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11-01 11:5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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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增强各级中层管理岗位和关键岗位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其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制定了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范围与条件

1、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的范围,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掌握重要信息和资源,具有一定职权和事权,对公司经营和领导决策有较大影响,具有潜在影响廉洁从业风险的岗位。主要围绕公司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广告宣传、终端供应、成本管理、财务集中管理、重要通信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手机入网管理、佣金和代理费发放、CP/SP 合作、代理商管理等,具有建议权和决策权的工作岗位。中层管理岗位人员是指所有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

2、人力资源部会同纪检监察部明确关键岗位,详见附件,根据业务情况和工作变化对关键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在编制关键岗位说明书时,要明确廉洁从业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对于涉密的关键岗位人员,要与其签定《员工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协议书》。 3、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对企业忠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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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对自己要求严格,有较强的自律意识,敢于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

(三)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处事公平公正。 (四)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业务水平过硬。 (五)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为合同制员工,但廉洁从业风险高的岗位必须为合同制员工,交流、借调、返聘人员不得从事关键岗位工作。

(六)因违纪违规受公司处分的员工,三年内不能安排到主要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上工作。

二、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

1、 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是指提高中层管理岗位、关键岗位人员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为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引导和思想劝诫活动,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教育、 三严三实”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等内容。

2、中层管理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要紧密结合中层管理岗位、关键岗位人员思想实际,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干净、干事”为核心理念、以“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为价值导向。加深对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理解,明确从业行为规范,清楚违纪违法行为的后果,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拒腐防变和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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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部要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充实中层管理岗位、关键岗位的廉洁从业教育的内容,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三、中层管理岗位、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

1、纪检监察部要建立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前谈话、定期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信访谈话为主要形式的廉政谈话制度。要抓住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录用、转岗、晋升等重要环节进行廉政教育和提醒。

2、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强对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对其工作进行关注,加强检查、及时沟通、经常提醒,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关心和了解。

3、人力资源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兑现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的档案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调整或晋升时,须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4、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应服从并积极配合岗位轮换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对经说服教育仍不服从岗位轮换决定的,做待岗处理,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调离岗位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一)严重失职渎职、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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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不良影响的。

(二)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处分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的。

(四)一年内2个季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进行惩处。 四、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轮岗

1、 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轮岗是为了加强内控和廉政建设及为公司全业务经营发展培养更多的、掌握多种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进行的岗位交流。通过丰富其多岗位的工作经验,培养其掌握全面的工作技能,全面地熟悉公司的整体工作流程,进一步调动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为其建立更好的职业发展。

2、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包括的主要方式包括:本部门轮岗、跨部门或跨单位轮岗。

3、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与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形成直接上下级工作关系或风险较大的关联关系。

4、 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职务晋升,原则上应具由两个以上不同任职或工作岗位的经历。

5、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有下列情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轮岗:

(一)距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的关键岗位人员; (二)距离转非时间不足1年的中层管理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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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孕期、哺乳期内的人员;

(四)公司认定的其他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人员; 五、 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及其他具有潜在影响廉洁从业风

险的岗位人员轮岗实施细则 1、轮岗范围:

(一)中层干部以及关键岗位人员。

(二)具有潜在影响廉洁从业风险的岗位也要参与轮岗,由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需要轮岗人员名单随时上报人力资源部,由公司认定后进行轮岗。 2、轮岗要求

(一)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3年后,必须在本部门内进行轮岗,工作超过6年必须进行跨部门轮岗,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超过5年必须进行轮岗。

(二)有关键岗位人员的部门每年11月份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本部门轮岗计划,关键岗位员工超过3人的部门,每年至少提交1个跨部门轮岗员工,关键岗位员工超过5人的部门,每年至少提交2个跨部门轮岗员工。

(三)中层管理岗位轮岗由公司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执行。 3、轮岗的程序

(一)每年11月份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提交关键岗位人员轮岗计划,结合关键岗位员工个人培养方向及公司的发展需要,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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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年轮岗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轮岗的岗位名称、人员名单、拟轮岗新岗位、接替人、时间安排等,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交研究决定后执行,纪检监察部进行监督。

(二)关键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三)岗位轮换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六、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七、 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八、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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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年轮岗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轮岗的岗位名称、人员名单、拟轮岗新岗位、接替人、时间安排等,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交研究决定后执行,纪检监察部进行监督。

(二)关键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三)岗位轮换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六、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七、 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八、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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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kd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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