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西传与李白诗-以英、美及法国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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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西传与李白诗——以英、美及法国为中心*
2000年第2期 美国唐学会
秦寰明
与我们现在已经写的或将要写的有关这个大帝国的记载相比,一个杰出的中国文学作品可以使我们更多地了解中国的精神。
伏尔泰
当德国的康拉德?豪思孟(Conrad Haussmann)在其1920年出版的《“兰露”——三千年中国诗选》(“Im Tau der Orchideen\drei Ja hrtausender,1中引用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的上述名言作为该书的书前题辞时,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对此是深有会心的。书名“兰露”出自屈原《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记得初读此书,其封面设计曾给笔者留下很深的印象,那就是封面四周的边框里每一边都镶嵌了一个同样的名字:“李太白”。大概在豪思孟的心目中,李白是足以作为中国诗代表的伟大诗人。英国汉学家克兰默-宾(L.CranmerByng)为其1909年出版的中国诗译本取名为《玉琵琶》(A Lute of Jade),他的封页的这个标题下面特地补题了一句:“With lutes of gold and lutes of jade:Li Po”(以金镶玉饰的琵琶——李白)。李白《江上吟》有“玉箫金管坐两头”之句,《江夏赠韦南凌冰》有“玉萧金管喧四筵”之句,《上崔相百忧章》有“金瑟玉壶”之句,克兰默的书名或借意于此。1922年,安东尼?卡斯特罗?费若(Antonio Castro Feijó)的《中国诗选》(Cancioneiro Chinês )在葡萄牙出版,此书系从法国俞第德?戈蒂那(Judith Gautier)的《白玉诗书》 (Le livre de jade)转译,所收作品包括李白、杜甫、苏轼等多位诗人的作品。同年英国乔丹?赫伯特?斯泰布勒(Jordan Herbert Stabler)将费若此书转译成英文时,书名径题《李太白之歌》(Song of LiTaiPè)6也是以李白诗代表中国诗。1929年,维特?宾纳(Witter Bynner)与江亢虎合译《唐诗三百首》出版,取名为《(群)玉山(头)》(The Jade Mountain)7,取李白《清平调词》“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之句。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德国著名作家赫门?黑塞(Hermann Hesse)在评论1907年出版的汉斯?贝特格(Hans Bethge)的中国诗歌的德译本《中国笛子》(Die chinesische Flte)时说:“这是一部中国各世纪的优秀抒情诗选,构成其峰顶的是李白。他的豪放气质使我们想起希腊人、意大利人和恋歌诗人。”199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圣卢西亚岛作家德里克?沃尔科特(Derek Walcott)曾谈到中国诗给他印象最深的是李白的作品。 年来阅及数量不少的西方有关中国诗的材料,深深感到当西方人像伏尔泰所说的那样从中国的文学了解中国的精神的时候,他们意识到中国诗是中国文学的最权威的代表,而李白,在他们心目中又是中国诗的代表。尽管中国最先传入西方的是《诗经》,但那是作为儒家经典而为西人所译介,远不如李白之声名广播。西方人从李白开始了解中国诗,接受中国诗的影响。在西方,对中国稍有知识的人,言中国诗往往首及李白,李白的声名远在杜甫上。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西方人的眼中,李白是中国文学乃至中国文化的一个表征。因此,李白在中国文化西传的历史中起着中国其他诗人所不可相比和替代的作用。我们的讨论拟从这个角度切入。希望本文对国内的中西方文化
交流和李白学史或李白影响史的研究有所裨补。不过,李白传入西方,时间既久,国别又多,以笔者阅历及语言之限,难以尽得,而文章的篇幅也有一定的限制,故本文以英、美及法国为评述的中心,时间的下限则大致至二十世纪中期为止。即便如此,挂一漏万及错误之处,仍所难免。尚望方家教正。
一、十八、十九世纪西方汉学家对李白的初步译介
李白的名字,在西方有过许多不同的拼法,根据美国学者艾龙(Elling O.Eide)《李白传》(手稿)的统计,至少曾有过以下若干种:Lii Bor,Lii Taybor;Li Bo,Li Taibo;Li Pai,Li Taipai;Lei Pak,Lei Taipak;LèPih,Lè Taépih;Lype,Ly Taipe;Li pé,Litapé;Lipe,Lithape;Lipo,Litaipo。从我们下面所引用的材料看,则除上面所列举之外,早期西方还有些不同的拼法,如:LeeTaypeh (James Wilkinson),L i tsao pé (J.B.Du Halde,法文版),Li tsau pe (J.B.Du Halde,英译版),Lypê,LyTaypê (JeanJosephMarie Amiot),Letaepih (Sir.John Francis Davis)。现在则一般拼为Li Po或Li Bai。李白的名字之为西方人所知,肇自十八世纪初。1761年托马斯?珀尔西(Thomas Percy)整理编译的中国小说的第一个英译本《好逑传》出版,1774年该书再版。根据1774年的版本我们知道,此书的原译者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一位商人,名叫詹姆斯?威尔金森(James Wilkinson),他曾长期住在广东。在他的《好逑传》译本手稿的空白页上,他记下了五位他所知道的中国杰出诗人,第一位就是李白,其他四位是董其昌、高士奇以及两位难以由其拼音详知其所指中文名字的近代作家。他注明列出这一名单的时间是1720年。这份名单被附印于后来出版的《好逑传》书末。1735年,法国著名学者杜哈德(J.B. Du Halde)出版了他的极有影响的《中华帝国全志》(Description de lempire d e la Chine et de la Tartary chinoise)。该书述及中国诗歌时说:“在唐代,诗人李太白和杜子美不让于阿那克里翁和贺拉斯。”阿那克里翁(Anacreon)是古希腊宫廷诗人,诗多醇酒与爱情。贺拉斯(Horace)是古罗马诗人兼诗论家,他继承古希腊诗学模仿说的传统,强调寓教于乐,论诗偏于理性,对后来古典主义很有影响。杜哈德所作的这个比类,已表现出西方对李白杜甫一豪逸一谨严的风格差异的初步认识以及“醇酒与爱情”的李白观,后者曾在西方延续了很长时间,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李白较易为西方所接纳的一个原因,尤其在李白初传西方的阶段。我们现在尚无法知道这个比类是杜哈德自己所作还是得之于他人,比如早期来华的传教士。因为从他的这部书来看,他并不熟悉李白。书中在谈到中国的教育时,曾列举了中国古时候用来教育幼儿的一些故事,其中就有大家熟悉的“铁棒磨成针”的故事,但他似乎不知道这故事中的李白(Lipe)就是他在介绍唐代诗歌时所举的大诗人李太白。以上两例,是笔者所见西方人提及李白的较早记载。
1776至1814年,法国来华传教士钱德明(JeanJosephMarie Amiot)等人的《北京耶稣会士杂记》(Mémoires concernant lhistoire,les sciences,les arts,les moeu rs,les usages,etc.des chinois par les missionnaires de Pékin)12在法国陆续出版。这也是一部对中国文化西传和欧洲汉学影响巨大的著作。在该书第五卷(出版于1780年)中,李白、杜甫得到了专门的介绍。在这篇出自钱德明之手、长达八页的“李白”专章中,撰者从李白的出生、取名、幼年的读书诵经、习诗作赋,到出川入京,以诗见赏于贺知章,贺为之引见于玄宗,赋诗沉香亭,得罪高力士,高进谗言于杨贵妃前,玄宗遂赐金让其离京。尔后李白浪迹各地,常纵酒豪饮。后又因入永王李瞞幕,罪在死刑,幸得郭子仪营救,改流夜郎。遇赦还。遂至采
石,寄迹于此,偶因醉,落江而死。其所述主要在李白生平,虽沿中国史书传闻之旧。以今观之,颇多谬误。但在西方人的著述中,对李白作如此长篇介绍,此为最早。文中说,李白与杜甫的诗,“与其他有名的诗人相比,就像光焰万丈的火炬与一般的火把相比。”(第396页)唐代韩愈《调张籍》有云“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与钱德明同时的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随园灯词》其七有云“寻常灯火休相比,李杜光芒万丈长”,此诗见《潜研堂诗续集》卷三,有四部丛刊本。钱德明或取其意,但也表明了西方人对这一评价的认可。由于钱德明长期在华,他的这篇李白传又是在西方出现最早的,所以在很长的一个时期中常为人们所引用。1829年,英国汉学家德庇时(Sir .John Francis Davis)以论文形式发表了他的《汉文诗解》(The Poetry of the Chinese),根据其修订本(1870年出版,此时此文已增订补充为书),该书第二部分谈中国诗的风格时对李白生平作了简单介绍,并且推荐了钱德明的李白传。 无论文化的传播还是学术的研究,其方向都是逐渐向宽泛走向专门化。杜哈德偶及李白杜甫;钱德明对李白杜甫作专章介绍,但重在生平;德庇时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中国诗这一专门的文体上,但还只是概略的通论性质。到法国汉学家圣-德尼(Le Marquis Marie Jean Léon dHerveySaintDenys)则开创了对断代诗歌——唐诗的研究。1862年,他的译著《唐诗》Poésies de lépoque des Thang出版。这是笔者所见西方第一本唐诗断代外译本。可以说它是西方人对唐诗作家作品进行较为认真严肃的研究的开始。下面的几个特点可以证明这一点。其一,该书采择有据。译者所依据的主要是《唐诗合解》(王尧衢)、《唐诗合选详解》(刘文蔚)、《李太白文集》、《杜甫全集详注》。这与此前西方人对唐诗偶有涉及、多述传闻不同。其二,体例周详。该书前冠长序,首先详述中国诗歌从《诗经》到唐诗的源流变化,对唐诗作了高度评价。然后讲述中国诗歌的形式特点。所选诗人,前有小传。每一作品,后有注释。译者这样做,很可能是借鉴中国古人选注诗歌的方法。其三,有选家自己的眼光。全书共选唐代三十五位诗人九十七首诗,以李白冠全书之首,选诗也最多,计二十四首。其余如杜甫、王勃、杨炯、骆宾王、宋之问、孟浩然、高适、王昌龄、王维、白居易、戴叔伦等,亦多名家名篇。以李白冠领唐诗,这在《唐诗合解》或《唐诗合选详解》中没有这样明显的倾向。可见这是圣-德尼自己的看法。 稍后于圣-德尼,在英国有翟尔思(Herbert A.Giles)。翟尔思著述甚丰。主要有《中国文学选珍》Gems of Chinese Literature和《中国文学史》Chinese Literature。前者分上下两册。上册选文。下册选诗,共选有二百三十余首诗,其中李白仍居其首,选二十二首。杜甫次之,白居易又次之。后者通常被认为是中外最早的中国文学通史之一。尽管在翟尔思之前,1867年曾在上海出版过怀列(A.Wylie)所著的《中国文学札记》Notes on Chinese Literature,或被认为是西人著中国文学史之嚆矢,但严格讲那只是一本有关汉籍的目录学著作,中有对中国文学史的简要叙述,述及李白和李白集。1880年俄国汉学家瓦西里耶夫著有《中国文学史概论》,惜未寓目,但至少在西方影响不大。真正让西方人在中国文学的长河中清楚地看到李白的身姿的是翟尔思的《中国文学史》。该书第四部分第一章“唐诗”,对李白生平和创作有专门介绍,虽然还很简略,但开先之功不可没。
二、十九世纪后半期至二十世纪初戈蒂耶、庞德等人的创造性译作使李白在西方的影响迅速扩大
如果说杜哈德、钱德明对于中国诗人的介绍,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传播的工作;圣-德尼、翟尔思对于中国诗的译介,已推进为汉学研究之事;那么,十九世纪后半叶
至二十世纪初一些非汉学家或仅有很少汉学根底的知名文人或作家对于中国诗的译介,则更多是出于对东方文化和诗歌的倾折。他们的译作大多不甚忠实于原作。甚至可以称之是一种创造性的译作。但他们的译作影响广泛,似乎使学院派望尘莫及。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他们改变了中国诗在西方社会寂寞无闻的状态。此中,法国的戈蒂耶和美国的庞德可为代表。
俞第德?戈蒂耶(Judith Gautier)是法国著名唯美主义诗人、对东方诗歌颇有向往的特欧菲尔?戈蒂耶(Théophile Gautier)的女儿。她从小就培养了对东方文明的爱好。十七岁时,她父亲为她聘请了一位叫TinTunLing的中国人作为她的家庭教师。她从此开始学习中文和翻译中国诗。五年后(1867年),她的中国诗译集《白玉诗书》(Le Livre de J ade)出版。在该书后来的增订版的前言中,她评杜甫诗:“杜甫的崇拜者不仅认为他与李白比肩,而且甚或认为他超过李白。他的诗,虽短少奇异意外之处,但逼真如绘,适如他视之为师长和朋友的李白的作品一样。这些诗,因其更真率,更清晰,更富于温和的情感和对被悲苦所袭的人的怜悯,故更易于翻译。”(第5页,1928年版)评李白诗则云:“李白的诗采用一种简练和独特的形式,择难而行,举重若轻,风格奇异多彩,精于选择意象,富于引喻、暗示和反讽。就像欧玛尔?海亚姆(笔者按:Omar Khayyam,波斯诗人,以四行诗称,有《鲁拜集》),他任情醉饮,视酒为唯一的安慰。”(第3页,1928年版)似乎对李白的评价并不高于杜甫。但在实际效果上,书中收李白诗十九首,居第一,杜甫居其次。所选李白诗,如《陌上赠美人》、《乌栖曲》、《乌夜啼》、《采莲曲》、《渌水曲》、《少年行》、《清平调词》、《玉阶怨》、《送友人》、《静夜思》、《江上吟》、《春夜洛城闻笛》等,大多篇幅较短而富于色彩感、韵律美,在西方人眼中,这些诗一定是异国风情十足,无疑最引人注目。而且,李白诗也最能体现戈氏全书的特点。此书以类选诗,在初版《白玉诗书》中每一类都有一句中文题句”,第一类“爱情”,题“黄金柳叶浮水”,第二类“月”,题“玩月谈情诗词”,第三类“秋”,题“秋诗游景快乐”,第四类“旅怀”,题“游花船观娥词”,第五类“酒”,题“谈酒作乐提(题?)诗”,第六类“战争”,题“织锦回文给诗”,第七类“诗人”,题“诗家胜百君王”。在对中国所知未深的西方人看来,这里的东方情调鲜明丰富,易于感受。而在西方人心目中“醇酒与爱情”型的诗人李白,自当是此中的主角。因此在戈氏此书中李白诗是处于中心地位的。同时,戈蒂耶是本文汉诗译者中敢于最大距离离开原诗的译者之一。例如,李白的《江上吟》,在圣-德尼的译本中尚是忠实于原作的一句一句的翻译,到戈蒂耶手里则只是略取其意,稍取其词,典故均不予译。这里我们把李白的原诗和戈蒂耶的译诗同时列出以便对比。
李白《江上吟》原诗戈蒂耶的法译(1928年版)
木兰之NFDA3沙棠舟,Mon bateau est débène;ma flte de jade 玉萧金管坐两头。est percée de trous dor.
美酒樽中置千斛,Comme la plante,qui enlève une tache
载妓随波任去留。sur une étoffe de soie,le vin efface la tristesse 仙人有待乘黄鹤,dans le coeur.
海客无心随白鸥。Quand on possède de bon vin un bateau
屈平词赋悬日月,gracieux et lamour dune jeune femme,on 楚王台榭空山邱。est semblable aux génies immortels. 兴酣落笔摇五岳,
诗成笑傲凌沧洲。 功名富贵若长在, 汉水亦应西北流。
我们把戈蒂耶的法译再回译成中文,其文如下: 我的船是乌檀木所制;我玉笛的孔镶嵌着金。
就像有种植物能去掉丝绸上的污淖,酒消解心头的悲恼。 当一个人有好酒、精美的船和年轻女子的爱,他就像仙人。
可见戈蒂耶只是取了李白诗中“木兰之籱”、:、“玉箫金管”、“美酒”、“载妓”这些词面所表示的情事,由此最多只是从消极的方面透露出对功名富跺的藐视。而李白诗的中心内容:通过“楚王台榭”的不保和“屈平词赋”的永存,反映对文学生命的珍视与自信,在戈蒂耶的笔下荡然无存,而变成了一首及时行乐的颓废之作。但正是这种“轻浅”的“改作”,却迎合了当时法国乃至西方社会的诗学趣味以及他们的对于东方文化的口胃。由于不求忠实于原作,在《白玉诗书》中有若干首题名李白的作品至今找不出它们的原诗。1890年,纽约哈泼尔兄弟出版公司(Harper & Brothers)出版斯图亚特?莫瑞尔(Stua rt Merrill)的《散文的粉画》(Pastels in Prose),这是一个法国散文选译本,选译了多位当时比较有影响的法国作家的散文,戈蒂耶亦在选内,但选入的竟都是《白玉诗书》中的译诗(从上面所引的《江上吟》我们可以看到戈蒂耶的译诗采用的是类似散文诗的形式,故被当作散文选入),其中李白诗有六首,编译者特别注明“拟李太白”(af ter Li Tai Po),也就是说选译者把戈蒂耶的这些译作当作戈蒂耶自己的作品(拟作)加以收入了。如果从翻译的角度来看,《白玉诗书》
颇有可以非议之处,但它的社会影响是连戈蒂耶自己恐怕也没有预想到的,此书不仅在法国多次重印,还被翻译成不同的文字。1918年詹姆斯?怀特尔(James Whitall)的《中国抒情诗》(英文)Chinese Lyrics、安东尼?卡斯特罗?费若(Antonio Castro Feijó)的《中国诗选》(葡萄牙文,Cancioneiro Chinês)、以及根据费若此书再转译成英文的乔丹?斯泰布勒(Jordan H.Stabler)的《李太白之歌》(Song of L iTaiPè),译诗数量或有多寡,但其祖本都是戈蒂耶此书。1907年汉斯?贝特格(Hans Bethge)根据圣-德尼的《唐诗》和戈蒂耶的《白玉诗书》译出德译本《中国笛子》Die Chinesische Flte。奥地利著名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Gustav Mahler)从 贝特格的这个译本中选取了李白、孟浩然、王维、钱起的诗共八首诗写成六首歌词,谱成了 著名的合唱交响曲《大地之歌》(Das Lied von der Erde)。其中用李白诗最多。根据日本大野实之助的研究,其所用李白诗为《悲歌行》、《题元丹丘山居》、《江南春怀》、《采莲曲》、《春日醉起言志》等五首。不过《大地之歌》中《青春》这一首歌词原本于戈蒂耶的题名为《瓷亭》的译诗,其原作究竟是李白的哪一首诗,一向未有着落,大野实之助认为是对李白《题元丹丘山居》和《江南春怀》两诗的合译,这还是可以讨论的。总之,李白的名字随着戈蒂耶的《白玉诗书》传遍欧美大陆。乃至戈蒂耶七十二岁去世后,人们在悼念她时还说:“在永恒之春的花树下,她正与温文而雅的李太白从容交谈。”
二十世纪初,在英语国家流行最广的中国诗译本之一。是埃兹尔?庞德(Ezra Pound)的《神州集》(Cathay)。21庞德是美国现代诗歌的奠基人和代表作家。1912年,年轻的庞德刚刚在英国开始崭露诗歌的才华,美国著名东方学家厄内斯特?费诺罗萨(Emest Francisco Fenollosa)的遗孀玛丽?费诺罗萨(Mary Fenollosa)物色他作
为整理她丈夫遗稿的理想人选。费氏曾两次较长时间居于日本。在1896-1900年第二次赴日期间,曾向日本学者森槐南(Mori Kainan)学习汉诗,做了详细的笔记,对所学汉诗注以日本读音,或加逐字英译,不过没有全篇英译。其中所学李白诗最多,共有四十九首诗,记了两本厚厚的笔记。这些笔记随同费氏的其他遗稿到了庞德手中,庞德对这些汉诗作了自己的选择。他从中选译了十九首(其中有十二首是李白诗),题名为《神州集》,出版于1915年。集前庞德题注说:“大部分作品来自于李白。”
从《神州集》开始,庞德似乎与中国文化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后来又翻译了《诗经》、《论语》、《孟子》(部分)、《大学》、《中庸》等儒家经典,对儒家的政治伦理思想有着特别的兴趣。但他始终只是作为一个诗人,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汉学家。在译《神州集》前,他可能读过圣-德尼的《唐诗》。但他不通汉语。在《神州集》中,李白的《江上吟》与《侍从宜春苑奉诏赋??》两诗被当作一诗加以连译,不知是他不通汉语的原因,还是他明知是两诗但却出于某种考虑而故意放在一起翻译。他的翻译,虽不似戈蒂耶那样与原作离得那么远,但也仍不能合于汉学家的所谓忠实。然而,《神州集》的成功又是不可否认的。《神州集》出版后,西方的评论家用“最美的诗”、“至美的境地”、“新的气息”等词来称赞它。著名诗人、后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艾略特(T.S.Eliot)甚至说庞德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诗的发明者”。《神州集》之所以能够成功,究其原因,主要在这样两个方面:
其一,《神州集》的选诗有着较为一致的情感主题或主题思想,而这个主题又是那样紧密地扣合着当时的时代精神。美国研究庞德的著名专家休?肯纳(Hugh Kenner)联系《神州集》出版时正值欧洲一战之际,而《神州集》选篇以《诗?小雅?采薇》、李白《古风?胡关饶风沙》、《古风?代马不思越》三首战争诗分布开头、中间及后部,同时联系其它的一些外证,认为《神州集》是一本战争诗集。儿玉实英(Sanehide Kodama)则指出庞德对《诗?采薇》的翻译与费诺罗萨的译文不一致:如“戎车既驾”一句,费氏动词用“tied”,意为“系上”,而庞德则改为“tired”,意为“倦了”,这样,“马匹已被系上了战车”就变成了“他的马匹倦了”;再有,“岂敢定居,一月三捷”一句,费氏译为“为何我们要休息?我们必须征服敌人,哪怕在一个月中有三次战役。”而庞德则译为“我们没有休息,一月三次战役。”根据这些不一致,从而进一步肯定《神州集》的反战倾向。然则我们同样可以举出在费氏笔记中有李白《战城南》一首,显系反战之作,而庞德不取。但庞德的选篇,确实透露着此书宗旨的某些消息。李白《古风》五十九首,费氏记有十四首,庞德只取《代马不思越》、《胡关饶风沙》两首边塞诗和《天津三月时》一首刺权贵诗,而对于其它内容的诗均所不取。费氏所记李白乐府诗共十首,庞德取《长干行》之写离别之苦,《玉阶怨》之叙宫怨,《静夜思》之传思乡之情。在李白集“古近体诗”这一大类中,费氏记有二十五首诗,庞德仅取《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江上吟》、《登金陵凤凰台》之感慨身世和《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友人》、《送友人入蜀》之叙离别之情。从以上的取舍情况看,我们认为庞德的主旨并非明确在反战,但意在借这个译本表达身处战乱和异国、伤时事、感遭际的忧思愁苦之绪。其人物景事仍不乏异国的情调,而其情感内容则相当贴近生活,扣合着当时时代的脉博和一般人的心弦,与西方诗歌常有的“神性”与夸饰不同。
其二,《神州集》之得到时人的喝彩,还因为它艺术上的成功。庞德不仅在形式上一反老派翻译家如翟尔思等用英语格律诗翻译中国诗这种做法,改用英语自由体诗
的形式,无削足适履之感,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正在探索的意象派的诗路,在这些中国诗这里找到了最好的标本。一反传统英语诗歌偏重叙事或直接抒情议论的特点,而直接处理描述对象,专注于意象的营造和并置、叠加等艺术安排,以描述性短语为主,使句法与意象的凸现相谐,音节语言上不求铿锵雄辩而求简约传神,这些在英语诗的新的艺术尝试,可以在费诺罗萨提供的中国诗中找到创作的例证和久远的传统,可以在费诺罗萨由中国文字而引发的诗歌美学理论(主要见于由庞德整理、后来以《中国文字作为诗的一种手段》[The Chinese Writte n Character as a Medium for Poetry]为题发表的论文)中找到理论的启迪。庞德在1918年《今日》(Today)杂志第三期上曾发表过一篇题为《中国诗》(Chinese Poetry的文章,从其中对李白《玉阶怨》的分析或能看出他对这种艺术方法的理解。他说:“我从未发现任何一个西方人把这诗读一篇就能得到很多,但通过仔细的检验,我们发现所有的一切都已在此。不仅仅是凭借暗示,更是凭借一种精确的约简程序。让我们想一想产生这首诗需要什么样的情境。??首先,‘玉阶’,故场景是在一个宫中;其次,‘罗袜’,故所述是一个宫妃,而不是一个仆人或偶在宫中的普通的人;第三,‘侵罗袜’,故此女已然久等,而非乍到;第四,‘玲珑秋月’,故失约的男方没有借口说这个晚上不宜于约会;第五,如你问我们怎么知道她在等一个男的,这个,诗题为‘怨’,??读者可能不是不熟悉这种类型的中国诗。差不多每一个撰文谈过有关中国语文的人都提及这种短小隐微的诗的存在。在最为精确的程序上与它们对比,我们发现最具活力和最澄彻的诗,我们发现一种直接性和现实主义??。”
《神州集》这本以李白诗歌为主的译集,适合着当时西方的社会生活和诗歌艺术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很快传播开来。李白(在《神州集》中用的是李白的日文译名“Rihaku”)的诗歌也因此而在西方更加深入人心。诚如罗纳德?布什(Ronald Bush)所说,由于《神州集》的出现,“李白一跃而成为甚至比他在中国传统中更为突出的形象。”
稍后于《神州集》,在美国还有艾米?洛厄尔(Amy Lowell)和弗洛伦思?艾思库(Florence Ayscough)于1922年合译出版的《松花笺》(Fir FlowerToblets)。 这个译本同样是以李白为大宗,全书译诗119首,李白占83首。艾思库在书前介绍中谈到李白诗中有一种普遍的抒情性,而杜甫诗则因很难翻译而较少出现在西方的中国诗译本中,这道出了到那个时代为止在西方李白声名大于杜甫的一个原因。艾米?洛厄尔是美国意象派诗歌运动后期的领袖,对中国文字的象形性、绘画、诗歌的特点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有很大的兴趣,并将其认识施之于具体的翻译实践上。其译法曾引起一些汉学家的批评和讨论。例如法国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ot)在同年的《通报》(Toung Pao)上撰文对此书进行了评论,并重译了李白《塞下曲(五月天山雪)》。后来,奥地利汉学家厄温?冯?扎赫(Erwin von Zach)对伯希和的翻译提出自己的看法,伯希和又撰文予以回应。作家与学者虽不能尽合,但他们共同张扬了中国诗、尤其是李白诗的影响。
三、二十世纪上半期外译李白专集和李白研究专著的出现
应该说,在李白诗歌向西方传播的同时,西方学术界对于李白的研究就已经开始。这里值得提到的是约瑟夫?艾德肯斯(Joseph Edkins),他可能是最早撰写并在刊物上发表李白研究论文的西方的人。1888年他在《中国评论》(Chian Review)第十七卷第一期上发表题为《作为诗人的李太白》(“LiTaiPoas a Poet”)的论文。同年
又向北京东方学会递交并宣读了他的论文《论李太白及其代表作》(“On Li Taipo,with Examples of his Poetry”)。此文后来发表于《北京东方学会会刊》(Journal of the Pek ing oriental Society第二卷[1890年])。他的论文总是扣住一系列具体的作品 展开论说,并时而与西方诗人进行比较,在前文中他分析了《公无渡河》等三首诗,对李白喜欢表现激动、惊惧、悲怆的题材和感情,诗意丰富多变,笔力无施不可,不受格律束缚,备为惊叹。在后文中他分析了李白《静夜思》等二十二首诗,时有新见。例如,他分析《独坐敬亭山》一诗中:“当众鸟皆去,诗人把这山当作自己的一个同伴。他描绘这山满意地看着他,就像他同是这样满意地看着这山。写出如此诗歌的诗人是有着理想主义的因素在他心中的。虽然他非常现实主义,但他并非只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与自然有着神交,而这,也可以在华兹华斯和拜伦那里找到。”在西方人看来,中国诗无论如何都是偏于现实的。何况李白此诗是仅仅四句的小诗。但论者却从作者与“敬亭山”这一自然的“相看两不厌”的无间的交融中,敏感到一种理想主义因素的存在,并进而与华兹华斯和拜伦相联系,这样的见解至今读来仍有新鲜感。他分析李白的《春日归山寄孟浩然》,认为这是唐代诗人受佛教影响的一个好例子。分析李白的《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指出作者对道教文献的熟悉。但他认为尽管李白揉合三教,却始终只是作为一个艺术家(诗人)而存在。这些看法都值得我们参考。
但像艾德肯斯这样的研究者,在十九世纪末可谓寥若晨星。文化的传播还未为身在西方的学者准备应有的条件,特别是书籍的提供和社会的重视。但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随着中国诗的外译本的不断推出,出现了李白诗选的外译专集,尤以德国以及德语地区较为突出。而在英语国家,影响较大的是日本留美学者小?薰良(Shigeyoshi Obata)的《李白诗集》(The Works of Li Po)。这个选本是英译李白诗选的最初尝试。激发其译作的原因之一是庞德《神州集》的成功。全书共选译李白诗一百二十四首及杜甫等有关李白诗八首,书后附译李阳冰序、新旧唐书本传。后来再版时又附了所译李白诗的中文原文。译者在前言中批评了此前西方对于李白的传闻和作品理解上的许多错误。在向西方介绍李白的著作中,此书最早涉及到了李白坎坷身世的现实内涵和作者的爱国精神。译者在书前的介绍中说:“壮年的李白,有着像普通中国人一样的谋取高位、为国效力、经邦济世的抱负,尽管他有自然的爱好和禀性。但他无任何指望赴朝廷商讨军国大事于帝王之前,只能写诗,以狂放的外表掩盖内心的苦恼。后来,当在战乱中被招入永王幕中,他雄心复萌。然所得仅是被压抑在失败和放逐的痛苦之中。他晚年凄凉,承受着年岁和悲哀的重负,精神崩溃,筋疲力尽。但他的爱国热情仍在心中燃烧。他焦虑地注视着国家的危险困境,?中夜四五叹,常为大国忧?。”虽仅数语,却似空谷足音。而由于选篇较多,覆盖面较广,亦较有利于让西方人看到李白的全貌。因此此书可以说是后来居上。它出版于二十年代,再版数次,流行了数十年,有一定影响。关于此书在翻译上的具体优劣,可参看闻一多《英译李太白诗》一文。在1930至1933年之间,美国著名作曲家哈里?帕奇(Harry Partch)曾从这个选本中选取十七首诗,将其谱写成了小提琴曲。
李白自从传入西方以来,可以说是声名直上。但也有对其持批评态度的。此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著名翻译家、东方学家阿瑟?韦利(Arthur Waley)。他在1918年向中国学会宣读、并于次年在伦敦正式出版的的《诗人李白》(The Poet Li Po)这篇论文中,首先引述了我国唐人和宋人对李白的批评,认为李白诗有两个缺点,一是长篇欠安排,往往开头精彩,后半则不免重复。二是读李白大量的诗,便能感到他的诗缺乏多样性。
同时也赞同宋代王安石所说李白诗十首之中九首写妇人与酒的说法(第3页)。其所据材料均见于王琦本卷三十四附录四丛说。进而,韦利认为李白的最单调和令人生厌的特点,是作为与自然的永恒不变性相对立的反映人事短暂性的机械重复,差不多半数以上的诗包含着江河东流不复、人事时时变化的内容。对这种短暂性的执著是有可能升华到伟大的神秘主义的诗歌境地的,但在李白,却仅仅止于对这种明显的事实的无休止的复述;又认为李白诗歌的长处不在内容而在形式,不在思想的美而在词汇的美;批评李白的《古风》五十九首太多用典(第3-4页)。在谈到李白身后声名的沉浮,韦利认为,李白身后声望的提高是出于偶然。在宋代遭到一度冷落之后,到十六世纪,许多流行的选本出现了。这些选本给他以过多的篇幅。这样,主要局限于从这些选本得到关于诗的知识的公众给予他一定的推崇。韦利感叹从那个时代起,中国的严肃的批评家就已经死了,以至于这种评估至今仍被接受。但如有一打代表性的英国诗人能读懂中国诗的原文,他们将无一会给予李白以第一或第二的地位(第5页)。韦利的《李白的生平与诗歌》(The Potery and Career of Li Po)1950年在伦敦出版。这是西方英语世界出现最早影响较大的一本关于李白的评传。从撰写第一篇李白论文到出版这本评传,经过了数十年,但韦利对李白的看法并没有改变。而且不仅批评其诗,更批评其人;不仅误解其人,更误解其时代。譬如,他在书中把安史之乱称为“革命”(rev olution,第67页)。把李白的幽州之行系于天宝三载,猜测李白是想去安禄山部下谋个文官职位(第28-29页)。这些都与事实不符。安史之乱爆发后,韦利认为李白的态度是事不关己。理由是李白在《与贾少公书》中说过“才微识浅,无足济时。虽中原横溃,将何以救之”的话(第72页)。此不免有断章取义之嫌,因为同文中李白还说自己将“扶力一行”,“报国荐贤”。又如,韦利列举了盛唐十三位诗人,唯一只有李白未参加进士考试,便猜测李白害怕自己知识不够,或怕醉酒难以终场,而官员也不会推荐他(第98-99页)。这些都是臆测。他认为在李白的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人格是自负的、冷漠无情的、放荡的、不负责任的和不诚实的(第102页)。李白走入异域异质的文化圈,受到误解并不足怪,但大家如韦利竟走得如此之远,却是我们始料未及的。当然,此书也有若干可取之处,如对于李白诗歌中道教成份的理解和道教术语的阐释。关于韦利的这本评传,詹NFDA4曾有专文评论,可参考。尽管如此,韦利此书仍然表示着西方对于李白已经进入到了一个自觉研究的新阶段。
四、西方诗人(以英、美为例)对李白的题咏 李白作为中国诗歌的代表,随着中国文化的西传进入了西方文化人的生活,也进入了西方诗人的视界,成为他们题咏东方文明和中国诗歌的一个象征。这从另一个方面见证了李白在中国文化西传中所起的作用。在这里我们仅以英、美诗人为例,以见出这种影响的存在。
从十八世纪以来,李白频频出现于西方诗人的笔下,他们或引述,或题咏,有长篇,有短章。就长篇而言,笔者所发现的最早以李白为主人公的长诗,是英国诗人约翰?司各特(John Soctt)作为1780年前后的长诗,题为《李白;或者好官:一首中国牧歌》(“LiPo:or The Good Governor:A Chinese Eclogue”)。司各特创作这首诗,主要是受他的前辈诗人威廉?科林斯(William Collins)的影响。科林斯在1742年发表了他的《波斯牧歌》,1757年重印时改题《东方牧歌》,一组四首。在那个时代,所谓东方主要是指中近东而非远东,故科林斯以波斯为东方。司各特曾专门撰文评论科林斯的这组诗,同时自己动手亲自创作了同题《东方牧歌》一组三首。第一首写阿拉伯人的爱情故事。第二首写东印度的人为的饥荒。第三首即写中国,而以李白作为中国政治
的代表或者化身。当然作者并不了解李白身世,根据作者的自注我们知道其所依据的材料主要是杜哈德的《中华帝国全志》,而那上面对李白只是稍一提及。钱德明等人的《北京耶稣会士杂记》大概是最早向欧洲介绍李白的书籍,但与作者写作此诗同时或者稍后,作者未必及见。其所据或当还有其它一些传闻材料,然不详。杜哈德的书中,描述了带有理想化的、或者至少与当时的欧洲相比较为完善的中国的政治和为官制度。司各特据此以李白为人物把它具体化和形象化。诗中写李白是一个王子,又是一个地方官。而根据杜哈德的书,在中国皇族子弟若非关注臣民的福利,他将失去他的荣誉。于是一开始出现于长诗中的李白面对政务繁杂,颇感焦虑厌闷,经过一番内心的矛盾思索,终于振作起来,去为百姓办案理政。诗也暴露了现实中贪婪严重、贫困日甚、老弱病残成为猎物、佩带着正义神徽的手保护掠夺者、并且坐地分赃的现象。同时出现了李白梦见孔子的场景:
Where old Confucius revrend form reposd
Loose Oer his limbs the silks light texture flowd His eye serene etherial lustre showd “My son ,\ 可敬的孔老夫子神情泰然: 丝质的轻纱宽松地披在臂上, 他目光安详眼神微妙:
“我的孩子,”他说,当我靠近他的身旁,……
以及由孔子描绘的乐土景象。作者当然不知道李白曾是“凤歌笔孔丘”的人物。在这长达一百十余行、以英雄偶句诗体(heroiccouplets)写成的诗歌中,作者把对东方中国政治伦理的向往,倾注或寄托在李白身上。我们可能怎么也没有想到在早期中国文化西传的过程中,李白还曾扮演过这样的角色。
如果让历史跨越两百年,我们看到二十世纪中期美国著名诗人康拉德?艾肯(Conrad Aiken)同样以李白为主人公,写下了共十二章、四百二十四行的抒情长诗《李白来信》(“A Lette r from Li Po\。从诗的注我们知道,诗中所用材料主要依据小?薰良《李白诗集》和韦利《李白的生平与诗歌》,作者以李白越过三峡寻亲朋访旧爱和给失去的孩子写信引起全诗。诗中所用李白诗意,涉及《月下独酌(天若不爱酒)》、《寄东鲁二稚子》、《荆州歌》、《自代内赠》、《侠客行》、《江夏赠韦南陵冰》、《古风(庄周梦蝴蝶)》、《江南春怀》、《蜀道难》、《清平调词》以及杜甫《饮中八仙歌》等诗和一些史传材料。所有这些,构成了长诗的背景和抒情的引发点,并随着诗歌抒情线索的进展而渐次展开。但作者意不在让李白叙其身世,而意在借李白的故事表现作者的哲学意识和心理感受。这种意识和感受中有相当的成份与《易经》哲学和老庄思想相合。选择李白这样一位身世不平、道教色彩浓厚、东方传奇式的人物,便于容纳和展现这样丰富复杂的哲学内涵。尽管由于研究程度的不够,学术界似乎还未形成对此诗的具体的确解,但使我们感到兴趣的是,从十八世纪司各特写李白之侧重于社会层面的寄托,到二十世纪艾肯写李白之侧重于意识层面的哲学和心灵的探索,他们都愿意以李白为“载体”,李白的形象在这里伴随了西方诗人对于诗意的追求不断深化和内转的历程。
在西方诗歌中,题咏李白的短章多于长篇。出版于1866年的英国诗人佛郎西斯?多伊尔(Fra ncis Hastings Doyle)的诗集《卫兵的归还》(The Return of the Guards)中有一首诗,题为《沮丧中的诗节》(“Stanzas Written in Dejection\。诗描述的是这样一种
情景:
The sun of yesterday which leaves me No earthly skill can woo to stay,
Todayspale gollom which chills and grieves me No human arm can hold away.
The brids of passage,ever flying past,
In coungless locks stream down the autumn blast;
I mount my tower to gaze far off,and fast Fill winecups from the waning jar. 这是诗的第一节,诗共三节。细读之,方知是译李白《宣州谢緿楼饯别校书叔云》诗。上面的诗节相对于李白此诗的首四句: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 对此可以酣高楼。
多伊尔并非汉学家,其所本应是圣-德尼法译《唐诗》中此诗的译文。他注明他的这首诗出自中国诗人李白,并引述了圣-德尼对李白的赞语。从他译此诗并收之于自己的诗集中,我们不难想象到一个西方诗人与李白诗的内心共鸣。这是笔者所见李白此诗的最早的英译。1913年英国诗人阿伦?厄普尔德(Alan Upward)在美国的《诗刊》(Poetry:A Magazin e of Verse)该年九月号(第二卷第六期)上发表了一组中国题材的诗《取自中国花瓶的香瓣》(“Scented Leaves:from a Chinese Jar\。诗共二十九首,大多数是不分行的散文诗。其中《玫瑰》(“The Rose”)一首写李白在京以诗为皇帝所赏识,臣下有进谗言者,而皇上未予听信:
When the delicious verses of Li Po were Praised in the Court of Heaven an envious mandarin complained of the poets scandalous life.The Divine Emperoe,whowas walking in his garden,held out a rose and asked him,\ smanure?\ 当李白的美妙诗篇在朝廷大得赏誉,一位心怀妒忌的大臣进谗言说诗人的生活并不光彩。圣明的皇上当时正在御花园散步,他擎起一朵玫瑰问这位大臣:“你闻花匠施的粪吗?”
皇上的话问得很幽默,似乎颇符合唐代特有的开放和宽容。诗中的李白是一个天才的但却在生活上不够检点的诗人。这多少符合西方对诗人的标准以及他们对李白的已有的印象。厄普尔德的这组诗在当时的诗坛上很受欢迎。前面我们提到艾米?洛厄尔(Amy Lowell)是美国新诗意象派后期的领袖,她写过一组东方情调的诗,题《汉风集》(Chinoiseries)。其中有《李太白》一诗。诗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 They erected a temple to you:他们为你建起了一座祠: “Great Doctor,“大学士, Prince of Poetry,诗之王子,
Immortal man who loved drink.\酒中仙。” I detest wine,我憎恨酒,
And I have no desire for the temple,我也无奢望于圣殿, Which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在这个环境中 Is fortunate.那是侥幸的事。
But I would sacrifice even sobriety 但我甚至愿意把清醒作为牺牲 If,when I was thoroughly drunk,如果,当我沉醉时, I could see what you saw 我能看到你所见的一切 Under the willowclouded water,在那柳云般的水下, The day you died.在你去世的那一天。
诗所写的,是西方人谈到李白就经常谈到的题目:酒。但通过对李白与酒的描写,表现的是作者对李白及其天才想象力的仰慕。曾以与江亢虎合译《唐诗三百首》而著称的诗人维特?宾纳(Witter Bynner)也写过有关李白的诗。在他的一首《致李白》(To Li Po)诗中,他在西方人中少有地突出了李白傲岸不屈的品格,这里是他的诗中间的几句:
You meant,pausing as I do for a dram,你的意思是,如同我为杯酒驻步, That the Emperor might call and we not come.或许皇上召见而我们不赴。 You were as independent as I am 你像我一样自在
Of purple canopies and bell and drum... 不管紫色的华盖与钟鼓……
此外,还有一些诗人也写过题咏李白的诗,限于篇幅,这里就不枚举了。西方人题咏李白,应该说也是表现了李白在西方的影响,这个方面,是我们过去研究李白影响史时所忽视的。
五、简要的分析 纵观李白传入西方的两百多年的历史,我们不能不萌生这样的好奇:为什么在中国诗人中唯有李白而不是其他诗人在西方受到如此礼遇?至少与杜甫相比,当西方人开始接触中国诗时(十八世纪),中国国内扬杜抑李的风气已然形成。但西方人没有被这一风气所左右,而是几乎一致地选择李白作为中国诗的代表。原因何在? 把中国文化(特别是思想)的西传和西方对于中国诗歌的接受结合起来并作历史性的考察,可以为上述问题提供某种答案。
十七、十八世纪,西方人借助传教士的东来和商业的交流开始了解中国,对中国的社会管理和伦理政治深为钦佩。所以中国书籍中最先为西人译解的是儒家经典。如果在那时候中国诗得以与中国文化同时进入西方,至少从思想的角度讲,那时西方的先进知识分子可能首先愿意接受杜甫。那么杜甫的声名说不定会远在李白之上。最早把李白当作主人公写进诗的约翰?司各特,正是把李白当作古代中国伦理政治的化身来描写的,可以说颇得那个时代的风气。如果他了解杜甫的话,他一定会觉得杜甫更适合于代表中国的伦理文化。但较之中国思想向西方的传播来说,诗歌远远滞后。而十九世纪以来随着浪漫主义思潮的兴起,西方对中国的思想和文学的接受发生相应的变化。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中,西方人对于东方文化和文学的选择,呈现了一条大致清晰的线索,即随着时代的推移,逐渐由中近东向远东扩展。其所谓“东方”,原先主要指从埃及到印度这个地区。尔后逐渐向远东伸延。前面所引述的从科林斯到司各特在《东方牧歌》同题之下的选材的变化,让我们看到了西方人的视野在逐渐向远东伸延的一个例子。中近东文学在情感上对于生命的叹息和艺术上富于色彩、幻想、激情乃至神秘的特点,易于吸引西方人的视野,尤其当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思潮在西方兴起时。当他们在这样的思想和艺术框架下进而接触中国文化时,思想上,道家思想较前受到青睐;艺术上,追求异国情调、色彩、激情、幻想这样一些审美要求在相当程度上支配着西方人的选择。在这样的审视下,李白显然较杜甫更易于为西方所选中,而传入较早但风格简古的《诗经》自然也不会赢得众多的读者。西方人如此热衷于李
白身世的传奇性:出生以及长相的奇异,以诗见重于帝王及沉香亭赋诗的情事,好酒的个性,诗中对歌伎的描写,以及落水捉月骑鲸升天的传说,都是“事”出有因。戈蒂耶的《白玉诗书》的出现及其之所以如此风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种倾向。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西方人之选择李白,一开始更多的是取其貌,符合着旧式的东方主义的情感和艺术的要求。到二十世纪初,西方人才开始意识到李白诗中表现的人生遭际和时代忧患的现实内容的存在,以及在艺术创造上既有丰富的想象,又贴近现实、迹近自然、简澍凝练、清新素朴的特点对于西方诗歌创作的借鉴意义,从而进入到一个取其神的新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庞德的《神州集》可以被认为是这个新阶段开始的一个标志。因而戈蒂耶与庞德虽然在翻译上均有创造性(不甚忠实于原作)的共性,但在诗歌审美观念的进展上,却实际上代表了本质不同的两个阶段,表现在对李白诗之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质的理解上也就有所不同。当然,从更为深远的渊源来看,西方人与儒家思想之不甚相融,有其深刻的社会形态和意识形态的历史原因。在诗歌观念上,西方人对李白的优先选择,表现了他们对于天才的倾折和对于诗歌创作的想象力和激情的推重,以及对于艺术之为美而更甚于艺术之为善的追求。而这些观念,远者可以推源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先贤为西方诗学所奠定的基础,近者可以在西方近代唯美主义文学思潮中找到踪迹。如果我们以开放的心态来检讨和审视这些原因,将不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李白在中国文化西传历史中所起作用的认识,或亦可开阔我们的视野,引起我们对诗歌的思想和艺术规定性的重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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