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更新时间:2023-05-31 22:5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编号:JN-05

分包工程:

施工地址:

发 包 方:

分 包 方: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统一文本】 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内容:现场模板支拆、钢筋绑扎及砼浇筑等工程,具体单位工程分包按现场施工进度结合施工难度分配。

第二条 分包方式: 分部劳务分包。

第三条 合同工期: 按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而定。

第四条 分包单价:

按实物工程量单价:附件1[实物量单价表]。

钢筋绑扎工作内容:①清理模板内的杂物,绑丝、钉子、电焊条、密封条等,切断铁丝,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并放入模内。

②捣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

③场内地面水平运输和取放半成品,捣制构件还包括搭拆施工高度范围内绑筋用脚手架和人力一层、配合机械的垂直运输,以及建筑物底层或楼层平面的全部水平运输。

④配合砼浇注时的钢筋修复工作。

模板工程:

1)木模板

①熟悉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涂刷模板隔离剂、队组自检互检、排除一般机具故障,保养机具,操作完毕后场地清理,配合质检、监理、甲方检查等。

②制作:选料、配料、划线、裁料、弹线、破边、刨边、平口对缝、钉木带及取料和制成品的分类堆放等全部过程。

③安装:立模板、支撑、锯钉木带、拉杆、斜撑、垫楞、垫板、钻眼、穿绑铁丝、上螺栓、安木箍、钉卡子、吊正找平、清理木屑及支撑架子的搭设、直至具备浇筑砼的条件。

④拆除:拆除支撑、模板、垫楞、卡子、铁丝、螺栓、及支撑架子的拆除,

并将拆除的周转工具、清理涂油,分类堆放在指定地点。

⑤单价含与支撑模板密不可分的脚手架支撑搭拆,依附上人斜道搭拆,4m内人力垂直运输、全场场内水平运输。

混凝土工程工作内容:熟悉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队组自检互检、机械加油加水、排除一般机具故障,保养机具、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前后台材料上料、倒水泥及外加剂、混凝土的振捣,抹面、养护。

对分包单价的明确: 单价均含现场施工所用的辅材、机具等;单价确定后不随任何文件或市场环境而调整 。

(二)其它分项工程执行分公司实物工程量单价表。

第五条 提供作业人员: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作业人员共 100 人。

第六条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 价款的结算:

1、根据乙方在施工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分包单价,经甲方劳资员根据施工任务书出具结算单,项目统计员、项目经济师、项目经理签字齐全并报分公司人力资源科、审计科、主任经济师审核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入账手续。其他人员签字的任何凭据都不作为结算依据。

2、甲方出具的结算单必须有乙方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乙方委托的代理人没有签字确认的以甲方出具的结算单为准。

(二) 结算时间:

按月进行结算:每月定为 25 日。

(三) 价款的支付:

1.费用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出据工程所在地建筑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在建设单位付款正常条件下,甲方按月进度结算额的 70 %经银行转账形式拨付给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付至90%。

2.工程竣工后留质保金_5_%,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返还。

第七条 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处理

(一) 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

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

3.乙方应在其企业所在地为其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相应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伤亡事故处理: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伤者,同时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鉴于乙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主体,由乙方所聘用的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农民工等)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致使财产、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政府及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承担了该项损失赔偿,则视为甲方替代乙方履行,甲方替代乙方对外承担了上述损害赔偿后,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八条 工程质量

(一)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二)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标准:合格 。

第九条 环境控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产生的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有害气休、污水等加强管理与控制。

第十条 机具设备供应

(一)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为:

钢筋砼运输设备,砼输送泵,铲车,小勾机,塔吊,龙门架或物料提升机,砂浆搅拌设备,钢筋设备等 。

由乙方自备的工具为:

小型手持工具 。

(二) 乙方自备的工具须自带入现场,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甲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

(三) 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

1.对乙方进驻甲方施工现场的人员及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驻工地代表做施工技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节约等文字交底,提供生产必需的材料。如因乙方驻工地代表未履行应尽义务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负责安排好乙方人员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现象发生。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应出据相应的文字材料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他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

4.为乙方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食宿费用自理。将乙方纳入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5.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容,监督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

6.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的义务,将实际发生的停工、窝工及零星用工按协议要求列入结算。

(二)乙方

1.应与其提供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施工省、市要求必备的证件,并将工人按甲方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备案,现场工人不允许用当地及附近村民。

2.保证其队伍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变更注册人员,要在进场第一时间文字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确保安全、质量目标,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统一调动、安排。当甲方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将人员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的人员向甲方出据书面通知。

3.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应折价赔偿。

4.对其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乙方应每月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每月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工资支付表。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

将所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劳资部门。如乙方未给乙方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甲方将从结算款中扣除,代其购买。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由于安排任务或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应按实际发生的工日,双方现场洽商做好记录,作为结算凭证。

2.任务不足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3.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其工料损失由乙方负担,结算时按情况扣除全部损失费用。因乙方驻工地代表未向其工人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并因此对合同工期造成影响,甲方可通知乙方在 2日内出示书面答复材料,乙方未书面答复,甲方有权拒付其未结算的价款费用、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

3.进场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时,本合同允许变更或终止。

第十四条 如国家政策性调整致使合同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五条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乙方 为派驻工地的代表,负责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分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补充条款:

1、在麦收、秋收等需要正常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保证足够的作业人数和施工能力,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追加费用。

2、乙方施工人员的来回工地路途费用由自己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如若不能够满足合同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另外出现材料清理,拆模运输等用工费用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得以资金暂时不到位等问题而停工或罢工等恶性事件,如若发生,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5、周转工具实行领退料制度,其他按《周转工具管理协议》执行。

6、工程重复运输费用及因质量原因重复用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合同订立后,不能再行追加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合同中已包含一切的风险。

8、辅材包括:铅丝,铁丝,电焊条,密封条,振捣器,振捣棒,手持工具,电缆电线等。

甲 方 签 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分公司主任经济师审批: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实物量单价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iy1.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