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交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9-29 23:0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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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交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行交易融资业务营销和管理水平,规范管理组织架构,提升风险管理质量,推动全行交易融资业务健康、有序、规模发展,依据中国民生银行相关制度、办法及其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易融资业务,是指我行对生产、贸易或物流等领域内的企业,通过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采用一种或多种产品模式,以债权、货权或其他形式做担保,在能有效控制企业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前提下提供的融资性资产业务。

第三条 交易融资业务范围:包括存货类融资、预付类融资、应收类融资、预付与存货组合类融资、国际贸易项下相关产品类融资、其他可设权且可控性融资业务。

第四条 交易融资业务项下具体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融资等。 一、预付类融资业务产品,如银票承兑、商票保贴、信用证等;

二、存货类融资业务产品,如仓单质押、动态抵(质)押、静态抵(质)押业务等、提货担保、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抵(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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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等;

三、应收类融资业务产品,如保理、应收款(池)质押、动态融资、应收款票据化、信保融资等;

四、其他类融资业务产品,购销通、海陆仓、租赁保理等。

第二章 相关单位及职责

第五条 总行主要涉及部门:公司银行部、产品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保障运营管理部门。

一、总行公司银行部

(一)统筹管理交易融资类产品; (二)负责交易融资产品的研发与管理;

(三)负责交易融资监管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管理,统筹与监管商的合作与管理,维护与总行及区域级监管商的合作关系;

(四)牵头组织重点产品全行销售。

二、产品部门含:贸易金融部、金融市场部。主要负责本领域内产品研发、培训及其相关工作。

三、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含:风险管理部、授信评审部、资产监控部、法律与合规事务部。主要职责为:

(一)授信评审部

1、制定交易融资业务的授信指引及授信政策; 2、监管商资格准入和动态评级; 3、新押品审查审批;

4、参与“总对总”核心客户及新商业模式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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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交易融资中心分类管理,协助验收交易融资中心,并提供必要人员支持。

(二)资产监控部

1、参与交易融资中心分类管理,协助验收交易融资中心,并提供必要人员支持;

2、对交易融资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3、定期或不定期对全行交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进行业务督导、检查。

(三)法律与合规事务部

1、对交易融资业务非标准或创新商业模式配套法律文本进行审查、修订;

2、参与 “总对总”核心客户及新商业模式方案设计。 四、保障、运营管理部门 (一)科技发展部

1、负责根据交易融资业务发展需求,牵头开发业务管理系统并进行相应的日常维护、升级工作;

2、协助总行交易融资产品中心就新业务模式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与监管商、信息服务商等外部服务机构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二)运营管理部

负责根据业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制定相关操作流程。

第六条 分行主要涉及部门:公司银行管理部、授信评审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监控部、法律与合规事务部、运营管理部及行业开发经营等相关部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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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银行管理部(交易融资业务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分行交易融资业务市场推动与管理,包括制订区域特色规划、业务推广宣传等;

(二)负责组织交易融资业务培训和绩效与考核管理; (三)负责与分行相关部门办理交易融资业务的协调工作; (四)负责分行区域内交易融资业务联动营销的发起和后续管理;

(五)可直接管理“交易融资中心”并组织落实区域内交易融资业务监管方案制定及具体业务实施;

(六)未成立交易融资中心期间,承担动产融资业务监管职责等工作。

二、授信评审部(风险管理部):分行项目评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交易融资项目贷前尽职调查、出具评审意见,并上报相应评审通道审批;

(二)对交易融资中心报审的区域监管商、押品进行准入初评,并出具评审意见上报有权审批部门审核;

(三)协助论证分行公司部的交易融资业务规划,并指导实施等工作。

三、资产监控部(资金监控、放款和贷后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核区域交易融资业务授信资料的齐全性和有效性,审核检查授信条件的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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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首次授信客户的合同面签,以及后续核保; (三)负责统押品出入库管理;

(四)负责交易融资项目的日常贷后管理,包括授信项目的回访、贷后检查、风险分类、检查客户经理及经营机构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五)负责对交易融资中心的工作进行业务检查、指导等。

四、分行法律与合规事务部(区域交易融资业务法律文本的审查部门),主要职责:

(一)在授权范围内,对区域交易融资业务中的非标准文本或标准文本中因具体营销需要酌情调整的非核心合同条款进行法律审核;

(二)对区域交易融资业务操作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五、分行运营管理部(分行交易融资业务结算部门),主要职责:

(一)配合资产监控部门和交易融资中心对交易融资客户的帐务信息进行查询,及时将客户的逾期、欠息、查封、冻结账户等负面信息提交给同级的资产监控部和交易融资中心;

(二)如交易融资业务中需要监管资金的,配合进行相关账户监管等工作;负责统一保管授信档案,归口管理押品、保证金账户;

(三)配合资产监控部门对交易融资预警客户实施扣款等帐务处理。

第三章 分行交易融资业务组织架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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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k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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