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清廉**建设的决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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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清廉**建设的决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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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清廉**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1.重要意义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科学分析当前**所处历史方位,提出建设清廉**目标,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又作出了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发出了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涤荡歪风邪气、建设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的动员令。推进清廉**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推动“八八战略”在**大地绽放更加耀眼的时代光芒、彰显更加强大的真理力量的重要保障。全县上下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建设清廉**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有力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向社会各领域拓展,促进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一体净化、一体培育、一体建设,努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

3.工作目标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力争到2022年,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犯罪案件增量明显下降,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到2035年,清廉**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全县上下海晏河清、山清水秀、政通人和,清廉**全面建成。

4.基本原则——遵循科学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102字“丽水之赞”贯穿清廉**建设全过程,自觉从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办法,自觉运用习总书记重要指示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解决推进清廉**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清廉**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效能。

——坚持依法治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德法并举、纪法双守、明镜高悬。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监督、调查、处置一体推进,县委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一体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实现**政治生态整体性提升。

——突出“关键少数”。紧紧抓住清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上严起来,促进各级党员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严格自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推动清廉**建设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发展。

——坚持传承创新。在认真传承吸收优秀传统文化的清廉基因,学习借鉴省内外廉洁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高举改革大旗,锐意进取,继往开来,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改革创新理念思路、方法举措,为清廉**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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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5.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惕“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坚决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6.坚持以党内政治文化为涵养。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全面把握这一光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在考验磨砺中提高觉悟。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7.坚持以党内政治生活为根本。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在党内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推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发挥“互联网+”优势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增强组织生活仪式感、实效性。

8.坚持以压实主体责任为保障。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完善党委(党组)主抓直管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对本级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进行严格把关。发挥好县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定期开展重点检查考核和专项抽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坚守责任担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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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正风反腐,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9.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我省“36条办法”以及市委、县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对照“十种情况”在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和问题。完善正风肃纪交叉检查和“一季一主题”循环督查等方式,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防止反弹回潮。更好地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求真务实、理性担当,在抓重大发展项目、民生实事等工作中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务实推进。建立健全干部干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蜗牛奖”反向激励作用,推行“乡镇长、局长工程”工作机制,推动和督促干部争先进位。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调查研究、下访接访、结对帮扶等制度。

10.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纪律特点、从严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各环节、全过程。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动态监管,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问责追责机制,推进“一案双查”,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11.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工程招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继续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建立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鼓励支持署实名举报,做到实名举报回复率100%。完善公众参与反腐败的保护和激励制度,坚决查处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行为。

12.加快构建全覆盖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健全完善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动态化干部监督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效果。用好巡察利剑,深化县委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实现巡察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支持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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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3.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证通办”,全面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办事流程全面优化,推进综合服务窗口向乡镇(街道)延伸,推进“最多跑一次”理念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建设**政务服务网,打造全县统一的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促进政府向数字化转型。

14.建设市场廉洁体系。严格落实我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乱收费摊派、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信用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坚决治理商业贿赂,依法打击各类市场主体的行贿、受贿行为及其他经济犯罪。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库,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网上实时查询平台,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15.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对项目招标投标、用地预审、规划设计、工程审计、环境评估管理力度,促进项目建设安全高效、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对各类项目实行准确定位、实物管理、全程监控,杜绝审批验收环节的人情关,严把工程建设的质量关,不断压缩项目建设腐败空间。加强预算管理,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完善经费支出标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电子化支付方式。健全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机制,将所有公共资金全部纳入审计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违规出借政府财政资金,堵塞土地滞纳金长期未缴、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监管漏洞。

16.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交易电子化,推动有条件上网的公共资源通过网络开展交易,切断权力插手的链条。坚决防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评标、中介等相关方的行为,严厉打击肢解项目、“明招暗定”、陪标围标串标等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履约验收、评审行为的监督,推广应用“政采云”平台。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积极推行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大监督”机制,从严监管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发生在企业内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贱卖国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违规招标投标、违规借贷等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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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标准,打造勤廉有为的铁军排头兵

17.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深化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推进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全覆盖,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完善党委(党组)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离任检查制度,严肃追究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

18.健全完善能上能下机制。严格执行《**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机制,明确干部“下”的具体情形,疏通干部“下”的梗阻,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动真格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针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及时提醒敲打、批评教育直至“下课”,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常态。落实《关于在急难险重一线点评考察识别干部办法》,坚持在一线主战场发现、选拔重用干部;健全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突出末位“淘汰”,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离岗锻炼,锻炼期间停发奖金,经考核未改进提升的,予以降职或免职。落实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着力破除中层干部“中梗阻”问题。推进乡镇干部聘任制,对未被选聘的干部,统一进行“回炉”锻炼,锻炼期间停发奖金,锻炼结束后按表现情况再分配岗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意见,落实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19.强化党性法纪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和红船精神、**精神、浙西南革命精神,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教育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廉洁自律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办好廉政教育基地,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警示教育,凡查结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

20.突出对“关键少数”管理。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七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照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严格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和离(退)休或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探索建立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常态化监管机制。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相结合,及时发现并纠正随意决策、滥用职权、浪费资源、以权谋私等问题。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述德述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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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清正廉洁的价值导向,培育崇廉倡廉促廉的社会风尚

21.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化“整乡推进、整县提升”,高标准落实农村基层党建“**二十条”,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全面加强社区和中小学党建工作,创新推进两新组织和特色小镇、互联网企业等新领域新业态党的建设,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强根固魂”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深化堡垒指数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坚持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22.推进清廉单位创建。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持之以恒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和监督执纪明察暗访,有针对性地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严格执行村(居)重大事务、重要工程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离任必审制度,深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村干部违规插手本村工程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进村干部廉洁履职风险防范量化管理工作,深化“驾照扣分模式”。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企业和医药代表的监管措施,严肃查处药械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等腐败问题。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深入实施“清廉教育”建设工程,及时发现和查处在教学、科研、招生、招聘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建设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踩红线,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

23.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红船精神、**精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挖掘提炼我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元素,开展清廉艺术作品创作,加大清廉文化产品供给力度,重点规划扶持一批体现清廉主题的文化项目。精心打造清廉文化教育传播平台,用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农村文化礼堂等载体,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传媒技术,拓展清廉文化阵地。

24.加强清廉家风建设。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广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倡议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充分挖掘、弘扬本土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将好家风建设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以好家风引领好民风、带动好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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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形成建设清廉**的良好工作格局

2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清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党委(党组)书记要坚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任务。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年底要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落实清廉**建设工作任务情况。各级党委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做好推进清廉**建设工作。

26.增强工作合力。人大要积极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通过履行法定职能,自觉服务和保障清廉**建设。政府要制定具体举措,规范权力运行,做到依法施政、阳光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协要发挥独特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心聚力,画好清廉**建设的同心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为建设清廉**提供司法保障。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群团组织、社会各界要各尽其力,共同推进清廉**建设。

27.完善督查考评。各级党委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典型和样板经验,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把清廉**建设情况作为政治巡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将清廉**建设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判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

28.营造浓厚氛围。把清廉**建设宣传融入全县宣传工作格局,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精心策划、科学安排,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强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建设清廉**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加强清廉**建设的理论研究、经验总结,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清廉品牌,为清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清廉**建设是一项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全县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排头兵、争当实干家,加快建设清廉**,为全县奋力开辟高质量发展新境界,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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