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办法
更新时间:2023-10-16 19:2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附件15
宏远公司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经营管理章程》和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经公司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在聘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 责任追究的方式: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调离岗位或降职、责令辞职、免去职务;也可视情节及带来的后果,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单处或并处罚款。涉及违法违纪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或党纪政纪责任。
第四条 下列情形给予诫勉谈话。
(一)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布置、不贯彻,不落实的。 (二)初次触犯公司管理章程各项规定且情节较轻的。 (三)经群众举报或反映有违纪违规倾向的。 (四)当年年终考核不称职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给予限期整改,也可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单处或并处罚款。
(一)不按规范程序操作,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各项工作检查中存在不利隐患的。
(三)对突出问题不制定解决方案、不及时解决的。 (四)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的。 第六条 下列情形给予通报批评,也可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单处或并处罚款。
(一)不认真、不按规程操作使企业失去竞争机会、受损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不配合上级履职给整体工作进展带来不利影响的。
(三)对重要社会矛盾或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不排查的。 (四)因履职不力导致工作进度或工期严重滞后的。
第七条 下列情形给予调离岗位或降职,情节严重的责令辞职,也可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单独或并处罚款。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追诉直接责任人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根据以下分类一次性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重大工伤的。
正科级(含主持工作副职):经济损失30-50万元,重大工伤事故3-4人。
副科级以及项目经理:经济损失20-30万元,重大工伤事故2-3人。
科员以及其他在聘管理人员:经济损失10-20万元,重大工伤事故1-2人。
(二)不服从领导、不配合上级履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要社会影响的。
(三)连续两年累计亏损超过100万元的经营者。 (四)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不称职的。
第八条 下列情形给予责令辞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追诉直接责任人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造成超过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损失及工伤事故上限的。
(二)有关部门最终判定是管理因素导致死亡事故发生的。
(三)当年一次性亏损超过100万元的经营者。 (四)对严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以下情形给予免职。触犯法律法规或党纪政纪的,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一)经调查确认属于违法违纪行为造成单位亏损的。 (二)因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人员伤亡、重大工程(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企业信誉的。
(三)授意、指使、强令、纵容下属人员弄虚作假、欺骗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由于不能预见、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不追究领导干部责任。但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或影响扩大的,要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责任追究: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恶性事件,能主动、及时、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或使危害程度明显减轻并挽回影响的。
(二)发生问题后主动、及时作出检查,并吸取教训、进行整改效果明显的。
(三)检举揭发其他重大过错、过失、违法违纪责任人,经调查属实的。
(四)其他可以从轻责任追究情形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从重或者加重责任追究。 (一)单位发生重大问题后逃避、推卸、转嫁责任,不
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危害后果扩大的。
(二)完全可以预料严重后果,而顶风违法、违纪、违规,使不利结果扩大化、严重化的。
(三)对涉及重特大事故故意欺骗、隐瞒的。 (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责任追究行为的。 第十二条 对需要追究责任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含单处或并处罚款)的,根据错误类型,由相关科室提出初步方案,报公司行政研究,作出责任追究意见并付诸实施。 (二)给予调离岗位或降职、责令辞职、免去职务的,由相关科室提供责任追究证据材料,党办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公司党委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相关科室协助收集责任追究证据材料,纪检监察室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党委纪委研究,按照办案程序办理。
(四)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含追诉经济损失)的,由公司行政、党委或纪委提出并移送。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有关材料按照规定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基层单位、本公司控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相关责任人。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宏远公司负责解释,自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试行。
正在阅读:
责任追究办法10-16
实验室废液处理方法05-09
高考生物一轮总复习第4章种群和群落必修306-18
《计算机几何造型及三维设计》教学大纲12-28
幼儿园区域观察笔记09-05
收看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有感2篇02-23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样题03-08
博雅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03-18
1.1 初识多媒体 - 上海教科版高中信息技术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03-03
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高三语文复习教案08-25
- 必修一物理寒假作业
- 2019-201X年5月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word范文模板(3页)
- 药物分析习题五
- 重拾应用意识 体会数学价值(沈建军)
- 2017全国高校辅导员结构化面试题集及参考答案
- 广东徐闻县实验中学2014届高三第二次月测地理试题
- 今天你共鸣了么?
- 2018-2019正能量读后感1000字-推荐word版(6页)
- 2018年中国截切型盖板针布行业专题研究分析报告目录
- 中国移动业务处理流程大全
- 公文写作常用词汇和句子集锦2016
- ARM课程设计说明书
- 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论文
- 中考试卷分析
- 环境监测试卷(五)
- 党风廉政建设广播稿1
- 快速制作香香宫煮麻辣烫教程
- 《国际金融学》习题
- 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
- 春兰维修资料故障代码
- 追究
- 办法
- 责任
- 生化分离工程期末考试
- 《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与中共创建时期的妇女解放问题-最新文档
- 机械制图教学大纲1
- 银杏叶化学成分的研究及发展 1
- 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现代汉语专题书面作业
- 2012-团字1号文:青年之家青训班培训报名的通知
- 高电压技术2009复习题
- 汽车类科目一考试题库(900题)C照
- 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
- 中国片区开发PPP模式行业调研分析报告
- 郭店《老子》和帛-今本五千言关系
- 矿井防灭火课程设计
- 2011国家公务员行测考试之表格资料模拟题及答案 - 图文
- 西方文论复习
- 县委书记在市人代会讨论时的发言提纲(八)
- 访谈类节目拍摄现场主持人的注意事项
- 四川省第三届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决赛(高中组)获
- 中石油18年8月《语法理论与实践》第三次在线作业
- 浅谈小学生初步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 2017-2022年中国市政园林景观设计市场深度分析与前景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报告(目录) -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