2.5,电动机功率400KW,电压10KV,钢丝绳规格6×7+NF-Φ32mm。运输道钢轨规格30kg/m,轨距600mm。采用MG-1.1型固定式矿车和XRC-15型人车,一次运煤车7台,矸石车5台,人车3台。

b)二段:巷道倾角24°,斜长470m,提升机型号JKB-2×1.8,电动机功率250KW,电压660V,钢丝绳规格6×7+NF-Φ28mm。运输道钢轨规格24kg/m,轨距600mm。一次运煤车5台,或矸石车3台,或人车2台。

(3)辅助入风井:巷道倾角24°,斜长900m,待安提升机型号JKB-2×1.8,电动机功率250KW,电压660V,钢丝绳规格6×7+NF-Φ28mm。运输道钢轨规格30kg/m,一次运人车3台。

2、运输系统

该矿井下平巷运输采用SZZ-764/160型桥式输送机和SDJ-150皮带输送机完成,综掘的运输是连续化运输,掘进及平巷运输采用DS85KT-5t蓄电池电机车牵引1t矿车来完成。

运送设备选用MPC1-6B平板车,运送材料选用MLC1-6A型材料车,运送人员选用XRC-10/6型斜井人车。平巷运输采用人力推车的运输方式。

(1)运煤路线 a)采煤工作面的煤炭:

1#左四片平巷皮带道→二段主胶带机→井底煤仓→一段胶带机→地面转载胶带机→煤仓

b)掘进煤:

各半煤岩平巷工作面→各片平巷→各片石门、车场→轨道下山→采区上部车场→运输大巷→翻车机运输巷→翻笼煤仓一段胶带机→地面转载胶带机→煤仓。

(2)运矸(料)路线

掘进工作面→各片车场→段轨道下山→采区上部车场→运输大巷→ 1号、2号副井地面→地面矸石山

1.5.10 压风及压风自救系统

(1)该矿压风与压风自救系统是地面集中机站供气,采用2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型号均为R160IU-AB,额定排气量26m3/min,风压0.75Mpa,电动机功率160KW,电压660V,压缩空气通过储气罐.ф159钢管2400m排至井下-540水平,由-120m水平安设阀门,向二采区敷设ф159钢管1500m,再由各片盘通过ф59铁管供至各用风地点。

掘进风动工具为气腿式凿岩机,型号YT-24采煤工作面使用风煤钻。 (2)压风自救系统情况:

采掘工作面按照每组ZY(C)压风自救系统装置供4-8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 m3/min。各石门压风管路分接至各生产场子。井下所有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主要硐室等压风自救管路基本铺设到位,并设有压风自救装置,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和井下避难所提供压风供气,井下各生产场子压风管路均能起到安全自救的作用。

压风自救管路及供水自救管路接入井下各地点,主送气管路装设了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加装了汽水分离器;并按规定每个硐室装设了减压装置,而且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起到应急自救的作用, 1.5.11 供电系统

1、供电电源

该矿井高压供电双电源,1条来自鹿山变电所,导线规格JKLYJ-3×120mm2,供距1km;1条来自855变电所,导线规格LGJ-3×95mm2,供距5km;电压等级均为10KV。

2、地面供配电

鹿山变电所设有8台变压器,变压器总容量为3235KVA。担负全井地面电气设备的供电。另有井下设有防爆变压器17台,变压器总容量为9160KVA。

地面供电系统分别由风井(双回路),强力皮带机(双回路),副井绞车(双回路), 人车井(双回路),瓦斯泵站(双回路),机修厂,暖风炉,净水厂等几部分组成。

3、井下供配电

鹿山九井变电所入井电缆3条,MYJV22-3×50型高压电缆敷设至井下一水平中央变电所,电压等级为10kV;井下设一水平中央变电所、一采变电所、二

采变电所。

其中,一水平中央变电所由11台BGP9L/10型高防、2台KBSG-630/10变压器、2台KBSG-200/10变压器组成;

一采变电所由7台PBG9L/10型高防、1台KBSG-400变压器、1台KBSG-100变压器组成。

二采变电所由4台PBG9L/10型高防、3台KBSG-500变压器、1台KBSG-200变压器组成。

每个变电所都有双电源供电。 4、矿井电力负荷计算

矿井装机总容量为7647kW,矿井运行设备总容量为6365kW(其中由甲线供电容量为3819 kW、乙线供电容量为2546 kW)。全部井下用电设备接用总容量为4503 kW;工作总容量4041 kW其中由一采甲线供电容量为1943 kW、二采甲线760 kW、乙线供电容量为1801 kW)。全矿吨煤电耗36.35 kW·h/t。

5、防护及保护

井下各变电所采用了KBZ型矿用隔爆型低压馈电装置,配套保护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井下变压器为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井下主接地极设在水泵房,KBZ型馈电开关设有检漏继电器,各变电所、配电点设局部接地极。主接地极与局部接地极、铠装电缆金属护套、全塑电缆及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相连接组成完整的接地网。接地网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均不超过2Ω。为保证局部通风机供电可靠,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实现“两闭锁”。

6、井下照明信号系统

井下固定照明及供电方式:井下固定照明采用高效节能防爆荧光灯,供电电源取自变电所防爆型干式变压器,掘进巷道的电源一般取自附近的干式防爆变压器,电缆均用阻燃电缆,电压127V。

矿井设置矿用多功能提升信号装置,为转发信号系统。井底或井口门发来的信号,通过规定的“打点”次数,达到传递信息的目的,提人、提物、检修相互闭锁,该系统具有数字和汉字双显示功能,信号指令闭锁功能,信号写开车回路闭锁功能、双功扩音讯功能,提人报警功能等项功能。

调度装置联络信号系统通过规定的“打点”次数达到相互联络的目的。

防跑车装置电源由绞车电控设备内经隔爆三通连接合引接。 1.5.12 通信联络系统

矿井行政通讯系统,设两台市话电话机,调度室和办公室各设一部,实现对外联络。

矿井生产调度通讯,采用HBZ(G)-1A型矿用防爆本安型电话机52台,利用JSY2000型程控交换机,构成矿井内部通讯系统。话机分设各采掘工作面,各片车场、主井绞车房、井下硐室、生产调度室等。

井下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车场等处设矿用防爆安全型电话,各工作面电话距工作面100m,达到电话覆盖全矿井,井下电话采用KTH型防爆电话机,井上、下通过耦合器连接。 1.5.13 矿山救护及紧急避险系统

该矿与七河市矿山救护中队2013年1月1日签有救护协议,七安救字[2013]013号,该救护队定时下井参加安全检查和灾变承担救护任务。

七台河市矿山救护中队距该矿70公里,行车时间超过30min。

按照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文件要求,该矿紧急避险系统巷务工程已施工结束,土建工程正在施工,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预计年末全部完成。

该矿现有AZH-15型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350台,数量充足,入井人员能坚持佩戴。

1.5.14职业危害防治系统

生产中产生的瓦斯气体易燃、易爆,直接危害矿工的人身安全;各种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音,危害人的身心健康;煤尘、岩尘使矿工易患尘肺、矽肺等职业病;生产及运输设备采用低噪高效设备。机械通风设备除降噪外始终使井下O2>20%,CO2<0.5%,CO<0.0024%,并严格控制风速,使之在0.2510m/s之间,且风量充足。定期监测井下各种有害物质含量,以确保安全。

1、粉尘危害防制

矿井建立了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地面建有两座总容量为460㎡的消防尘水池,井下也建有两座总容量445m3静压水池,井下沿副井、皮带井,人车井、入风井井筒,主要运输大巷、轨道、回风上山铺设了防尘主管路,沿采煤工作面运输及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井下各主要硐室等地点铺设了防尘支管路,防尘管

路铺设到了采掘工作面,井下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煤仓、溜煤眼以及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转载处均设置了喷雾防尘装置。

矿井井下轨道运输巷、皮带机运输巷、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及掘进巷道均设置隔爆水袋和净化水幕。

矿井配备了全尘和呼吸性粉尘采样器和测定仪,定期测定井下巷道风流中粉尘浓度。采掘工作面工人配戴防尘口罩。矿井风量、风速适宜,可有效抑制风流中的粉尘浓度。 2、职业中毒防治

矿井采取加强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同时加强了个体防护,为从事有害气体工作的从业人员配备了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矿井对采空区及时进行了封闭,设立了警示牌,需要进入时,首先对有害气体进行了检查,确认安全后才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时,采取了先通风、后作业的方式;盲道和废弃巷道及时进行了密闭并用栅栏隔断,同时设立了警示牌。

采掘作业实施爆破后,采取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必须先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的措施,以防止发生氮氧化物中毒。 3、噪声危害防治

该矿积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了一些有利于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产品,如地面主要通风机使用轴流式通风机,锅炉使用高效节能的锅炉,空气压缩机使用螺杆式压缩机,井下水泵使用高效离心式水泵、井下局部通风机使用对旋轴流式通风机。经检测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均在允许的规定值内, 4、高温危害防治

矿井实行了通风降温的措施,采取了减少风阻、防止漏风、加强通风管理等措施来保证采掘作业的风量。

第2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2.1.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方法

本报告对项目在投入生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识别方法采用直观经验分析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两种。

1.直观经验分析法

1)对照、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后依靠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鉴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2)类比方法:是利用相同和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

3)专家评议法:专家评议实质上集合了专家的经验、知识、推理能力,特别是对同类装置进行类比分析,能较系统全面地识别出危险、有害因素,此方法有一定的预测性。

2.系统安全分析法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没有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事故树、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分析法等。 2.1.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过程

通过对矿井矿井开拓方式、开采工艺、开采技术条件、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主要设备特点以及矿井周边环境和水文条件等基础资料分析;通过去现场对矿井运转情况调查;通过与现场有关人员座谈等,运用直观经验分析法,并参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61-1992)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对矿井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类。

2.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分析

2.2.1瓦斯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瓦斯危害

瓦斯是从煤体和围岩涌入矿井空气内的有害气体的总称,其主要成分是甲烷(CH4),还有二氧化碳(CO2),与氮(N2),此外还有不同数量的烷烃:乙烷(C2H6)、丙烷(C3H8),硫化氢(H2S),二氧化硫(SO2),氢气等等。甲烷是无色、无味、无

臭,可以燃烧和爆炸的气体。它对人呼吸的影响同氮相似,能使人窒息,当甲烷浓度达到43%时,相应的氧气浓度即降低到12%,人感到呼吸非常短促;当甲烷浓度达到57%时,氧气浓度降低到9%,人即处于昏迷状态。

甲烷浓度按体积计算在5~16%时,遇火源爆炸,最大爆炸压力可达0.7MPa以上,温度可达1850℃以上,爆炸形成的冲击波以每秒几百至上千米的速度向四周传播,对设备、设施和人员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瓦斯爆炸通常都会引起煤尘爆炸,大大增强爆炸威力和破坏性,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生产系统和装备毁灭性地破坏。

2.导致瓦斯事故的主要原因

1)矿井瓦斯地质情况不清,防治瓦斯的系统、装备和管理工作不到位,经常出现瓦斯超限。

2)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网路中个别地点供风量不能满足需要,出现欠风、微风巷道。

3)矿井供风能力不足,超通风能力生产。

4)通风设施、构筑物设置不合理,质量差,导致通风混乱。 5)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风、下行风。

6)水平过渡期、采区过渡期、采掘工作面接替期未形成完善、独立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紊乱。

7)巷道贯通时没有制定专门措施或者措施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8)井下出现瓦斯聚集,恢复旧巷没有有关按照排放瓦斯的规定,实行“一风吹”。

9)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空班、漏检、误报、瞒报。

10)未安装符合要求的瓦斯监控系统或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传感器、传输线路出现故障,传感器安装位置不当。

11)没有执行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使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当。

12)临时停工的地点停风而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未制定瓦斯超限处理和撤人制度或在停风、瓦斯超限区作业。 14)没有实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或其功能失效。

15)未制定并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现场瓦斯管理、瓦斯日报

审阅、“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6)主要通风机没有双回路供电或没有备用电源,备用主要通风机不能在10分钟内开动。

17)采掘供电没有分开,或没有采用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 18)巷道严重失修,通风断面不够。

19)瓦斯检测仪器、瓦斯传感器校正不及时,井下所测数据不准。 20)井下存在引爆火源,如:火药使用不符合规定,违章放炮产生的爆破火焰、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不好产生的电火花、机电设备产生的摩擦火花及电缆着火等。

2.2.2粉(煤)尘危害

1.矿井粉尘

根据黑龙江省煤田地质测试研究中心出具的1#、3#、4#煤层检验报告,依据AQ1045-2007《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该矿1#、3#、4#煤层煤尘有爆炸性。

2.煤尘危害 1)煤尘爆炸

煤尘的最大危害是能发生爆炸,煤尘爆炸与其在空气中的含量及含氧浓度有关,烟煤在110~2000mg/m3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空气中煤尘含量在300~400mg/m3时,混合物中煤尘与空气的比例适中,煤尘能充分燃烧,爆炸威力最大。煤尘爆炸后不仅产生冲击波伤人和破坏井下设施,同时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使人中毒死亡。煤尘爆炸还会引起连锁反应,即一次爆炸后,使已沉落的煤尘再次飞扬起来再次发生爆炸。煤尘与瓦斯混合将大大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因此煤尘爆炸是矿井的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2)尘肺病

粉尘严重影响井下人员的身体健康,轻者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导致矽肺病、煤肺病或煤矽肺病等。此外粉尘浓度大,还会影响视线,不利于操作人员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从而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几率。

3.可能导致煤尘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煤尘爆炸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煤尘具有爆炸性、空气中的煤尘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烟煤一般110~2000mg/m3)和引爆火源,缺一不可。当煤尘本身具有爆炸危险性时,防止事故的关键在于降低煤尘浓度和杜绝引爆火源。可能导致

煤尘浓度超限和产生引爆火源的主要因素有:

1)矿井防尘系统不完善。包括防尘水量不足,水质不合格,设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认真。

2)采煤工作面没有按规定进行煤层注水。 3)干打(煤)眼。

4)未严格按规定设置隔爆水棚。

5)装载、卸载、装载点没有实行喷雾洒水。

6)没有定期冲刷岩帮,巷道积尘严重,被冲击波、高风速扬起。 7)因机电设备过负荷、电缆短路、摩擦、碰撞、设备失爆、带电检修或移动机电设备、井下打开矿灯、放炮等原因产生火花或明火。 2.2.3火灾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火灾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灾害事故,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矿井火灾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于外界引火源引起的火灾;内因火灾是煤炭在一定条件和环境下自身的物理化学作用引起的火灾,即煤炭的自燃。

根据黑龙江省煤田地质测试研究中心2012年9月11日出具的编号A12080检验报告,鉴定该矿所采1#煤层煤尘有爆炸性.为Ⅱ级自燃煤层。

1.内因火灾

1)矿井发生内因火灾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高温和足够能量的热源。在煤矿井下,瓦斯、煤尘爆炸、放炮、机械磨擦、电气火花、吸烟、烧焊和各种明火等均能引起矿井火灾。

②存有可燃物。煤炭、坑木、各类机电设备的可燃部分、各种油料(润滑油、变压器油、油压设备油等)、炸药等都是可导致火灾的可燃物。

③有新鲜空气。燃烧是剧烈的氧化反应,发生火灾必须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供氧)。

2)可能导致煤层自燃发火事故的主要原因:

①没有制定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的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和制度。 ②没有自动灭火装置或者自动灭火装置失效。

③矿井通风不合理,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不落实,煤层自燃发火。 ④采煤工作面“两道、两线”的“浮煤”和被压酥的煤体,并且存在供氧通

道。

⑤巷道高冒区、空帮区充填不实,封闭不严。

⑥采煤工作面推进速度过低,导致工作面后部浮煤自燃发火;采煤工作面开采结束后,不及时撤除和封闭。

⑦采煤工作面上下“两道”封闭质量不好,造成“两道”或停采线破碎煤体自燃发火。

⑧采空区两侧通风负压差太大,造成漏风大。

⑨对有自燃发火的煤层没有采取相应的防灭火措施,因管理不力,防灭火措施贯彻执行不好。

⑩放炮时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炸药,使用煤粉、块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2.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是指由外部火源引发的火灾。主要有电气火花、明火、放炮、机械摩擦等原因引起。当发生电火花、放炮火焰等明火,并能点燃周围易燃材料时,就会发生外因火灾。火灾可烧伤人员、烧坏支架、设备和设施,火灾还能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在一定条件下,火灾可引发瓦斯、煤尘爆炸,造成重大事故。

1)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

①井下主要机电硐室,没有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防灭火器材;未采用阻燃性材料支护;井下变电硐室、主排水泵房硐室没有设置防火栅栏两用门。

②井下各电压等级未采用中性点对地绝缘系统和高压绝缘监视、漏电保护。 ③采区上下所有变电所配备的灭火设备不足,工作人员不能正确使用其灭火设备。

④入井的管路在井口附近未将金属体进行可靠接地,通讯线路未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措施。

⑤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可靠保护。

⑥井下电焊、气焊、切割等操作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未执行以下规定: 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

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④电、气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指定专职瓦斯检测人员现场随时检测瓦斯。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⑥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3)井下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均设有向外开的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硐室,井底车场设有消防材料库,备有足够的消防材料,置于消防专列上。并经常检查及更换,使之一直处于良好待命状态。

4)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配备不足,灭火器失效未及时更换。 5)瓦斯、煤尘爆炸引起的火灾。 2.2.4地温、地压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冲击地压危险性

地质资料中未提供冲击地压的相关资料,该矿井及周围矿井尚未有冲击地压情况的发生,矿井按没有冲击地压危险考虑。

2.地温

区内未发现地温异常区,地温正常。 2.2.5水灾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据现有资料分析,该矿床充水水源主要为大气降水。 1.矿井水灾危险性分析 采掘工作面充水分析: 1)充水因素 ① 采动裂隙充水

开采后顶板冒落、顶板砂岩裂隙充水。 ② 导水构造充水

主要是指导水断层、断陷构造等。断层导水性分析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是断层两盘含水层是否通过断层破碎带发生联系;其二是断层同一盘含水层地下水能否通过断层破碎带或附近裂隙发生垂向联系。决定断层是否导水的主要因素为断层破碎带的力学性质、断层两盘含水层接触关系及断层破碎带充填物的胶结程度。部分矿井的实际生产资料表明,隔水层中的断层破碎带一般情况下不导水,断层破碎带两侧含水层相互对接时断层破碎带才具有导水性。

矿井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生产地质补充勘探,查明井田内断层、断陷构造的赋存规律及其导(富)水性,预防水害的发生。

③ 封闭不良钻孔充水

封孔不良的钻孔,因其穿过煤系地层各个含水岩层,可能成为个别含水层发生水源联系的通道 , 给矿井充水造成涌水量增加甚至淹井。

④老空充水

未来矿井生产中随开拓不断深入,开采范围不断扩大,会形成大量采空区,其采空区积水会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

⑤奥灰承压水

奥灰是煤系地层底盘强含水层。在大落差断层附近采掘作业时,要做好断层的探查工作,留足防(隔)水煤柱,避免奥灰突水。

矿井为斜井开拓,地表水、老空水、断层水、顶板裂隙水的涌出均是矿井的水患。

2.可能导致矿井水灾的主要原因:

1)矿井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采掘活动触动或者波及到富含水层、含水断层、导水陷落柱、未封闭或者封闭不良的钻孔、积水区等。

2)落差够大的断层,使徐灰与奥灰接近和对口,奥灰成为徐灰的补给水源。 3)未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或者防水煤柱遭到破坏。

4)对含水层的富水性、断层的富水性和导水性分析不足,判断不准,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

5)没有封闭或者封闭不良的钻孔将含水层水或地表水导入井下。

6)没有认真分析水灾威胁,没有贯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盲目施工。

7)不执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8)带压开采时安全措施不完善。

9)图纸资料错误,积水区和水量、水位不准确。

10)现场工作人员不熟悉突水征兆,不能及时识别危险,采取应急措施。 11)中央泵房和中央变电所的防水门、配水闸阀不严密、不灵活。 12)受水威胁严重的区域没有防水闸门或防水门设计不合理。 13)排水设施、设备维护检修不及时,紧急情况下出现机电故障。 14)每年雨季前未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排水系统未进行联合试运转。 15)井口及工业广场内建筑物的标高的设计,考虑了防洪和内涝的因素,确定的标高不受洪涝的威胁。

2.2.6冒顶、片帮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顶板安全问题在井工矿井量大面广,顶板灾害是煤矿多发性事故,占煤矿各类事故总和的40%以上,是煤矿安全防范的重点。顶板事故通常包括冒顶、片帮事故和冲击地压等事故,其事故的发生主要取决于围岩性质和采取的顶板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1.顶(底)板事故的危害: 1)冒顶事故

采场顶板事故可分为压垮型、漏冒型与推垮型三大类。压垮型冒顶是由于垂直于层面方向的顶板力压坏采场支柱而导致的冒顶,漏冒型冒顶是因已破碎顶板没有得到支护受重力作用冒落而导致的冒顶,推垮型冒顶是由于平行于层面方向的顶板力推倒采场支柱而导致的冒顶。此外,还可能出现综合类型的冒顶。

2)底板危害

采场控顶区内的支撑系统由“顶板─支柱─底板”组成,顶板和底板是支柱能够发挥支撑力的两基础,任何一个出现问题,支撑系统就不能正常工作,任何一个的刚度发生变化,就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支撑刚度。因此“控顶必先控底”是顶板控制的一条重要原则。由底板引发的顶板事故主要有两类:一是支柱(支柱)钻底引起支护系统的支撑力无法发挥;二是底板自身在重力作用下滑动而发生的事故。

2.可能导致顶板事故的主要原因:

1)巷道、硐室的位置选择不合理,如位于构造应力带,采掘引起的集中应力带,软岩等等。

2)巷道布置、开采顺序不合理,造成采掘工作面应力集中,压力大,甚至产生冲击地压。

3)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选型不当,支护参数不合理,不适合工作面具体条件。

4)支柱检修不及时或者检修质量不合格,达不到支柱应有的支护强度。 5)操作错误:没有根据顶、帮情况采取正确的临时支护措施等等。 6)回采面顶板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时没有制定有效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构造、顶板的性质认识不清,条件变化时没有及时采取补充措施,或者措施不当。

8)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和工作面巷道超前支护方式不当,替棚、支护过程中操作错误。

9)巷道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不合理,支护强度不足。

10)锚杆、支柱等支护材料的质量不好;锚杆、架棚的质量不合格。 11)巷道贯通相透、相邻巷道不提前加固,施工时造成冒顶。

12)巷道开口或拐弯加设的抬棚不合格,锚杆的参数不当,施工的质量不好,锚固深度和锚固力达不到要求。

13)巷道失修时间长,失修棚多没及时维修等等。 2.2.7爆破与爆炸物品伤害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爆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爆炸是物质的一种非常急剧的化学变化,在变化过程中,伴有物质所含能量的快速转变,在炸药迅速分解的过程中,由于气体的膨胀对周围介质产生巨大的冲击波,足以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炸药不完全爆炸时,会产生明火和大量的可燃性气体,这些气体与瓦斯汇合后,形成“二次火焰”,容易引燃瓦斯和煤尘。

2.爆炸物品伤害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爆破材料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炸药在运输过程中和储存管理不当发生的爆炸事故。火药爆炸不但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设备的损坏,甚至会造成矿井毁灭性的重特大事故。

导致爆破危害的原因

1)人为因素,主要指作业人员不能按章操作和正确地使用爆炸物品,违章

作业,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如,从地面向井下运输的过程中,混运、混装、车速过快等;爆炸材料库的布置不符合《规程》304条的要求,爆炸物品贮存和库房里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库房里爆炸物品混放和超存,通风系统不合理等;在施工地点装药和爆破过程中,不按规定装药,爆破后过早进入工作面引起炮烟薰人或因出现迟爆引发事故。另外,出现拒爆、残爆不按规定处理;放炮距离不够、警戒线设置不到位,放炮时放进人、未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都会造成爆破伤人事故。

2)炸药、雷管因素:井下所使用的炸药、雷管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的不是煤矿安全炸药和毫秒延期雷管;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炸药或雷管,造成拒爆或早爆 ;炸药和雷管摆放的位置与导电物体接触,造成爆炸。

爆破方面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

(1)炸药、雷管的运输过程中被破坏或冲击,运送人员若穿化纤衣服也可能由静电引起爆炸。

(2)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内雷管、炸药存储不当;爆炸材料库照明等机电设备失爆及雷管使用打号机编号时不当操作。

(3)爆破材料丢失或因工作失误,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哑炮、残炮,或将爆破材料混入煤炭中。

(4)不按规定使用煤矿许用炸药、雷管。

(5)装配引药不当、装药量过大或爆破地点支架支护顶板不完整。 (6)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使用水炮泥。

(7)放炮前不检查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和不对爆破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

(8)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合格的放炮母线,不按照连接及悬挂放炮母线。

(9)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合格的放炮器。 2.2.8提升运输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斜井提升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1)斜井提升系统的危害

斜井提升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过速、过卷(放)、断绳、跑车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通风、排水、供电、通信、井下供水等系统破坏,并诱发其

它事故。

2)可能造成斜井提升事故的主要原因

(1)矿井绞车及其配套设施、设备选型不当;

(2)提升设备的安全保护技术和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失效;

(3)提升设备的钢丝绳、钩头、矿车连接装置和零件质量缺陷,或者检查更换不及时;

(4)斜井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者安全设施的维护、检修不及时,不能起到防护作用;

(5)运送超长、超宽、超重的物件和危险品没有采取特殊措施; (6)超过最大允许挂齿数或者重量; (7)无把钩工或把钩工执行措施不严; (8)信号装置不全或者错发信号; (9)轨道、道岔质量低劣; (10)巷道、轨道严重变形;

(11)违章行人、爬车,或者用矿车运送人员;

(12)人的精神状态、身体状况、照明、噪声、温度、湿度等影响。 (13)未按规定安装自动防跑车装置及“一坡三挡”。 2.运输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1)平巷运输系统的危害

平巷运输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列车下道(脱轨)、翻车、制动失灵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通风、供电、通信、井下供水等系统破坏,并诱发其它事故。

2)可能造成平巷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

(1)调度绞车选型不当,不适合矿井或使用地点的具体条件; (2)轨道、道岔质量不好造成列车下道(脱轨)、翻车;

(3)调度绞车维护检修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力,控制、制动系统失效; (4)控制、制动系统失效;

(5)运送超长、超宽、超重的物件和危险品没有采取特殊措施; (6)超挂、超载、超速运行;

(7)闭锁、电话、信号装置不全或者错发信号; (8)弯道上运行不减速,不发出信号;

(9)行人在轨道中间行走,或者携带长度、体积大的工具、物料; (10)违章爬、蹬、跳车,造成人员伤亡;

(11)司机,行人的精神状态、身体状况、照明、噪声、温度、湿度等影响。 2.2.9电气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由电气设备和设施缺陷(选型不当、分断能力不够、电缆过载、不阻燃等)可能引发的电气事故:电源线路倒杆、断线、过负荷、短路、停电、人员触电、电击、电伤、电气设备起火、电火花、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等等,且电气火花有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1.过电压和消防隐患的危险性分析

由于气候变化、雷雨时节常因雷击产生过电压、放电产生火花或将设备和电缆击穿、甚至短路。放电产生的火花或短路的火源将易燃物(电缆、控制线、残留少量的油、油污等)点燃,引发火灾,变电室内未装设通风排烟装置及无足够的灭火器材,事故处理困难,导致事故扩大,全矿停电,煤矿停风、停产。

2.开关断路器容量不足的危险性分析

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线路和电气设备短路,因开关、断路器遮断容量较小,不能分断短路电流,瞬间因短路产生大量的热能而烧毁设备及电缆,进而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部分用户或全矿停电、停风、停产,严重时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主变容量不足,电源线路缺陷的危险性分析

主变压器容量不足,一台事故时,其余变压器不能保证矿井一、二级负荷供电。煤矿电源线路未按当地气象条件设计,遇大风、雪、覆冰等恶劣气候,线路强度不足,易造成倒杆、断线。引起线路故障,造成全矿停风、停产,井下作业人员会因停风而有生命危险,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继电保护装置缺陷的危险性分析

继电保护装置是供电系统及变电站(所)的重要装置,如果未按规定装设或采用不合格的落后产品,就会出现越级跳闸、误动作造成无故停电,扩大事故范围。因此应按《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先进可靠的继电保护装置,保证其选择性、可靠性、灵敏度,杜绝无故停电,缩

小事故范围,从而做到安全供电。

5.闭锁缺陷的危险性分析

开关柜内部应装设闭锁机构,保证刀闸开关在无负荷状态下操作。保证开关柜内部易碰触部位在不带电状态下人员才可以打开柜门。如果闭锁未装设或失效就易造成误操作,刀闸在带负荷状态下停送电,造成短路。人员在开关内部带电状态下进入发生触电、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6.井下电气火花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①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于安装、维修不当,造成失爆(如防爆密封不严、防爆面间隙不符合要求等),当开关触点分-合或其他原因产生电火花时,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②井下带电电缆由于外力原因破损、拉脱、电缆绝缘下降易造成系统短路、接地产生电气火花,电气火花有可能造成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③电气设备保护失灵,当出现过流、短路、接地等电气事故需其动作时拒动,使设备、电缆过载、过热引起电气火花,有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7.井下人员触电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①井下电工工作时所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等用具破损、绝缘值降低,验电笔指示不正确,均有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②闭锁装置不全、失效、警示标志不清,人员误入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③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失效,设备、电缆过流、过热仍不掉闸断电,使其绝缘下降或破损,可能引起人员触电事故。

④接地系统缺损、未可靠接地、接地保护失灵,设备外壳、电缆外皮漏电时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8.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①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当发生短路事故时,电气保护装置拒动或动作不灵敏,造成越级跳闸,引起井下大面积停电。

②井下供电分列运行的双回路、违章联络运行,当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发生短路事故,引起另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同时掉闸,双回路停电,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

③对应采用双回路供电的区域或设备,采用了单回路供电,一旦发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电。

9.雷击入井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①经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因地面防雷设施不完善或装置失灵,有可能引发雷击入井事故。

②由地面入井的管路、井架在井口处未装或安装的少于两处集中接地装置接地不良,可能造成雷击入井事故。

③通信线路在入井处未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或装置不良可能造成雷击入井事故。

10.静电危害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井下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和场所很多,各类排水、通风、压气管路,由于内壁与高速流动的流体相摩擦,使外壁上产生大量的静电电荷,在对地绝缘较好的管壁上产生的静电电压,可达300V以上,塑料等非导体材料管道,更易产生静电。静电放电火花会成为可燃性物质的点火源,造成爆炸和火灾事故;人体因受到静电电击的刺激,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如坠落、跌伤等。

11.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危害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电网的单相接地电流达到15—20A时,如不加补偿限制,弧光接地可能引起接地点的电气火灾,甚至引发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2.2.10机械伤害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矿井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多种机械设备,(包括固定和移动设备,如:加工、切削车床、刨床等)在操作机器、移动设备或在机械周围工作时,外露的转动部件防护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机械设备不完好,在操作或检查、检修维护过程中,对设备性能不熟悉,不执行操作规程,错误使用工器具,个人防范意识不强,容易发生对操作人员及周围人员的人身伤害。 2.2.11压力容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矿井压力容器主要有:压风机、压风包、压风管道等。

受压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空气压缩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安全阀、压力调节阀失效,使压风机主机、风包等承压能力高于额定值,有可能造成主机、风包等爆炸事故;

2.冷却水系统断水,或冷却水管、冷却器等由于水垢积存,使冷却水腔断

面减小,造成冷却效果差,引起主机、风包等温度升高,有可能造成压风机和风包爆炸;

3.空气滤清器过滤不好,使微小颗粒吸入空压机,通过长期运行,主机、风包、管路等承压部位的积碳过多,由于机体运动产生火花,静电放电产生火花,可能使四壁积碳自燃,积碳的自燃可能转化为爆炸。 2.2.12其它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噪声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噪声可使人耳聋,可能引起高血压、心脏病、神经官能症等疾病;噪声污染环境,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特别强烈的噪声还能损坏建筑物、影响仪器、设备等的正常使用、运行。人员长期或临时在以上环境中工作,会对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损伤,噪声还会导致操作人员听觉疲劳,精神烦躁,精力不集中引起操作失误事故。

2.粉尘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煤尘危害

①导致职业病:长期在含煤尘空气环境中工作,由于肺部积存煤尘,将引起煤肺病,危害矿工身体健康,使人丧失劳动力,甚至死亡;

②加速机械的磨损,减少精密仪器的使用寿命,降低工作场所的能见度,使工伤事故增多。

2)导致煤尘危害的主要原因:

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包括防尘水量不足,水质不合格,设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认真;

②采掘工作面不是湿式掘岩,而是干打眼;放炮不使用水炮泥; ③装载、卸载、转载点没有实行喷雾洒水;

④没有定期冲刷岩帮,巷道积尘严重,被冲击波、高风速扬起。

2.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场所

鹿山九井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场所 表2-1 序号 1 2 主要危险 有害因素 瓦斯 火灾 存在的场所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老空区 地面厂房、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采空区、机电硐室等 表现形式 超限、爆炸、中毒 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电气失火、地面厂房失火 序号 3 主要危险 有害因素 存在的场所 表现形式 断层、钻孔导水、采空区透水、洪水倒灌及主要生产场所进水 煤壁溜帮、掉渣、顶板裂缝变宽、离层、漏顶等 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爆破器材使用管理不当发生爆炸、压力容器引发爆炸等 提升机制动失灵、斜巷跑车、车辆冲撞、挤压等 卷入外露运动设备、另部件飞脱伤人 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积聚而引发的爆炸后缺氧使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 漏电、带电电裸露、雷电、静电、电火花、谐波 电火花、电磁辐射、电气火灾、烫伤等 4 5 6 7 8 9 10 含水层、断层、封孔不良钻孔、水灾 采空区、相邻矿井越界开采、地面厂房、井口 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巷道、失冒顶、片帮 修巷道 采掘面、炸药库、炸药使用及运爆炸 输过程、空压机房 提升、运输斜井、运输巷道 伤害 机械伤害 矿井各生产环节 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回风巷、有害气体 盲巷 电危害 灼烫 变电所、配电点、电气硐室、 变电所、配电点、电气硐室、锅炉房 2.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结果 鹿山九井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包括自燃发火)、水灾、顶板、提升运输伤害、电气伤害、机械伤害、压力容器爆炸、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伤害等。其中: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包括自燃发火)、冒顶、水灾是矿井生产的主要灾害,其发生的机率高,危害性大、危害范围广;其它伤害发生的机率稍低或事故造成损害较小,但也不可疏忽,均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底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3章 安全管理评价

3.1 安全管理评价

3.1.1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分析

1.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在安全管理上鹿山九井采用横向分工,纵向分级的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矿井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煤矿企业是安全责任主体,行政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下设技术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组成的领导班子抓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分管矿长分别下设技术员、安检员、班组长、电工负责各专业的技术工作管理。

该矿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严格按各自分工,下级服从上级,即独立又合作,各负其责,做好本职工作,使矿井的安全管理模式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网络,强化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使矿井安全生产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2.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井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 建立了企业法人、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全面,条目清晰,责任明确,符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并得到贯彻落实。

2)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及奖励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制度”、“ 煤矿新工人培训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发放管理制度”、“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生产管理制度”、“ 自查自纠制度”、“ 班前会议制度”、“ 风险抵押金制度”等。

矿井还制定了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m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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