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要拿出勇气走出这个时代的迷茫

更新时间:2023-07-21 08:5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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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要拿出勇气走出这个时代的迷茫

近日,江西农业大学一名大三学生给中国青年报编辑部写了一封信,信中这位同学发出的“为什么我的大学越上越迷茫的疑问”,引人深思。其实,这不只是当代大学生的疑问,就整个社会而言,迷茫与困惑已经成为时代的后遗症。 按照通俗的认识,这本是一位优秀而颇有能力的大学生,但为何这位即将毕业的学子失去了奋斗的方向呢?有这样的疑问,首先值得我们欣慰与惊喜,毕竟我们的年轻人还有自己的想法,尽管这种被贬值为“个人主意”的想法在这个社会越来越不现实,甚至缺乏基本的生存空间,但就长远而言,这种冲出束缚的想法,所谓的“小情调”正是民族未来继续蓬勃发展的精神动力。

这位学子起初的人生目标和所有刚踏入大学的年轻人一样,充满朝气,热衷于各种社团活动,拿过奖学金,获得了更多的认可,但在其即将毕业之时,突然找不着努力的方向。 可以看出,这位同学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和安分守己的人,伴随这种煎熬的是不具备任何兴趣的压迫式学习,而他更喜爱的是文学、摄影、收藏这些所谓的小情调生活,这对他充满着诱惑,莫大的吸引力甚至不需要去刻意学习就会陶醉其中。于是,面对周围的改变,各种质疑,以及将来那个

不可预测的未来,他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为何上大学越上越没有了方向,反而充斥着一种不安的迷茫。有这种想法其实一点不为怪,笔者甚至要庆幸于我们的青年有这份觉悟,麻木不仁的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在这个理想缺失的时代,这种意识再次唤醒了那个遗失已久的理想。

既然生在了物质这个时代,就别无选择,未来中国的发展之路还需要年轻人去奋斗。在物质越来越富足的同时,找回我们昔日的精神理想,也是这一代青年人要勇敢承担起来的责任。一代人的付出换来了一代人的富足,也希望一代的人的觉醒,能同样找回我们迷失的方向。

理想必须要有,尽管现在奢侈,这是活着的勇气,这更是一个民族与国家的朝气。处在社会大变革时期的今天,我们必须勇敢接受这种来自社会现实的挑战。困难是暂时的,道路也许是曲折的,但是理想始终是坚定不移的。为理想而奋斗,就要找准自己的理想,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当你实现自己理想到达人生彼岸之时,豁然开朗的感悟必另有一种境界。

完善制度让人民敢于批评政府

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政府,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这一思想,对于改善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落实“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政府”的要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权力应当在阳光下运行。政务公开,就是要让政府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化,让老百姓知道政府做了什么、是如何做的。当前,一些政府部门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的倾向,该公开的内容没有公开,公开的往往只有结果而缺少工作的基本流程,政府信息的共享机制不健全。为此,必须真正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化公开内容,不仅要公开政府工作的职责和范围,还要适当公开政府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同时丰富公开形式,让社会不同群体能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政府工作。只有人民群众知道政府做了什么、该做什么、在做什么,才能有效批评和监督政府。 第二,坚持深入群众、开门办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重要的工作方法。但当前一些机关干部“不进群众门、不听群众音”的现象比较严重。这种现象甚至蔓延到一些基层干部中。如一些乡镇干部“岗在基层、家在县城”,

平时工作“人在心不在,办公室多一分钟也不呆”。笔者曾经听到群众反映一些乡镇干部本应6点下班,但5点一过,工作人员就“要下班了,明天早上再来”。还有一些单位习惯于闭门办公,“群众进不了门,进门见不到负责人”,群众想给这些单位指出毛病、提点建议就更难了。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公开工作安排尤其是与群众紧密联系的日程安排,什么时候下乡、什么时候走访群众、什么时候接待群众来访应该提前告示,让群众真正能够向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反映意见、提出批评。 第三,建立群众意见的整改、反馈机制。在给政府提意见这个问题上,存在三种心理。一是曾经提了,政府也改了,因而还想提;二是没机会提、没条件提;三是觉得提了没用,不愿意提,或不愿意再提。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三种心理比第二种心理更值得关注。因为这表明群众对一些地方政府或某些政府工作人员已经失去了“信心”。当前一些地方虽然鼓励群众提意见,也给群众提意见创造了多种条件,但不付诸整改、不进行反馈,其结果是群众“心凉”,甚至“失望”。探索建立群众所提意见的整改、反馈机制,显得刻不容缓。深圳市盐田区建立“群众工作部”专职负责督促办理群众意见,对各社区、各部门搜集的群众意见,通过网络系统全程跟踪办理,确保政府部门认真研究、切实整改、按期答复每一个批评和意见。只有让群众感受到所提意见被重视、有效果,

他们才愿意真正开展批评、提出意见。 第四,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既是一种救济制度,也是一种监督制度,是让人民群众有“胆量”挑毛病、作批评的制度保证。但由于周期较长、难度较大、成本较高等原因,提请复议和诉讼的人往往难以达到最终目的。以行政复议为例,一方面是行政机关的“抗拒”,一方面是复议机关受某些非法律因素的牵制,加之信息的不对称,往往使一些错误决定不能得到及时改正。为此,有必要对现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各级政府部门“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并承担与“错误”相对应的责任。 第五,保护批评政府的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批评政府的一个更基础条件是批评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护。只要批评政府的人没有恶意攻击,没有违反法律,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得到保护,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问题。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了当事人由于批评政府而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这表明,个别地方政府部门的群众意识、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内心里反感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为此,必须建立支持批评者、保护批评者的社会氛围和制度框架,让人民群众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对我们的政府活动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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